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 书评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米兰·昆德拉最负盛名的作品。小说描写了托马斯与特丽莎、萨丽娜之间的感情生活。但它不是一个男人和两个女人的三角性爱故事,它是一部哲理小说,小说从“永恒轮回”的讨论开始,把读者 ...此主题为自动生成的书评内容贴,书籍链接地址: http://www.dothinkings.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360
书评内容会自动聚合在本帖中 “萨比娜内心对共产主义的最初反叛不是伦理性的,而是美学性的。令她反感的,远不是世界的丑陋(城堡被改造成马厩),而是这个世界所戴的漂亮面具,换句话说,也就是媚俗。”
“在现实的世界里,是可以生存的。理想世界一旦实现,在那个到处是愚蠢的笑脸的世界里,她恐怕连一句话都说不出口,过不了一周,她就恐惧而死。
“媚俗的根源就是对生命的绝对认同。
但是这种生命的基础是什么?上帝?人类?斗争?爱情?男人?女人?
对此有形形色色的观点,于是便有形形色色的媚俗;有天主教的、新教的、犹太教的、共产主义的、法西斯主义的、民主主义的、女权主义的、欧洲人的、美国人的、民族的、国际的等等。
任何政治运动并非建立在理性的态度之上,而是以表演、形象、词语、老套等位基础,其总体构成了这种或那种的政治媚俗。”
以上所做摘抄即可用反思自己所想所做,又可作为照亮别人的一面明镜。同时,在大方面的分析,又可借助此来更深层次的理解社会、国家。
来自: 豆瓣 标题取得比较大,但是实际内容是想到哪里写到哪里的。主要谈一下对《轻》和昆德拉小说的一些看法
第一,是生命不能承受之轻和昆德拉其他书籍的比较问题。生命不能承受之轻显然是占据着昆德拉最知名最有影响力的作品。而这本书的优势在哪里?在米兰昆德拉的很多书里面我们都可以发现这两个词语:媚俗和困境。
首先,从媚俗来说,在他的其他作品当中,更多地是去隐射媚俗这个含义。而在生命不能承受之轻里面,他将媚俗这个观念直接地提出来,并让不同的人来诠释这个概念。
米兰昆德拉是这样定义媚俗的:媚俗让人接连产生两滴感动的泪滴,第一滴眼泪说:瞧这草坪上奔跑的孩子们,真美啊!第二滴眼泪说:看到孩子们在草坪上奔跑,跟全人类一起呗感动,真美啊。只有第二滴眼泪才使媚俗成其为媚俗。人类的博爱都能是建立在媚俗的基础之上。我认为昆德拉想表达的含义是,媚俗是一种超乎了个人感受的情绪,是一种限制人要求人的普世价值观。
因为每个人眼中的“可悲”价值观是不同的,所以对于托马斯、特蕾莎、萨宾娜,他们心中的媚俗的概念都是全然不同的。对于托马斯媚俗是承诺,对于特蕾莎媚俗是母亲的反影,而对于萨宾娜媚俗是忠贞。而唯一相同的是,他们对于媚俗的恐惧,他们暗藏的力图摆脱媚俗的愿望。他借萨宾娜的口说出:你是站在媚俗的对立面的。但是他们不能摆脱媚俗,媚俗是人类的博爱,媚俗是枷锁,但是媚俗是让人能够将双脚放在地面上的力量。摆脱了媚俗就会一个人悬挂在半空之间,无法承受的生命之轻。
另一方面,困境。这本书表现的困境是人类的困境。或者说是世界社会的困境,他给我们展示了另一群灰色地带的人,他们代表了人类一种进退两难的境地。再看看他的其他作品,米兰昆德拉在玩笑中写道:青春是一个可怕的东西,它是一群穿着长筒靴的青年在上面踩踏的一个舞台,他们狂热地说着那些他们狂热相信但又一知半解的话。而在笑忘录开篇就写到:她对我说:你做爱像个知识分子。仿佛与知识分子扯上联系就是可耻的。也就是说,在玩笑中他更多地是在关注青春的困境或者是说青年人在政治变革的大潮中的困境,而在笑忘录中更多的是把着眼点放在了知识分子上,用看似戏谑的语言表达的是一个知识分子被轻视被忽略的错误价值。而到了生命不能承受之轻就显得更加宏大了。他关照了人类灵魂的困境,或者说欲望与现实价值选择的困境。这本书里面更大地摆脱了米兰昆德拉对于政治问题的关注,而是把主题放在了人类思想自由的困境上面。这种困境比起其他作品的表现层次就更深了,也更容易引起更多人的共鸣。
继续说一下米兰昆德拉的捷克语作品和法语作品。我认为昆德拉的捷克语作品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他不断地在概括问题,不断地在想穷尽可能性,通过一本书去表达对于一个主题的所有可能性所有解答。从前面的青年困境的《玩笑》到知识分子困境的《笑忘录》,最后到《轻》。昆德拉在不断深入自己的话题,到了这里我们就看到很多独特的个体。特蕾莎、托马斯、萨宾娜、弗兰茨、包括他们身边的妻子孩子,都是独一无二的个体,拥有独一无二的个性和价值判断,米兰昆德拉在企图将一个宏大的故事发展到完美。然后是《不朽》这本书,我认为也是继续着这种努力。但是当昆德拉开始法文创作的时候,这种努力就停止了。昆德拉的法文创作主题就完全转向了。他放弃了去穷尽问题的努力,而是去就一些细小的主题讲一个精致的小故事。而且从文笔上说显得更流畅。(这个问题一直困惑我很多年,我一直不知道这个遗忘三部曲(《无知》、《慢》、《身份》)里面所呈现出的更流畅的文笔是来自于翻译水平还是昆德拉自身。我比较怀疑是因为之前的捷克文原作,也是通过法文翻译过来,但是因为已经是二次翻译所以显得比较生硬。不过这种问题确实不会法文也不会捷克文,完全无法了解真相了。)
第二,是将米兰昆德拉的作品和杜拉斯的作品的比较问题。先不要反对这个比较,我一直觉得比较是认识事物的一个捷径。很明显,他们各自从不同的角度描写了性与爱这个主题。但是,我们感受到的确是完全不一样的东西。昆德拉用性去表现得是一种对世界的困惑和反抗,而杜拉斯却是用性去写爱和人生命运的无奈。而从写作手法上来说,杜拉斯的作品有着明显的女性烙印,细致入微,极力通过人物的内心刻画和环境烘托去表现对现实的一种无力感。而昆德拉的作品尽管是小说,但是很多时候我们看到了直接的议论性文字直接夹杂在小说之间。在《轻》里面,你甚至可以感觉这些主人公可以存在在任何地方。他是不仅用小说去表现自己的主题,也用自己的叙述直接说出自己的想法。他甚至会打断整个故事的叙述,来阐述自己对于某一个概念的理解。很少有小说家会采取这样夹杂的叙述。但是又通过直接对于一些名词的解释,读者感到的是对于小说人物的个性的深刻了解。在这一个转化上,昆德拉做得真的是相当独树一帜。
下面说说萨宾娜,这个人物的复杂性远远大于其他的人物。甚至有人说如果看完《轻》只记得一个角色的话,那就是萨宾娜。她是一个努力去站在世界对立面的异类。记得有句话写的是:他希望忠诚可以感动萨宾娜,却不知道萨宾娜所感动的是背叛。萨宾娜是一个始终生活在背叛中的,第一次背叛的影响不仅仅是让她脱离了原先循规蹈矩的生活,而更是触发了她不断的背叛之旅。她在不断的背叛中去需求价值,她力图摆脱模式化的生活,她生活的意义在这里。她对托马斯说:你是站在媚俗的对立面的。其实这句话说的不是托马斯,而是她自己。是她需要站在媚俗的对立面。这也就是以后托马斯发现自己爱上了特蕾莎,这个固定的女人的时候,让萨宾娜如此难以接受。她可以接受托马斯到处寻欢,却不能接受托马斯有固定的爱人妻子,因为这样的托马斯,这样不再放荡的托马斯,就和她脱离了,她一直以来和托马斯的的共有价值观被打破了。或者说,她从此以后就是孤独地站在社会共有价值取向之外了。想到一部电影 肖申克的救赎,里面有个词很准确:
institutionalized,被制度化,其实社会已经被制度化了,而那些为了不被制度化的人就只有走向极端化。萨宾娜就是个典型,她背叛第一任丈夫,作者用括号在后面加上了注释说,因为他不再举止异常,而是个醉酒鬼。但是在不断了解萨宾娜的过程中,读者会明白萨宾娜的背叛本身并不需要注解、不需要理由。她是以背叛而确认自己的存在的个体。萨宾娜是个为了背叛而背叛的极端主义者,她以为通过这样可以摆脱媚俗,而到了书的末尾,萨宾娜明白了自己仍然在媚俗之中,她也是普通的平常的无法承受那生命之轻。
另外,不得不说的就是萨宾娜的圆礼帽。这顶圆礼帽米兰昆德拉给予了很多层的含义,但是他没有说这顶圆礼帽为什么让萨宾娜感到不安甚至愤怒。萨宾娜裸体带着圆礼帽应该是本书一个非常经典的意向,说到底,这顶圆礼帽其实代表了世俗价值,她用一切对抗的东西。但是从某种程度上,她是无法摆脱的。她反对媚俗并不代表她真的就遗世独立,摆脱了媚俗。就像她自己竭力反对对于以往记忆温情的追忆,但是在这顶圆礼帽仍然让她和托马斯为之动情。她还是生活在自己所谓的媚俗的对立面,而其实这个平面和媚俗还是有交集的。
然后说特蕾莎和托马斯。萨宾娜代表了某种背叛的话,特蕾莎就代表了某种忠诚。她不能接受托马斯的女人们,她和所有普通人一样对此反感而恐惧。她向往绝对的爱和忠诚。她渴望成为对方的独一无二,她渴望被需要。她想冲托马斯喊道:“我想要你变得软弱。”她的爱是掌控是强烈的彼此需要。而对托马斯来说,他对一切都是犹豫的。“非这样不可”世界上到底是否存在这个东西。通过托马斯,米兰昆德拉实际上是在质疑一种绝对性。对于爱,是不是真的存在非这样不可,是不是真的有唯一的不可或缺。托马斯知道自己是爱特蕾莎的,只是当自我和特蕾莎的个体在爱的话题下,生活的话题下磨合的时候,托马斯犹豫了。
作者在这对情人身上做了一个很隐晦的对比,当特雷萨第一次出现在托马斯的门外时,托马斯开门后,作者的描写是:特蕾莎感到莫大的兴奋,而忘记她的肚子疼痛。但是当托马斯看到特蕾莎离开后,回捷克找到她的时候,作者的描写是:他看着熟睡的特蕾莎,感到自己当初回来的决心不知所踪。而此时他的胃剧烈的疼痛起来,他感受不到一丝的愉悦而只感到他的胃疼。
特雷莎和托马斯的爱情,托马斯反复想到的一个词是偶然,他发现他的爱情是由一连串的如果组成的时候,托马斯感受到的是巨大的心理负担。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托马斯把这段爱情当成了是蝴蝶效应的最终产物,而它最初的种子如果不是因为令人难以置信的巧合的重叠,所谓的爱情就是泡影。这里托马斯的思路是很有意味的,也是他和特蕾莎的一个分界点所在。他将这种偶然的事件串联的爱情认为是不可思议且根基不稳的,而特蕾莎却是为这一连串如果构成的花朵庆幸不已。当托马斯在为偶然的蝴蝶效应满腹牢骚的时候,特蕾莎在隔壁为她能在上帝的帮助下得到托马斯的爱而欢欣鼓舞。他们不是不爱,而是以自己的方式在钳制对方,无论托马斯还是特蕾莎,他们都有一个巨大的自我,并毫不放松。价值观念的不同,使得托马斯和特蕾莎都在自己的爱情世界里顾影自怜。
最后回到,萨宾娜和特雷莎的比较。扯回到,特蕾莎和萨宾娜,她们最后都选择了离开,而萨宾娜是为了背叛而离开,特蕾莎却是为了忠实于自己内心的感情。以前一直觉得,米兰昆德拉是抬高这萨宾娜贬低着特蕾莎的,现在突然觉得其实她们两个只是用了不同的方式在对抗着世界的媚俗。只是萨宾娜极端,而特蕾莎是用她歇斯底里的脾性。但是最终,两个人都归于失败。是否就是象征了在现实的媚俗面前我们无论如何都无能为力?也许是。
特蕾莎和萨宾娜二人的个性对比和对于托马斯的爱情方式的对比最明显的有两个方面。第一个是,特蕾莎和萨宾娜最直接的交集在特蕾莎给萨宾娜照相的一段,特蕾莎提出给萨宾娜拍几张裸体照,萨宾娜答应了,拍了几张之后,萨宾娜抢过相机说:该你了。。第二个是萨宾娜和特蕾莎都描述过自己的梦。特蕾莎梦到自己和一群裸体女人一起,接受着托马斯的指示,没有个性没有自我,只是一群女人中的一个,逃不出托马斯的掌控。而萨宾娜却是和托马斯在舞台上做爱。一方面,特蕾莎的懦弱和萨宾娜的强势都彰显得淋漓尽致,同时将两个人的矛盾与嫉妒,赤裸裸的外在体现。但是从另一个角度,她们用都是自己的方式对抗媚俗。她们都有爱,有对现实对媚俗的恐惧,有逃离的渴望,但是她们不能相互理解。这就是这群人的处境。她们不能为外界理解,也不能相互理解。她们往自己的世界里越走越深,而对社会的排斥也越来越重。
下面说一下,对于最后一章的新的认识。最后一章卡列宁的微笑,开始一直简单的认识,这是米兰昆德拉安排的一个所谓的倒序,来表达一种对于牧歌式的未来的追求。而现在突然意识到也许应该把最后一张和第一章结合起来看。第一章谈到了一个很玄的东西,所谓的历史的无限轮回性。在全书开头,昆德拉提出的问题是,在历史的长河中,有没有某种轮回的,不断地重复不变。卡列宁的微笑一章中的所有描写,如果不把它看作一个在很久以后的轮回的重复而非倒序,反倒更符合整本书的主旨。这最后的结尾是对摆脱了世俗的未来的期许,一个绝对单纯和美好的牧歌。同时,也是对于这一切困境的一个意向。象征着这所有无解的困境只有抱着所谓的希望陷入无止尽的轮回之中。
来自: 豆瓣 高中毕业买的书。一直没看。大二了,心里蛮难受的时候就去翻翻看。看这大段的文字,压抑痛苦的。但心里会平静。男主,俗世的男子,中年。冒似成功实则不健全。妻子与情人,加上国家存亡问题。构成一副网,把他网住。肉欲,精神以及死亡。死是一种解脱吧,或许!
来自: 豆瓣 轻与重,灵与肉
轻——生命只有一次,并且从一开始,它就头也不回地向着终点奔走。
人永远都无法知道自己该要什么,因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跟前世相比,也不能再来生加以修正。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检验哪种抉择是好的,因为不存在任何比较。一切都马上经历,仅次一次。不能准备。
重——“在永恒轮回的世界里,一举一动都承受着不能承受的责任重负。”尼采常常与哲学家们纠缠—个神秘的“众劫回归”观:想想我们经历过的事情吧,想想它们重演如昨,甚至重演本身无休无止地重演下去!这癫狂的幻念意味着什么?从反面说“永劫回归”的幻念表明,曾经一次性消失了的生活,象影子一样没有分量,也就永远消失不复回归了。无论它是否恐依,是否美丽,是否崇高,它的恐怖、崇高以及美丽都预先已经死去,没有任何意义。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米兰·昆德拉最负盛名的作品。小说描写了托马斯与特丽莎、萨丽娜之间的感情生活。但它不是一个男人和两个女人的三角性爱故事,它是一部哲理小说,小说从“永恒轮回”的讨论开始,把读者带入了对一系列问题的思考中,比如轻与重、灵与肉。其中装载了多种涵义:被政治化了的社会内涵的揭示、人性考察、个人命运在特定历史与政治语境下的呈现,以及对两性关系本质上的探索等。昆德拉将这些元素糅合在一起,写成一部非同凡响的小说——其中既有隐喻式的哲学思考,也有人的悲欢离合的生命历程的展现。
因为遗忘,因为投身于仅此一次的生命,在真实与幻影里,每个人努力追求自身的存在与安全感,用一个个目标脊梁自己的价值,用一秒秒的时间丈量生命的厚度,恰恰是流逝的时间冲刷着我们看似重大的决定,直到过去变成脑海中泛黄的老照片,已似影子失去了根基,直到我们以为的重,最终变成时间之河一挥即散的轻。
同样因为遗忘,每一次生命的轻,都化作历史重演的重,在暗处重蹈着曾走过的路,只不过时间、记忆无法到达。正如在史书上谈及的是一桩不会重现的往事,血腥的岁月于是化成了文字、理论和研讨,变得比一片鸿毛还轻,还再让人惧怕。在轮回的世界里,一举一动都承受着不能承受的责任重负。这就是尼采说永恒轮回的想法是最沉重的负担过重。可是即使过去经历的一切,重演如昨,或者这重演反反复复循环下去,在每一代的轻中,被遗忘了的重,注定要继续。早已有答案的问题继续上演,刻画了每个时代上到大人物下到小人物的悲欢离合,爱恨交错,平淡与伟大。牺牲与成就。如此的必然,依赖每一个没缘由的偶然。
轻是什么,重是什么?可承受的轻与已有答案的重,选择,徘徊,灵与肉,幻灭与重生。在书中,昆德拉对于轻与重对于灵与肉的思考,不是对人生,而是对整个生命的思考。透过书中的文字,他的选择与矛盾也流露于字里行间,“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相反,当负担完全缺失,人就会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运动也会变得自由而没有意义。媚俗的根源就是对生命的绝对认同。人们总想以自己的生活制造媚俗,要摆脱它,得付出多少艰辛,令人绝望。“
对于重与轻,他已经有自己深刻的体悟,在走完独特的一生,他知道从重到轻从轻到重的艰辛,希望与渺茫,这也是媚俗与否的矛盾所在。生命的永恒与一次性中不可协调的矛盾。但最终从他的话里,看到了遥远的希望,”人类之时间不是循环转动的,而是直线前进。这就是为什么人类不可能幸福的缘故,因为幸福是对重复的渴望。”
如果在仅有一次轻如鸿毛的生活中,对于经历每一次的重,学会重视珍惜,不去逃避,直面拆开它,将重复上演的生命之重化解,每一次的生活都对生命不仅是一场彩排,更是锤炼与延伸,不仅是循环往复,得以前进。生活之轻邂逅生命之重,生命之重最终回归生活之轻。
来自: 豆瓣
——之托马斯
我不断放弃了生命中的所有“必须如此”,只是因为和你偶然的相遇。
我不断对别的女人在性上有无尽的探究的欲望,可那只是我征服世界的方式。
我心疼你所有梦里对别的女人的嫉妒,我把它想象成你深切的苦难,可我无力解除这苦难……
我有时候会怨你给我带来的改变,可一旦你的双手颤抖,我就会紧紧的握住她……
你是被放在篮子里顺水漂到我床榻的弃儿,霸道的占据了我脑海中的诗化记忆片区
我爱你 只有在你身边我才能入睡 你也一样尽管你的世界里都是噩梦
我爱你 尽管你不是我生命中必然的那一个“她”,可你把你的灵魂交之于我,即使她来了,我也不会丢弃你的灵魂回到你的身体里
我爱你 日复一日 我才终于明白我所做的一切不过是因为你 不过是因为关于你的思考于是我才知道我所做的一切都该对你的幸福负责
我爱你 直到有一天我变成了你怀里的一只兔子你才终于原谅了我的强大
我一直以为我生命中的重是那些必然 ,可我放弃了所有的必然 却无法放弃你
——之萨比娜
我是托马斯的肉体挚爱,我是弗兰兹的女神,我是萨比娜
我是美丽的肉体 我是美丽的灵魂
可我的灵魂和肉体不归属于任何人
我只归属于我自己
我谁都不爱 我只爱美 我讨厌这个媚俗的世界 他们破坏了一切的美
可每个人心中都有媚俗
于是我不断的背叛
我不需要任何人的眼神 我不知道自己在坚持什么
我想往回走 可我看不到我来的路
我如此迷人 可我只愿意自己最后的归宿成为灰烬
来自: 豆瓣 “大使继续说道:‘他们必须给人设陷阱,如此一来,渐渐地就将整个民族变成一个告密者的庞大家族。’”
不知道米兰昆德拉在写下这句话时有什么感受呢。我认为,这句话就像是米兰写下这部作品的手段:设下了陷阱,一个看似充满魅惑,充斥着对温情的留念的陷阱。不是吗,看看标题,“生命不能承受之轻”,多么现代主义忧伤,多么小文艺,多么多愁善感的情怀啊,接着有些读者便顺着这不可救药的媚俗式吸引力的牵引,从书架上不由自主的伸出略微颤抖的双手,沿着书脊,手指握住封皮轻轻提出来,怀揣着一种想被巨大的仿佛铺天盖地而又拥有轻描淡写的伤逝的伤痛感和悲恸淹没。于是,你开始读了,你将从米兰讨趣的叙说的永恒轮回开始读起,再来到疑似主旨探讨的几段话——轻与重,好的,你开始好奇了,不讲故事,你啰嗦这些似是非是的装逼哲理干嘛,恶心!一部分读者果断跳进了陷阱。好吧,这只是开始,再继续,神奇地出现了一个“我”,我是谁?向下,你发现了,“我”并不属于故事,故事是属于“我”的。“我”就像是神一般的存在,时不是的向故事里的人们感慨忧伤,又时时刻刻在本应给予故事发展的空间里安置下自己的井井有条的思绪,说不定就这样惹恼了那些文学大家:“你丫到底会不会正经写小说啊”。
故事开始流淌了,流淌地像是一首小提琴奏鸣曲,钢琴陪伴着表达。第一对人物唐突的就出现了,没有铺垫,没有伏笔(第一句就是伏笔,不过不是有关于人物的出场的),没有心理的详尽描写,一段简洁的平直的叙事,读者完全不认识托马斯,也不认识特蕾莎,他们就出现了,放佛背景还回响着一曲忧伤琴键的合奏。然后托马斯开始了思考。
托马斯的形象由此刻变得丰富了起来。
而可怜的特蕾莎,她只拥有托马斯的只言片语。
过了许多小节,特蕾莎,终于有了她的一个小节,于是她的思绪“哗啦哗啦”的称规律的碎片状涌现出来,但还没说够,“啪”给我打住!“我”又来啦!
这就是这部小说的结构,一种有着类似诗歌的语言,形似散文的叙述的令人琢磨不透的小说体。可我认为,这是自意识流小说家对现实主义小说改革之后的最为深刻的蕴含有新意的小说。不过,对于这种纯学术的探讨,我这种门外汉并没有什么必要来献丑,豆瓣上的大牛们已经完成了对小说意义的深层次探讨。
而很有趣的,就是作者写作的态度,戏谑,调侃,讽刺,风趣。王小波说:“我以为自己的本分(小说家、作者)就是把小说写得尽量好看,而不应在作品里夹杂些刻意的说教”。就是这个道理,米兰在这部小说的第六部:“伟大的进军”里,就可劲的讽刺,嘲弄,人类自身无法摆脱的kitsch,箭头狠着呢,你看懂了,笑了,心理却是另外一幅面目,是一语言中的丢脸和懊恼,叫你矫情,叫你装,叫你煽情,这些东西汇聚多了只能有害,有什么害?斯大林的儿子因为粪便跳向高压电网,极权主义国家价值观里的纯粹的善良,政治斗争左右派别的政治表演。这就是害处!米兰优雅的告诉你,以一种若似上帝的语气。
宗教的虚伪性,人性本身的悲剧性,信仰的荒诞性,从长久地习俗——对粪便的仇视,即就是“对生命的绝对认同”,反对一切被贴以标签“anti-XXX”的事物,kitsch,kitsch,kitsch,你地真系核突!
就是这么大不敬,这些世界上正盛行着的人类文明的产物被米兰用一杆AK47扫的一地糊涂,可是,这本书还畅销,卖出很多很多本,若是人云亦云的风传,那么这又是作者一次对kitsch的绝大讽刺的自我胜利。
PS:这本书表现了米兰昆德拉非常深厚的反共情节,那是因为怎么样的缘由它被翻译引进呢······
最后,抄写几句喜欢的话,希望方舟子不要出现在我的梦里·······
绝望攫住了整个国家,控制并压垮了一个个肉体,一直渗透到了灵魂。一些人拼命地逃避当权者的宠幸,当权者想以荣誉困住他们,强迫他们在公共场合露面,不离当权者的左右。
为什么布拉格公园里的长椅会飘落在河水里?可是,人们从她身旁经过,一副无动于衷的表情。在这座短命的城市里,一条河一个世纪复一个世纪地流淌而过,他们根本就无所谓。
在一切入侵、占领之下,掩盖着另一种更为本质,更为普遍的恶;这种恶的表现,便是结队游行的人们挥舞手臂,异口同声地呼喊着同样的口号。
如果生命的初次排练就已经是生命本身,那么生命到底会有什么价值?
来自: 豆瓣 一、我和此书的缘分
两年前,还在衡中的我趁着假期读完了这本书。记得是当年中考完去新东方,新东方的一个老师推荐给我的,当时很崇拜那个老师。衡中生活让我感到从未想到的压抑,以至于从衡中回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在新华书店欲关未关之际,买下了这本书。
(其实这么写已经有了媚俗的嫌疑。我实际上早已不记得我是刻意为买此书去的新华书店,还是漫无目的地逛书店时偶遇了这本被推荐过的书。我当时为买这本书着实担惊受怕了一番,我妈妈就在我旁边,我怕她看到大篇幅的性爱描写。)
第一遍读,只是朦胧地看懂了一部分。但是我喜欢作者在小说中的哲理思考,也喜欢作者那种语气。我知道我喜欢它,喜欢到,在上大学前,我愿意重读一遍,让它化为我初成年的记忆,化为我自己的一部分。
后来,初读完此书的一个月后,我从衡中转了出来。
在我高考不甚如意的现在,我妈妈会时不时地跟我抱怨我当时的决定。但是,我却没有过一刻的后悔。我不知道三年衡中后的我,是不是早已化作伟大进军中的个体,永远踏入可怕的巴奴日不再发笑之日。
二、媚俗(与专制)
无论轻还是重,对媚俗的反对都是一致的。轻与重都是个人的品质,它属于私人,不属于公众。而媚俗专门依赖于外界而存在。失却了观众也就失却了媚俗的土壤。媚俗的性质是表演,因此也就远离了真实。媚俗永远是弗兰茨的梦想,而真实在伟大进军的媚俗之外。美就是被背弃的世界,媚俗是群起狂欢的世界。
媚俗的另一特质就是绝对。如果说是‘重’就是个人的Es muss sein(是不是下面还得另加讨论),那么媚俗就是群体加在个人上的Es muss sein. 那种无可争辩的必然性、那种非此即彼的二分法、那种绝对的道德高地,都使个人失去了自主选择的余地。世界只剩下了一个标准:签名的是勇者,不签名的是懦夫;游行的是政治正确,不游行的是反革命。只有一种评判标准被允许。也许这种评判标准本身是正义的,它不是1984里的绝对荒谬绝对谎言,它是纯洁的革命,它是无私的解放全人类的理想,它是公平,它是正义。但是,它是唯一。它是绝对。于是,它成为了媚俗。
在很大程度上,媚俗是和专制划等号的。但是两者必然有不同。首先,媚俗是美学范畴的,专制是政治范畴的。萨比娜游行时的抵触不是一个热血青年面对不公正时举牌抗议的冲动,她的抵触根源于更感性的一面。书中写道:“每次五一节游行,她都无法跟上步伐......该唱歌时,她又从来记不住歌词,张着大嘴却不出声。不料被人发现,她被告发了。打从青年时代起,一有游行,她就害怕。”作者有意将萨比娜对媚俗的反感与政治撇清关系。媚俗,不美。美是被背弃的世界。美是个人的体验,是心灵的独语,美来自于真实的情感。如果大家都为一个信条而群情激奋时,你就会知道,这中间,出岔了。要么是被骗,要么是自欺。
但是,媚俗与专制还是有一定关系的。上文说过,媚俗的特质是绝对。“绝对”要求强迫,不然绝对的庄严将无法保障。如果百花齐放百家争鸣,那么就容忍了异己,承认了异己,就等于是在“绝对”的脸上搧了一个响亮的耳光。“绝对”不容多元的存在,再无害也不行。人走上了神的位置,专制就形成了。
反媚俗不等于反专制,媚俗比专制的范围大得多。这才是关键。只有大范围的媚俗才构成专制,一般的媚俗只对小范围的人有约束力,譬如那张让托马斯签名的纸,那个弗兰茨为之丧命的伟大进军活动。只有少数人为“绝对”吸引,因为献身与绝对有着必然的亲缘。即便是反专制,也有可能是媚俗的国土。《红岩》中对“汉奸”的批判、现世对周作人的批判从某种程度上都是媚俗的。这建立在国家必然高于个人的信条上,这个信条绝对而不可动摇。然而这根基却并不牢固。
三、轻与重
轻是反叛。它是相对性的代表。哪一站都不是终点,即便死亡是一切的终点,轻也要把自己化成灰,而不是紧紧地压在石板下面。它要从坟墓里长出新叶,带着灵魂开始新的旅程。这是一个没有 ENDING的故事,没有happily ever after,没有结论。我们习惯的对结局的要求在这里全然失去作用。对于拿破仑,你可以说他是个英雄,但最终失败了。对于项羽,你也可以说他是一个令人扼腕叹息的悲剧英雄。但是对于萨比娜,你很难从结局的角度说她的哪一次反叛是对的,哪一次是错的。因为她没有结局,她是要化作飞灰的,飞灰没有结局。
轻意味着偶然,意味着灿烂、美丽、炫目,却没有任何意义。在只有一次的毫无意义的世界上,拿破仑是有意义的,他有一个结局,你可以从他身上汲取教训,以某种程度上实现了轮回。因为拿破仑的教训,你可以改善自己的生活。改善,意味着有善存在。这种想做最好选择的冲动,构成了“重”。它承认意义。而轻,意味着没有结局,它逃避结局,它时时刻刻在路上,仅此而已。它不尝试最好的选择,因为,根本就没有最好的选择。这是非道德:谁可以凭借什么规定“好”呢?
重是意义,它在某种方面也是绝对,但它只是个人的绝对。托马斯和特雷莎的结局不是双双死于车祸,而是小酒馆中的相拥。这是他们俩的结局,这就是意义。他们挣扎一生终于站在了幸福的牧歌里翩翩起舞,没有了猜忌、没有了苦痛。在这里可以看见某种道德的东西。这可以作为一碗心灵鸡汤奉送给后来人。这是可以帮助永恒轮回变得更好的一堂课。“好”,“重”承认好的存在。全部区别皆已再此。
来自: 豆瓣 买《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在高一的时候,看到《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也是在高一的时候。高一的时候,有次放学和物理老师约好了小补课。想买这本书,是因为当时我看到我的物理老师,那个黑黑瘦瘦小小却似乎有无限力量和思想的女子她在阅读这本书。她长得不漂亮也没有什么特别的过人之处,但我知道这辈子我会一直记得这么一个人。
高一的时候,完全看不进去也看不懂这本书。
大二下学期我终于记起书柜里有这本东西,找出来后带去学校,一看不可收拾。我生平第一次做读书笔记,有自觉写读后感的冲动。我是卑微的人,所以我看出来的,可能只是很卑微的东西。
书里的政治历史等,我还没到那个资格和功力去评论。
但是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什么是真正的自由和爱。它没强调忠贞却时时刻刻在告诉你真正的忠贞。比较文学里有“误读”的说法,每本书都会被误读,我肯定也多少误读了这本书。整本书里,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莫过萨比娜。因为一路读下来,她让我感觉,她就是最接近生命之轻状态的人。萨比娜似乎什么都可以抛弃可以背叛,也活得最潇洒。但你没法说她不热爱生命。
【背叛,就是脱离自己的位置。背叛,就是摆脱原位,投向未知。】
这是米兰.昆德拉在书里对背叛的定义。萨比娜照着这样的定义走向许多背叛。
昆德拉曾在书里说过,我们全都需要有人注视我们,根据我们生活所追求的不同的目光类型,可以分成四类。第一类追求公众的目光,第二类是离开了众多双熟悉的眼睛注视的目光就活不下去的人,第三类人必须活在所爱之人的目光下,第四类人生活在纯属想象、不在身边的人的目光下。书里所有的人都能在这四类里找到归宿,独独萨比娜,她是第五类。
书里的第三章《不解之词》,主人公是萨比娜。
作者在她身上用了“背叛”和“极端”的主题。我不知道是否我会错意,但是昆德拉还是认为萨比娜一定程度上是“反面教材”,因为背叛到最后,无所背叛,生命会失去重量。可我们的生命,不能失去重量。
若你如萨比娜,是否会后悔和痛苦。
书里最接近现实生活的人物,我个人认为是弗兰克。弗兰克是第四类人,他是萨比娜的情人之一,萨比娜离开了他。汽车在泰国公路上颠簸,可他感到萨比娜久久地凝望着他。他生活简单无趣,自以为是靠着对萨比娜的思念和爱恋维持着对生活的激情。但不是,萨比娜只是他在生活中找到支撑用的借口。为了向谁证明什么而存活,似乎显得更有意义些。
若你如弗兰克,是否会振作,是否会获得勇气。
来自: 豆瓣 看完书心情愉悦,忍不住亲了下封面。
四个人各有特点,但都很执拗啊。像极了“我”存在,“我”不经意的坚定。
我想我喜欢和像特蕾莎一样的人生活,身边有熟悉的人很像很像她啊,像深红色的土地一般厚重。还有 萨比娜,我也会被迷住的,橙色一样轻快、飘逸。弗兰茨应该是最熟悉不过的学生的模样,绿色的,大个子还很羞涩,心里满满的满足感,偶尔还很空虚,却被幻想填补。最后是托马斯,可爱之人最让人着迷之处就是矛盾重重,自然而然的魅力与影响力,是沉重的深蓝色。他们真是太可爱了。一对轻,一对重,生的轻,死得重。相信再多点人生经验和对哲学、历史、宗教的体会,还会将书中的未解理清,有更深的体会的。
嗯,轻轻放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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