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太差 业主拒交物业费“维权”频现
电梯故障、维护拖沓、盗窃频发 法官提醒:拒交行不通,协商收费标准可行
近日,北塘法院连续受理数十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法官在案件审理中发现,不少业主在缴纳物业费上存在不少误区,以种种貌似合理的理由推迟或拒交物业费,从而引起了批量纠纷。
电梯惊魂
某小区的业主陈某连续半年未交物业费,被诉至北塘法院。陈某说,自己已经和物业多次协商,但都没有明确说法,所以才不交物业费的。“去年8月,我80多岁的老母亲坐电梯,遇到了电梯故障,被困在里面20多分钟。老人年纪大了,又累又害怕,回来就病了大半个月。我已经和物业说过了,我可以交物业费,但是我不交电梯费,物业不同意,说必须一起交,这不是霸王条款吗?所以我索性都不交了。”
经过法官调解,物业公司同意对陈某应交的电梯费进行免除,陈某交纳了所欠的物业费。
夜半噪音
业主张某住在某小区的一楼,他家的窗户外面就是一个地下车库的入口,每天都有许多车来来往往。本来张某也习惯了,结果去年开始,路边一个下水道口的铁质盖板松动了,每次有汽车经过碾压到这个盖板,都会“哐当”一声响,在深夜里尤其刺耳。那个盖板正对着张某儿子的卧室,深夜里小孩子刚刚入睡,就会被刺耳的“哐当”声吵醒,每天夜里都睡不好。
张某屡次向物业反映情况,但物业用种种理由拖延,张某的儿子依然每天伴着“哐当”声入眠。去年年底,物业公司开始收物业费,张某心里气不打一处来:“平时啥事不干,收钱倒是积极。”于是,张某就拒绝交费,并且跟物业公司的人说:“把那个盖板修好了再说。”结果,这次物业公司第二天就加固了那个盖板,解决了张某的问题。看着这么简单的问题被物业一拖再拖,张某再次气愤不已,表示坚决拒绝交物业费。
经过法官调解,物业公司免除了张某的部分物业费用,张某表示同意,并交纳了剩余的物业费用。
电动车被窃
业主王某每天都骑电瓶车上下班,为了防止电瓶车被盗,他每天下班回来都把电瓶车推进电梯,停放在自家门外的楼道里。结果物业公司发现后,就多次打电话给王某,让他不要占用公共空间放置私人物品,王某都置之不理。结果物业公司每天几个电话催促,王某烦不胜烦,就把电瓶车停放在自己楼下了。没想到,没过几天,王某的电瓶车就被偷走了。
郁闷的王某想到,自己的电瓶车之前停放在楼道里好好的,是因为物业的屡次催促自己才停到楼下,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一怒之下,拒绝支付物业费。
物业公司将其诉至北塘法院,开庭时,王某拒不到庭,最终法院依法判决王某支付其拖欠的一年物业费。
法官点评:按约缴纳物业费是每个入住业主应尽的义务。即使物业公司的管理服务存在不足,也只能成为业主要求减收物业费的抗辩理由,业主用拒付物业费的方式抗衡,实属不明之举。
一旦物业公司诉至法院,业主不但要支付应付的物业费,还要承担诉讼费用,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北塘法院今年以来共受理物业费纠纷85件,在已结案的71件的审理中,如果物业公司的服务确有瑕疵,法院将酌情减免部分费用,但大部分情况下,业主还是要支付物业费。业主因物业公司的服务项目存在一定瑕疵而拒交物业费,实际上是陷入了维权误区。法官提醒,在这些情况下,业主应当通过协商要求变更物业费标准、要求继续全面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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