仨儿$
发表于 2012-8-28 13:46:34
应该是高三看的这本书,我喜欢书里面不动声色的冷幽默,具体的情节已经记不大清楚了,结尾好像有点像新桥恋人,应该是很不错的书,喜欢百年孤独的人应该都会喜欢它吧,我甚至自私的觉得喜欢小波的人也会喜欢马尔克斯,我觉得他们身上都有那种能用最一本正经的文字让你爆笑的天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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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dney$
发表于 2012-8-28 13:46:34
囫囵吞枣地半晚上加一个下午时间读完,txt版本的电子书排版比我写文章还发指,错字不
算太多。最后一部分看得很粗,因为实在受不了那么密密麻麻的字了。
读过太多剧本后,发现读小说已经有点障碍,但马尔克斯的文笔不容我看不顺畅。我曾经
被其误导,以为主角是自杀的象棋高手,但没想到很自然地被他牵着鼻子跟随另外那两位
漫游一程,现在脑子糨糊一滩的好象晕船的费尔米纳一样,只是回头再看到这样一种方式
,似乎已经没有什么言语可以虽说了。看这段:
那是他们如痴似狂地相爱的一年。他们天天都是白天思念,夜晚梦见,急切地等信和回信
,除此之外他们什么也没有干。不管是在那个神魂颠倒的春天,还是在第二年,他们都没
有见过面、说过话。甚至,从他们第一次相见,直到半个世纪后他向她重申他的至死不渝
的爱情之前,他们没有单独见过一次面,谈过一次话。但是在最初三个月里,他们每天通
信,有时一天写两封,那种如胶似漆的情景,就连帮助他们点燃那团炽烈情火的姑妈都感
到吃惊。
50年,我能坚持多长时间。其实只要能最后那样对话,我就很知足了:
——您认为我们这样瞎扯淡的未来过去可以继续到何时?
——永生永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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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少游$
发表于 2012-8-28 13:46:34
一个人成就了一个流派,一个国家的声名,这样的人我能想起两个,一个名叫卡夫卡,另一个叫马尔克斯。如果说前者着迷于探索人类那幽晦深沉的内心,那么后者则如一个导游,带领我们游览了那片神奇美丽而忧伤的土地。魔幻现实主义大师马尔克斯,因其《百年孤独》而闻名于世,这部伟大的著作光芒之强烈,以至于掩盖了另一部同样伟大的著作:《霍乱时期的爱情》。
马尔克斯的著作如此与众不同,他以浑厚深沉而忧伤的笔,为我们描绘了他的那片故土,那样的神奇梦幻,令人目不暇接,以至于忘了用语言去评论,完全沉浸其中。四年前读完《百年孤独》时,我在书的扉页上题了原作里的一行字来表达我的感受:他穿过一片黄色的荒原,在那儿回声重复着人们的思想,焦急引出了预兆般的幻景。而读完这本《霍乱时期的爱情》,我想写的同样是书中的一句话:我们一直走,一直走,一直走,再到“黄金港”去!很明显,作家在这里想说的是一个孩子般的梦想,人类心底对爱情的无限渴望。
如果说《百》着重的是表现马尔克斯对他的国家乃至大洲的思考,那么,《霍》则相对轻松一点,如书前作者说题写的,这本书献给他居住的那片土地和人民,而且写下了完整的爱情。在那片暴雨与干旱交织,混着花香与腥臭,喧闹而忧伤的土地上,三个年轻人欣喜而伤心地挥洒着关于爱情的梦想,这场爱怜跨越了世纪,战胜了霍乱,抵抗了所有来自外界的迷惑,而死心塌地的在这片土地上开花结果。一个被称为“戴王冠的仙女”的美丽的姑娘,遇到了她生命中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前者是激扬的爱情,后者是安静的幸福。这是全人类的命运,似乎永远有向左还是向右两条路,不得不选择。这个戴王冠的仙女是幸运的,因为她既拥有了床前明月光,又得到了胸口那颗朱砂痣。
如果先读了《百》,那读《霍》时就会不自觉的与前者比较。我觉得《霍》少了少了《百》了大开大合,波澜壮阔的战争,但多了几分细腻与哀伤,它更像写作者自己,也是写自己看的。这里出场的人物已没有前者那么繁多,而是集中笔墨精雕细琢,于是我们也能看到许多温柔而忧伤的场景。一个忙碌一生的老人晚年坐在庭院的摇椅上,品着东方的茶,欣赏对面积雪覆盖的山顶;深夜在月光下散步,踩着细碎的石子,听着业已关闭的窗口传出睡前的窃窃私语;船在清澈见底的河流中无声滑行,在黑暗中握住错失了五十年的情人的手,借着流水微弱的反光,看着她那布满皱纹而依然如天使般美丽的脸。
对于那对在七十岁才牵手的恋人,一次漫长的水上旅行无疑是最好的选择,因为作者知道爱情的阻碍不是天事,而是人类永恒的偏见。他们牵起手,脸上泛起红晕,慌乱无措的像两个孩子,不过他们发现与这个时代的距离已经越来越远,两岸浓郁而忧伤的森林已是光秃的一片,哭泣的海牛已不知去向,而旅行尽管漫长总有结束的时候,这无尽的爱,可否在尘世寄托?五十年前那个狂热莽撞的年轻的小伙子,带之的是一个稳重而深沉的男人,唯一不变的那深沉的爱,他听到了圣灵的启示,将没靠岸的船掉头,再一次远离这满是风沙的尘世。
于是,终于悟到了生命跟死亡相比,前者才是无限的这一真谛,这使船长大吃一惊。
“您认为我们这样瞎扯淡的来来去去可以继续到何时?”他问。
阿里萨早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之前就准备好了答案。
“永生永世!”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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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子大$
发表于 2012-8-28 13:46:34
我最近在看的书,很旧,不过也很便宜。
虽然同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小说,但这跟《百年孤独》是不同的,和书前言里说的一样,这本书里没有飞上天的女人,没有一连下了两年三个月的雨,没有传染的失眠症,没有猪尾巴的婴儿,只有真实的生活。书的开头也很平淡,没有经典到惊世骇俗的语言,初读我也很不习惯。
这本书里充满了狂热的爱情。里面有初恋的单纯,热恋无限的甜蜜和痛苦,有忠贞,有出轨,有嫉妒,有难以想象的淫荡,有穷尽一生的相思,和对爱情老去的恐惧……在我看来这就像是爱情的百科全书,引起强烈共鸣。
虽然还没看完,但是并不影响我说出上面的话。
爱情需要一种狂热的激情,任何年龄都是如此,而不是那种温吞水的柔情。如果你爱的很柔和,那么你的爱还不够炽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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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砧$
发表于 2012-8-28 13:46:34
非典时期,曾经相爱的人向我推荐了这本书
读完,有一种暖暖的感觉
也许,这世上还是有可以天长地久的爱情
当我们不再相爱,还是可以互相牵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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檀姜$
发表于 2012-8-28 13:46:34
摈弃了魔幻现实主义以后,《霍乱时期的爱情》并没有失去明显的马尔克斯特征,所有的文字都带着某种韵律在眼前流淌而过,使人一下子就掉入那种深深的迷乱之中不可自拔,既为书中人,也为自己。
马尔克斯曾经说过创作这本小说的初衷是想写一本关于爱情的百科全书,他想用一本书说尽世间所有形式的爱情。
没有升天而去的雷梅苔丝,没有死而复生的犹太老人,更没有下了四年多的雨,但是书中的世界依然奇异得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阿里萨和费尔明娜的爱情就这样始于一次惊鸿一瞥的邂逅,因为年轻,所以这场爱情来得纯净。阿里萨在被爱情击中的瞬间,就迅速地以极大的热情投入了这场爱情战争。他如痴如醉、魂不守舍,狂热地做着恋爱中的人们会做的一切傻事,如果没有费尔明娜势利的父亲,也许这场爱情真能够修成正果,那么我们可以期待的就只是一段在灿烂过后迅速平淡下来的人生,而爱情则会随着时间溜走。
费尔明娜的父亲有足够的狡诈,他在直接干涉无果的情况下,选择了带着费尔明娜去旅行。在分离那一段时间里,爱情只能够依靠回忆和想象滋润,时间长了,自然营养不良。
费尔明娜虽然比阿里萨还要年轻,可她却是更接近于生活本质中的那些人,她的想象力到了尽头,所以这场虚幻的爱情无以为继,爱情之火在终于偶然而又必然地在她的心中熄灭了,胜利了的父亲似乎在黑暗中“咕咕”地发笑。
费尔明娜迅速地嫁给了一个前途光明的世家子弟,悲痛中的阿里萨没有象别人那样在失望中学会放弃,也许正是因为越是得不到,所以就越是珍贵,阿里萨从此把爱情当做事业来经营,甚至下定了死在费尔明娜丈夫后面的决心。
一直到这个时候,这依然是个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爱情故事。
难道我们真有力量在无望的等待中守候一生一世吗?弗洛伊德老先生曾经相当有把握地指出的性的力量才是人类发展的唯一动力,很多人想证明他是错的,但是证据不足,也有很多人想证明他是对的,可是证据依然不足,所以我们只好站在问题的两岸,没有希望地在寻找着或许永远也浮不出水面的答案。
在此之前阿里萨的爱情都是处于纯粹的无性状态,直到在一次旅行途中,航船上那个陌生女人成功地策划了一次对阿里萨的有预谋的袭击,这个无名无姓甚至不知道长相的黑暗中的女人,唤醒了阿里萨沉睡的性欲,也让他突然间发现,原来费尔明娜虚幻的爱情是可以用世俗的性爱来替代的。
在阿里萨长达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等待中,他收藏了二十五个记录着他的猎艳经历的小本子,其中带着连续性质的与爱有关的事件至少有六百二十二桩,跟着阿里萨的脚步,我们看到了各式各样的爱情,以及有关爱情的一切:暗恋、单恋、初恋、失恋、等待、殉情、丧偶、偷情、婚外恋、夫妻亲情、露水姻缘、黄昏暮情、老少畸爱等等等等不一而足,可曲终人散,每一桩爱情过后,仍然是深深地失落,阿里萨的思念从未真正消褪,而对费尔明娜的爱也从未消褪过。
阿里萨的爱情说不上美,可是却有力量,相形之下,我们现在所处的时代,虽然已经可以没有阻碍地享受爱情了,可越是如此,我们却离爱情越远。不知道从何时起,爱情这个命题,已经变得十分的不合时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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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飞$
发表于 2012-8-28 13:46:34
想想看,现在应该没有人会用一半的人生去等待一个人,但会用一生的时间去爱一
个人。这是一个貌似很悖的道理。爱是很奇怪的……事情、感觉、经历、东西?爱
不是东西。要说爱能慢慢变成习惯,我相信;而爱有寿命和期限,这也因人而异,
我相信。
阿里萨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等待,终于换来期望的结局,那玫瑰--这时
不管是红是白--终于能永生绽放。他没有“范进中举”那般的狂喜,他的表现就跟
费尔米纳所诧异的一样:成熟、稳重。岁月将两人的肌肤褶皱、黯淡、失去弹性,
但两人的心依旧如同在20岁。
男人和女人的爱,在马尔克斯笔下,潺潺流出。这是任何外界环境都改变不了的,
哪怕霍乱横行,哪怕再没有了木炭、海马,爱依然在。
很多人说,这是写给女人的小说。但我这个男人看后也分外感动。和心爱的人结婚
吧,不要以幼稚和衰老为理由而葬送幸福的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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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
发表于 2012-8-28 13:46:34
一个躲在角落的人内心拥挤,一个手攥车票的人耽于享受忘记了终点的瞬间恍惚,在琴声中一个刚刚建立起来的秘密 带着熟悉的气息,合上书似乎并未标志着阅读的结束,而是一次出于本能的掩饰。
使一个男孩学会沉默的是青春期,使一个男人学会沉默的是另一个世界。每一次因缘的集会上我都郑重地在签到簿上写下名字,而只需一夜,在窗口的清光里回头,无迹可寻是最终的理解和必然的命运。
阅读使我学会了模糊地表达模糊的感受,清晰是比误解更大的伤害。当然,一个傻瓜的纠缠不休,不免使人恼怒,因为你很容易就联想到:你和愚昧还保持着一种你自以为早已断绝的联系。特使怀揣作为信物的小金鱼,从一条隐秘的驿道飞马驰来,现正在你的门外等待你的答复。
多年之后,我知道我无法找到风中的城镇,我懒惰地在心里重复了一遍我记住了3千工人、2百节车厢的尸体,放弃了刻划每一堵墙壁的冲动。或许在地理上可以到达,沿着墨西哥城继续向南,延伸尼尔.卡萨迪的白日梦,作一支向生活突进的噪音小得多的钻头,在酒后它的方向感最好。
当现实的交谈显得不痛不痒,周围的不幸提供的不过是一次曲折的自恋机会,打开一本书让生活悬置。有人在各处寻找自己,有人把自己散入各处。也许这根本不同,也许一个人最后发现在各处寻找到的在自己身上都将找到,毕竟我们还从未走出过双脚。而走遍大地开始似乎是在寻找出路,却终于不可避免的成为对退路的探求,为了某天在自己家里,我们不至于感到无处可逃。“我们一直走,一直走,一直走,再到黄金港去”。
“让时光流逝,当会看到时光给我们带来的东西”,如果你还小,那么不需要拥有这种智慧,需要做的是选定一种流逝的方式。 现在我在做的,是从水流中向河岸翘首,不断确认这就是我站在桥上挑中的河。
我不会说出我的读后感,因为我不忍心失去他们。就像我不说出情人的名字,她就永远不会有外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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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门媚$
发表于 2012-8-28 13:46:34
在听到很多传闻和称赞后,我才读到这本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
因此,一边读一边吃惊。
刚刚开始是因为一个叙述琐碎的开头,接着,一个有悬念的死亡事件展开,让人以为主人公的故事要出来了,谁知他笔锋一转,又讲述另一桩死亡。这下,以为这个人总该是主人公了吧,谁知,这个人也不是,他的死只是为还有一个人让了路,而那人是他妻子早年的恋人。
因为自己也在尝试写故事,所以作者的这种安排让人觉得不像是精心预谋,所谓的“挑战读者阅读习惯”,而像信马由缰,写到那儿的时候,忽然觉得这种可能性更好。
在写了主人公有了追逐早年恋人的机会的时候,作者开始追述了一下他们当时的情感历程,接着大量的篇幅作者就是在写这个老光棍是怎么度过他漫长的情欲生涯的。
因为如果写一个人守节终生就是为了等一个女人,显然是比较乏味的,读者是需要刺激的,所以接下来,作者就写了这个光棍的大量的情色故事。从第一个不知名的在船上夺走他童贞的女人,到打开他心结的风流寡妇,到忠心耿耿的女下属,到被丈夫发现奸情而遇害的少妇,到一个十四岁的小女孩,等等。作者写到的这些风流故事,和整个故事基本没有什么关联,完全是故事讲不下去的时候就另起一头,冒出一个新的人物,产生一段新的故事,想来在当时也算得是香艳而充满趣味的故事。
小说的另一人物当然是女主人公。女主人公在家里和丈夫婆婆小姑相处,生活琐碎烦恼也琐碎。作者写的很多生活小事显然是有充分的人生经历在里面,所以读到那些家庭小斗争,让人觉得有会心之感。
但同时,作者会像忘记了前面所写的东西一样,时而讲他们感情好,然后讲一堆事情佐证,时而又讲他们其实没有什么感情,又讲些例子。当然,这也可以解释成为,也许人生在某个阶段根本是不记得从前的,是完全可以推翻自己的昨天。
小说的整个倒述部分大约占了四分之三还多,一条线就是光棍的风流故事,他在风流之余还把一切都推给命运,他所作的一切就是在等待女主人公成为寡妇的那一天。另一条线是女主人公生活牵牵绊绊,终于变成了寡妇。
小说到这时看,完全是一部通俗小说,有生活艰辛,也有风流游荡,五味杂陈,好看,但说不上有什么逻辑。让我觉得实在是马尔克斯在跟大家开一个玩笑,因为要表达这个意思,完全不用写这么多这么长。更不敬地说,马尔克斯是写着骗人的。
小说接下来追述完两人的过去,就写到了此刻了。男主人公本来是个情场老手,有计划地开始了对女主人公的追逐。女主人公在得知亡夫和女友曾背叛自己时,也慢慢摒弃陈见,逐渐接受了男主人公。
小说此时进入点题的结尾,两个八十多岁的老人,为了永远在一起,让所乘的一艘船挂出霍乱标志,这样就可以永不靠岸永远航行。
这个结尾多么纯情。
此前的描述,哪怕在美好的事件中都要夹杂无数的琐碎现实烦恼,描写的细而刻薄,冷静沉着。而到了结尾,手法也像是纯情小说的手法,再没有现实的蚤子,只有热情的歌颂,两人成了仙成了圣。
读整部小说,让我想到了禾林。禾林这个厉害的华语出版集团,每年要组织作家写作禾林小说,要求就是长篇,爱情题材,结尾要大团圆。我有朋友曾给禾林写过,因为要讲一个大团圆的爱情长篇,最大的困难是内容不够,字数不够,所以这位朋友只好拖着主人公四处奔波,做许多莫名其妙的事,最后再和女主人公重逢。
当然马尔克斯想来不大会为类似禾林的原因写作,因为他写这部小说时已经名声赫赫,但认真分析这部小说,却也只能得出类似禾林的结论。好在马尔克斯自己也说,他写这部小说是向通俗小说致敬。
我觉得小说的开头还不大像个通俗小说,到了中间就很标准了,结尾又变成了通俗小说中的另一个小品种,就是言情小说。
从这种变化中可以看出小说的逻辑是奇怪的,不管是故事的逻辑还是叙述的逻辑。
我想,如果不告诉这是马尔克斯的小说,我真的一直有耐心读完它吗。由于我以前一直崇敬马尔克斯,所以我读完这本书以后,认为这是大师的玩笑。
但马尔克斯还是厉害,这小说在通俗小说中也算得上吸引人的,像个现代版的一千零一夜,充满情色内容,只是被那么多人奉为经典,奉为他的代表作,有点让我不解。我想也许大家其实都更是通俗小说的爱好者,大家统统拿自己的趣味向通俗小说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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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劳克$
发表于 2012-8-28 13:46:34
对这部小说,我事先完全没有提防,甚至看到题目如同畅销小说般名叫《霍乱时期的爱情》的时候,我也没有放在心上,但到看完的时候,我惊诧了,惊诧于两件事:一是马尔克斯居然真的跑去写爱情,二是马尔克斯居然可以一点都不魔幻现实主义的。在这篇“魔幻色彩降到0”的小说里,他是如此义无返顾地抛却了他扬名于世的炫目的叙事手法,用从容淡定而纯熟的文字,写了一个关于爱情的故事。当结尾看见船长抱怨说,我们这样来来去去地要开到什么时候,阿里萨说出他准备了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前就准备好了的答案:“永生永世。”我才心悦诚服的被说服了:
马尔克斯,真的写了一个爱情故事,而且,写得很好。我被感动了。
故事的切入位置,是小说唯一不合常规的地方。
医生乌尔比诺进入好友的自杀现场,确证好友确系自杀。他在屋子里找到了好友的遗嘱,并遵照遗嘱找到了他的秘密情妇,妥善而隐秘地将好友的财产留给了她。他在做完这一切之后略有震惊,不解地想妻子倾诉他。他不明白,一个人怎么可以隐藏他的罪行达如此之久。妻子却不以为然。
这段乍看起来和后文并没有多大关系,除了这位好友曾经开的照相馆,在他妻子曾经的隐秘爱情中偶尔出现之外,这是一段和主线毫无干系的情节。这个看似无关紧要的第一章让这部手法传统得一塌糊涂的小说变得有趣:读者好像先从壶嘴进入故事,,在穿过细细长长的壶嘴通道之后,他们才咚地一声跌入壶身真正的故事里。最后,当我们看完整部小说再回头看这位好友的故事:一个亡命之徒,他秘密维系了多年的爱情,隐瞒了四周所有的人,这一切和阿里萨是多么地相似。这部爱情小说,终于以一种奇怪的方式,照应了开头。
真正的故事,其实是从电子书的第二章(小说第一章(二))开始的。如果参考原本的章节,它属于第一章的第二部分。这部分牵引着读者的注意力从好友的死亡落到乌尔比诺自己有些滑稽的死亡,然后妻子费尔米纳在丈夫的葬礼上突然又看见了幽灵一般的阿里萨,她彻夜难眠,她还发现,当她啜泣着睡觉时,想阿里萨的成分比想她死去的丈夫更多。这才是真正的楔子,到这里,故事正式进入了正常的程序。三个主角都已出场。
后面开始倒叙。返回到了最初的时间点。从阿里萨第一次遇见费尔纳米开始,到两人的相恋,在费尔纳米父亲的阻碍下用信件艰难地维系着恋情,直到费尔米纳忽然再次见到阿里萨本人,忽然如梦方醒,不理解自己为何对这个平凡而阴沉的小伙子神魂颠倒,断然斩断情思,拒绝了阿里萨,这一段的强度很大,描写完全集中在两人身上,但是把握得极好,你可以感受到这种相爱却无法在一起的焦虑,但作者的笔触却完全是旁观者的笔触,并没有参与进去。
而后医生乌尔比诺出现了,费尔纳米嫁给了出色而无可挑剔的丈夫,两人磕磕绊绊地婚姻生活着,中间穿插了阿里萨一面为费尔纳米保留心中的爱情圣地,一面却不断猎艳的混乱生活,两条平行的线,仿佛没有交汇的一天。费尔纳米是高高在上的,嫁给了身世显赫的丈夫,光环笼罩;阿里萨在船运公司艰难地向上爬,逐渐成功。整个中间部分随着二人活动范围的扩大而视角逐渐宽广,写得丰富而从容。随着爱情主线逐渐展开的,还有拉美霍乱横行、官僚当道、人民苦难的生活画卷,以致有人认为,在那些艰难的画卷下的细碎生活,根本没有爱情的容身之处——“霍乱时期无爱情”【见豆瓣评论】。但是不对,费尔纳米和丈夫的争吵与和好,年迈之后相濡以沫的相互扶持,如果不是爱情,又是什么?阿里萨的爱情进行得艰难而迟缓,他单方面始终为费尔纳米留着内心的空间,有耐心地等待对手的死亡,另一方面,他的纷乱的猎艳过程中,那些来来去去的可怜女人,他并不是没有动情过。爱情在马尔克斯笔下并不是理想化的始终如一,它们有的来去匆匆,有的艰难迟缓,有的昙花一现,有的历久弥新,它们有的湮没在无聊的生活中,有的却将人从无聊的生活中拔出来,变得出类拔萃。如果说马尔克斯想写一部关于爱情的百科全书的话,他做到了。
进行到乌尔比诺死亡,正叙的时间和小说开头终于接上时,小说的节奏,一下子停滞下来。等待了五十多年的时间终于到来,阿里萨这个出色的狩猎者,终于看到猎物出现在视野范围时,他却发现,青春已经不在了,他犹豫起来。他深爱的女人伏在丈夫的尸体上哭泣,她并不记得过去的爱情,她有的是对丈夫的无限回忆。而在此时,阿里萨甚至遇到了值得他真正爱上的女人,只有十几岁的,性格酷似费尔纳米的女孩,这段类似洛丽塔的关系,让这份持续了太多年的爱情变得更为不纯粹。但是阿里萨不可能放弃费尔纳米,女孩只能成为牺牲品。
两个老人迟暮的爱情,再度丰富了“爱情百科全书”的内涵,它是顾虑重重的,处心积虑的,小心而脆弱的,两人不断地向前又退缩,直到最后,将所有现实置之度外。讽刺的是,正是霍乱,为这份不为世俗所容的爱情提供了最好的避难所,挂着霍乱旗帜的轮船在河面上无止境地游荡,直到死亡的一天。
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最后这个数字拿出来的时候,在前面无数的铺垫下,显得前所未有地有说服力。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每一天都由作者用密密扎扎的描写填实了,这是多么了不起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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