鳗小鱼$
发表于 2012-10-22 15:06:01
十月,星期四,下午,泄满阳光的沙发,不消用力就会陷下去的枕头,一床隐隐透着止疼膏药味儿的被,放在地上的红茶凉了好久,小熊饼干让人恍若纯真,手里这本书,正有残忍的温柔热烈上演。
话剧从来夸张得让人的俯首称臣。用了两个下午,读完廖一梅的《琥珀》和《恋爱中的犀牛》,仿佛被文字超人送到了火星。远离现实的星球,刮着各种极端情绪集结成的沙尘暴。“爱”成为之于生死的机关,人们在嬉笑怒骂,敬畏顺从,自恋卑贱中,频繁转换,希望下一秒,拨对了密码,就能听到“咔”一声的破解,生命就此豁然开朗。
廖一梅说:每个人都是一个深渊,我们俯身看去的时候,都会禁不住头晕目眩。
也许吧,未曾意识到,左右顾盼的,不是镜子,而是一口深不见底的老井。不知同样的位子,照过多少如花美眷,流水年华。
不似纳克索斯,不幸的爱上自己。然而,看到另一副面孔,依然摇曳着,明寐之间,犹豫着,不知该投身拥抱,还是要扔下一颗石头,砸碎那片阴影。
就是这样,廖一梅说的没错,所有的爱情都是悲哀的,可尽管悲哀,依然是我们知道的最美好的事。
琥珀,一种古老的宝石。
千万年前,被定格在时间某一刻。洪荒时间里,一只小虫恰好经过,恰好被一团从天而降胶质物包裹,于是原本抵御不了时间侵袭的小生命,成就了另一种永生。
“因为你,我害怕死去”!
据说,这部“琥珀”源于一句简单世俗的“心爱的”。
一直都是这样,我们用最世俗乏味的言语,见证着最伟大,最美好的事。
就像被包裹在亿万年前,胶质物里的那只四肢纤弱,头脑简单的小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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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占$
发表于 2012-10-22 15:06:01
最初接触这部戏,是2002年的事情,加入了大学的话剧社之后师兄们放来做启蒙教材的,当时在想,原来年轻人的爱情应该是这样的
那个年代,手机和网络在校园里还远未普及,我们之间互相留下的联系方式还是以宿舍电话为主,201的电话卡30块钱的只能拨号上网几个小时
而犀牛,在那时的流传方式,还是牛皮纸包装的所谓内部影片,郭涛的版本,他穿一身白衣和一群人拿着衣架假作在公交车挤挤挨挨听牙刷说给他们每个人买了一张彩票
到2004年,忽然就有了一个机会自己来参与这部戏的编导与制作,重新解构了的剧本,条件简陋,我们用两把椅子来表现马路和明明阳台
那时的我们,晚上导完戏都是处在半癫狂的状态,抱着啤酒瓶子在草坪上又哭又笑,那时从没有想过,有一天这出戏会如现在的大红大紫人人皆知地谈论当中的情节
我曾经问我的老师,我们真的要在舞台上呈现一头犀牛的背景么?
问题是,犀牛是什么?大家说,犀牛是爱情,是他爱我爱你的故事,真的是这样么?马路说,这不是我对她的妥协,而是我对一切的妥协,从此以后我就会做一个你们眼中的正常人
是了,正常人,穿西装打领带提着笔记本电脑出入于CBD那些永远都冷着一张脸的写字楼,谈分分钟几十万上下的生意或者处理根本都意识不到那意味着现金的巨大的数据,又或者大波浪卷发,短裙黑丝高跟鞋,讲夹杂着英文的中文,一边讲一边和人解释,不是我不愿意说中文而是实在不知道这个字在中文里面怎么说,这就是你们眼中的正常人么?是么?
我们不知道,也无从探知犀牛成形的时候,廖一梅在想什么,我们也无从得知,导这部戏的时候把郭涛弄疯了的孟京辉在想什么。我们知道的只是,我们在真正的和一群人做完这部戏的时候,忽然醒悟,原来犀牛是关于坚持与放弃的
明明只是一个具体了的意向,一个针对于马路来说坚持的标的物罢了,坚持他对她的感情,就意味着他在坚持自己的一些什么东西,而放弃她,去找个女人来过日子,那些东西就会瞬间消失无踪,再也遍寻不着。而明明,在坚持着那个她爱着的艺术家男人,那个会在酒吧喝酒调戏女孩之后回到她身边的男人,她的老板就是她的现实:名车,成堆的礼物,一只小小的金丝雀。
我们都在爱,都在坚持,直到有些东西,我们某天不得不放弃。犀牛不是爱情,图拉一辈子都没有赢得战斗获得伴侣青睐的机会,水草丰美的大地和落在它背上的犀鸟,都是他的臆想,就如同我们的白日梦。只是图拉不知疼痛,所以他一直坚持。
“我该怎么说,我非常爱你!非常?爱?这些词听起来都是那么的空洞无物没有说服力。今天早上一醒来我就在拼命的寻找,寻找一些爱你的,确实的证据,没有…没有。
我记得有一天,在三楼的顶头,你睡着了,呼吸很轻很安静,孩子一般,我肆无忌惮的看着你,靠近你。你呼出的每一口气息我都贪婪的吸进肺叶。
人,是可以以二氧化碳为生的,只要有爱。”
——一只死去的犀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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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ger$
发表于 2012-10-22 15:06:01
图拉犀牛,一直的感觉就是一直被边缘化、与常人不一样的、不合常规逻辑的,其实在别人眼里,是可怜的犀牛一枚,在动物园不被关注,也从来不是情场上的宠儿,甚至没为爱决斗过就要走到永远的沉寂……
图拉,那又如何?为自己而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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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仙响$
发表于 2012-10-22 15:06:01
在百年讲堂看了《恋爱的犀牛》十年纪念版。我这个人感观比较失调,虽然也愿意凑热闹去欣赏各种艺术形式,比如电影昆曲话剧,但似乎只有台词和旁白,也就是说只有文本本身能刺激到我,而对于声音、色彩、形象、旋律,则充耳不闻,熟视无睹,甚至能够自动地将配乐中的歌词过滤出来:
“所有的光芒都向我涌来,所有的氧气都被我吸光,所有的物体都失去重量,我的爱情,走到了所有路的尽头。”在低音炮的冲击中,只为静默的文字五内俱焚。
此前剧本看过几遍,真的在以一种呐喊的方式去阅读,于内心深处呐喊,甚至咆哮,因为廖一梅的文字就是那么充满力量,让人觉得心平气和眉清目秀的阅读简直是不能承受之轻。她的文章永远找不到任何冷僻的、生造的字词,句式简单,无繁复转换,修辞方式也直率坦白到了有些任性的地步。
你瞧这句,“你是我温暖的手套,冰冷的啤酒,带着阳光味道的衬衫,日复一日的梦想。”
司空见惯的事物与形而上的爱情、形而下的欲望八杆子打不着,可是这比喻竟然如此确切,如此生动,甚至,它根本不是比喻,只是直觉的描述,脱口而出的胡言乱语。无修辞的修辞,用最简单的方式轻易挑开了人们心底最复杂的千千结。好比你是爱是暖是希望,是燕子在梁间的呢喃,是人间的四月天;好比你是我最亲爱的妹,我最亲爱的姐,我最可怜的王后,我屋旁的小白菜。(周云蓬:《不会说话的爱情》)
再看这句:像阳光一样无法逃避,像饥饿一样冷酷无情。天哪天哪,我一笔笔敲打出这样的句子 ,不忍心去复制粘贴。这纯洁的,天真的,玻璃一样的文字和情感,什么也污染不了,什么也改变不了,阳光穿过你,却改变了自己的方向。
阳光穿过你,却改变了自己的方向。
请允许我唐僧一样重复这些句子,以示敬意。能把无关国计民生、不着八荒六合的小情绪,写到风云山河为之变色的程度,可谓文妖。
那么冷静一下,我想来说说这部“爱情圣经”于文字之外的事。
我不知道它为什么被称为爱情圣经,我是想说,如果这样的爱情成为人们普世的信仰,那么这个世界,就真的如韦唯所唱,“死神也望而却步”。至于幸福之花是否会处处开放,不得而知。
廖一梅以犀牛为喻,示人类在爱情中是盲目的,我不禁联想到有人以豪猪作比,说在恋爱中要相互取暖,却又不能离的太近否则势必互刺流血。这是多么的有趣,坠入爱河的人们,被不约而同地比作这样庞大的、无敌的、所向披靡的丛林之王,草原之主,实际又耳不聪眼不明,且性情猥琐人格残缺,近之不逊远之则怨,多么绝妙的对比和讽刺!犀牛和豪猪的外型特质就决定了爱情的战场死忠于成者王侯败者贼的法则,得意时呼风唤雨,爱情使侏儒变成巨人;失意时愚不可及,甚至楚楚可怜都不能做到,因为犀牛和豪猪,是怎样的庞然大物,越是痛苦,越是呻吟,越是自怨自艾自暴自弃,就越显得滑稽透顶愚不可及。
在爱情中,每个人都是这样,外强中干。看上去,似乎只要你去爱,去渴望,只要你有足够强大的愿望,你就不可战胜,可只要一次挥手,一个眼神,一个否定词,就可以把你推向愚蠢的泥潭。
戏剧之所以扣人心弦,之所以荡气回肠,就在于它源于生活,且注定高于生活,戏剧是我们永生永世在模仿,却又至死无法达成的境界,原因很简单,简单到粗鄙的程度:戏剧可以演上100场,而人生只有一次。这诚然是一句废话,可就是这样一句废话,让我们有充分的理由崇拜戏剧,鄙夷自己。戏剧中的人可以不疯魔不成活,而活在世上的我们,即使爱的再痛再苦再深再远,也不能真的疯魔,因为我们要成活!要“正常”的活着!因为我们只能活一次!
不管怎样的呐喊,怎样的咆哮,你我都清楚,我们充其量能做到默默忍受,饮泣而眠,或是在某一个稍合时宜的场合高声喊叫,声嘶力竭,甚至可以上大学读博士保不齐当上作家,但却绝不可能冲进办公室把你推倒在地,更不可能爱你爱疯了进入精神病院,尤其是绝无,绝无可能在你窗下自杀。理性是造物主赋予人类的最为强大、凭其凌驾于整个星球的唯一武器,却也是人类至为脆弱至为猥琐的唯一根由。我们在舞台之下,我们最低的、最高的渴望,就是要成活。想到自杀,无非是想看看自己血溅当场口吐白沫,能在对方的脸上划上怎样一道表情,哪怕是转瞬即逝的惊恐,哪怕是嗤之以鼻的哂笑,哪怕是间或一轮的白眼,哪怕是麻木不仁的摆头。可是小朋友也知道,舞台上的人可以从血泊中爬起谢幕,而我们死去,一无所知。
因此,怎能不爱戏剧?它表达了、实现了我们最终极的幻想:生死相许,以死相逼,以死酬知己,以死谢天下。
因此,怎能不恨戏剧?它揭露了、鞭挞了我们最低极的自私和胆怯,幻想就是幻想,俗话说的好,有招儿想去,没招儿死去,我们没招儿,但是我们不可能死,想都不会想一下的。哪怕是像马路一样,一把剪刀刺进犀牛的胸膛挖心掏肺,这事也太“变态”了,我们以为爱那人爱的疯了,可我们终究是“正常人”,走下舞台,真给你把刀,连杀鸡都是不敢的。
因为要成活,所以不能疯魔。
这就是生活的常态,如此庸俗,庸俗的让自命不凡的人难以接受,可你若不接受,也就没命了。先锋戏剧的独白说“上天一定会厚待那些勇敢的、坚强的、多情的人们”,而老祖宗的处世哲学智慧地告诉我们:情深不寿,强极则辱。这不是真理,这是常识。
套用那个句式:每个人的心里都住着一个XX。
《恋爱的犀牛》男主角马路说:忘掉她,忘掉你没有的东西,忘掉别人有的东西,忘掉你失去和以后不能得到的东西,忘掉仇恨,忘掉屈辱,忘掉爱情,像犀牛忘掉草原,像水鸟忘掉湖泊,像地狱里的人忘掉天堂,像截肢的人忘掉自己曾快步如飞,像落叶忘掉风,像图拉忘掉母犀牛。忘掉是一般人能做的惟一的事。但是我决定不忘掉她。
忘掉是一般人能做的惟一的事,是一般人不愿避免,也根本没本事避免的事。
但是马路决定,不忘掉她。
每个人的心里都住着一个马路,一个永不能抵达的疯魔家园,一个终生不能横渡的,精神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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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mita$
发表于 2012-10-22 15:06:01
看
第三次去北大,第三次看孟京辉的话剧。
这一次不是新作,而是他的经典作品《恋爱的犀牛》。早就买了《恋爱的犀牛》的剧本,和小说《悲观主义的花朵》一起,可是一直没看,还是不习惯阅读剧本这种形式。“还是看人演出来的好”,总这么想着,总在等待,总在“伺机”。
其实由于不喜欢太夸张的表演方式,所以我并不十分热衷于话剧这种艺术形式。可是孟京辉的话剧是个例外,早在14岁第一次看见CCTV10有关他、有关他的编剧太太廖一梅有关先锋戏剧的纪录片时就已深深爱上。所以16岁那年在《琥珀》的招贴刚贴到我们041班的门口时,我就急不可待地拨通了订票电话,所以18岁那年听说《艳遇》即将上演,“贫穷”的我还是厚着脸皮托人地搞到了位子不错的票。
当整个剧场的灯光渐渐黯淡下去,我的心咚咚跳动着亮了起来!
又是一个扣人心弦的开头,鼓声有节奏地洪亮地想起,就像是进行曲——聚光灯随即打开,一排演员随意地穿着不同款式的黑白相间的衬衣长裤每人手里都拿着一副鼓锤……我逐渐忘我,沉浸了进去。
实际上孟京辉的戏剧,不,应该说是孟京辉与廖一梅的戏剧从来都不是以情节胜出的。而是以精辟幽默的语言,荒诞不经的形式,新颖的舞美,前卫的音乐,一群代表不同观点澎湃激昂的年轻人,一种对在这个浮躁现实的时代里就快绝迹的理想的汹涌的纯粹的爱情的,颂扬。每一个演员都仿佛是特立独行的,他们大声地宣扬的自己的内心,唱,喊,舞蹈……夸张的表演在这里好像已不再因为它要满足话剧的要求,而是因为他们需要呐喊!!最无法忘记的一场戏是男主角马路和自己深爱的却深爱着别人的女主角明明在舞台右边的大型跑步机上“追逐”,一束光从右边打来,将他们的影子投在左边的墙上。他们心中都有各自的痛苦,都有让各自受伤却无法放弃的爱情,痛苦让他们的奔跑好像疯狂运转的机器,而背景震天动的音乐,呐喊般的唱腔恰到好处地配合了他们!!演员们十分入戏,最后一幕,马路在大雨中任凭自己全身湿透,他浸透痛苦的双眼久久地凝视着天空,在暗示戏剧结束的灯光整个暗下又亮起来之后,他仍然无法停止——他无法做到将“马路”戛然而止抽身回到自己。
经典的台词有很多,例如黑子对害相思病的马路说“过分夸大一个女人和另一个女人之间的差别是一切不如意的根源”,然后马路对他说“忘掉是一般人能做唯一的事,但是我决定不忘掉她”,又如明明对马路描述她的爱情“我今天一醒来就拼命地想,想找出一些任何人都无法怀疑的,爱你的确实的证据。没有,没有……我想起有那么一天傍晚,在三楼的顶头,你睡着了,孩子一般,呼吸很轻,很安静。我看着你,肆无忌惮地看着你,靠近你,你呼出的每一口气息,我都贪婪地吸进肺叶……那年夏天,外面很安静,一切都很遥远,我就那么静静地沉醉于你的呼吸之间,心里想着这就是“同呼吸”吧。人是可以以二氧化碳为生的,只要有爱情。”,又如马路给明明写的诗“一切白的东西和你相比都成了墨水而自惭形秽,一切无知的鸟兽因为不能说出你的名字而绝望万分”……太多太多,无法举完。每一个这样的句子或者段落蹦入耳朵时,我都不由得一阵心悸!
很幸运,每次看孟京辉的话剧都能见到他。不过这次是意料之外的所以分外惊喜。因为在北大上学的表姐给我买票的时候说周末导演要来与观众交流,可而由于有不可不做的事情,我选择了今天的票。本以为他只是周末才来的。当演员谢幕完毕,齐声说“有请导演孟京辉”时,我着实激动了一番,他和廖一梅都是我的偶像!他依旧如惯常一般小跑出来。不过这次他的微笑里多了几分谦逊,形态和面庞都比前日消瘦了些,他说“这是我的戏剧第一次到北大来演,非常高兴,谢谢大家。”我全力地鼓掌,为了孟京辉,为了廖一梅,为了我心目中这对绝配的才华横溢的偶像! (一个是导演一个是编剧,一个是金牛座一个是摩羯座,哈哈~八卦一下~)
感
随着演员与导演的小跑退场,观众们纷纷起身,汇入以不同出口为目标的人流,缓缓离开,人群中,我看见一个女孩儿紧紧地抱着她男友的腰部,头深深扎在他怀里,肩膀不能自已地抖动 。她在哭。男友怜爱地凝视着她震颤的小身子,大大的手轻轻地抚摸着她那发丝被椅背蹭得有些凌乱的小脑袋。
她一定是遇到了“知己”,一定是在马路或者明明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并被马路的、明明的、自己的纯粹爱情与对纯粹爱情的坚守深深撼动!同时,她的他欣慰又心痛的眼神好像也在说“你是这样的我是这样的,我们是这样的,我懂得的!”男友拥着女孩儿从安全通道离去。我悄悄地,情不自禁地用欣赏的目光注视着他们,完美的他们,心中满是祝福。
想起看戏时对周围人有意无意的关注。有些人看不进去,从他们的表情我看到了不屑,他们肯定觉得不过是花钱买了点新鲜,这剧太假,台词太傻;有的人明显很沉迷,他们时而托腮,时而激动地前屈身体伏在前座的椅背上,时而情不自禁地鼓掌。这样的差别也许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人们对爱情的不同看法。这个世界上追求幸福的方法有很多,有的人能在金钱上权势上获得最大的幸福感,有的人最愿与书籍与知识相伴,而有的人却不能没有爱情。
我所说的爱情是“化学”的,是“遇到”的“闪现”的,理性无法干预的,而非“货比三家”地“选择
”出来的,它摄人心魄,迫使人想要燃烧自己奉献自己,迫使人激情四射。它纯粹之极,就像某种“灵异事件”般不是每个人都能“有幸”碰到的,但又不如“灵异事件”那般小概率。毕竟,人的灵魂和鬼的更加不易碰触出什么感觉,而人和人的灵魂会容易些。一些少年老成的“现实主义者”并不那么强调爱情的重要性。毕竟是“少年老成”,作为已无满溢的激情的爱情受体,温情足以;作为爱情的施予者,他们更无法做出“力不从心”的事情。他们更看重“家世”看重“财力”看重“身体需求”而非“精神需求”。诚然这无可指摘,因为这样后半辈子稳定的几率比较高。可是如果一个人一生都没被另一个人“点燃”过,没有“身不由己”过,没有“无法自拔”过,那实在是太不幸了。这样的感情无论结果如何,都会是一生最绚烂的回忆最宝贵的财富。不过,大多数人都有激情燃烧的岁月亦有激情熄火的岁月,在打不燃火的时候还能用自己的温情给彼此温暖同样是可贵可叹的。
爱情是追逐幸福的种种道路中很窄的一条。三十岁前,很多人都会选择这条道路。男生和女生,从路的两端奔来,冲向对方。一些孩子被同向而去的孩子挤下马去,其中一部分很快地爬起来争抢,或另寻目标越战越勇,一部分拍拍身上的泥土抽身离开,从此粪土爱情,准备踏上另一条路:一些孩子认为已经遇到了“命中之人”激动地紧紧相拥,但又很快识别出这并不是“那个人”的味道,只好或不忍不舍痛苦地放手彼此祝福,或赶快收回交融的眼光急切地重新搜索起来。只有那些真正幸运的孩子们一眼就认出了“那个人”,从此“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相偎相依成为这条路上一道道遥不可及似幻似真的风景……
不管怎样,祝福应经拥有真爱的人,祝愿还没有得到的人。
廖一梅在谈关于《恋爱的犀牛》的几点想法时引用了一句我也很喜欢的杜拉斯的话,“爱之于我,不是肌肤之亲,不是一蔬一饭,它是一种不死的欲望,是疲惫生活中的英雄梦想。”然后她说“我希望看过戏的观众,能感到他的生命总有一些东西是值得坚持,可以坚持的。”我看到后突然很感激她。人总是容易听信真诚的过来人的真诚“教诲”,特别是在彷徨迷惘犹豫不决的时候。虽然爱是折磨人的,但是它仍是我所见过的最美好的东西,所以我要坚持我对它的看重,坚持我对它的认真与严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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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鹿鹿$
发表于 2012-10-22 15:06:01
对于这么华丽的不口语化写作,多少还是有点不习惯。
我有严重的剧场恐惧症。从不看任何演唱会和话剧表演。《再见桃花源》白送的第二排的两张票子也不要,送给别人。那个别人后来狂喜地跑过来跟我说,她前面是林青霞后面是王家卫云云,我问旁边呢?她支吾一阵说:严顺开……T.T
对,我从不看任何演出。因为会脸红。
我非常不习惯那种当面的情感流露。
老套的故事。心脏移植带来的伦理观。
没觉得多新颖。
但姑娘文笔不错。很科班。很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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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游$
发表于 2012-10-22 15:06:01
所有的爱情都悲哀,可尽管悲哀,依然是我们所知道的最美好的事情。
——题记
所有的光芒都向我涌来。全场暗光,跑步机上,明明和马路,一个在跑,一个在追,一个在挣脱,一个在捡起。侧边的追光让他们的影子时而靠近,时而分离。明明半透明的水红色裙子翻飞着,两条长腿隐约可见,风情万种。音乐激烈地响起来。这是表现他们做爱的一幕。
所有的光芒都向我涌来
所有的氧气都被我吸光
所有的物体都失去重量
我的爱情走到了所有路的尽头
右手边的女生无法遏制地哭泣,奔涌出来的眼泪怎么都擦不干净。而我也是紧咬嘴唇,险些掉下泪来。他们不断靠近又不断分离的影子像一把锥子,翻搅着内心。他们不断往前奔跑,可,前方,等待他们的是什么呢?
所有的爱情都是悲哀的,可尽管悲哀,依然是我们所知道的最美好的事情。这是《琥珀》的台词。《恋爱的犀牛》想陈述的是“爱情是多么美好,可是不堪一击”。显然,马路和明明各自不堪一击的爱情把他们折磨得歇斯底里。他们都有一个注定“要了他们命”的人来把他们逼到了绝境。
“过分夸大一个女人和另一个女人的区别,是一切不如意的根源”。“在这个有着多元选择的现代社会,死心眼可以算是一种精神疾病”。可他们都依然是“心里刻着爱,就像脑门上刻着奴隶的印记”。这种能把对方焚烧成灰烬的激烈的爱,最终以马路绑架了明明而结束,以爱的名义。
如果舞台上的情感,是我们所历经的,我们会因为共鸣而掉泪;如果是我们所缺失的,我们会因为遗憾和震撼而掉泪。
马路对明明的爱,正如明明对另一个人的爱一样激烈,不把对方烧成灰烬不会罢休。可就算是奉献了生命,依然是蝴蝶飞不过沧海。在这场追逐里,没有赢家和输家。有的只是各自破碎的心和永不熄灭的信念。称《恋爱的犀牛》为爱情圣经,是因为没有一件小事比他们的这件更疯狂。
“忘记是一般人能做的唯一的事,但我决定不忘掉她”。
哪怕这份记忆把他折磨得死去活来不成人形。她依然是他心里不同的、唯一的、柔软的、干净的、天空一样的明明,带着太阳光气息的衬衫,日复一日的梦想。
可是,我爱她,她不爱我,是永恒的无解方程式。哪怕你掏出了你的心肝脾肺脏。哪怕你摘来了日月和星辰。哪怕你控制着全世界的自然规律与社会规则。她依然是你无法抵达的彼岸。
“我想要为你放弃一切,可我又没有什么可以放弃。”
“如果是在中世纪,我可以去做一个骑士,把你的名字刻在每一座被征服的城池;如果在沙漠中,我会流尽最后一滴鲜血去滋润你干裂的嘴唇;如果我是天文学家,会有一颗行星叫明明;如果我是哨兵,你的每一个字都是我的口令;如果我是诗人,所有的声音都是为你歌唱;如果我是神父,再没有比你更好的天堂;如果我是杀人如麻的强盗,他们会祈求你来让我俯首贴耳;如果我是西楚霸王,我会带着你临阵脱逃任由世人耻笑!”
“可是我什么也不是!”
就算是了,柠檬味的明明依然是马路追逐不到的影子。她给他送蛋糕、点蜡烛、送钱包、和他做爱,却只能让他拥有受宠若惊的错觉和得而复失的失落,而永远不会有真实贴心的拥有感和幸福感。
因为,在楼梯的拐角处,他闻着她身上的清香和她擦身而过时,就预示了一场劫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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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子$
发表于 2012-10-22 15:06:01
“ 我怎样才能让你明白我如何爱你?我默默忍受,饮泣而眠?我高声喊叫,声嘶力竭? 我对着镜子痛骂自己?我冲进你的办公室把你推倒在地?我上大学,我读博士,当一个作家?我为你自暴自弃,从此被人怜悯?我走入精神病院,我爱你爱崩溃了?爱疯了?还是我在你窗下自杀?明明,告诉我该怎么办?你是聪明的,灵巧的,伶牙俐齿的,愚不可及的,我心爱的,我的明明……”
马路在台上疯狂的述说他的爱。台下的人因他的疯狂而哄笑,而我,则因他疯狂里的无助而落泪。
是的,这是一件不值一提的小事。可是,它会让每个人为之疯狂。如果掏出一颗心,就像从口袋里掏出一颗糖那么简单,我想马路也会把这颗心捧在手上。
你看着马路忙忙碌碌,学习进修,努力提升自己,显得强大无比。可实际上,他只是一个纸灯笼——看着光芒耀眼,其实脆弱得吹弹可破。
爱情里的男男女女都是纸灯笼。
某日,马路充当一个人的替补,度过了幸福的一晚。台上的灯光把他们两人的影子印到剧场的墙上。他们一直在奔跑,很久很久。我能感受到马路的幸福。他试图伸出手臂去拥抱前面的明明,可最终只拥抱了自己。
天亮了,属于马路的幸福也结束了。
“所有的气味都消失了,口香糖的柠檬味,她身上的复印机味,钱包的皮子味,我的鼻子已经闻不到任何东西。我开始怀疑自己,怀疑我对她的爱情,怀疑一切……什么东西能让我确定我还是我?什么东西让我确定我还活着?——这已经不是爱不爱的问题,而是一种的较量,不是我的她的较量,而是我和所有一切的较量。我曾经一事无成这并不重要,但是这一次我认了输,我低头耷脑地顺从了,我就将永远对生活妥协下去,做个你们眼中的正常人,从生活中攫取一点简单易得的东西,在阴影下苟且作乐,这些对我毫无意义,我宁愿什么也不要。”
说自己什么也不要的人,才真正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如果你足够幸运,此生你会遇到一个人。你爱他,不是因为他爱你,而只是因为他就是那样的一个人。
“即使知道那个人不喜欢自己又怎样,自己喜欢还是喜欢啊!……就是那么简单。”
他爱你也好,不爱你也好,他就在你心里。
你因为爱他,而不害怕老去;你因为爱他,开始惧怕死亡。
遇到他,你会知道自己想要的幸福是什么。
只是,也许你就从此与幸福隔岸相望。
当然很痛。要放弃吗?
“也有很多次我想要放弃了,但是它在我身体的某个地方留下了疼痛的感觉,一想到它会永远在那儿隐隐作痛,一想到以后我看待一切的目光都会因为那一点疼痛而变得了无生气,我就怕了。爱她,是我做过的最好的事情。”
9.25
————————————————————
ps:
谢谢你们!我尊重每一个珍视爱情的朋友。
“上天让我们习惯各种事物,就是用它来代替幸福。”
——幸好,我们还清醒着。
很多人,从马路身上看到了自己。这是一种酸涩的幸福。
爱情是个永恒的话题。
每个人心里都有属于自己的明明。
每个人都是爱情里疯狂的犀牛。
只是,爱,不能成为伤害对方的理由。
明明为什么不接受马路的感情?
马路打动了那么多的人,为什么打动不了明明?
只因,他们对幸福的定义是不一样的。明明有自己要追寻的爱情。马路越是坚持,明明越是没有理由放弃——大家都在自己的爱情世界里狂奔,不甘示弱。
所以,如果你真的爱你的明明,而你的明明有自己的幸福,请让你的爱变得安静,做一个幸福的旁观者。
被爱的人无需道歉。
你爱她,与她无关。
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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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一$
发表于 2012-10-22 15:06:01
很女人的一部话剧,因为在话剧结束后,想留下点什么而买了这本书,放了好久才拿起来读读,回忆着舞台上黑暗里,白色的长衣,经常出现在身旁的女主角忧郁的表情,还有里面难忘的主题曲,都不襟一次次的把自己沉浸在忧伤中,爱的太真却太苦,苦的后味又很漫长,什么才能冲破时光来回味,每次去记得的是幸福处残留的损伤,还是用遗忘打败隐藏在心底里的抓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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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612$
发表于 2012-10-22 15:06:01
-----让我们以犀牛的名义 期待下一个 以及更多的十周年
在你十岁那年的夏天 我第一次遇见你。那是一个叫做“蜂巢剧场”的地方。
我在落日的余晖中眯起眼仰望着那幢柱状玻璃墙面的大楼;我匆匆上楼走过一二层喧闹华丽歌舞升平的大众娱乐场所……渐渐的,周遭开始出现灰蒙蒙的水泥墙面,于是我循着地面上隐约可见箭头,把喧嚣的都市人群,繁冗无序一团乱麻的生活抛在脑后。
我感觉得到,自己正在一步一步的靠近你。
这里是一个六角形的巢穴,一个灰暗的小盒子。头顶上,一簇簇蜂巢状的灯投下刺目的明黄色的光。
我的影子都感觉的到你温暖的存在。
我没有告诉你,这其实是一次酝酿已久的“邂逅”。我就像是个虔诚的朝圣者----从很远很远的南方小城市,飞过万水千山,一路北上----只是为了,能看上你一眼。我手里紧紧的攥着那张写着你名字的入场券,早早的就等在门前----只是为了,能离你再近一些更近一点。
我选好了位子坐定,等到剧场的灯全部熄灭,黑暗里传来一阵激越的铿锵有力的的鼓点。
我知道,你来了。
我凝神屏气。倏忽间,一束光亮起来。
事情就在那个时候发生了。
你就出现在我的左边,像天使那样,从天而降。我看着你在昏暗的灯光笼罩下,那样灿烂炫目,却又是那样的孤独无助。
你说,每天黄昏是你视力最差的时候。于是注定了你的爱情,是盲目的。你不会英语不会电脑不会开车;但是你却可以像个诗人一样,写出美好的诗句,送给你的心爱人。
你在尚且年轻的时候,坚持着,长久的,日复一日的,爱着一个人。只因为在你的心中 爱才是最最美好的事情。
你站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间,我却能一眼就能把你认出来。因为你高高昂起的头颅,
因为你用极富磁性的嗓音呼喊着咆哮着:“忘记是一般人都会做的事情 可是你就是选择 不忘记……”
你是一只恋爱中的犀牛,一只发情期的小兽;你夸大了一个个体与另一个个体的区别;
你让自己溺死在你汹涌的爱情里,你让你的爱人在你桎梏的爱情里快要窒息。
你在这个时代,是一个异类,被人们视为疯子傻瓜情痴……但是我知道,在这个谎言泛滥感情廉价真爱已死的时代里面,你才是真正的情圣。你是唯一的不同的干净的柔软的天空一样的……
在你十岁的这个夏天,我第一次遇见你。我不愿去遐想,如果可以早一些遇到你,现在的自己会是什么样子。你只知道你经过我了的生命,她就开始变得不一样了。
人们说,十年来你从不曾改变,你始终散发着浓浓的荷尔蒙的气息,年轻的味道。你莽撞鲁莽了整整十年;坚强,勇敢,多情了十年。只因为你相信,上天会厚待像你这样的人。
而我,才只是在尚且年轻的时候,坚持的爱着,默默的喜欢着一个人一年,两年…
戏散场的时候你对我说:“要我坚持人生中所有美好的事情”。于是我拭去眼角的泪水,紧紧的抿着嘴唇,在心底默默许诺下一个十年的约定----我要我们,在下一个十年,在无数个十年之后,还是依然固我,始终延续着这单蠢美好的样子。
因为我相信 只要生命不死 恋爱无止~
来自: 豆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