颠三倒$ 发表于 2012-8-29 17:38:47

  当思特里克兰德决定烧毁铺满笔画的木屋,我不由心中一颤,然而深吸垂头耸肩深呼吸之后,却又在一瞬之间笑了出来。这笑是宽容,是理解,然而更是佩服景仰。
  
  思特里克兰德——好吧,我从头到尾就没有完整看过你的名字,但是读完最后一个字,我却可以毫不犹豫地说出你的名字——你叫做艺术家。
  
  艺术家是伟大的。因为他们可以为了美而牺牲一切。譬如说被思特里克兰德所抛弃的妻子、孩子、房子、工作。
  
  艺术家是自私的。因为他们肩负追求美、表现美的重担,所以他们不得不抛弃一切。譬如说思特里克兰德所抛弃的妻子、孩子、房子、工作。
  
  艺术家是勇敢的。因为他们选择了痛苦地追求美而不是安逸享乐欢笑一生。
  
  追求美无疑是痛苦的,所以艺术家们在旁人看来非疯即傻。譬如冷酷无情、不善言辞、连用母语表达自己都要打手势的思特里克兰德;再譬如旁人看来像癫痫像痴呆像傻逼像猪的郎朗。他们首先要使自己对美的追寻坚定道足以说服自己拜托世人评论的影响——这并非一件容易的事,人是寻求归属感的生物,如果对美的追寻要求一个人无视所有道德标准摒除一切条条框框,这也就意味着他必须背离自己本该归属的社会范畴、放弃继续拥有自己的归属感。而这,更深一步地,竟意味着背弃他身上与生俱来的人性的一部分!我不得不作出判断,因为思特里克兰德已经不仅仅是在追求美,他是在为艺术而殉道!
  
  因而,追求美更是勇敢的。思特里克兰德不仅仅摒除了一切社会规范加载在他身上的条条框框,他更摈除了肉体的一切观感。他可以不求享受不用舒适的家具,他甚至可以一天只吃一个面包饿到皮包骨头。但是这些对他来说都不重要。唯独足以令他难受的是,他灵魂中偶尔瞥见的那一丝美的萍踪,他的肉体却根本把握不住。他竭尽全力地想要抓住美,越用力却越消失得快。为了抓住一瞬间的美,他不惜付出肉体受难的代价,他不惜付出精神癫狂的代价。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将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行拂乱其所为。
  
  所以,思特里克兰德,我完全理解你失明后一天几个小时不动地盯着自己小屋内的壁画:因为你终于抓住了美你不舍得就这样走,;完全理解你可以面对扑面而来的压倒的浓郁色彩而心神坦荡:因为你历尽磨难受尽考验创造了他们,你不需要再恐惧;我甚至理解你要求死后将所有壁画付之一炬就算所有人都劝你留下这些传世之作:你根本不觉得可惜,因为你追求的是美,你得到了,所以这个世界不再有任何值得你留恋。
  
  情绪的表达永远不如直接感受这情绪来得强烈。我无法想象你要画出那些令人恐惧、震撼的画面的同时,自己经受着怎样的惊悚折磨。我敬佩你,观者尚且心神不宁惊恐万状,而你却又勇气直面他们进而表现出来。我不如你。我害怕情绪的冲击,尤其是在半夜五点爬起来写日志的时候。我只能写出这么多,情绪平稳地、面容柔和地。我多么希望自己写出肖一、贝九那样结束之后足以让自己果断转身荡气回肠的文章,可是此刻,我不敢用像你那样充满感染力的方式表达它,我怕自己来不及表达就被情绪一口吞噬。
  
  你的表达是那样的直接,裸身的男女,粗狂的曲线,你将人最原始的天性一丝不差地呈现,因而你的画儿叫人害怕:因为观者看到的不是图画,他们看到的是自己。
  
  终于,你创造了一个世界,你看到了自己的创造多么美好。所以最后,你在极端的骄傲和轻蔑中,毁掉了你的世界。
  
  你终于成全了自己,你的世界是杰作,你死而无憾。
  
  天黑了,船儿被清风吹动着,轻快地在海面上滑行,水手们都聚集在上层甲板上,船长和一个管货的人员坐在帆布椅上自由自在地抽着烟斗。思特里克兰德同另一个小伙子跳起舞来,在暗哑的手风琴声中,他们疯狂地跳着。头顶上是一片碧空,群星熠熠,太平洋烟波淼茫,浩瀚无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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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兰3 发表于 2012-8-29 17:38:47

  语言不够简洁,铺陈反复,但是好处就是读起来很顺畅,没有阻力
  通篇叙事,没有过多评论,不像某些作家故事没讲好就开始长篇大论
  登门拜访,社交来往,这样的情节描述在很多欧洲小说都有套路,诸如《俊友》《战争与和平》《傲慢与偏见》看几页就开始烦了。
  
  不知道那时候是不是也按字数算稿费的,那时候应该还没有打字机吧
  当然,小说嘛,最要紧的是故事,还有那个精神归属。
  还是名字吸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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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oze$ 发表于 2012-8-29 17:38:47

  时间有点久,内容忘得差不多了,正是写评论的好时候。很多人喜欢毛姆的小犀利。所谓小犀利就是那种揭露事物本质既不严肃也不随便的姿态,毛姆每每在其温温顺顺的情节之间穿插琐碎的结论性评价时,很像棉花堆里扎着的针,时不时刺你一下,有点痛却又不至于忍不了;不像特立独行的耶利内克,总让你心理感官崎岖到想死。
  我承认毛姆的那些结论,很多都指向真实;可我就是不能喜欢,因为喜欢了就等于我被现实的无耻本质同化,男人女人,现实梦想,我最不想过的人生就是从别人眼里看自己。
  很多经典段子我有点记不得,只记得平凡善良的普通男人被自己愿为其奉献一切的妻子抛弃,宁愿去给疯癫画家当砸碎般使唤,人总是会在这种时候觉得感情实在是很残酷的东西,拥有的人和失去的人在心理层面上的差距能有一个赤道周长那么远。要得到绝对的势均力敌是一件很困难的事。
  我总是不能接受那些破坏我原始意识形态的理论,比如说人生有多么无奈,爱情有多么不可靠,婚姻有多么悲剧,追求梦想是多么奢侈。。。没种就没种,赖给世界做什么。爱情无善终就不爱了,那人到最后都要死,怎么不早点去死?
  有句话我赞同,感情有理智不能理解的理由。但没有理智的感情也没有善终。感情用事的人总是会有很多懊悔的时刻,觉得自己的某个行为没有符合自己对自己的期许,冷静的人就不会了,因为世界上大部分事情还是要靠理性地均衡利益得失来选择最好的解决方式。这个不是功利也不是冷血,而是负责任。当然,人有多愚弱大家都懂的,完全不用去责备如果你曾经崩溃过。只是,最好,我是说最好,保持理智。很多时候人一旦认定某件事情不能用理智解决,往往会让结果更糟。
  好像偏题去了。
  接了一个电话,思路也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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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一$ 发表于 2012-8-29 17:38:47

         用一个周末,把这个有些离奇的故事读完。毛姆用漫不经心的语气,讲述一个人如何弃绝自己。
  
      小说的主人公是个画家,据说是根据高更的生平改编的。我不了解高更,之前也从未对他的画产生特别的兴趣。但我喜欢梵高,读过梵高因为和高更吵架而割掉自己耳朵的故事。在我先入为主的印象里,高更是个粗暴的,坏脾气的,没有什么同理心的家伙。如果《月亮和六便士》确实以他为原型,那我的感觉得到了一些映证。
  
      书中的画家,就是这样一个狂妄自大、不可理喻的、甚至有些残忍的人。如果用社会人情、甚至礼仪道德去衡量,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怪胎,离经叛道,不合时宜。然而如果一个人生下来就打着叛逆和挑衅的烙印,那也称不上传奇,可能是又一个天才或者偏执狂注定毁灭自己的悲剧。然而,这个故事让人感到不安的地方是,主人公前半生都循规蹈矩,合情合理。突然有一天,他出走了,到人情事理之外,选择了一种隔离,蛮荒的境地。他彻底地弃绝了自己,不留任何余地!
  
      书中的旁观者曾相信这其中一定存在某种隐秘的逻辑,写作者天然的好奇心也促使他一度接近并试图理解主人公的因果来去。在故事的一开始,旁观者对画家所处的中产阶级生活给予了小心翼翼的赞美和肯定。收入颇丰的股票经纪人,教养良好的妻子,一双儿女,处处平和、富足、受人尊敬。一夕之间,这个形象碎裂垮塌。再次遇见,他已是一个潦倒的画家,一个行为乖张,言语粗鄙的流浪汉。旁观者惊诧的倒不是这种个人自身境遇的转变,而是为画家本人自愿选择这种流离失所,朝不保夕的生活,并在其中所展现出来的一种活泼的,无所顾忌的,甚至是野蛮和自得的生命力而感到匪夷所思。
     
      到这里,冲突扑面而来,淬不及防,每个人迎头赶上,都觉得需要被再次释明。然而没有答案。画家带着不屑一顾的神气,用睥睨的眼神,嘲弄的口气说,给我一边去!
  
      他死于麻风病,双目失明与自己最后创作的壁画沉默相对,死在南太平洋的一个孤独岛屿。临死前,他要求同居的女人将壁画烧毁。半生狂热,他已安得其所。不需要理解,不需要懂得,他活得如此自大而解脱。他对着这个志得意满的世界,毫不客气地说,给我一边去!!
  
      就是这样一个故事,让我非常想去大溪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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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cy$ 发表于 2012-8-29 17:38:47

  曾经在施定柔的小说里听她提到过!
  总该是现实与理想,能力与潜质的博弈!
  《沥川往事》里男配将它送给了女主,而女主此时已经结识了高、富、帅的男主,却依然保持平民本色,在去火车站买回乡车票时阅读了此书,后来男主突然消失,而男配又用此书来暗示女主,月亮虽美却遥不可及,便士虽微,可能解决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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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COR$ 发表于 2012-8-29 17:38:47

  
  
  
  
  
  
  
  
  
  
  
  
  
  
  
  
  
  
  
  
  
  
  
  
  “我觉得,在爱情的事上如果考虑起自尊心来,那只能有一个原因,实际上你还是最爱自己。”———乍看有理再看又觉荒谬的痴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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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小菲$ 发表于 2012-8-29 17:38:47

      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正在飞往厦门的飞机上。换了个姿势,用一个最好的角度手捧它。我想我是不应该在看它之前就上豆瓣的,因为生怕这样会影响我对它客观的理解。然而,读过后,还是震撼,不对,不应该用震撼这两字,应该是骇然!《月亮和六便士》与我去厦门的心情交杂在一起,很独特,就像一个对生活感到溺死感的人突然之间看见了月亮的光芒,感受到希望的灵光,于是重新抓住生活扔下的金丝绳,害怕一不留神又被甩出好远!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这样的感觉?在那样一个美好的年龄,看着身边的一切都觉得是恩赐,每天清晨醒来都会对自己做出信仰状,感谢上天创造了一个独一无二的自己,然后努力工作和生活,害怕浪费每一个看似机会的机会,但就突然有一天,没有任何征兆的,你的世界开始发生变化,你不再早起早睡,你不再每天拥有美好的憧憬,你甚至对存在感产生了怀疑。开始审视这个世界,开始不断的问自己,我为什么活着?我是谁?然后,开始寻找出口,或者跟自己较劲,或者跟爱的人较劲,慢慢的开始嫌弃自己,生怕别人看出你虚假的灵魂,每天戴着文艺青年的嘴脸,睡觉前想的却是有多久没有写日记了?用什么语言写?写之前用不用先翻翻杂志,制造点语言再说。说真的,我有过这样的情况,那个时候我害怕的要死,觉得自己没救了,庸俗到了极致!曾经脑袋中那样独一无二的自己原来就是那么无趣的复制着俗人的生活。想想是这本书给了我希望,给了我与追梦者之间永远无法跨越的那种自省,突然之间,我可以正视自己,我可以告诉自己我永远不是思特里克兰德,也不想成为勃朗特,我只是一个普通到再普通不过的人,而就这样的一个我,也理应受到宇宙的青睐,我是可以为自己小小的梦想而奋斗,然后每天清晨起来,幸福地自知,这样很美好!   
      我看得到身边满满的六便士,虽然在夜晚,我也向往过神奇的月亮,但那只属于黑夜,我要做的是不甘于去做六便士,或者便士也有贵一点的,而月亮,我永远会抱有我的赤子之心仰视它。希望终有一天,我能读懂月亮的真意,它给世人的不是光亮,而是无法掩饰住自己独特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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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风小$ 发表于 2012-8-29 17:38:47

  攥着现实找梦想还是迈开双腿奔向梦想,这是个问题。俗话常说,钱财乃身外之物。对于贫困的天才,又有多少人能持容忍的态度?人的恻隐之心,爱才之切,需要多高尚的灵魂才能脱出?与几十年前的某段时间相比,中国人变得仁慈了,但看着这震撼人心的作品,忽然看见了身边的人,看见了自己,看见了年纪轻轻便自找理由放弃梦想的青年。真正内心强大的人不会被物质打垮,而这样的人恰恰很少,却注定是杰出的。在梦想与现实的十字路口,要好好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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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听风$ 发表于 2012-8-29 17:38:47

  开头总是平淡无奇,普通的小人物,稀松平常的琐事,仿佛一切不出意外的人生,超着既定的目标前进。按照常态,总会得到一个体面平静的结局。
  意外却也是人生的一种常态,那条毁灭之路,一旦开头,就停不下来。
  于是变成了命运。
  那种毁灭,就是他的命运,无法抗拒,超越一切梦想和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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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竹$ 发表于 2012-8-29 17:38:47

  由于生活中种种的原因不顺,尤其是爱情事业方面,于是一大群人是从这本书中寻求一个出口,其中的爱情观成了书中的重中之重。当然书中的爱情观是占大部分的,但是作者只是站在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叙述出来的,斯特里克兰德的原型是高更,而且高更就是这样的一个人。这不能说明其中的爱情观是值得推崇的,这只是说明对于斯特里克兰德来说,他的理想他对于美得追求是没有东西可以抵挡,这些东西就像水一样让他有窒息的感觉。他是个天才,但是真实的纵观他的,这样极端的人生状态是大家真的要的吗?书中斯特里克兰德之前的状态也确实反映了我们现在大部分人的状态,但是这也直接将很多人推向了倾向后者,这可着实是一种成功的洗脑。我觉得书中更想说的是要面对现实也要面对内心,不逃避现实也不逃避内心。爱情故事只是其中的一个大大的矛盾冲突点,抓住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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