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侠五义
近代小说。原名《忠烈侠义传》,120回,首刊于光绪五年(1879),署石玉昆述。卷首有问竹主人序及退思主人、入迷道人二序。石玉昆(约1810~1871),字振之,天津人,咸丰、同治间著名说书艺人。其说唱之《龙图公案》,今犹有传抄本,唱词甚多。后有人在此基础上,删去唱词,增饰为小说,题《龙图耳录》。光绪年间,问竹主人又加以修改润色,更名为《忠烈侠义传》,又名《三侠五义》,均为 120回。近代学者俞樾认为本书第1回“狸猫换太子”事,“殊涉不经”,遂“援据史传,订正俗说”,重撰第1回。又以三侠即南侠展昭、北侠欧阳春、双侠丁兆兰、丁兆蕙,实为四侠,增以小侠艾虎、黑妖狐智化、小诸葛沈仲元共为七侠;原五鼠即钻天鼠卢方、彻地鼠韩彰、穿山鼠徐庆、翻江鼠蒋平、锦毛鼠白玉堂,仍为五义士,改书名为《七侠五义》,于光绪十五年作序刊行。所以今有《三侠五义》、《七侠五义》两本流传。《三侠五义》所叙,是宋朝包拯审案断狱、安境保民,以及侠客义士帮助官府除暴安良、行侠仗义的故事。这两者之间,相互为用,以期达到“不负朝廷”或“致君泽民”的共同目的。它的出现,表明近代传统的公案小说与侠义小说的完全合流。小说的内容大致分为两部分。前70回,主要写包公断各种奇案冤狱以及锄庞昱、葛登云和为李太后伸冤等故事,其中穿插南侠封“御猫”,五鼠闹东京并归服朝廷和授职事。后50回,以颜□敏为中心,写他在众侠客义士协助下,剪除马朝贤、马强、襄阳王赵玉等诛强锄暴的故事。
包拯,历史上实有其人,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宋史》有传。仁宗时曾官监察御史、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枢密副使等职。以大臣知开封府事时,以刚正不阿著称。宋元以来不断有以包公为题材的文学作品出现,如宋元话本《合同文字记》,元杂剧《抱妆盒》、《盆儿鬼》、《陈州粜米》等。明末出现的《龙图公案》,是有关包公审案断狱的短篇故事集。这些作品,其中不少是民间传说,掺杂不少冥灵迷信荒诞不经的内容,《三侠五义》中的包拯形象,多取材于民间传说,并加虚构,且沿袭了荒诞迷信部分。但将短篇串连为长篇,情节有所发展,传奇色彩浓厚,使包拯不畏强暴、刚正嫉恶、处事干练的形象较为饱满。特别是小说增加了大量勇侠之士游行村市除暴安良、为国立功的故事。如南侠展昭为包公于金龙寺杀凶僧,天昌镇拿刺客,在庞吉花园破妖魔等。小说把侠客义士的除暴安良行为,与保护官府大臣、为国立功结合起来,南侠、五鼠均被授皇家护卫,表现了宣扬忠义和维护封建统治秩序的思想。但是,侠客义士依附统治阶级中的正面人物,与□邪势力对立,仗义除暴,为民申冤,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某些思想和愿望。小说明显地表达了人们对清明政治的要求和对是非善恶的态度,具有一定的意义和认识价值。如小说揭露和抨击了太师庞吉恃宠结党营私,诬陷忠良;庞昱荼毒百姓,抢掠民间妇女;苗秀父子鱼肉乡里,重利盘剥;葛登云、马刚肆虐逞凶,为害地方等。同时,对嫌贫爱富的柳洪、雪中送炭的刘洪义、嫁祸于人的冯君衡等,褒贬态度亦极鲜明。冲霄楼盗盟单 选自杨柳青年画《七侠五义》
《三侠五义》绘声状物,保留了宋元以来说话艺术的明快、生动、口语化的特点,刻画人物、描写环境,能与情节的发展密切结合。特别是对侠客义士的描绘,各具特色,多有性格,富于世俗生活气息。鲁迅说此书“而独于写草野豪杰,辄奕奕有神,间或衬以世态,杂以诙谐,亦每令莽夫分外生色”(《中国小说史略》)。
《三侠五义》是侠义公案小说的代表作,影响十分广泛。其后,出现了《小五义》、《续小五义》、《英雄大八义》、《英雄小八义》等类似的作品。而《三侠五义》的不少故事,又成为各类戏曲的题材来源。如京剧《打銮驾》、《遇皇后》、《打龙袍》、《五鼠闹东京》等,都是敷演其中的故事。
作者简介
清代道光年间,北京城里来了一位技艺高超的说唱艺人石玉昆,他表演的“包公案”,内容丰富,精彩动人,一时风靡了北京城。有人把石玉昆的说唱内容记录下来,抄录改编,编成一部一百二十回的《忠烈侠义传》,又名《三侠五义》。晚清鸿儒俞樾先生称赏其酣恣淋漓而又点染细腻的文笔,叹为“如此笔墨,方许作平话小说;如此平话小说,方算得天地间另是一种笔墨。”鲁迅先生赞叹小说中那些智勇双全、志薄云天的侠客义士:“独于草野豪杰,辄奕奕有神,间或衬以世态,杂以诙谐,亦每令莽夫分外生色。”《三侠五义》在北京上海先后出版,作为清代公案侠义小说的代表作品,形成一股公案侠义小说的狂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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