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头樱$ 发表于 2012-8-28 13:49:14

  这是一本有纪念意义的书,在一个特别的时间买下,用当时的心情读,当时的心情是怎么样,都忘记了,但是轻与重的判定却还记着。记得女人和男人对于性和爱的区别,是看过了电影再看的书。很不错,每次读都有不同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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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an$ 发表于 2012-8-28 13:49:14

        第一次读米兰·昆德拉的书,听说这本书很久了,现在才把它读完。书的内容蛮沉重的,至少我是这样觉得的。很喜欢里面的一些话,说的很好,写出了大家心中想说却表达不出来的话。啊哈哈,已经摘抄到本子上了,以后没事还是可以拿出来看看的~~吓吓!!
     
     对于爱情,可能我没有发言权了,已经至今,还是没有遇见自己很喜欢的人,别人问起,总是会告诉别人没遇见合适的,其实这既是一个事实也不是事实,一个挺好的借口。爱情,总是让人觉得不那么实在。尤其是寝室现在的氛围,让我觉得很不爽,相比之下,还是比较喜欢之前的寝室,之前的寝室只有一个有男朋友,从来就不会有人在那里罗里吧嗦
  唧唧歪歪的说关于要给我找男朋友,或者是关于这个方面的话题。厄,现在这个寝室,四个人,除了我都有男朋友,前提是她们似乎还是在我的面前炫耀,就让我觉得很不爽了。你有男朋友是你的事,我没男朋友是我的事,有什么好炫耀,有什么好骄傲的,想想就是非常的不爽......可能我还是一个小气的人,还是无法忘记前几天她们说过的过分的话,那话真的已经越过我的底线了,她们任何人都没有资格说那句话,真的没有。一直以来我相信她们,她们却这样开我的玩笑,很过分....
     
        呵呵,虽然表面上没事了,但我觉得自己心中,抑或是她们的心中,都有一道我们无法越过的坎。厄,这个世界,还是只有个体的存在吧,不用把任何人置于你心中太过于重要的位置,老早就知道的道理,所以继续虚伪的生活吧...不用事事为别人着想,走好自己的路,过好自己的生活,仅此而已......
  
        回归正题,书中的主人公,最后我还是蛮感动的,女主角终于认识到男主角是爱他的,这些就够了,真的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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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央$ 发表于 2012-8-28 13:49:14

        [这是我和同学,从两个人不同的视角,小小的说了一些自己的观点,多少有些幼稚,请指教~]
        
         在《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中,有两个较为不同的章节,被称为不解之词。作者自称编纂了一本小字典,戏谑的描述了萨比娜及弗兰茨对同一事物的不同看法。
  
      由于不同的生长环境亦或是不同的境遇,不同人对待相同的事物时,产生的联想,自然也有所不同,好似昆德拉所言,萨宾娜与弗兰茨——“生命的乐章多少业已完成,每一个动机,每一件物体,每一句话,互相都有所不一样了。”
  
      正所谓“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对于阅读这项令人产生庞大联想内容的活动来说,视角不同,感想也不同。所以我们想借用不解之词的格式,借用两个人的观点,如同多棱镜一般,尽量折射出隐含在故事情节中,彩虹色彩般细致的情感与慎密的思考。
  
  
  
                           关于责任与逃避
  
   xhy:
  
     大概用了两个星期的时间,断断续续的,终于《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啃下来了,之所以说“啃下来”,是因为这部小说的结构是非常规的,它并没有规规矩矩地按照故事的发展过程来写,因而在阅读时就好像在不同时空中穿梭,有头晕目眩之感。
  
      因为是头一次比较用心地去阅读一本小说,还不懂得如何去读懂一篇小说,体会作者的意图,因此如果说我对这部小说有多么深刻的见解,那只是自欺欺人而已。不过,作者在这部小说里面对很多人生问题进行了探讨,包括责任与逃避,性与爱,命运的偶然和必然,这些问题对于我而言并不陌生,所以我是很有兴趣说上那么几句的。
  
  
  
      按照我的理解,“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中的“轻”包含了对责任的逃避,当一个人选择逃避,抛弃一切所应担负之责任时,他(她)的生命必定是没有重心的,犹如轻飘飘的孤魂。
  
      在开头有这么一段话“最沉重的负担压迫着我们,让我们屈服于它,把我们压到地上......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就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当负担完全缺失,人就会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运动也会变得自由而没有意义”在这种情况下,作者抛出了问题“到底选择什么?是重还是轻?”
  
      主人公托马斯一直是一个浪荡之人,跟各种各样的女人发生关系,他无比享受其间短暂而浓郁的快感,这种类似于一夜情的性关系不必让托马斯去承担什么责任,直到托马斯遇到了“特雷莎”,当他“他吸着这股气息,仿佛想chuo饮她身体的隐秘.......突然,他清楚地意识到她要是死了,他也活不下去。他要躺在她身边,和她一起死”,那时他已经无可救药地爱上了特雷莎,他意识到他要对特雷莎负责,去爱她,忠诚于他。这样的转变是从生命之轻到生命之重的转变,也意味着从雄性生物到男人的转变。
  
      托尔斯泰曾说:“人生不是一种享乐,而一桩十分沈重的工作。”人生因责任而变得沉重,如果不想沉重,就需要抛弃责任,而没有责任的人生必定是空洞轻盈的,因而也是缺少意义的。种种责任总会迎面而来要求我们去担当,包括对爱情的忠诚,为身边的人带来幸福,对承诺的信守,我们会因为肩上的责任而约束自己,有了爱人就不能再寻花问柳,有了孩子就不能为所欲为,有了承诺就不能我行我素。
  
      既然生命因为沉重的责任才有意义,那么逃避责任的生命之轻就是不可承受的了,与其说生命之轻可能承受,毋宁说无意义的人生不能承受。
  
  
  
  
  
  xkx:
  
      在我认为,小说中承担责任与逃避这一对立关系的是萨比娜。
  
      故事中,萨比娜一直在“逃跑”,从一个国家到另外一个国家,一个城市到另外一个城市。之所以说如同奔跑,则是在于萨比娜的移动都是匆匆忙忙,甚至是狼狈不堪。这些地理上的移动并非是萨比娜由衷的选择,而是由于周遭的环境逼迫她、恶狠狠地要求她承担社会常理所要求的责任,对她来说,这些责任如同西西弗斯的巨石,令她无法舒展的呼吸。于是在某些境况中,萨比娜感受到了来自社会眼光的逼迫,亦或着说一种变了味的责任,于是只能被迫的选择地理上的移动,选择逃避。
  
      虽然萨比娜选择的是逃避,但她并不是一个完全意义上懦弱的人。因为,她所逃避的责任,更像是社会中沉淀下来约定俗成的规矩之框。作为社会中的一员,大背景下一个小小的组成点,在某些特定的时刻(小说中的这种时刻就是国家被外地入侵),你必须做出与他人相协调的举止,从而印证你与他人有着一样的情感冲动。具体来说,当国内反外地而举行大游行的时候,萨比娜总感觉万分的不自在,她无法如他人一样撕心裂肺的喊出口号,无论真心与否,自己的步调也总是慢别人一步。在举国危难的时候,表现出自己的满腔热血就是社会的一种隐含的责任,虽然这用表现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只是一种对着社会的表演,或者用昆德拉的词来说,媚俗。游行的人看到了自己表现出的愤怒、表现出的对国家的热爱,因而产生自我的满足。他们可以在远离国家、了无硝烟的地方,通过抒发自己言语上的爱国精神,通过遍喝着悠闲地下午茶边愤怒的声讨外敌,获取自己的心安理得,甚至是自我满足。因为他们遵循了社会的责任,作秀一般的,表现了自己的热忱与担忧,于是,他们不约而同的齐心协力排挤或是压迫萨比娜般的人们。当萨比娜指着那些媚俗的人们大声说:“为什么你们不回去为国家战斗”时,她知道,自己又需要逃离了。
  
      她不愿意融入那种媚俗,不愿意承受那种沉重的责任,所以当游行来临时,她可以逃离自己的国家,当弗兰茨想与她结婚时,她也逃离了弗兰茨。
  
  
  
  
                       性与爱
  
  
  
  xhy:
  
      看到托马斯想发展一种性友谊,我特别感兴趣他是否做得到,他是否能在专一的爱和多向的性上面鱼和熊掌兼得。事实证明,他失败了,如果他选择只爱特蕾莎一个人,那么他也只能和特蕾莎发生性关系;如果他在希望在爱上特蕾莎之后继续自己的风流韵事,那么则意味着他背叛了特蕾莎。正因为专一的爱和多向的性的不可调和,所以在爱上特蕾莎之后,托马斯再次跟其他女人发生关系时会有一种罪恶感,他觉得特蕾莎的双眼一直在背后死死地盯着他,让他良心不安。托马斯的多向的性惹得特蕾莎很不开心,托马斯身上存留的女人的味道让特蕾莎觉得恶心,性嫉妒让特蕾莎陷入深深的痛苦之中。尽管托马斯对于特蕾莎的爱是专一的,可是这专一爱并不能让特蕾莎满足,在特蕾莎看来,专一的爱必然要求专一的性。正如史铁生所说的,性行为中的呼唤和应答,渴求和允许,拆除防御和互相敞开,极乐中忘记你我仿佛没有了差别的境界,凡此种种,使性行为的形式与爱同构,成为爱的最恰当的语言。正是在性行为中,人用肉体淋漓尽致地表达了摆脱孤独的愿望。在此意义上,是人对残缺的意识,把性炼造成了爱的语言,把性爱演成心魂相互团聚的仪式。性是上帝为爱情准备的仪式。因此,爱者决不可滥用这种仪式,滥用会使爱失去了最恰当的语言。”
  
      所以,当你的爱专属于一个人的时候,你的性也应该专属于对方,这是我从本文获得的另一个启示。
  
  
  
  
  
  xkx:
  
      承担性与爱这一矛盾的,应当属于托马斯与特蕾莎。
  
      先说托马斯,毫无疑问,托马斯是爱特蕾莎的,超越对其他的女人、唯一的爱。我喜欢文中对这种爱的描写,“既不是情人,也不是妻子。她只是个他从涂了树脂的篮子里抱出来,安放在自己的床榻之岸的孩子”。特蕾莎的形象通过这一比喻,进入了托马斯的——昆德拉有种非常美妙的说法——诗化记忆,进而产生了有别于其他女人的爱情。这种爱,令他在和其他女人发生关系时产生了第一次的内疚之情,但只是浅浅的内疚。真正让他内疚的,是特蕾莎的反应,尤其是特蕾莎情节丰富、暗示意味浓的梦。
  
      特蕾莎期许一个完整的托马斯,期许自己从母亲的阴影中摆脱出来、通过托马斯来印证自己肉体的独一无二性。但是托马斯肉体上的背叛,让她认为到自己的肉体并没有丝毫的特别之处,对于托马斯,她的肉体如同梦中所显示的那样,只能够和其他女人那般,赤裸着围绕着游泳池跳着相似的舞蹈。她认为,她的肉体并不能替她带来爱的唯一,仅有灵,才能让她紧密地与托马斯联系在一起。所以她努力地驱赶自己的肉体,努力地希望同托马斯一样,让爱与性分离,甚至主动和一个奇怪的陌生人有了亲密的邂逅。然而,她失败了,这为她的一生,添上了些许暧昧的悲剧色彩。
  
  
  
                    命运的偶然性
  
  
  
  xhy:
  
      人的命运是充满偶然性的,天有不测风云,一个意外,就足以彻底改变我们的生命轨迹,可以说,我们的生命是由一个个偶然串连起来的,而一个个偶然事件构成我们的生命历程之后,一切就都成为了必然,无法修改,只能无条件去接受它。
  
      特蕾莎来到托马斯身边,她的到来完全改变了托马斯的命运,而特蕾莎的出现其实完全是处于偶然的。如果托马斯那天没有去酒吧,如果那天托马斯在酒吧没有注意到特蕾莎,如果托马斯没有告诉特蕾莎他的住处,如果......只要这无数个如果只能有一个变成了事实,那么特蕾莎就不可能来到托马斯身边,托马斯的命运就不会是那个样子了。托马斯的遭遇说明了偶然性影响命运的巨大魔力
  
      人来到这个世界上,就不得不时刻不与偶然性相伴,你的命运随时可能被不可预见的力量改变。你可能随意填了几个号码而中了大奖,你可能在散步时被高空抛物砸中而一命呜呼。面对这种毫无商量余地的偶然性,我们往往没有反抗的本钱,只能去正视它,如果这种偶然性是给人惊喜的,我们不妨将之视为缘分并珍惜,如果这种偶然性给你当头一棒,那你也只能视之为不能不承受的痛苦,以勇敢的心态去承受。
  
      在命运的偶然性这个问题上,我很欣赏周国平的看法,他说:“偶然性是上帝的心血来潮,它可能是灵感喷发,也可能只是一个恶作剧,可能是神来之笔,也可能只是一个笔误。因此,在人生中,偶然性便成了一个既诱人又恼人的东西。我们无法预测会有哪一种偶然性落到自己头上,所能做到的仅是——如果得到的是神来之笔,就不要辜负了它;如果得到的是笔误,就精心地修改它,使它看起来像是另一种神来之笔,如同有的画家把偶然落到画布上的污斑修改成整幅画的点睛之笔那样。当然,在实际生活中,修改上帝的笔误绝非一件如此轻松的事情,有的人为此付出了毕生的努力,而这努力本身便展现为辉煌的人生历程。”
  
      我来到了广外,在广外结识了一些朋友,也是由很多偶然因素促成的。很多偶然因素就躲在不起眼的角落里悄无声息地介入你的生活,改变你的命运。对人生中那不可捉摸的偶然性我并没有多少心思去探究,我更愿意认认真真过我这仅有一次的人生。
  
  
  
  
  xkx:
  
      在托马斯认为,他与特蕾莎的相爱,出于六次偶然:特丽莎家乡的医院碰巧发现一例复杂综合性神经病;他们请的主治大夫碰巧坐骨神经痛,于是派托马斯去代替他;镇子有几个旅馆,托马斯碰巧被安排在特丽莎工作的旅馆里;又碰巧在走之前有足够的时间闲呆在旅馆餐厅里;其时特丽莎碰巧当班;又碰巧为托马斯服务。正是这六个碰巧的机会把托马斯推向了特丽莎,似乎并不是他自己决定与她结合,而是这六个偶然一步步将他推向特蕾莎的身边。他无法想象,若是着六个偶然中缺少了哪一个碰巧,他的生活会有怎样的变化,
  
      昆德拉在此有个有趣的哲学意味的思考,“如果生活的第一排练便是生活本身,那生活有什么价值呢?”
  
      既然生活中充满了偶然性,那么,昆德拉认为,“人永远都无法知道自己该要什么,因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跟前世相比,也不能在来生加以修正。 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检验哪种抉择是是好的,因为不存在任何比较。”
  
      这一定论似乎让人畏惧,甚至消沉,因为必然是可以预知和控制的,偶然却是不可预知不可控制的。也就是说,如果我们的生活是必然的,那我们就可以掌控自己的生活;而如果我们的生活是偶然造成的,那我们就无法预知和控制生活。由此,我们甚至丧失了对自己生活评价的资格,因为面对一系列的偶然,我们根本无法知晓生活的另一种可能的图景会是怎样,比现在这种生活幸福?亦或是更加悲伤?
  
      然而,托马斯把这个问题引向了令人较为欢欣鼓舞的一面,他想着对特蕾莎的爱情,突然意识到:“事实上,难道不是一件必然的偶然所带来的事件,才更见意义重大和值得注意么?”我们研究着生活给我们带来的必然的偶然,就像吉普赛人从沉入杯底的吻啡渣里读出幻象。如果承认自然如同神明一般有着万能的力量,那它带给我们的所有偶然,都是对必然的一种预示。正是由于一个个偶然的相叠加,才让现在的结果看起来更加的珍贵、更富有意义。甚至,可以说,这是人们对生活的美感的追求,因而被偶然所引导,在偶然面前,慢慢前行。这样,我们也许就可以解释托马斯爱上特蕾莎的瞬间,他想到了那个传说,他感受到了一种奇妙的美感,这种美感的来临因为源自六次偶然而显现的弥足珍贵,他把这种美感放在了自己的诗化记忆中。生活的偶然,让爱情的产生成为了一种必然。
  
      由此,我们至少可以相信,虽然偶然填充了我们的命运,但是那是必然引导的偶然。生活充满了许多的可能性,但是大多数的我们,选择的是一条最富有生命美感的路途走着。托马斯被“涂着树脂的篮子里的孩子”引导,特蕾莎被贝多芬、数字六、《安娜卡列尼娜》等在她生命中富有特别意义的意向所领导,而我们,也将在不知觉中,被独属于我们的这种对美感的追求所引导,拥有自己的、布满命运之美感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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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夕梦$ 发表于 2012-8-28 13:49:14

  看完这本书,让我很迷惑,我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不过,可以让人反思一下。有些话挺有意思的。比如说,一次不算数,一次就是从来也没有。还有,人只能活一回,我们无法验证决定的对错,因为,在任何情况下,我们只能做一个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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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W$ 发表于 2012-8-28 13:49:14

  确实是看了书结尾部分的评述后,才对这本书从头到尾对几个问题的讨论所贯穿的思想有了一个概况性的认识。
  
  昆德拉笔下的时代背景即使没有《1984》里所描绘的极端和恐怖,也明显是极权主义的一个剪影——极权者的统治,统一的革命口号,极端的民族情绪,还有当代人的价值观…各种“媚俗”之体现,无不一而再扼杀个人的灵魂。
  
  他对“灵与肉”的二元性解释,让我颇为深刻。我想,当下的人区别于自己与他人更多的是身体,而不是灵魂,或者说,他们把自己的所谓灵魂与身体统一起来。于是,人以其身体的形式存在于这个社会,无法不介意别人的目光,将社会主流的价值观等同于自己,而很少去思考,到底什么是一个人的灵魂?
  
  主角托马斯喜欢通过性去了解不同的人内在的灵魂。那是他生活中另一把“手术刀”,用其剖开别人的身体——身体,上帝赐予人类遮掩他们的“丑陋”。而所谓的丑陋,才真正是一个人的本性。昆德拉对上帝和粪便的讨论让我尤为深刻。既然上帝按照他自己的样子创造了人类,想必粪便亦是从上帝而来,而人类却由始至终否定它,甚至到了亵渎上帝的地步。我想,对上帝真正的亵渎不是不承认粪便,而是不承认粪便与上帝赐予人类所有的东西一样可贵。由此,人们所做的各种亵渎上帝的事情,其实是在亵渎自己的灵魂。爱上帝,实是爱自己,承认并接受自己的灵魂。而灵魂,就是那个深深根植于自己体内,与其他人不一样,媚俗之社会所摒弃的“我”。
  
  历史是一个革命的过程。人类被卷入历史的长河里,只有随波逐流,沿此直线被后浪所推。生活在历史中,社会中,就不能没有政治,有政治就必有媚俗,必有淡化个人灵魂的集体力量。当下我们的生活似有了各种媒介让人大开眼界,却只是一种麻醉大众的手段,陷入各种媚俗之中。其实人什么时候最快乐?像刘瑜所说,绝望就自由了。因为人绝望就不再依赖于他人而存在,然后平静下来返回自己的内心。所以昆德拉笔下的主人公都渴望与过去、与他人断绝一切联系,到被遗忘的世界生活,甚至让我想到那是接近死亡的一种状态——死亡,被人类求生的主流意志所否定,或许才是生命最美的彼岸。
  
  虽然表面上看,昆德拉的主旨让人颇感悲凉,却从另一个方面给人更大的鼓舞——更自信,因为感受到我之为“我”的灵魂存在;更相信生命无论如何都会很美,因为人只能活一次,没有人能验证上一世过得对不对、好不好,而且终究引向最完美的状态,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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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eau$ 发表于 2012-8-28 13:49:14

  On the location of Soul:
  Soul is transitive, maybe.
  Or maybe it stays in different parts when it comes to different people.
  With alchohol, soul drops into stomach.
  --- According to Milan
  It is Belly where u actually feel and hear God.
  --- According to Beethoven
  
  
  关于那个有趣的公式:弗兰茨不是尊敬克劳迪,而是尊敬克劳迪内在的女人。
  这种说法可能有点悬,什么叫内在的女人?而且深究的话也不对。实际上,Milan想说的是他尊重的是他内心所构造的克劳迪。
  
  极端主义意味着生命范围的界限
  --- According to Milan
  
  一针见血的说出所谓的共产主义国家实际上和马克思没任何关系:现实的共产主义 ---> 极度狂热的政治热情
  
  没有目的的美。。。。那么什么是美?荒诞的才可能是美
  
  集中营是个人私生活的完全灭绝-- Milan
  
  Godeau : 至于跳出荒诞之后来看荒诞,又是怎样的景象呢?
  
  昆德拉思索『人与其身体的关系』,这问题本身就是荒诞的,但有一点,就是,观察自己的身体还是很必要的
  
  Milan:什么是调情?有人可能会说,调情就是勾引另一个人使之相信有性交的可能,同时又不让这种可能成为现实。换句话说,调情便是允诺无确切保证的性交
  
  调情那一段,看得我不自在,不是因为做作或不自然,而是因为虚伪。所以,我想我是不会说出这样的话的。至于为了性交而调情,我不能接受,还是因为虚伪。不过,为了性交而喝酒我可以接受,因为不虚伪:在喝酒的时候已经默认了性交,故而不需要虚伪的交谈。
  
  感觉,特丽莎对自己灵魂和身体的探讨很荒诞但却缺乏美感
  
  马桶的描写,不错!(Ch4- 18)
  
  作品中的人物不像生活中的人,不是女人生出来的,他们诞生于一个情景,一个句子,一个隐喻!
  
  Godeau:最后,昆德拉也没讨论出什么是爱情。
  
  附:读《人们一思索,上帝就发笑》
  为什么人们一思索,上帝就发笑呢?因为人们愈思索,真理离他愈远。人们愈思索,人与人之间的思想距离就愈远,因为人从来就跟他想象中的自己不一样
  --- accorfing to Milan
  
  我更喜欢把小说看得很短,这样一是节省时间,能看得更多;二是把握精髓,不拘小节,感觉也更好,更王家卫、渡边
  
  小说的母亲不是穷理尽性,而是幽默
  --- according to Milan
  
  Lebniz:存在皆合理
  
  福楼拜:科技昌明、社会进步并没有消灭愚昧(,愚昧反而跟随社会进步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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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中$ 发表于 2012-8-28 13:49:14

  听说这本书很久了,终于有空闲去细细的读过。当看完卡列宁的微笑后幼稚的觉得好像体会到了作者所要表达的东西,但最后的书评让我感到读一个人的作品在读完他所有书之前下结论是虚妄的,尤其是米兰昆德拉这样的作家。如果有机会并且有能力希望能读到原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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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 发表于 2012-8-28 13:49:14

        1.人永远都无法知道该要什么,因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他与前世相比,更无法在来生加以修正。
  
      2.一个简单的比喻,便可从中产生爱情。
  
      3.对这些岁月的回忆永远比在一起生活时更加美好。
  
      4.站在别人的立场,痛苦会随着想象加剧。
  
      5.那时候羞耻心是衡量她身体价值的标准。
  
      6.如果一件事取决于一系列偶然,难道不正说明了它不同寻常而且意味深长吗。
  
      7.自学者和学生的区别,不在于知识的广度,而在于生命力和自信心的差异。
  
      8.梦是一种证明,想象或梦见不曾发生的东西,是人内最深层的需求之一。
  
      9.表面是清晰明了的谎言,背后是晦涩难懂的真相。
  
      10.发晕是沉醉于自身的软弱之中,意识到自己的软弱,却并不抗争,反而自暴自弃。
  
      11.罪恶的制度并非由罪人建立,而恰恰有那些确信已经找找到了通往天堂的唯一道路的积极分子所建立。
  
      12.爱开始于一个女人以某句话而在我们诗化记忆的那一刻。
  
      13.既然不是选择的结果,便谈不上成败。
  
      14.凡寻求无限者,只需闭上眼。
  
      15.爱情一旦公之于众会变得沉重,成为负担。
  
      16.追逐荣誉的年轻人永远不是荣誉是何物。
  
      17.世界在变成一个集中营。
  
      18.媚俗是把人类生存中根本不予接受的一切都排除在视野之外。
         在媚俗的王国,实施的是心灵的专制。
         媚俗是掩盖死亡的一道屏风。
  
      19.恐惧是未知的,忧虑是有所知的。
  
      20.某天你作出一项决定,而这项决定有其惯性力,久而久之,改变它就变得困难了。
  
      21.人类的决定往往草率得可怕。
  
      22.人们习惯把强者看成是有罪的,把弱者看成无辜的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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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HW$ 发表于 2012-8-28 13:49:14

  昆德拉,,,以小说家的方式进行哲学思考。。。轻与重,这么模棱两可。媚俗与挣扎,如何选择。。。世界上每个人都在为自己的目标而努力,盲目的进取心至少给了人生一个重量感,使人生变得似乎有了意义,,,但这些目标都有着其本质的空虚,生命因追求而变得庸俗,人类成了被追求所奴役的奴隶。我们永远逃不出媚俗的命运。。。生命之轻。。。  我们生命的每一秒都有着无数次的重复,,,因为我们在媚俗,这个源于德语的关键词:Kktsch...以惺惺作态取悦大众的行为,是侵蚀人类心灵的普遍弱点,是人类境况的一个组成部分,很少有人能逃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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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eka$ 发表于 2012-8-28 13:49:14

  “人類夫妻的這種創造,本來就是讓男女之愛從根本上就不及人與狗之間可能產生的愛”,人與狗之間的愛是無私的,真正愛狗的人,是不會渴望從狗身上獲得什麽的,人與狗之間是一種精神上的互相依賴。我很討厭那些訓練狗的人,爲什麽要利用狗好吃的特點來迫使它做它不願意完成的動作,以此來獲得人類的好感。其實即使狗能完成難度多么高的表演又怎樣,它如果不能理解主人的精神需求,那那些花哨的表演又有什麽用。“卡列寧的微笑”這一部份讓我淚流不止,抱著自己的愛犬,想像自己失去它的情景,眼淚就一發不可收拾。昆德拉描寫卡列寧的部份實在是讓人動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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