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某 发表于 2014-6-13 23:04:07

  这种爱情令人惊羡,一直喜欢顾漫的文,淡淡的文风,却总是能描绘出美好的愿景,她的小说更像是童话故事,让人向往,读她的文,我总是放不下手头的书,其中的缘由我也道不明。总是自嘲乌龟的更新速度,正因为慢,才体现出她的细致,她的文总是那么精彩。

蛋蛋 发表于 2014-6-26 17:19:25

  何以笙箫默是我读过的第一本小说,至今已经读过四五遍了。前段时间又重读的时候发现还和读第一遍一样,书包好皮藏在课桌抽洞里,下课的几分钟里读几页。又边读边为何以琛和赵默笙笑着,上课便与同桌一起念叨着何以琛啊赵默笙啊何照啊~何以必定是永无法超越的经典之作。

Conjoi 发表于 2014-6-26 21:19:19

  http://www.jjwxc.net/onebook.php?novelid=2045439&chapterid=1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很多时候过去了就是过去了.无所谓的事.好与不好.一切都会变.少年时的感情.动人之处只在那砰然间.不能遗忘,一直回忆的是那份不管不顾.无所顾忌

cokoie 发表于 2014-7-6 12:07:57

  大学寒假,没有出去实习,也没有出去走亲戚。初听到这个书名时,直觉得书名起的很有韵味,又听介绍说了男女主的名字,觉得作者很有故事,很有书香气。我看了好几本言情,首先看的一本几乎不眠不休看了我三天三夜,将近一千章的样子,看得我嘻嘻哈哈在家里全程被鄙视,后来才懒洋洋地去看了这本,很清新的风格,很贴近生活的还能灰常滴偶像,好像就发生在身边一样,但是女主的运气也是好得没话说的,但又不至于夸张,相反还很真实,我没到一小时吧,看完了,精短精短的,看完了有点难以置信,这么短的文和那么长的文居然也能这样抗衡,可见实力是金光闪闪无法撼动的,支持!

白色雪 发表于 2014-7-6 13:48:55

   作者的文笔还是不错的,某些句子还是写的挺不错的。不过故事性不强,能坚持看完。小说的前三分之一写得还挺好看,超市意外相遇到归还钱包再到几次相遇直到两人结婚这部分还算吸引人。赵默笙何以琛大学这段写得比较好,赵默笙的性格刻画也比较生动,但何以琛这个人物的性格的塑造就显单薄了,从头到尾都是如此,只是知道作者写他既酷又帅,非常优秀,许多人追,但是从作者的文字中实在感觉不到何以琛有那么大的魅力。同时也实在无法理解何以琛究竟喜欢上赵默笙哪一点。如同小说里说的赵默笙很平凡,作为读者的我也同样觉得她实在太平凡,平凡到不起眼的那种,没有特别的优点,也没有啥缺点,如果说大学那段的赵默笙还算活泼可爱的话,那回国之后的她不再可爱,不再活泼那还算合理,人总会变成熟的,只是变成熟之外也变得平凡,没啥个性了。小说中赵默笙几次拒绝何以琛要求复合的时候实在让人生厌。男主女主结婚后的部分不如前半部分好看,没啥大起大落的情节,小说中最后的男女为何分开谜底解开了,但同时还是留下了疑问,男主这边倒是理由充分,因为仇恨的缘故。而女主离开男主的理由极为牵强,热恋中的两个人因为何以琛以后再也不想看到她的气话,女主变不声不响地离开了,这实在说不过去,而小说开头提到的男女主角和和何以玫之间的三角关系产生的误会却始终一笔带过,而这个误会是如何产生的却没有交代,何以玫这条线本来可以花更多的笔墨来写的。小说中赵默笙的母亲也是个极大的谜团,她跟赵默笙关系不好的原因也没怎交代清楚,在赵默笙的爸爸和何以琛一家之间究竟扮演怎样的角色,始终没交代清楚。小说的结尾还是不错的,看似以消除的误会其实并没有真正消除,更大的真相正被刻意隐藏,一旦被发现,便可轻易击垮男主女主好不容建立起来的幸福生活。而何以琛的一句:在仇恨面前,我屈服于现实里的温柔。算是本小说的点睛之笔了。

Cynthi 发表于 2014-7-6 18:39:23

         晋江不缺优秀的作者,也少不了优秀的作品,初涉晋江这个圈子时我就有所感触。说来惭愧,初入晋江圈的时候并不是被哪个情节丰富思想深刻的文章所吸引,那个俗得不能再俗的诱因是 「要看瓶邪」,不过后来倒是意外地发现了很多文笔很好,情节曲折,引人深思的瓶邪故事。当然这都是题外话。
  
         刚刚说我这个俗人来晋江的目的也很俗,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想法,也本着看了几篇好看的瓶邪文之后对晋江品质的信任,我觉得是时候打开网上传得很火,给高中生大学生不停地推荐的《何以笙箫默》。
  
        所以,最后到底是因为期望越大失望越大,还是因为众人对这个故事的赞美本身就言过其实了。或者,比起这本书,这些赞美其实只是单独地给予何以琛这个无法在现实里存在的男生。
  
         我说过我是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想法的,当然同时也明白跟一部轻小说较真儿《曾国藩家书》里才能讨论的问题很不成熟,给人的感觉很Show off。但是,无论我再怎么为这本书一遍遍推翻我的第一念头,到最后我都无法给我自己一个合理的的解释:这只是一本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言情小说而已,为什么评价如此之高?到底是我自己阅历不够读书太少,还是这本书和它的读者们,其实都输给了一个叫何以琛的男生,和一段他们都向往的美好的不真实的感情。
  
  
         首先是人物给人的感觉非常非常不真实。
  
         我认为一本书,它能出现在推荐给高中大学生的书单上,就一定是在享受之余,能让人从中学点什么的,从这个人身上学到什么——我和所有同龄的单身姑娘一样希望有一个100%男友对自己好,所以读这本书过程中,我一直在寻找类似于「我如何才能像赵默笙一样,能被像何以琛那样的男生欣赏」「我身上有什么地方是令他人讨厌的」甚至「我要怎么做才能像何以琛那样优秀」这种问题的答案。可是很遗憾,当我读到最后一个句号的时候,我都没能找到一个让我满意的答案,主人公的一切优点,似乎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我要的答案,不是简简单单的「他努力」「刻苦」这几个简简单单的形容词而已,仅仅用几个形容词去贴标签,是无法成功地塑造一个人物的。
  
         按书上的描述,何以琛冷静,理智。可是全篇的描述中,至少让我印象最深的却是他面对赵默笙怎么不冷静,怎么不理智,怎么没有条理性。所有有关于他性格里的冷静,理智,似乎全都是借别人之口说出,或者单纯的用一个形容词强行「告诉」读者们他就是这样一个人,而不是由一件事去让读者自行「感受」到他是这样一个人。此外,似乎他性格里的冷静理智已经不是作为优点的作用出现,而仅仅只是为了对比衬托出他喜欢赵默笙而出现的,这样的对比是会让少女们的少女情怀得到极大地满足,也会让整个爱情美好得无与伦比,但极少的「关于他冷静理智的细节描述」,再加上太多「面对女主各种不冷静理智」——这种处理方式只会让我觉得那些冷静理智,言过其实,这个角色,太轻。
  
         我也不是说人物一定要缺胳膊少腿才能厚重,而是没有一件具体的事情来告诉我这个小伙儿是怎么成功的,怎么就那么招人喜爱的。这导致了看完后给我的感觉就好像是天上掉了个馅儿饼,只是正好砸中的是他,如果换了别人,也一样。
  
         这种情节还有很多,其实很多感触都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总之书里的人物给我的感觉一点也不丰满,像一片纸一样轻飘飘的。这毕竟是一本小说,小说就是要塑造一个丰满的人物形象,而不仅仅是靠贴标签来完成这必不可少的一笔。
  
         只要人物的塑造失败,这个小说也就失败了。
  
  
         然后说整本书。
  
         整本书首先贴了个大标签:赵默笙何以琛互相喜欢——这个大标签非常顺手也深得人心,似乎小说里的生活中所有矛盾冲突都可以简简单单用这句话解决,好像不论二人误会了什么做错了什么都能轻而易举的搞定:因为何以琛喜欢赵默笙,所以何以琛前一秒还不耐后一秒就莫名其妙散播谣言在一起了,因为赵默笙喜欢何以琛,所以大学时代的赵默笙不怕困难毫无顾忌厚脸皮追着不放。而真正描写感情的逻辑思维应该是:「因为他性格中有什么好的地方,所以我被吸引」「因为她的价值观世界观与我相同,所以我们渐渐走到一起」。这本书里从来没有过多着墨于喜欢的原因,或者描写喜欢之后的情节多过喜欢的原因,这就使得文章太飘渺,太虚幻,太不真实——这也导致了文中的虐点似乎也带着丝丝甜味儿,可真正的现实里没有这么好用的标签,没有带着甜味儿的难过,现实中一切都是未知的。没有像何以琛这样义无反顾无怨无悔地爱着你的男生。
  
         事实是,你若不懂得关心对方为对方着想,或者性格不和无法相处,对方耐心再好,也总有不堪负重的一天。
  
  
         整个故事这样下来,给人的感觉就是莫名其妙,比起小说来,更像是童话故事。童话般的结局当然也是我所喜爱的,但是作为一本小说,至少要告诉读者,他们是如何面对困难的,是如何取舍的,是如何思考的,最后才迎来一个好的未来——这样一来,大家都知道这样的幸福,是两人努力来的,是两人共同营造的,而不是运气好抽个奖得到的。
  
  
         不是说我对一个轻小说吹毛求疵,就像我在前文说的那样,一本思维严密的白夜行好评率达到百分之六十以上我觉得很正常,可是这么一篇普普通通的,从中也并没有教育年轻人怎么去爱别人,怎么去生活,怎么为人处世,为什么会频繁被列入「必读书目」,为什么会有那么多赞誉。
  
  
         通篇读下来,跟黄粱一梦似的,啥都没学到。

杺紫花 发表于 2014-7-22 13:37:05

      我从未遇到过这样的男子,以至于想起就心酸,无法用言语表达的那种。他就像每个人心口总有一日会有的那颗朱砂痣一样,烙在你心口,直至你死去。就像序言里那个读者说的一样。
     “温馨不够,因为那比温馨更有穿透力;热烈不够,那比热烈要牵绵;浪漫也不够啊,它是如此的真实。那种带一点蛮横的温柔,故作冷漠的刻骨相思,满不在乎中流露的丝丝体贴,那样的男子,是梦中最美的爱情也比不上的。所以我坚定地在坑里头蹲着。”
      他对赵默笙的相思之情,蚀骨入血。就像番外里写的那样,
      “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痊愈,如我。
      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溃烂,如他。
      原来这些年,他痊愈的只是外表,有一种伤,它深入骨髓,在人看不见的地方肆虐。”
      他的伤口,在赵默笙回来的那一刻开始慢慢愈合,直至痊愈。
      爱《何以》爱了这么些年,它早已成为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早已变成了我心底的一种执念,而我对它的爱,在心底慢慢沉淀,然后在时间里,变成一颗圆润光滑的珍珠。
     
  
  
     

蜂小蜜 发表于 2014-9-8 17:45:32

  其实一开始我蛮喜欢看的,看的这几天都是熬夜到三四点。但是结尾太快了吧,除了介绍主角,别人基本没镜头。我估计要是拍成电视剧的话,各种配角的戏份会增加!!应晖那么快就打酱油了、和小红抢男朋友的女人说的话有什么故事也没做说明,一开始我还以为我看的不全呢,后来搜索多方,发现就是完结了。感觉有点像韩剧诶,稀里糊涂的笨女孩招两个高富帅深爱。男主角这么受读者喜爱,因为真实的世界里不存在这种等七年的优秀、多金的专情人。

沧河 发表于 2014-9-9 17:21:27

  从会认字就开始看言情和武侠,后来看的类别多了,但这两类始终没断过。
  言情小说,谈情说爱,女性读者占了大部分。其他任何类别的小说里,也或多或少有点言情的元素。看得够多了,便有自己的优劣判断心得。
  上次看一个大人评论《来自星星的你》,说韩剧的功能就是为观众们创造各种男人,星你的成功就在于又创造了一种新的男人。借用她的话,我觉得成功的言情小说,也是因为代表了一种爱情,让广大读者们以后提到这一类型的爱情,就会想起这两个人的名字,即使已经忘了书名。
  
  随便点开记忆数一数:
  有种爱情是默默守望,毫无占念,这是百胜刀王胡逸之对陈圆圆;
  有种爱情是一物降一物,如小鱼儿与苏樱;
  有种是人中龙凤,却缺乏爱与幸福的能力,只能相互纠葛,虐恋情深,如萧忆情和阿靖;
  跟这二位能力水平类似、性情却大不相同的另一对龙凤是黑白风息,所以他和她最终笑弃江山,双遁江湖;
  还有种爱情与亲情难辩,是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的悲伤,是小夭夭对哲野不尽的怀念;
  有的是前世今生,姻缘天定,却因为种种误会横生枝节,连儿子都生出来了还在谈恋爱,最后夜华与白浅终归还是历尽劫波未忘情,轻颦浅笑伴重生;
  有的是江南烟雨,万种芳华,敌不过瀚野朔风,雪舞银沙,终生难以忘却的初恋,却是李文秀无奈的单相思;
  还有天资绝世,奈何父母双亡,爱上收养自己的师父,却在一夜良宵之后晨起被负,愤恨终生、倾覆江湖也换不来心上人罗玄一丝眷恋的让人心疼入骨的聂小凤……
  
  还有一种爱情,是没有缘由,没有条件,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纵使漂洋隔海,春来秋去,过往的一点一滴也不曾模糊;纵使恩怨难解,误会频生,心底的情意也不曾减少半分;纵使没有温情、只有打开车门那么几秒钟的考虑时间,也会义无反顾地托付终生。一切嫣红柳绿,在他眼中只是将就;任你天纵英才,在她世界不曾留痕半分。就算分别再久,他们心里依旧只有彼此,全心全意。
  这便是何以笙箫默。
  
  第一次看时,因为看得太快,细节处不曾细细品味,觉得情节普通人物普通,除了女主在车上几乎没有考虑就坚定地同意去领证这一幕有点打动我,其他的都与以往看过的言情小说没什么不同。
  而今时隔三年,从学生变成社会人,走南闯北,经风历雨,虽然还是稚嫩得可笑,心境却大不同当初。因为卧病在床,闲极无聊,突然又想起这本书。
  这次重看,字字句句慢慢品味,不再觉得这书短得“简直是短篇小说”了。
  自超市偶遇开始,往事一点一点叙述开来。单纯勇敢的小女生,虽然是官二代,却平和得如同邻家小妹,没什么出众之处,只是凭着灿烂的笑容渗进了大才子何以琛苦闷平直的内心。尽管二人的身份是市长千金和穷才子,但他和她其实只是常见的校园恋情,因为二人相识相恋多时也不知道彼此家庭的情况。不管怎么开始的,用何以琛的话说,“喜欢了就喜欢了。”
  但这一“喜欢”,就是一生的执著。
  不同于一般的大学生情侣,毕业时要么结婚要么分手,他们遇到了太过于戏剧化的阻力:先是她被他的青梅竹马宣战,与此同时他被她的父亲、也是令他失去父母寄人篱下的罪魁祸首施压,于是当她心慌意乱地来找他求证时得到的是他绝情的话语,而不等他冷静下来,她已经在父亲的安排下远赴美国,身不由己。
  这一别,就是七年。
  这不同于杨过与小龙女的十六年,他们是明知彼此相爱,期待终有一天能再见。默笙是在伤心之时离开,以为对方已经属于那个竞争力强劲的青梅竹马;以琛更是得知对方是仇人之女,随后又不辞而别,远走高飞。两人都有十足的理由忘记对方,重新开始。
  但他们没有。
  无论时间怎样流逝,无论空间怎样转移,无论多少次连自己都想要说服自己放弃,都无法灭掉心里的爱。这是他们命定的执著,连他们自己都无力。
  所以他们才会重逢,所以周围的人才会自觉地让道:以玫不是被情敌打败,是被情人打败,主动现身告诉默笙她要结婚了;昔日好友变化得几乎让人认不出来,对她当日不辞而别心有怨忿,却一边指责她的虚情假意一边为她和他牵线搭桥;应晖虽然想争取,却还是将那段婚姻经历如实地告知了以琛,解开了他发狂嫉妒的心结——虽然即使不解开,他们最后也会幸福。
  这也是这本言情的独特之处,没有各种使心计玩阴招的女二男二来搞破坏,虽然也爱上了,虽然也想竞争,但在他们二人这几近疯狂的执著与坚实的情感堡垒面前,不战而溃。
  这里想赞一下女主的大智若愚。她大部分时候都很笨,思维简单,但自有其处世的智慧。看到应晖那封含义暧昧但十分隐晦的邮件,她的直觉几乎要破土而出,但她明智地关掉了邮箱,不再用它。
  也许正是这样的性情才能守住心中的纯爱。
  是的,纯爱,如果真的有种爱情能用“纯”字来形容,我便会想起,何以笙箫默。

月下古 发表于 2014-9-13 00:55:28

     花了一上午的时间把整本书都看完了。
     回过头来看看,觉的自己的投入实在是没有道理。其实以前是最讨厌这种小说的了,高中的时候特别不明白那些通宵看青春小说的同学。
     在我看来,那些故事千篇一律,男主女主男二女二都以相同的纠葛关系存在着。
  可是,我还是把它一次性看完了。
  因为,那些青春,虽然巧合,却或多或少有着我们自己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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