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dman$ 发表于 2012-10-22 15:06:01

      “黄昏是我一天中视力最差的时候,一眼望去,满街都是别人的老婆。”
      前半句是剧本里的台词,后半句我已经忘了是谁说的了。《恋爱的犀牛》讲的是一个理想化的爱情故事——虽然结局并不是那么理想。台词很好,仅限于舞台表演,现实中如果谁用这种方式谈恋爱,准会被人当成是疯子——即使是在剧本里的那些角色也并不让人觉得正常。现实里的恋爱很直接,简单的说,就是一个比较加计较的过程:对于女人而言,开始恋爱前,先把所有可能成为恋爱对象的人通通比较一番,选择那个最优的——不一定是符合自己的爱情理想的(现在还有爱情理想吗?),而是更符合自己的物质追求的,俗一点说就是房子、车子、票子、位子等等。选好后就开始恋爱了、计较了,谁付出的多,谁付出得少,谁主动、谁被动,达到了什么条件可以牵手、接吻、上床,一分一厘、一点一滴都清清楚楚,比最精明的商人算得还细致;男人也是一样,不同的只是与女人关注的重点不一样,男人多数是关注女人本身,这里的本身主要是相貌、身材、性格等,一部分人还会考虑女方的家庭环境能否给自己带来帮助。于是,恋爱就成一桩生意,女人考虑如何把自己卖给“出价“更高的男人,而男人则考虑如何用自己有限的筹码”买到“更好的女人,只有当双方都觉得不亏的情况下,一场现实的婚姻才会诞生。否则,一拍两散,各自去寻找新的商机。
      在故事中的马路与明明却不是这样的,他们是异类,是作者眼中的“犀牛”,一个疯狂地付出,一个不断地逃避。明明是需要爱的,从她那首《只有我》里就能看到这一点:
      对我笑吧,像你我初次见面,
      对我说吧,即使誓言明天就变,
      抱紧我吧,在天气这么冷的夜晚,
      想起我吧,在你感到变老的那一年。
      但遗憾的是她需要的是另一个人爱,即便是没能与那个人在一起,她也认为“爱他,是我做过的最好的事情“。马路的爱和付出给她带来的只有压力和恐惧。而马路最终也没能明白这一点,他不断的付出,直到自己一无所有。最后,他枪杀了他的犀牛图拉,把它的心和”自己“献给明明。其实,他杀死也是他自己,在爱情中不顾一切的人已经不适合存在于这个世界了,正如同所有的犀牛都将慢慢从这个世界消失。
      ——“黄昏是我一天中视力最差的时候,一眼望去,满街都是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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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皮哟$ 发表于 2012-10-22 15:06:01

        曾经看《恋爱的犀牛》时,竟会默默地大段大段地背诵里面的台词,还会沉浸在一种虚幻的情景中。现在,回想起来竟然是一种陌生,对那时自己的陌生,不清楚是怎样的魔力使得自己陷入到近似于歇斯底里的思念和自我沉思里。或许用纯洁天真来概括自己当时迷蒙的状态吧。
     
      现在,台词几乎都已经忘得差不多了,甚至连剧情都不太能记得清楚,唯一剩下的就只是对“犀牛”的一种难以名说的亲切,毕竟所有的那些有自己太多的记忆,青春的记忆……感谢这样的“犀牛”,在我迷失于自我放逐还是重新振作的岔路口的时候时,给了我喘息的机会,也让我看到了女人自我折磨自我毁灭会是多么悲戚。刚刚回忆了一下,还能感觉得到那样具体而又亲切的感觉:一个人坐在小剧场,宁可迷失在一场话剧里,灯光昏暗,但是却足以看清自己的哀戚表情。
     
      不得不承认恋爱的犀牛是一部足以让现代年轻人有所感悟的话剧,尤其在今天这个文明渐渐缺失的年代,犀牛人们拉回到了剧场,让大家可以耐下心来看完一出戏。笑过、哭过、甚至怒过……之后,从中找一下自己的影子,反思一下人生。或许你会偷偷地想,“马路就是我啊”,“明明怎么那么像她呢?”……有这么多的相似,但不要那么的自怨自艾。
     
      《恋爱的犀牛》曾经在杭城上演过N场,且场场爆满。正是最近又将回到细腻江南,我才得以回忆一下这部话剧,回忆犀牛曾经带给我的许许多多的感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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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uth$ 发表于 2012-10-22 15:06:01

  这篇是充满水分的观后感+读后感。
  从第一次看《恋爱的犀牛》开始,对于剧场的某种特殊的情感便萌发了。
  几百个人置身于一个黑匣子中,看着对面另一个黑匣子里的人做出一系列动作,没有麦克,仅隔十步之遥,一伸脚就能踏上那个舞台,台上的一抬手便能摸到观众的脸颊。
  那种演员不仅仅是在表演,而是在向别人倾诉的感觉,很难不迷恋上吧。
  
  在舞台上能够看到的光影,听到的音乐,嘶吼声,夸张的动作,烘托气氛的道具,这些在剧本中是无法读到的。也正是由于这些非语言性的因素渲染,导致我的注意力从对白上分散了。直到在蜂巢剧场买到了出售的剧本,读过后才领略到第一次观看错过了多少精彩的细节。
  
  知道这是关于一场极端的爱情。不论看者是热恋、失恋、暗恋中的状态,在这部戏里都能够找到合适的角色并受到启发。马路爱上了明明,明明爱着另一个男人。两个人都在自己的爱情中无法自拔,马路最终实现了对明明的承诺来表示对附庸决绝的抵抗。
  但是真正的“极端”、“决绝”,是当所有幕布落下,演员散场,只剩下我的双眼和眼前的这本书时才毫无保留地得以展现。
  像是散发浓郁香气的新鲜水果,咬下去溅出满口的汁液,缓缓沿着食道流入胃里。
  即使无法吃到最独特的水果,仍然可以吃梨,苹果,西瓜,草莓。最大的损失不过是丧失品尝一次绝世珍品的机会。
  奢侈品,美酒,旅行,绝版的书,最喜欢乐队的live,完美的爱情,这些即使都无法得到,没关系,不要强求,人永远都有别的选择。随遇则安,放平心态——即使不是专业的心理咨询师也能给出最专业的建议。
  买不起万宝龙可以用晨光,喝不到波尔多可以买箱百事,遇不到牵着雪白独角兽的王子总会出现愿为你抬起盾牌的骑士。
  当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如何将伤害最小化,确保自己安全的生存;学会了所谓的淡然心态,与世无争;抑制自己的愿望,接受生活的赏赐……于是在这样的社会中,《恋爱的犀牛》便有了它的意义。
  如此热烈的情感,如果马路和明明彼此两情相悦,该能浇灌出多么滚烫的爱情火焰!而遗憾的是现实生活大多是火焰碰上了潮湿的木材,或干柴碰上了清冷的水滴,最终以火焰的熄灭和干柴的腐朽结束一场邂逅。
  
  如果是我来写一个类似的故事,或许标题会起成俗不可耐的《偏执狂是这样炼成的》或者《恋爱培训手册》吧。
  
  毛主席的照片是伟大的,玉树的抢险救灾人员是伟大的,发明方便面的人是伟大的——同一形容词不变修饰程度——这个剧本也是同样伟大的。不仅仅是它本身反映的充满激情和不屈的个体意识,还有它在我的脑海中因主观情感作用而产生的共鸣。
  看话剧时在我身旁搂住我的手腕传递的力量和温暖产生了某种化学反应,台上明明一片一片吞下的痛苦是催化剂,令我对你的爱意在这小小的黑色空间里向着无限发酵。
  ——“黄昏是我一天中视力最差的时候。”
  在你身边我会自动对焦。AF-Lock和微距组合,我的视力范围内仅有你,其余都是模糊的背景。
  ——“忘记是一个普通人唯一能做的事情,但这一次我决定不忘记你。”
  我们一起制造的回忆是仅属于我们的私人展品。它发着柔和的光,化着淡淡的妆,不放过时间的每一个缝隙在眼前炫耀自己。赠予或丢弃都不可能做到。它的妆回淡,光会暗,但永远不会消失。
  ——“我不会离开你,我也不会让你离开我。”
  此时此刻,你在我身边。再次眨眼,又隔了长江黄河。距离从未使谁离开过谁,只是心在用长长的线玩纸筒传话的游戏。下次眨眼,这根线会放得更长,穿过赤道,漫过大海,但是我不会离开你,我相信你也不会离开我。
  如果有一人不得不去解开线的一头,另一头再眨一下眼,或许两个纸筒就又能出现在彼此身边了。
  ——“爱你,是我做过最美好的事。”
  你或许不是全世界最英俊潇洒的王子,而我也非最美丽倾城的公主。可是能在安静吞吐的生活中遇见你,为你擦去眼中落满了灰尘的彩虹,你爱上我,我爱上你,就足够让人将全部的感激付与这份幸运,脚踏实地珍惜下去。
  
  视力极差的犀牛却在第一次发情时找到了,只适合她戴的眼镜。
  
  是的,亲爱的,爱你,是我做过的最美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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伞兵兔$ 发表于 2012-10-22 15:06:01

     其实这篇字早就该写了,这个故事贴着我09年最初的感动。
     但不是剧情本身,而是结尾的一句话。
     我有剧本,这故事很简单,一个叫马路的动物园饲养员爱上了邻家的女孩,文员明明;但明明爱另一个人。马路为明明做了好多,明明的爱还是没来到他身上,但马路决定坚持,就像他照顾的那个老犀牛图拉一样,稀有。
     
     犀牛03年就演了的。那时候的演马路的演员还是段龙,后来《士兵突击》里演那个怪脾气的袁朗的那个人;明明应该是郝蕾,《颐和园》里的俞虹。
     1月底,北京,出租车上听到《恋爱的犀牛》在蜂巢剧场再演,约了潘处去看。马上订票但没有合适的,于是就相约新年我再去时看。新年时潘处心里的老房子着火了,于是就变成1号他俩去看,2号我去看。
     1号晚上见到潘处,告诉我很好,剧场很有创意剧也好,看得眼睛湿了一下,一定要好好看。
     2号晚上在东直门走错了地铁出口后我迟到了15分钟,剧场里只剩最后一个座位。
     于是我的第一个段落是“恋爱课堂”的那部分,几个小青年行为艺术式的闹剧。孟京辉和廖一梅两口子很聪明,对于一个情节单纯的爱情故事,添上这样的后现代段落,舞台表现马上不闷了,时尚了,反传统了。
     由于潘处的引导,两个小时我一直在寻找那种湿润他眼睛的激发。
     很遗憾,我没有找到眼睛湿的感觉。我只是喜欢那个把吉他手封闭在二楼玻璃里的舞台;喜欢黑了灯时我们以为是拟音的下雨声过后,灯亮时发现那不是拟音,而是用1分钟的时间把两寸厚的水洒到了舞台上的真实声音的惊讶。
     整个话剧中我就像个看尽波澜的情场老手似的看着舞台上的人和身边的人,觉得这样执着的以为爱情是生活的全部的感觉是傻傻的小儿科,觉得潘处太正统,看这样的故事都会湿眼睛。
     剧演完了,全体演员来谢幕,马路说今天是新年的第二天,希望大家把心中的美好坚持下去。
  
     把心中的美好坚持下去。
     我被这个平常的句子淡淡地击中,发短信给朋友们,说今天看了犀牛,已经无法感动于爱情故事了,但被这个句子感动,把它送给大家。一个关于爱情的话剧,被感动,不在爱情上。
     回家看剧本后记,廖一梅在最后一段写着:
     “剧中人有具体的情境、具体的职业和具体的个人遭遇,但这些都不具有实际意义。
     “我希望看过戏的观众,能感到在他的生命中有一些东西是值得坚持,可以坚持的。”
     她的话应验了。
     别俗套地说他们的东西小资,任何人都有把心中的美好坚持下去的本能。
  
     其实到写下这些字的时候我才真正意识到自己当时的钝感与外壳,关于爱情。
     我以为自己波澜不惊:爱过了,甜过了,痛过了,被爱震撼过了,伤害过了,超脱了,知道爱情不是生活的全部了,懂爱了;但其实我的所有感觉只能概括为:在爱和思考爱的路上走了狭隘一小段,而已。
     真的懂了吗?爱的意义。
     杜拉斯说:“爱之于我,不是肌肤之亲,不是一蔬一饭,它是一种不死的欲望,是疲惫生活中的英雄梦想。”
     廖一梅在引用这段话的时候写了自己的理解:
     “爱是自己的东西。没有什么人真正值得倾其所有去爱,但有了爱,可以帮助你战胜生命中的种种虚妄,以最长的触角伸向世界,伸向你不曾发现自己的内部,开启所有平时麻木的感官,超越积年累月的倦怠,剥掉一层层世俗的老茧,把自己最柔软的部分暴露在外。因为太柔软了,痛触必定会随之而来,但没有了与世界、与人的最直接感受,我们活着是为了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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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注小$ 发表于 2012-10-22 15:06:01

     (未曾写过评论,胡言乱语,见谅)
  
  
         廖一梅的话剧,总是透着股子悲伤
      很直白的说,一场故事无非就是一个爱对方爱的死去活来,一个被爱情折磨的死去活来。
      和友人去看话剧,她跟我说“看话剧,总觉得是为我演的,我哭我笑,完全由得故事牵着,仿佛一刹那间,这个舞台只属于我,观众席中只剩下我一个。”导演对她说“你才是真正看话剧的人。”然而这样一个狂爱话剧的孩子,只因为男朋友一句不喜欢,便痛快的丢我一个人在席间,转身离去。
      看《恋爱的犀牛》的时候,友人躲在床上享受爱情争吵的纠结,我窝在黑漆漆的房间里放着马路的歌。那时候她仍然爱话剧,但还是让我把电脑关了。为了爱情,杜绝一切和话剧有关的东西。
      友人变成了马路,为了爱情变得奋不顾身,失恋后疯狂的哭着,倒是很超前的达到了减肥的效果。如果可以,她杀掉的会是整个动物园。但是她的男友却不是明明。至少明明一直爱着,被爱情包裹着不能自拔的人,总是值得怜爱的。
     
      从来不曾相信会有马路那样的爱情,不管他是爱上了明明还是仅仅爱上了明明的美丽。他的无所保留让他的爱太强势,强势到无法顺从的接收无法迅速的推脱。他的爱情成了毒药,侵蚀渴望爱情的心,毒杀所有唐璜式的感情。
      从明明的第一次拒绝,我就喜欢上了这个女孩,何必假装善良来怜悯马路的爱情,如此的果断决绝反而让一切透明。
      我想我一直扮演着明明的角色,疯狂的爱上了爱情。只是明明勇敢,我却懦弱。我看到一句写明明的影评:
     某个时候,她仅仅因为在他那里得到了一个记忆中听过的句子就自顾自地陶醉了。后来,那个懦弱又自以为是的男孩子的神经终于被触动,她又觉得一切已经索然无味。她不信任那种临危才被激发的挽留,更可怕的是她突然发现,自己能够像犀牛一样沉溺于狂热之中,只不过是因为怕麻烦罢了——要把自己喜欢的人所做的事情一件一件分出个对错,实在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
     着实得对号入座了。
     
     爱情是无耻的,让人们悲喜交加却又无法割舍。它比毒品更具诱惑力,它比金钱更具渗透力。他将人们的生活唐璜式的玩弄于掌中。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看着你哭看着你笑,让你变得不堪一击或者无比坚强。
     
   这是一幕悲观主义的爱情,悲观之后便变得透彻,何苦为了虚构的爱情丧生信心,不妨看周围那些配角,真实的触目惊心。面对生活吧,生活是最诚恳的,如果你可耻便得唾骂,如果你真的纯洁,便可得天使之名。生活最浪漫,给你遍野的花和最清的水,只要你付出努力去寻。
      努力生活,远离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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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fo$ 发表于 2012-10-22 15:06:01

  先看了犀牛
  再看的琥珀的剧本
  都可以用一句话来总结
  那件疯狂的小事叫做爱情
  不管是马路和明明执拗的爱
  还是高猿和小优复杂的感情
  都能让人思考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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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注小$ 发表于 2012-10-22 15:06:01

  “所有的爱情都是悲哀的。可尽管悲哀,依然是我们所知道的最美好的事。”
  
  
  
  话剧落幕,孟京辉带着廖一梅走了出来。全场掌声雷动。
  
  他慢慢地重复了这一句台词。然后说,这是我身边编剧廖一梅所作的诗。
  
  
  
  相比《恋爱的犀牛》,我还是更喜欢《琥珀》。
  
  马路那样不管不顾的爱情,只能用来瞻仰。
  
  而高辕那种不可一世的颓废,与这个世界保持安全的距离,不期望任何的生活态度,正是我所推崇并坚持的。
  
  虽然他一直告诉自己,谁先动情,谁就输了。
  
  他玩世不恭,他三心二意,他滥情,他滥交,他不害怕死去,他不在意活着。
  
  但他还是输了。输给了一个充斥着谎言的,爱情。姑且就叫它爱情吧。
  
  剧终的时候,他对小优说,因为你,我害怕死去。
  
  
  
  
  
  爱情让人变得软弱,多么悲哀。
  
  
  
  虽然我喜欢袁泉,喜欢王珞丹,但是我不喜欢沈小优。
  
  我不喜欢她的存在。我不喜欢她眼里透出的温柔与希望。
  
  我不喜欢她一刻不停地提醒着我,这个世界还有爱情这个东西的存在。
  
  我不喜欢她歇斯底里地问自己:
  
  如果你的灵魂住到了另一个身体里我还爱不爱你?
  
  如果你的眉毛变了,眼睛变了,气息变了,声音变了,爱情还是否还存在?
  
  
  
  我不喜欢一切企图颠覆我的人生观,企图让我变得软弱的东西。
  
  我没有高辕的自信与傲慢。在遭遇到他们之前,我就会躲得远远的。
  
  
  
  你是否曾经有过刻骨的思念之情?几乎带来肉体的疼痛,把你和周围的一切隔绝,四周的景物变浅变淡,慢慢褪去颜色。有时候你觉得它把你封闭得太厉害了,让你几乎喘不上气来,你会不顾一切地想用针把它刺破,哪怕是扎出一个小孔,至少让你透一口气。奇怪的就是,他既是那根针,又是包裹我的那个口袋。
  
  
  
  奇怪的就是,你既是那根针,又是包裹我的那个口袋。
  
  
  
  屁爱死,我很喜欢王珞丹现场版的《那件疯狂的小事叫做爱情》。窃以为胜过袁泉姐姐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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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注小$ 发表于 2012-10-22 15:06:01

  虽然我不管到哪都怨念深重,不过不能否认的是,北京的确不错,比如四年后《琥珀》的再度巡演必然不会拉下这个城市。剧长两小时,保利很大,王珞丹没有米蒂的影子,这是一个让人笑不出来的喜剧。
  
     小优是个小封闭的女孩,从事着恐龙博物馆讲解员,每天在平庸和无聊中不断埋没的。这样平时稍显沉默的人,爱起来却可以让人叹为观止。她的未婚夫在车祸中死去,心脏被移植给赤裸裸的享乐主义者高辕,她可以为了倾听前情人的心跳而勾引高辕上床,却又在上床之后迷失了自己。事实上,也只有花花公子才适合这种女人,他们善于发现女人长处,懂得发掘美,又舍得赞美和勾引人爱的欲望。只可惜我觉得这个女主角更适合袁泉来演,美丽够大的眼睛,苍白的皮肤,比现在的王珞丹更多了几分哀怨。
  
     第一次见面,高辕这个心脏病患者加享乐主义者,想要去勾引小优,却不知自己已被小优算计了多久。这个唐璜般的人,虽然在死亡的阴影下骄傲、幽默、下流无耻和风流成性着,却也善解人意和敢爱敢恨。 在发现做爱后她爱自己的心跳的原因是她爱着另外一个男人之后,他失去原来追求每一天短暂快乐的本领,开始恐惧生命和爱情的逝去,乃至折磨自己,只因为想小优真正关心他来看他一眼。刘烨也极好的诠释出这个角色。当最后小优坦白她爱的不再是前情人而是高辕后,花花公子那一句“因为你开始害怕死”其实有点电锯惊魂后重新找回生活的感觉。
  
     故事起源于一句很老的“我的心一直会爱你”,却问出了一个沈小优乃至我们都无法回答的问题,“如果你的灵魂住到了另一个身体里我还爱不爱你?如果你的眉毛变了,眼睛变了,气息变了,声音变了,爱情还是否还存在?”。沈小优到后面爱上的是谁,花花公子还是大学教师?是因为性喜欢上了高辕,或者也有一见钟情?关于爱,我一贯观念开放,其实爱说穿了,本质也只不是弗洛伊德式的两性间的互相吸引,之间又混杂了很多其他的元素,比如房子比如车。我现在爱你,可能就因为你傻笑时爱摸头,以后不爱了,也许只是因为你穿了件不合时宜的衣服。不管是爱未婚夫还是爱现在的你,我现在喜欢的就是你这个人,你的风趣,你伪装下的善良,哪怕掺杂着前朝的记忆。所有的爱情都是悲哀的,可尽管悲哀,依然是我们知道的最美好的事物。
  
     可是,你们是不是也同样有过这种感觉,“你是否曾经有过刻骨的思念之情?几乎带来肉体的疼痛,把你和周围的一切隔绝,四周的景物变浅变淡,慢慢褪去颜色。有时候你觉得它把你封闭得太厉害了,让你几乎喘不上气来,你会不顾一切地想用针把它刺破,哪怕是扎出一个小孔,至少让你透一口气。奇怪的就是,它既是那根针,又是包裹我的那个口袋。”
  
     最后转一下我最爱的《那件疯狂的小事叫爱情》,我一直觉得歌的标题和歌词里面的事应该改成“诗”。鉴于袁妈的口语跟我差不多烂,就没好意思贴英文了。
  
  
  看天亮是寂寞的事
  恋爱时我便慢慢消瘦
  你总是向着我笑着
  不懂爱是痛苦的事
  你向我要什么呢
  温柔或是永恒
  多么疯狂的幻想
  矮有种疯狂事不值一提小事名字叫爱情
  就这样夜夜看着
  天~慢慢的亮起来
  想着你和不值一提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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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拉$ 发表于 2012-10-22 15:06:01

  当有一天爱情凝结在琥珀里,她将变成陈封的永恒。被冰封的不是永恒而是转瞬的一瞬间,这种爱情是凄美、幽怨、漫长的。这种情感刹那间被定格在一瞬,凝结成为一个亘古的琥珀,那将是怎样的一种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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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风的$ 发表于 2012-10-22 15:06:01

      五四青年节上看了第四版的《恋爱的犀牛》,不得不说没看到老段段奕宏的马路是我的终身遗憾(可能有部分是他的粉儿的原因),当然新版这批80后的年轻人也很好,有激情,但是明明给我的感觉稍微粗犷了点,声音也是,不够细腻神经质,而马路,似乎又胖壮了些,没有马路被精神折磨得够呛的那种沧桑感。说到剧本,当然是不朽的经典,里面的很多台词都是神来之笔,这也是这部爱情小剧场能够久演10年经久不衰的原因,它代表的似乎不仅仅是一种追求,更是人们潜意识中对美好事物向往的一种本质。马路和明明的悲剧,用我最近在看的《遇见未知的自己》中的话来说,就是太执着,放不下。然而我相信剧作家廖一梅创作的理念却不是奉劝人们放下,而是如马路所说:生命中总有一些美好的事情,值得你去坚持。马路被明明折磨却一片痴心,他觉得明明是美好的,自己对明明的爱是美好的,觉得自己执着的追求这种美好,过程中的痛苦也是值得的。同理,明明觉得自己对心上人的痴情、被对方折磨的这种过程,因为爱情,所以也是值得的,也是美好的……可以想见,廖一梅本人在10年前也是一个敏感、热情,对生命中的一些美好的事物有执着追求的年轻人,一腔文艺的热血促使她创作了这样的一部属于爱情、属于对执着追求爱情信仰得五体投地的青年人的剧本——然而故事的结局却是个偏执造成的无法挽回的悲剧——尽管主创让故事在此嘎然而止,并没有把残酷的现实继续揭示,但是作为观众,作为一个生活在现实社会中的普通人,我们还是可以想见故事的悲剧性后续……不承认也已经发生的现实,即使挣扎也无济于事……这也许是缘于作者本人曾经多次自称是个“悲观主义的人”,认为美好的事物必定会被毁灭,而这种悲剧的力量会给人以震撼人心的美的享受……
  
      《琥珀》的创作时间比《犀牛》晚了多年,而且作者在创作过程中经历了人生中非常重要的一个事件:生宝宝。相对于《犀牛》烈焰焚情的炽烈和悲壮,《琥珀》多了很多幽默调侃、玩世不恭和温情脉脉。并且相对于《犀牛》中马路和明明的不肯妥协,他们经历的爱与背叛,执着与放弃,与世隔绝与沉沦俗世的二元矛盾,《琥珀》中的男女主角对待俗世的态度更加圆滑和大众,他们讨好俗世,沉沦俗世,男主角罹患绝症,表面上玩世不恭,骨子里刻骨清醒冰冷,女主角虽然沉浸于对前男友的怀念当中,却没有让自己去作殉情之类决绝的事情,他们照旧生活、工作、活着。直到他们遇到了彼此,最初连接他们的是那颗移植到男主角身上的,女主角前男友的心脏,可是后来他们发现,吸引彼此的不仅仅是那颗心脏,还有其他……依然是讲述爱情的故事,依然带着清醒的痛和迷茫的伤,却变得圆滑和成熟了,最终的结局虽然仍透有些许悲剧意味(男主角随时可能死去),但是,他们两个是真正接受了彼此的灵与肉在一起了,而这已经是最美的结局,在一起,真正的在一起,那瞬间的芳华和美好难道不足以抵消不能够在一起的漫长黑夜吗?哪怕未来的岁月都要永远的怀念,至少曾经拥有的,是永恒。从这个结局角度来看,《琥珀》仍然不失为一部理想主义的爱情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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