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现投资机会。
2获得所需要的资源
3展示新事业美丽的远景,说服有资本的人参与投资
4组织这个企业
5担当风险的胆识
" 创业家以身相殉的精神,包括三元素:
第一是行为上的负完全责任(accountability)。这是西方管理学界20世纪末以来最流行的管理话题,香港及大陆翻译为“问责”,而其真正的含义是要为结果负完全的责任。不管是谁的错,你要对所有的事一概承受,你一肩承担,以问题解决、目标达成、结局完美为最终目的。创业家成王败寇的宿命由此而来,在成功与失败之间,没有模糊的空间。
创业家精神的第二项元素是态度上的无我。你会以企业的最高利益为优先,就算违背自我的利益,也在所不惜。典型的例子就是,宏碁创办人施振荣会说:“我宁可丢掉经营权,也要让企业赚钱,让企业能够活下去。”奇美创办人许文龙会说:“只要奇美电子能存活,老板不一定要是我。”他们都为企业的利益考虑,没有自我,这是创业者最伟大的情操,绝非一般执行官所能及。
创业家精神的第三元素是“创新”。他们不满于现状,他们会有破坏性的改变,他们追逐更完美,不惜自我否定,也就是经济学家熊彼特(Joseph A. Schumpeter)讲的要能“破坏式地创新”(disruptive innovation)。 "
这句话,使我想起日本伊藤忠商社丹羽宇一郎的名言“工作不会伤身”。
想起我们陕西作家路遥说得对待事业要向对待自己的初恋一样忠诚,而最热烈的感情,莫过于“生死相许”的“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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