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 发表于 2012-4-20 15:32:27

下面,我该干什么?——评阿乙新作


  本书原标题(《猫和老鼠》),发表于《今天》2011年秋季号
  
  文:一株毒草
  
  
  “我们追逐食物、抢夺领地、算计资源、受原始的性欲左右,我们在干这些事,但为着羞耻,我们发明了意义,就像发明内裤一样。而这些意义在我们参透之后,并无意义,就连意义这个词本身也无意义。”
  
  看完这本书的那个晚上,我激动地给她念了书中的章节。它棒极了,我觉得。就像吸食了一包海洛因。
  
  故事说的是一个高中生杀了他的女同学、逃亡,随后被捕、受审的全过程。小说开篇从主人公买眼镜说起,他为这桩事先张扬的谋杀案考虑到了每一个细节:他去买了眼镜,因为“人们总是倾向相信戴眼镜的人”。以此为开端,小说以顺叙,流畅地完成了余后的叙事:他精心设计的谋杀,他的忐忑,他漫长而又惊险的逃亡生涯,他突然的自首,他对被追问动机时的沉默,他在法庭上的表演,以及他令人窒息的最后陈述。
  
  小说用绵密的细节、精炼的词句,营造出了逼真的现实感。“语言像冬阳照在冰面,克制冰冷,平静有光”;内容像“老鼠精干、结实、不多不少、没有一丝多余的脂肪,浑身散发着数字的简练之美”;它像一部纪录片那样引人入胜,对犯罪的好奇乃至跃跃欲试,让人们对这样的作品有着天然的好感。但与诸多侦探小说不同的是,《猫》只是以“犯罪—破案”为线索和表象,像作者的许多其他小说一样,它志不在此。如果你因为情节的平淡而放弃了这部小说,我想你将为此感到遗憾。即便单就情节本身来讲,平淡也与实际不符。抖包袱式的情节设计固然好看,但像《猫》这样,情节看似都在意料之中,却在人物的心理活动上奋力雕琢,这种手法随之所产生的震撼又岂能用“平淡”二字粗暴概括?正如顾彬所言,现在的小说,玩儿故事早就玩不转了,重要的是对人物心理的雕琢。(大意如此)
  
  这部小说没有草草收尾的结局。相反,正是主人公的最后陈述,让整部小说瞬间“升华”,高潮就出现在这最后的部分。如果说前面还只是让人觉得作者是个杰出的叙事者,那么此刻,借主人公之口在法庭之上当众“演说”的他,就成为了一个让人爱恨交加的哲人。也正是在念完这精彩的陈述后,我对她感叹:天哪,这也太酷了!
  
  杀人动机是这个故事的核心,也是能够紧紧抓住读者眼球的关键因素,可是作者却将它藏得很深。只有在主人公最后主动开口时,我们才了解到他内心的真实想法。而在此之前,无论是轮番的审讯——审讯人员企图用亲情感化他(“你对得起你死去的爸吗?”),还是请来专家和他对谈,请来记者和他交心,甚至同监舍的人以暴力相逼问,主人公都没有买账。他识破了每一个人的险恶用心,他不想被人利用,“他需要一个值得托付的知音来听”。与此同时,作者却通过雕琢主人公的行为和心理,让读者多少能够理解这个人物,从而让最后的陈述变得确凿、合理,可信。比如在自首时,他对警察说他想吃肯德基;比如在警察出庭作证时,他冷静地纠正警察,不是麦当劳,是肯德基;比如写他在监舍,面对张大臂围走过来的时间的痛苦:“它孔武有力、无懈可击、无所不在,没有任何肉身都会有的情感,它既不会听你的求饶,也不看你的哀伤,它就像是不停砸下的泥石、不停涌来的浪潮,塞满整个房间,淹没你,凌迟你,它淹没你让你感到全身被重量重压时它是囫囵的,它割杀你,它像竹签一样钉进你的指甲时它又是凌厉的。它让你无法抵抗,让你极缓慢地死亡。”
  
  那么这蓄势待揭的杀人动机到底是什么呢?“说到底,生命终归无用,做什么不做什么都一样,都是覆灭,但至少我可以通过这个来避免与时间独处。”“一个人仅仅因为无聊想玩猫和老鼠的游戏,便杀了另一个人。”主人公说他“总是在事情开始之时就看到它不可避免的结局”。他参透了生命的本质,觉得人生无聊至极,因这无聊,产生了对庞大的时间的恐惧。与其在这恐惧中遭受灭顶之灾,不如将自己交出去,在逃亡中享受所谓的充实。而选取一个不被允许杀害的完美的人,则可以让这逃亡更显惊心动魄,让这充实最大化。他自首,只是因为他玩儿够了,他们让他失望至极。
  
  法庭上的所有人几乎都被这冗长的陈述所震惊,作为对峙角色的检察官则暴跳如雷:“相比你这种凶行,我现在更同情那些为了钱、性欲去犯罪的人,他们是多么值得尊重!他们毕竟还遵守我们常人的欲望和思维,而你这个疯子却攻击我们整个制度、传统,以及我们赖以活下去的信念。”他呼吁立即将主人公枪毙。
  
  检察官的情绪或许能够代表我们这个时代大多数人对此的反应,这样的言论使人觉得骇人听闻。我们几乎无法正视这样的人的存在,将此视为异端。我们唯恐他们在人间多逗留一天。我们任意揣测他们的犯罪动机,认为不过是受欲望的驱使,而将自己化身为正义的一方,对他们施加想当然的道德审判。而当我们的虚伪被人揭穿,人生的无意义被人无情地揭示,我们便勃然大怒。就像鲁迅说的,在黑屋子里叫醒别人的人反倒被人责怪,具有如此洞察力的人也往往被视作罪魁,仿佛是他害他们至此。这不禁让人产生如此疑问:在这场“世纪审判”中,究竟谁才是异端?
  
  《猫》让人想起作者最近的一部随笔集《寡人》。在《寡》中,作者的博客文章被按照由近及远的时间顺序排列呈现,让人追溯到作者其后诸多作品的源头所在。而《猫》,就像一枚炸弹。在引信全部燃尽后,炸弹爆炸,高潮降临。它是小说真正的核。
  
  这小说是灰暗的,但我为什么会觉得它酷?倒不是如检察官所说的它在宣扬某种坏思想,它将让人类灭亡。我相信这绝不是作者写这部作品的初衷。我觉得它更像是一部存在主义小说。主人公说:“不,我是救世主。”主人公通过他的存在,让每一位听众如梦初醒,反观自身的存在。当主人公以一己之力,对抗整个社会的荒谬,我觉得他酷毙了。他所说的救世主的涵义,我想也正是让人们在放弃幻想和自欺欺人的同时,站到一个新的起点。这虽痛苦却必要,就像让一切死去之后重头再来。至于那新的风景是什么,诸君不妨展开自己的想象。
  
  阿乙这个70后的“新锐”作家,近年来连续出版了《灰故事》《鸟看见我了》《寡人》。他的作品以中短篇小说为主,即便是这本《猫和老鼠》,也不超10万字。但这些小说所构筑的世界却如此丰盛,它有着极简主义的美,它克制却有力,一击即中你的心脏。有人说,上帝在拿着他的手写字。
  
  他的书不是畅销书,却是文学青年人手一册的“圣经”。他的每一部作品的出炉,正如罗永浩所说,是再给这个瞎了眼的时代那么一两次机会。我不知道是否还会有更多的人错过阿乙,但请允许我仿照我老师的一句话造个句子:有人追你,你就跟他谈阿乙。如果他不知道,你就把他pass掉。这年头,没品又没才的男人最可怕。
  
  我喜欢这个作家。他长得很有味道,他懂得欣赏足球的美。他喜欢在人们觥筹交错的饭局上,自己捧着一本小说安静地读。他写的东西和我们这个时代的宏大叙事无关,他不戴三个表,他也不关心和谐社会。相反,他的小说有太多不和谐的声音。因为他总是说实话,说到你的心坎里,把你平日的虚伪撕得一干二净。他的小说布满小人物的命运,他们叫人心碎,却让人体会到一种叫做尊严的东西。
  
  如果说文学分类上的新时期文学,是以弘扬社会主旋律为主的作品,那么阿乙的作品显然不在此列。我们提倡与时俱进,但在文学上,这个词不应只是反映我们以经济为表象的时代进步,对小人物的关照,对他们被遮蔽的生活,对他们的失败、痛苦和挣扎的描绘,是题中应有之义。阿乙被划进了这个时期,他却在这后一条道路上单兵掘进、越走越远,远得让我们忘记了他来时的路。他做过警察,干过编辑,他混迹过小县城,也身处过大城市。他有着说不完的故事。他或许不知,他的那些作品,正激发一个又一个像我这样的普通青年对文学的热情。
  
  那么,谁将是下一个阿乙?

       源自http://book.douban.com/review/5288692/

书迷可可 发表于 2012-4-20 16:17:06

沉浸在精妙的语言和人物内心丰富地刻画中,竟然发现自己开始认同起书里的那些空虚感,这是确实存在的,无聊,重复,秩序,圈套,囚徒,作者企图冲破这种精神枷锁,最终还是无可奈何落入世俗,唯有将这理想借着一个巧合的“英雄"杀人犯静静地讲出来,读完有一种毛骨悚然但又高潮不断的复杂感觉。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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