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谁$
发表于 2012-8-28 13:49:01
如同逃离了逃离本身,当逃离变成一种本能,我们已经无法期待在现实中获取更多。即使是工业城市的噪音,军队的马蹄声,亦或是那些嘈杂的人群,对你伸出修长中指的人,当我们背过身去,那一切就不再存在。于是我们开始不顾一切地往前走,期待期待,逃离逃离,失落失落。一切都成为悖论,我们还能去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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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板钉$
发表于 2012-8-28 13:49:01
论生命不能承受之轻
20世纪是个小说爆炸的年代,昆德拉的这部小说更是成为了终结18,19世纪的现实主义流派最后一根稻草。电影广播的出现,让现实主义追求真实的小说感到无处立足,小说在20世纪发生了本质性的变化-模糊了写实性逻辑性而强化了思想性。而在昆德拉的小说中,这一点更是体现得淋漓尽致,尤其是其中深刻的哲理性,更是值得我们探讨。
小说一开始就抛出了尼采的永劫轮回这一命题。若是生命是像风车一样一次次的滚动,那即便是你一个不经意的过错-踩死一只蚂蚁,但在千万遍无限重复之后,你会发现这是无法承受的罪孽。在尼采的世界里,生命变得如此沉重,几乎令人窒息,充斥着一种压迫感,一种深重感-因为你的一切行动都将被记录,被循环的播放,一点点的瑕疵都会被无限的放大。
昆德拉却又提出假设,若是生命只有一次,那又将会如何。我们经常这样自我安慰:只有一次罢了,随它去吧。但是当我将这句话对生命说时,心中没来由生出一种落寞感。既然只有一次,又谈何存在的意义呢?发生过一次的事情和没发生过又有什么不同?对于生命只有一次所以我们要让它焕发光彩这种初中作文的中心思想我从来是敬而远之的。真正若是生命只有一次,又有多少人选择享受生活最终在欢愉中泯灭呢?
昆德拉貌似对这个问题也没有一个答案,于是他塑造了几个人物,让读者自己来思考。
正如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现代小说同样具有这样的理解上的多元化。就此,我只谈谈我个人的理解。在我看来,特丽莎就是生命之重的代表人物,她向往着“牧歌”一般的乡村生活,因为只有在那种相对封闭的环境里她才能走出生命承重的阴影。她深深地爱着托马斯并且她是一个极端敏感的人,正如所说如同“小鹿”一般。相信看过动物世界的人都知道,小鹿溪边饮水时受惊的形象,这一形象对应到特丽莎身上,我更觉得是惟妙惟肖。正因为她的极端敏感造成了她经常性的可以感知到生命的承重。托马斯是一名外科医生,他是享受于品尝生命之轻的人,正如我所说,享受生活,周旋于不同的女人之间。这样的生活让他感觉没有任何的存在感,于是当他遇见特丽莎的时候,便被她身上的沉重感深深吸引,之后更是无法避免的,被生活所逼迫,在生命之重中挣扎。萨宾那则是绝对的生命之轻的代表人物,她有着众多的情人,徘徊于情人之间,崇尚着绝对的自由。而弗兰茨在其中则是从背负着生命之重继而挣脱开始品尝生命之轻-抛弃了被视为重负的妻子转而去与学生女友欢好。以上只是简单对主要人物进行叙述,20世纪的小说的主旨在于对存在的思考,太过与纠结叙事的主线反而落了下乘。
昆德拉的哲学命题实际上并不仅仅只是生命的轻重的讨论,里面还有对于“媚俗”,灵与肉的讨论等等。但是我想此书之所以叫做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就是因为若是我们看破存在的意义,其余的问题都会随之迎刃而解,书中所存在的一系列的暗码实际上也就是不断的生命的轻与重的碰撞。思想的碰撞能够擦出火花,昆德拉也试图在生命的轻重之间的碰撞中让人们找到答案,然而这样的命题真正能够找到答案吗?从卡夫卡到昆德拉,无数的小说家们都思索着生命的意义,最终,不过是把这个问题抛回给了我们。让我们在人生旅途中驻足犹豫时更加的迷茫与无助。然而仿佛也正是这种犹豫让我们轻于鸿毛的生命又有了不堪承受的存在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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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y$
发表于 2012-8-28 13:49:01
我只看到了特蕾莎,不想评任何其它。。。 生命不能承受的究竟是轻还是重? 我深深理解特蕾莎 也为之感到悲哀。 我时常怀疑 不能承受的爱到底是不是真正的爱?? 生命,真的也很简单,仅仅就是自由尊严地享受着这个过程 平静地接受这那个结果。。。 有时 有这种良好感受 也是种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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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y$
发表于 2012-8-28 13:49:01
生命,本是简单,而内在零件实在太零了 差异就多了。 生命是顽强还是脆弱?有时如一颗小草 越不起眼越顽强,有时如昙花一现,最美的时刻也许就是最悲哀的时刻。。。 生命不能承受的究竟是轻还是重? 母亲若是个大写的牺牲,女儿则是一个大写的过错。 她不能承受她的爱,他也不能承受她的爱,彼此因爱而折磨。我深深理解着特蕾莎,却也为之感到悲哀。 我时常怀疑 不能承受的爱到底是不是真正的爱?? 生命,真的也很简单,仅仅就是自由尊严地享受着这个过程 平静地接受这那个结果。。。 但是她不能,有时爱与被爱也是种能力,因为她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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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ber$
发表于 2012-8-28 13:49:01
第一次接触昆德拉的作品~第一感觉觉得昆德拉的写作手法非常新颖,先说一个故事,之后对其故事情节慢慢道出原由。另外昆德拉这部小说,从字面上,貌似普通,但其实字里行间却蕴含着很多作者对待生活的哲理以及作者对待政治的一些看法。读者可以通过阅读这部小说可以了解到作者对待人生,历史的看法。
本书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整篇文章围绕着政治和性来叙述。对于性,这篇小说可以说是无处不在,作者为何会借助于如此多性的方面来表现主题,笔者真的无从考究,这只能留待以后慢慢接触昆德拉的小说以及昆德拉本人的一些情况才慢慢道出原由。而对于政治,从本书来看,主要是1968年苏联入侵捷克的那段历史,而且昆德拉对于这段历史是如此的痛恨,这都可以通过苏联入侵捷克后对捷克人民的所造成的影响中体现出来。
第一次阅读这位世界级大师的作品,确有很多地方让读者困扰,这需要自己在以后阅读中慢慢体会作者的所思所想,才能真正领会到作者真正要表达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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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ttym$
发表于 2012-8-28 13:49:01
写在前面的话:
这算是一篇《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的读后感。这本书大四的时候买来看过一遍,没怎么看明白,束之高阁。周末来了兴致,又看了一遍,比之前好了许多,也还是没完全明白。只能说,理解力是会随着年龄、阅历和阅读经验而进步的。书里面有一个重要的概念,kitsch,中文翻译为媚俗,屡次出现。关于这个概念,网上论述的很多,尤其是豆瓣上,有很多与之相关的书评。这篇读后感,就围绕这个概念展开吧。
kitsch 来源于德语,wikipedia上关于它的来源、历史和内涵有一大段阐述。它的内涵,接下来会有阐述,暂且不表。看了很多其他人的书评,有一点觉得很有同感,那就是将它直接翻译为“媚俗“不是那么合适。有人主张音译为“刻奇“,但是内涵就全没了。不合适的地方在于,媚俗只是kitsch的一个方面,它本来的意思比媚俗丰富得多,也深刻得多。然而,语言与语言之间本来就没有精确的对位关系,用媚俗来翻译kitsch,也算是差强人意吧。
接下来,我就谈谈自己对kitsch的理解。不绕圈圈了,直奔正题:我觉得这个词翻译为“伪美“似乎更合适些。不过不能望文生义地认为“伪美“即虚伪的美,而是应当理解为:动机虚伪的美。“伪美“本身是美的,但是动机虚伪,这也是我对kitsch的最简洁的理解。下面,我就“伪美“与其他几个概念的关系进行进一步的阐述。简单起见,不再对伪美和kitsch进行区分。
首先,是伪美与媚俗的关系。媚俗,可以认为是伪美的一个子集。媚俗可以理解为取悦大众,而所用来取悦大众的,就是一种美的东西,也正因为这种美是用来取悦大众的,所以才是伪美:动机虚伪的美。因为这种美,并不是发自内心,而是发自外界的压力。其实,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有人会觉得媚俗其实是媚雅。这两个词本质上是一致的,只是字面上有不同而已,都是伪美。
其次,是伪美与艺术的关系。我对艺术了解很少,但是对伪美的思考反过来加深了我对艺术的理解。有人主张伪美是艺术的一种,称之为“邪恶的艺术“,也有人主张两者是对立的,伪美是反艺术。我个人更同意后者,即伪美是作为艺术的反面而出现的。对于艺术,比较通俗的理解是对美的追求,然而,我觉得加上一个限定会更准确些,那就是动机真诚的对美的追求。自然而然,动机虚伪的对美的追求就是伪美了。这里所说的动机真诚与虚伪,如上所述,是指是否有感而发。辛弃疾有一句著名的词句即是在说这一点:”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这就是典型的无感而发,矫揉造作,无病呻吟。尽管这样的作品,因为符合某种范式,读者可以从中体会到美感,但是因为作者的矫揉造作,作品就属于典型的伪美。其他的例子,不胜枚举,都是因为作者要么为了艺术而艺术,要么为了取悦大众沽名钓誉——这就属于媚俗了——而以某种范式来硬生生的捏造美出来。尽管作品本身也有美感,但是整个过程不能称之为艺术,因为艺术必须是动机真诚的对美的追求。这也就是为什么有人主张作者在创作的过程中,要进入一种无我的状态,必须是不得不发。否则,要么是为了满足自我的虚荣心,要么是为了讨好观众、听众或者是读者,则进入了伪美的范畴,不能算是艺术了。同样的,对于所谓的“为了艺术而艺术“,也可以归为伪美的范畴,而不能算是真正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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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ason$
发表于 2012-8-28 13:49:01
看不清的爱
看的清的情
从偶然到必然
从生到死
爱不只是全部
看不清的爱
看的清的情
从偶然到必然
从生到死
爱不只是全部
看不清的爱
看的清的情
从偶然到必然
从生到死
爱不只是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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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STAT$
发表于 2012-8-28 13:49:01
高中时读的最难忘的一本书。对我影响颇深。那时迷恋意识流,甚至在话题作文的考试中也写意识流,每天晚上临睡前也要意识流一下。总之,意识很流动,也很敢流。很多同胞都说没看懂,但我觉得读书并不一定非得看懂。应该是不求甚解并且可以自由解读。托马斯是个"性瞬间收集癖”的怪医生,收集瞬间表情,一生阅人无数。特蕾莎是个矛盾的人,想像丈夫一样出轨却又很纠结,不过总算出了一次。萨比娜的生活则是我所向往的,算是bisexual,一生潇洒。生命的轻重只是一种感觉,每个人都是不同的,任何试图把自己的感觉强加给别人的人只会成为惹人讨厌的人。如果爱,就去爱,如果要做,just fuck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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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o$
发表于 2012-8-28 13:49:01
Life is too light for me to bear!这是原著改编的电影《布拉格之恋》的剧白,我想这本书让我永远都无法得知生命存在的意义了,小说很好,作者站在一个我永远都无法企及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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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面薇$
发表于 2012-8-28 13:49:01
第三遍看这本书,在巴黎,隔了差不多6、7年的时间。
每天坐在地铁上,捧着手机,经常看到眼含热泪。
大学时候的一些感觉都变了。比如以前觉得托马斯与萨宾娜是“生活的强者”与“爱情的强者”,特丽莎是如此的弱与“轻”。
这次才觉得,其实这本书讲了三个被生活抛弃了的人。他们都是“需要被爱人的眼睛所注视的人”。
在国外的这些年,完完整整的读完某书,越来越成为一个障碍。
每次回国,都买书,可是每次又都太匆匆,走亲访友才是主题,只能对着书皮表达自己的喜悦,又带不走。家里的书于是一如既往地越堆越多。
昨天早起,一妞QQ上问我:又看黄书呢?
我说:那不是黄书!
妞说:我知道,我家里也有一本,但是找不到了,上面有这个和另外一篇小说。
我说:应该是《身份》吧
她说:忘了,主角好像叫“马克”
顿时我心中一个寒颤,不是错觉,这段对话绝对的在我的人生中出现过。不是第一次发生。不是梦里。而是实实在在的发生过。
我还可以讲讲我的梦,很长很长。睡醒的时候给男朋友一个字一个字地发短信过去讲这个梦。他说:也许是另一个空间里的你死了。
我说:那我替她活下去吧。
他说:没有谁替谁,你活她就必须死。
我说:那有一天我也可能为了另一个我死。
我想为什么夜里看到“卡列宁的死”时,自己会哭得那样肝肠寸断?
也许不只是因为文字本身。而是真的是另外一个我死了。否则我不会做那样的梦吧。就好像一个维罗妮卡死了,另一个维罗妮卡突然伤心的哭了那样。
或者每一次次好的阅读,都可以让人脱胎换骨。不是“另一个空间的自己”而是“某一部分的自己”死掉了。这样的话,那个死掉的部分是什么呢?
我怀念我们每天无所事事去河边读书的那些日子。背靠着背。你读,我听。然后我读,你听。那样的日子很轻很轻。
现在的夜里,我为卡列宁哭泣,你却沉沉的睡着了。
我们的轻,变得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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