灯下看书 发表于 2013-6-14 22:08:53

声息 - 书评

  记忆可以剥离出心底的温暖,让一个女孩的歌声只剩悲凉。
  多年前的一场火灾,一场空难,一场精心策划的阴谋,让女孩失去了亲人,失去了继承权,也失去了容貌。为了活下去,为了给最爱的人报仇,她不惜亲手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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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eda 发表于 2013-8-14 09:44:32

  我曾经以为,标题中的那句话是明樱对Whisky说的……没想到……
  
  为了替父报仇,百里涟在从原本天真无邪、活泼开朗的女孩,蜕变为冷面孤傲、行思缜密的女人。家族的事,剥夺了她作为一个平凡女孩的幸福,同时还给她加上了必须不惜毁掉自己的幸福才能实现报仇计划的重担。
  
  喜欢魅力无边的明樱,喜欢她曼妙的身姿,喜欢她天籁的歌喉,喜欢她无惧的胆魄,喜欢她和Whisky的相识相爱……我讨厌她被复仇之火无情地禁锢,讨厌她因复仇而放弃的一切,讨厌她用深邃的眼神占据可人的眼眶去试探身边的所有人……
  
  她总有一种让人不禁想去保护的冲动,她应该是需要爱的呀~~ 深深为她祈祷,祝福她……

寒邪人 发表于 2013-8-14 09:56:29

  大作家和三流作者的最大区别就是:大作家不管写的是一个多么扯淡的故事,那些事都仿佛是真实发生过的,那些人都仿佛是真实存在的,而三流作者不管写什么都特别虚假,哪怕就是写隔壁一大婶去市场买菜也能写得万分造作。
  夏茗悠很明显是后者。
  
  对两本书最简单凝练的评价就是——小儿科。
  就好像一个初二的学生在自习课上瞎编了一个关于木匠的故事。
  胡编乱造。
  
  每当看到“第一张专辑在全亚洲创下迄今三百万的销售奇迹”“在短短三个月内站到了全国顶尖的舞台上”“媒体的绝对控制使YXC每次的推星计划都实施得易如反掌。"之类的句子我都觉得无比蛋疼乃至蛋碎。
  
  你真当粉丝是傻叉啊。
  
  “我……我是……绝不可……绝不可以……让自己快乐的。”
  那拜托您可千万别快乐。
  
  “‘你拿妈的信用卡去买套好衣服,把她们给比下去。’”信用卡递到桌前,岑宛刚伸手接,百里玲又缩了回去,‘算了,还是让轩辕带你去买……’”“学生模样的清纯,在娱乐圈几乎找不到第二个”......季明樱演唱会受伤,“百里娱乐的高层几乎全部闻讯赶到”
  
  你真当娱乐公司的高层是傻叉啊。
  
  “没有一个伴舞能比得上Whisky,被称为‘跳舞机’的人,哪里是凭伴舞能够取代的?”实话告诉你,伴舞通常都是比艺人跳得好的,这是他们养家糊口的资本。
  
  “而迷醉天音也如愿第四次蝉联最佳人气组合奖”实话告诉你,没有任何一个组合可以四次蝉联最佳人气组合奖。
  
  既然写的是韩国娱乐体制,何必放在中国的背景之下?要知道中国从来不管广告叫CF,不管总裁叫社长的。你怕直接写韩国被人骂,那就干脆写中国的娱乐体制。剧情就更不用说了,一个长相好气质佳会跳舞懂创作歌声赞家世牛的女主,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身边的小帅哥们就不用说了,连公司高层也拜倒在其石榴裙下。然后这女主整死了亲表哥,整疯了亲表妹,把自己整流产后还整瞎了眼睛,终于夺回了家族产业最后发现自己爸妈不是自己亲爸妈。更难能可贵的是写到第二部的时候居然把男主忘了,整本书一点没提Whisky最后居然和Whisky拧巴的在一起了。
  
  说到名字不得不提百里和轩辕两个姓,看的时候有种自己其实在看武侠小说的错觉。李承泽和轩辕辄两个名连起来念三遍就会咬舌头,当然这都比不上明樱两个字的拗口。
  
  作家最怕的就是并不了解书里的这群人而写了这本书,想写娱乐圈的勾心斗角艺人的你来我往,那就再混几年,省的不伦不类丢人现眼。
  
  当年高三的时候有朋友考北大编导系的自主招生,她是新概念作文大赛的一等奖,结果北大连考试的资格都没给她。打电话问过去,招生办的说:“我们这招的都是出过书的,叫夏茗悠的作家知道不?招的都是这样的。”

黄豆豆 发表于 2013-8-17 04:42:26

  写的是一个清新腹黑女子复仇记,但是要不要这么银镯!!要不要这么郭敬明!!整篇都在哭 整篇都是欺骗 原谅 和背叛 女主很矛盾 我想踹女主有没有!!! 让我看不下去声息2- -看封面以为还不错 ,可惜了!!!

Carrie 发表于 2013-8-17 05:12:53

  如果说这世上还有属于我的温暖,那么就是你温柔而漫长的声息。
  
      夏茗悠的文字一向写在心里,Luna的执着、顽固、坚持和对音乐的热爱,whisky对过去的念念不忘,轩辕的回过头就能看见你在我背上,溪川的纯情和善良.....
      -溪川,你嫉妒我吧?
         -如果不是,我相信你。
         -如果是,我原谅你。
  
  看到这些,没有人可以忽视季明樱的内心感受——应铭记
  
  
  
     一直以来我身在喧嚣中,却那么那么的孤单。
         身边所有的色彩被强烈的光线炙烤得丧失水分,逐渐变成统一的苍白。
         亲情。爱情。友情。
         全都支离破碎。
         我却必须对着在阳光下折射出绚丽色彩的碎片露出佯装醉心的微笑。
  

Leinka 发表于 2013-8-18 10:37:10

  这本书看完已经有很久了
  但是突然又想起了这本书
  不知道为什么给我留下的印象很深
  也许它是唯一一本我读过之后被深深刺痛的书
  也许也是第一本让我落泪的书
  夏茗悠的文字不能说很华丽
  但那时却很淡很忧伤
  如何形容就是云淡风轻
  可是即使这样的文字
  配合着扣人心弦的剧情发展
  字字都显得那么冰冷绝望
  也许是因为题材的新颖
  所以才能吸引人心吧
  总之这本书我还会再看的
  也许很多很多遍。

迷梦 发表于 2013-8-19 04:26:51

  夏茗悠的这本《声息1》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一开始喜欢季明樱,只是单纯的因为她的名字,季明樱,很好听。但看到最后,季明樱——应铭记。这是我有些特别的感觉,说不出来。怎样呢,为了复仇,放弃爱情,整容,改变性格。我想,如果是我,我做不到。  有一双音乐的耳朵,有一个好嗓子,一个好样貌,起初单纯的喜欢音乐,最后,音乐却成了武器。也许不对,也许最后音乐不是武器,但,我是一个很容易哭出来的人,看着本的时候我哭了。  ——你嫉妒我吧。  明樱对溪川说。  ——如果不是你,我相信你。  明樱被朋友伤害过,但,任视朋友为一切。  ——如果是你,那么  那么?  ——我原谅你。    一开始见到两本《声息》时,我没有买。  第二次去买时,只有《声息1》。  我还是没买。  第三次时,还是只有《声息1》  第四次,终于有《声息2》了,但没有了《声息1》。  …………  我跑了很多次书店,终是买到了两本。    ——为了你,打造一个世界都可以。  这是父亲对明樱说的。  后来呢?  ——你在这里。  浩轩对明樱说的,他手掌上的生命线上,写着”辛安”两个字。  明樱还是没有对浩轩说,她其实不叫”辛安”。  她的原名,不是季明樱,不是Luna,不是辛安。  是——  百里涟在。

空白。 发表于 2013-8-22 05:44:57

  虽然是一本黑暗腹黑系的书但是整体还是很温暖。
  
  结尾超乎想象。
  
  应铭记。
  
  书和事。

伤、离 发表于 2013-8-22 10:46:48

  Darling I will always love you until the end of time....

讓愛ご 发表于 2013-8-22 13:28:16

  因为恨你,记住了你的声息  因为爱你,记住了你的声息    整了容,换了姓名,唯一不变的是声音    你知道么?  虽然当年要置你于死地的人忘记了  但爱你的人永远爱你  他看不见你,却永远记住了你的声息    这一切的一切,只因为你叫:季明樱    的确,季明樱......【应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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