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mon$ 发表于 2012-8-28 13:49:14

  一本看得很纠结的书,读到三分之一的时候还没有吸引到我,几乎隔了半年又拿起,也是手边没有书的时候又翻起,因此恋上。。。
  托马斯和特丽莎简单的钟情,疯狂的依恋,注定了他们要为彼此的爱附上一生的精力。一个生命里不能缺少女人和性欲的男人,做他的妻子该是多么疲惫;一个一生只深深沦陷一个男人的女人,做他的丈夫该是多么的小心翼翼。。。
  特丽莎对其他女人的嫉妒之深足以让她那么个单纯的女人疯癫,她也选择过放纵自己,可却加重了自己的罪过。
  他们彼此都活在对方生命最轻处,可是彼此珍视的浓度已经超重。。。
  很喜爱卡列宁,陪伴他们几乎一生的卡列宁。往往跟在身边久了的,不论有生命还是没生命的,总会有着特殊的感情,也许卡列宁看透了他们的一生,也许卡列宁看透了他们的爱情,我喜欢在文章里出现这么个角色,当主角们都一头雾水的时候,总要有个懂事理的,不必说出来,自知已足够。。。
  我中意嫉妒的爱,爱得执着,爱得坦诚,爱得轰轰烈烈,哪怕用尽全力,挖空心思,也疲惫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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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uent$ 发表于 2012-8-28 13:49:14

  老外写的小说,虽然好看,但接受起来却总有点消化不良的感觉。。。但卡列宁的微笑却的确把偶震了,有些东西大概真的可以穿越文化和种族:)
  
  居然说偶的评论太短。。。好吧,我还在里面看到了红色的恐怖,此外非常不喜欢特蕾莎,倒是很喜欢萨比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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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寸钉$ 发表于 2012-8-28 13:49:14

         感激他是因为在这个悲剧的今天,他使我比任何时候都要更强烈地体会到,面对不朽的东西,即使死神也无能为力。——阿拉贡
  但是,重便真的残酷,而轻便真的美丽?
  最重的负担压迫着我们,让我们屈服于它,把我们压倒在地上。但在历代的爱情诗中,女人总渴望承受一个男性身体的重量。于是,最重的负担同时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
  相反,当负担完全缺失,人就会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运动也会变得自由而没有意义。
  
      人永远无法知道自己该要什么~因为人只能活一次~即不能拿它跟前世想比~也不能再来生加以修正~!
      爱情诞生的时刻就像这样:女人无法抗拒呼唤她受了惊吓的灵魂的声音,男人无法抗拒灵魂专注于他声音的女人
      托马斯当时还没有意识到,比喻是一种危险的东西。人是不能和比喻闹着玩的。一个简单的比喻,便可从中产生爱情
      生的悲剧总可以用沉重来比喻。人常说重担落在我们的肩上。我们背负着这个重担,承受得起或是承受不起。我们与之反抗,不是输就是赢。
  她的悲剧不是因为重,而是在于轻。压倒她的不是重,而是不能承受的生命的轻
      要逃避痛苦,最常见的,就是躲进未来
      人类之时间不是循环转动的,而是直线前进。这就是为什么人类不可能幸福的缘故,因为幸福是对重复的渴望
      我们都觉的,我们生命中的爱情若没有分量、无足轻重、那简直不可思议。没有了爱情,我们的生命就不再是我们应有的生命。
      托马斯想想特蕾莎谈起Z朋友时的话~发现她生命中的爱情并不非建立在“非如此不可”上,而是建立在“别样亦可”上面。
      假若人还年轻,他们的生命乐章不过刚刚开始,那他们可以一同创作旋律,交换动机,但是~当他们在比较成熟的年纪相遇,各自的生命乐章都已经差不多完成了,那么,在每个人的乐曲中,每个词,每件物所指的意思便各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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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yd$ 发表于 2012-8-28 13:49:14

        
  昆德拉,作为捷克人,中年的时候经历捷克苏联侵略的战争。在此背景下创造出的《不能承受生命之轻》。小说的结尾觉得很幸福。这本书最吸引我的就是人物,他们的感情,他们的生活,他们无法自拔的徘徊反复。昆德拉的哲学式思考丰富了里面的人物,开始觉得他思考轻与重很无趣,人生就是有很多轻轻重重的东西啊。重的你丢弃后会发现自己很轻,自己得到那轻盈的感觉后,却会感觉很孤独,轻的时候,又会忍不住去揽那些重的事,不孤独了,却依旧感觉很不舒服,因为太重了,自己快要承受不住。可是看到后面的灵与肉,最后的美好生活,才知道必须有所取舍,必须面对自己真实的心曲看待轻重,可是这种情况却很不容易,很难很难达到的幸福呀。
     
  特丽莎和特丽莎的妈妈
     特丽莎的爱特别沉重,好重啊,看的让人心疼。她背叛了母亲,只是为了向往美好的生活,这有错么?那么柔弱,却那么倔强,那么刚强。想起了黛玉妹妹呀。什么都没有的她,对于托马斯只是有自己的忠诚。心地很善良很纯真,家庭让她饱受十几年的折磨,或者说是她妈妈折磨她。很多人妈妈都是女儿的死敌。小说中的一句话,“如果一个母亲是人格化了的牺牲,那么一个女儿便是无法赎补的罪过。”看到这句的时候,我泪奔了。虽然我妈妈绝没有她妈妈那般绝情,可是在很多事情上这句话都是真理,若没有我,便不会给妈妈制造出那么多痛苦!“特丽莎天真的以为,以为自己从母亲屋顶下逃脱出容,已成为自己私生活的主人。可是,不,母亲的屋顶延展着以至掩盖了整个世界,使她永远也当不了主人,特丽莎永远也逃脱不了她。”这是特丽莎感到受伤时的想法,当托马斯深深伤到她的时候她想。可是故事的结局,在某种程度上,特丽莎逃脱了,从她母亲手里。我感到很开心很开心。
  
  特丽莎和托马斯
      特丽莎在和托马斯做爱的时候的叫喊,叫唤的是她的纯真理想主义爱情,而不是生理上的叫喊,并试图以此化解一切矛盾。矛盾是什么?矛盾存在于任何地方。她那纯真理想主义爱情的对象居然是托马斯这样一个浪子?或者说,这样一个天生的单身汉!反差多么大!这就是矛盾。可是最后,托马斯变了,真的配得上特丽莎的爱了。还有比浪子回头更难的事么?一生玩了200多个女人,每年认识或者说与8个新人人交壤,其中的十年也有反复,尤其托马斯对萨宾娜。最后托马斯和特丽莎在乡村的生活很美好,尤其是卡列宁的微笑那一章,看的我哭起来了。家里也有这样一条狗呢,七年,爸爸妈妈我。可是最后它不见了,我却没来得及看最后一眼。
     关于小说,我不能接受的事是我不理解的情节或者人物行为。不理解,我从不认为是我的理解能力有问题,而是作者的逻辑有问题,或者这样的逻辑事情发展顺序我尚未掌握。比如无理由的爱的死去活来,比如“非如此不可”为什么非如此不可呢?为什么呢!这样我不能接受的东西我称之为做作,进而鄙视作者,鄙视那篇作品,当然说不定那逻辑或许是我尚未掌握不能怪作者,但我不会做多评论对那不能接受的东西。
  
     这本小说的逻辑,故事发展的走向完全能接受,也能理解其中作者做出的安排。很舒服,关于六次偶然导致的托马斯和特丽莎的认识,关于特丽莎说自己的爱情说明的并不是“非如此不可”而是“别样也行”。关于非如此不可。故事是这样的。“一个叫德门伯彻的人欠了贝多芬五十个弗洛林金币。我们这位作曲家长期来手头拮据。那天他提起这笔账,德门伯斯彻伤感的叹了口气说:‘非如此不可吗?’”。
  他们之间的矛盾还存在于社会地位,身份,还有最重要的爱的重量。特丽莎从事摄影之后,在庆祝时和托马斯的同事跳舞。托马斯嫉妒了。这时,他们之间的天秤才从特丽莎重的那头稍稍平衡,特丽莎把这嫉妒当做诺贝尔奖一样,她那么高兴。可是之后托马斯并未把特丽莎的嫉妒当做诺贝尔奖,反倒是当做了一座城池,压的他透不过气。特丽莎也不说,憋在心里,一个个的噩梦接踵而至,最后她快死了。她感觉到她快死了。这时托马斯却又是真的难过,他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我觉得托马斯和特丽莎都不知道托马斯到底有多爱特丽莎,比他自己想的还要爱,比特丽莎认为的还要爱。比我们读者看到的还要爱。最后在这爱的天秤上,我们一直认为重的那头是在特丽莎,其实谁知道呢?说不定是一直平衡的,说不定重的那头是在托马斯那边!
  
  
  托马斯浪子以及他的永劫回归观
  说道托马斯必须得说道性了,还有爱。托马斯和妓女或者不是妓女的女人做爱,为了什么呢?我引用书中的一段话“所以,不是一种求取欢乐的欲望(那种欢乐如同一份额外收入或一笔奖金),是一种要征服世界的决心(用手术刀把这个世界外延的躯体切开来),使托马斯遣寻着女人。”可不是为了寻找情人的影子哦,是为了征服世界呢。所以,他是要有多BT啊 - - 不过到也佩服他,追求自己想追求的东西,生活的多有趣味啊。“托马斯以为:使爱从属与性,是造物主最稀奇古怪的主意之一。”他一直在给特丽莎灌输爱和性没有任何关联这个思想。“记得柏拉图《对话录》中的著名假说:自从上帝把人一劈为二,所有的一半都在世界上漫游着寻找那一半。爱情,就是我们渴求着失去了的那一半自己。”
   “或许还有另一颗星球,我们将在那儿带着前两次生命的经验,第三次再生。或许还有更多更多的星球,人类将在那里诞生于更成熟的层次(一个层次即一次生命)。这就是托马斯版本的永劫回归观。”那原本的是啥米呢?
     
  萨宾娜女神啊!还有她的坟墓
     再说说,我最喜欢一个角色,赛宾娜。 赛宾娜是个叛逆的人,她背叛一切,最后背叛自己,痛苦的心,孤傲的心。她厌恶一切极端主义,觉得生活就是观看,无所谓很多事情。
     “背叛。从我们幼时起,父亲和老师就告诫我们,背叛使我们能够想到的罪过中最可恨的一种。可什么是背叛呢?背叛意味着打乱原有的秩序,背叛意味着打乱秩序和进入未知。萨宾娜看不出什么比进入未知的状态更奇妙诱人的了。”她背叛,一直在背叛,可是当她站在镜子前看着自己的半裸身还有头上戴着那顶圆顶礼帽时,托马斯不在。只有弗兰茨看着她,或许以后谁都不会再看着她。她心里也会孤独么?她会空虚会孤独!书中很多句显示出了这点。
     
  “自我陶醉一瞬间滑向极度痛苦:慢慢长途总有尽头!迟早她不得不结束自己的背叛!迟早她不得不结束她自己!”
     
     
  “路到了尽头又怎么样呢?一个人可以背叛父母、丈夫、国家以及爱情,但如果父母、丈夫、国家以及爱情都失去了——还有什么可以背叛呢?
  
  萨宾娜感到四周空空如也,这种空虚就是她一切背叛的目标吗?”
     
      结束自己么?结束吧!萨宾娜这种性格怎么在这个世界活呢?她不依存于任何人。
     “萨宾娜又开始了孤独的沉思:如果她有一个指挥她的男人又怎么样呢?一个要控制她的人吗?她能容忍他多久?不到五分钟!从这儿得出结论,无论强者还是弱者,没人适合她!”萨宾娜很孤独,却又是必然,好喜欢这样的人,希望成为这样的人。可是自己真的忍受不住孤独啊。自己没有看轻一切的心,虽然有想背叛一切的心。
     
     
     "黑暗是纯净的,完美的,没有思想,没有梦幻;这种黑暗无止无尽,无边无际;这种黑暗就是我们各人自身历带来的无垠。(是的,如果你要寻找无垠,只要合上你的眼睛!)
     
      萨宾娜说:“但这个世界太丑陋了,没有人决意从坟墓中重新站出来。”这个世界是要有多丑陋呢?
  
   弗兰茨和他精神上的爱情
      弗兰茨算是比较正常的一个人了,可是他也很可爱,读书的呆子,在遇见萨宾娜以前就是个懦夫,活在老婆的管束下,没有自己的任何一点人格甚至连属于自己的一件家具都没,因为那全是她老婆挑选的啊!可是后来总算觉醒了,萨宾娜给他的重生。他觉得自己的书本生活不真实,“他渴望真实的生活,渴望与人交往,肩并肩地步行,渴望他们的会叫。其实呢?他渴望的生活那真实的游行,不是别的,只是戏院,舞场,狂欢——用另一句话说,是一个梦。”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这种生活形态,其实自己认为的真实世界你永远都改变不了它,就好像看见那些你其实真的一点也不关心的事就会笑起来,你渴望的东西有时候太飘渺,其实虚幻的世界已是真实的世界了。嘻嘻,所以我的书本世界和游戏世界才是真实的咩?弗兰茨因为认识了萨宾娜做出了原来一辈子都不会做出的事,至少凭他自己。他和老婆离婚了!抛弃了孩子,承受了骂名,最后萨宾娜虽然走了,把他置于一个笑柄的位置,可是他却自由了,他感到那么轻,是啊,没责任了,再也没有了,可以追求自己喜欢的东西了。他,生活在了真实之中了。书中说“如果遭受遗弃与享有特权是一回事,毫无二致,如果崇高与低贱之间没有区别,如果上帝的儿子能忍受事关大便的评判,那么人类存在便失去了其空间度向,成为了不可承受之轻。”这是对世界等级的赞同么?需要恶才会有美么?昆德拉说太轻了也不好呢。
  
  除了人物的其他一些东西
     书中还有一个有意思的比喻,把两个人生命的轨迹比喻为“一支旋律融入另一支旋律”。
     第六章 伟大的进军中 写了四类人,弗兰茨属于第四类,他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为萨宾娜而做,是用萨宾娜愿意看到的方式去做。觉得好像自己啊,活在别人的气息中,自己做的事,他们不会看见,可是自己却愿意按照他们喜欢的方式去做,并且心里会很开心,认为他们看得见,其实别人会在意么?从来不会。
     这本小说前面六章仿佛是人处在悬崖边缘徘徊,有天晴的时候,
  有暴雨的天气。第七章,豁然开朗,悬崖没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小村庄,是万里无云的好天气。特丽莎看见乡村里煤矿工人的时候,“她有生以来第一次发现有人和蔼可亲!”这是小说中天气放晴的一个信号。看到这里的时候,内心也和特丽莎一样温暖呢。
  
     书中也有些讽刺,讽刺“媚俗”世人,比如“但每个擦身而过的人都很冷漠,对多少世纪以来一直流经他们短命之城的河流,毫不关心。”再比如“任何一个认为中欧某些共党当局是一种罪恶特产的人,都看出了一个基本事实:罪恶的当局并非由犯罪分子组成,而是由热情分子组成的。他们确认自己发现了通往天堂的唯一通道,如此英勇捍卫这条通道,竟可以迫不得已的处死许多人。后来的现实清楚表明,没有什么天堂,只是热情分子成了杀人凶手。”很赞同这点。希望自己以后千万不要成为什么热情分子 - - 当然有些时候本性还在那啊……“媚俗是所有政客的美学理想,也是所有政客党派和政治活动的美学理想。”又一个讽刺啊。特丽莎是在梦里揭示了媚俗的真实作用:媚俗是一道为掩盖死亡而关起来的屏幕。在媚俗之后便是死亡了啊。
     还有2句我很喜欢的话。第一句“一切正常的东西都是美的”。这句可能是托马斯在想裸体的时候的感言吧……记得原来看过一句差不多含义的,“事物的存在必有其道理”。我觉得有些时候大家太刻意的去遮掩什么东西,以至于丧失了生活原本的快乐,不喜欢这样。第二句是“象征性的东西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这个“象征性的东西”便是世界的规则吧,是重,如果没有了我们就会活的太轻了,可是,自己好贪婪的想体验下轻是什么感觉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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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 发表于 2012-8-28 13:49:14

  从小到大,似乎总是在想关于自由的意义。后来在教科书上看到一个人的自由需要法律来规范,也就是说没有绝对的自由,想来也是对的。过了一些青春迷茫的岁月,略微了解什么是生活,并学习着去生活。活着似乎总要有所负担,读书的时候为学习,人大了就要想着赚钱立足,再长一些,恐怕就要成家并有所事业了,即便是人老了,也要挂念子女。爱情忠贞,诚信自我,以及略带哲学的思考,人这一生,不得不背负一些重担,承受得起承受不起,这也许就是生命之重了。这其中最为残酷的可能还是“一切都是马上经历,仅此一次,不能准备”。不能像戏剧演员一样,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的练功彩排。
  米兰昆德拉《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中,不同于其他的人物,萨比娜尤为特别。在各种背叛中,她不断抛弃自我,将生命的重的意义抛在脑后,追求的是一种破坏的快感。 “背叛,就是脱离自己原来的位置。背叛就是摆脱原位,投向未知。”一次叛逆的冒险,展开在眼前的是一条崭新的道路,背叛的时刻总是令她兴奋不已。萨比娜不同于其他人的方向,她走向了生命之轻,然后这种追求的终极是虚空的。
  “最沉重的负担同事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他就越真切实在。相反,当负担完全缺失,人就会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运动也会变得自由而没有意义。”
  我们知道生命之轻的终极是虚空,是无意义。那么我们是否应该将一些重量担在自己身上,让自身更贴近大地,以便活在真实里。有一次和一个朋友聊天,觉得他挺典型的。他有一份安稳的工作,甚至他的这份工作还能让他去很多地方旅行。却还是忍不住的忧伤,为房为婚姻。现在的社会,房几乎可以算是婚姻的基础。常常遇见很多整日焦虑不安的人,说到底都是对现实生活的不满。很多时候,别把自己的心逼的太紧了,生命之重若是无法承受会变成一场悲剧。
  米兰昆德拉《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中,另一条脉络是托马斯和特蕾莎之间的爱情。
  我对爱情最单纯的时候,是把自己想象的伴侣的要求写在日记本里。两三年过去了,我反而不问自己为什么恋爱了。孤单,伴随着没有安全感,像是一切的起因,有人因为孤单而恋爱,殊不知恋爱了更受不了一个人的孤单。所以,孤单和恋爱没有本质上的关系,也没有什么是Es muss sein。只是顺其自然的不法解释,像是特蕾莎被人放在涂了树脂的篮子里,顺着河水漂到了托马斯的床榻之岸。
  有个女人,二十多年的婚姻生活,突然有一天,她说这是错误的婚姻。但是我想她是不会离婚的,因为一个家庭虽然是在爱情的基础上,责任却同样重要。有些东西很悲哀,但是转念一想,人到了中年就认命,也是一件悲哀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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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注小$ 发表于 2012-8-28 13:49:14

  童话故事都在讲爱情
  
  所以请允许我的早熟
  
  童年关于爱情的思索
  
  关于爱情与命运的关系
  
  关于爱情和人生的孰轻孰重
  
  关于一切几乎可以触摸的小情绪
  
  偶然和必然的小纠结
  
  这不会是一本风轻云淡的文字
  
  或者豁然开朗或者更加纠结
  
  你若懂得 会心一笑解积郁
  
  你若不懂 纠结锁眉心
  
  
  
  
  
  ps 小清新们请别读 读了会戒掉自己的小粗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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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be$ 发表于 2012-8-28 13:49:14

  不想要重得压垮了枝干
  不愿被忽略的雨水淋湿满身
  是这样的执拗
  是这样的别扭
  就是想要生存着
  默默的招摇,就是想让你看到
  发着光和热
  即使散发的光亮
  是轻轻的弱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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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米$ 发表于 2012-8-28 13:49:14

  这本书买于2003年,当时把米兰.昆德拉的全套书系都买下来了,难为情的是,它在我的书柜里“珍藏”了七年之久,自从买下后从来没有去翻动过,甚至每本书上面还有一层塑料透明封膜。      时光的齿轮往因转动至2003年,买书的地点是上海,好像是生日前后那段日子,应该是在正大广场里搞促销时候买的,买了一捆。那一年刚工作不久,有钱买书了,也舍得买书了,仅有书聊以蔚藉,而如今时隔七年,当撕去保护膜认真去读的时候,才发现,这一刻的我,也仅有书聊以蔚藉,仅有书可以让自己浮躁的心得以安静与安宁。      那一年,有钱买书,却没心思看;这些年来,很少买书,但在书柜里可以随意拿下一本书看,原来书不在于有没钱买,而在于有没有心去看。      这些日子以来,赶鸭子般赶着自己一定要读完,一定要读完,也终于在昨天如愿以偿。昆德拉书,哲学意味很浓,与叔本华,尼采应属一类,在似懂非懂间,体味着别人的思想,有些深奥,半知半解,面对真实的世界,其实每个人都很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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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俏$ 发表于 2012-8-28 13:49:14

  最喜欢的一本书之二,买了两本,读了两遍。对于这本书,我确信自己在读过五遍之后仍可以兴致盎然、津津有味的再次阅读。      每一次阅读,我都可以慢慢咀嚼其中的每一个段落、每一个词句,其乐无穷。      我是这本书的追随者。它的思想,在我的世界里随处散落,清晰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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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儿$ 发表于 2012-8-28 13:49:14

  这段时间又拾起这本书来读,现在读起来和三年前读又是不同的感觉。
  以前读的时候是努力理解如何才是生命之轻。现在读起来却是在考虑对于没有重复的生活,活在世间孰重孰轻的问题。
  对于书中萨宾那对于“女人”的问题的理解也有了一定的释然。
  另外,关于“媚俗”的一些新的想法是,人类生存所产生的必须的生活场景,同时又是一种低级的艺术情趣,又符合了大众和基本两个原则。只要有群体的存在便无可避免。但是已经意识到并自觉抵制背道而驰者便成为了那朵墙角的花。
  今天又看了一遍《布拉格之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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