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min$
发表于 2012-8-29 17:38:47
这条回家的路可能已经走了上千次了吧,街景早就烂熟于心。雨过
后,黑色的柏油马路干净而反光,临街三楼绿色的小窗台上开着一朵深红色
的花,那辆熟悉的公交车在面前转弯,因雨水而焕然一新,你知道它可以带
你去你爱逛的小马路,知道它可以带你去哪几个地铁站,你知道车上的人有
百分之九十的概率认识你或认识你认识的人,你还知道,你不用费心测距,
这个角度,它绝对撞不上你。马路对过的红绿灯傲慢地指挥着人们的前进与
停止。不过此时,你可以任性一回,因为没有撞死的危险。
参天的水杉迎接着你的归来,日短时月亮会出来打个惯常诗意的招呼,
昏黄的路灯下有飞虫盘旋。你可以闻到油轰轰的气味,那是油烟机排出的饭
菜香。
接着是电视机里新闻播音员无感情的字正腔圆。
爬进被窝里,你觉得今天虽然糟糕,但明天一定会好。明天如果不好,
至少还有未来。
你不会因为读了这个画家的故事就改变生活。你不会傻到去相信一本小
说。即使相信有天才 ,也不会狂妄到以为自己也是上帝的宠儿。你只是偶
尔会被心理冒出的绝望打扰到,但只消一刻就可忘记。你会为这个画家流眼
泪,你甚至在无聊空虚时也常为他哀怨忧郁。你说他多伟大,多勇敢。可你
仍旧不解他所画的生命奥秘,仍旧不解他的幸福快乐。
你记起在窗台上看到的那多深红色的花,你说你不也过得幸福快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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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朵安$
发表于 2012-8-29 17:38:47
和男人交流对某女人性格的想法总彰显了我的腹黑,和男人交流对女人性的看法总彰显了男人的兽性。所以,我想,男人和女人还真是格格不入的两种生物,是最后一对染色体的生理差异必然带来心理差异,还是男女们在世代演变的传统中被装进各自模型里了?
月亮与六便士其实讲的是天才怪癖的生平,但我唯独却对其中男女爱情观大相径庭要大发感慨,这照妖镜照出我骨子里其实也是个女人。
女人不就是自己拿爱情当全世界,还误以为男人也一样,最后自己被自己想法拗死的生物吗?好像书中的天才思特里克兰德,代表了极端型男人,他认为女人全无精神世界可言,她们的大脑由物质概念堆砌,是家庭账簿上一行行数字,女人要是坠入爱河,那么她就会孜孜不倦的给男人套上缰绳,紧紧抓在手里,男人假如不甘之如饴的当个爱情奴隶,成天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的发誓,女人就要胡思乱想,是不是他已经开始不爱我了,光这杜撰出来的悲观想法就能把自己逼的泪水涟涟,其实,男人还有什么政治、足球、黄色笑话要顾及呢,哪有时间闹情变。但是女人不知道,女人真是一丁点也不理解男人。
爱情让女人从可爱变得神经质,她们不再是醉人的鲜花,而像一条黏呼呼的鼻涕。女人热衷星座速配指数,迷恋千奇百怪的日期组合,而男人则会不以为然的问,女人都是这样吗?这种问法会让稍有自我意识的女人立刻就觉得智力上受到了挑衅。
陷入热恋的女人都是没有安全感的可怜虫,她们会从字里行间里比较男人前后的投入度,然后心里面就画起上心指数曲线图,要么开心的以为自己是天底下最幸福的女人,要么就黛玉葬花般的悲戚,在凭借丰富想象力就可以编造的负心汉故事里打湿手帕和枕巾。按毛姆所说的“爱情是一种疾病”具象化,它是一种精神病,让知书达理的知识女性也会变成歇斯底里的疯婆子。
但假如女人个性独立,自食其力呢?世俗又会用“男人婆”这样的字眼打击报复,万一碰巧没对象,必然会得到难怪没人要的刻薄评价。女人应该有女人的样子,小鸟依人,善解人意,一个理想情人的样板是,既要死心塌地非君不嫁,又要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唉,真当女人是高端定制啊。
不过既然投胎做了女人,安于天命的前提下,还是要把毛兄对女人的偏见视为警钟长鸣,提醒自己千万不要病入膏肓,总别一直要,要到他想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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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鱼不$
发表于 2012-8-29 17:38:47
人人都只看到了脚下的六便士,只有你抬头看见了圆圆的月亮。 为了 月亮 ,便抛弃了 六便士 。
“我由不了我自己。一个要在跌进水里,他游泳游得好不好是无关紧要的,反正他得挣扎出去,不然就得淹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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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处是$
发表于 2012-8-29 17:38:47
英国伦敦曾经有这样一位证券经纪人,他大学毕业就进入了证券经纪行业,事业经营得不好不坏,过着中产殷实的生活,中规中矩的妻,两个健康快乐的孩子,闲时打高尔夫、桥牌、跳舞、社交、到乡村度假,一言以概之:其貌不扬、才智平平、乏善可陈。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正常平凡略显乏味的男人,在40岁时突然给妻子留下一张字条,像“被魔鬼附了体”抛家舍业去了巴黎,只是因为内心里“我必须要画画”的招唤。再然后,他穷困潦倒,颠沛流离、一无所有,巴黎、马赛、塔希提岛,15年后在南太平洋荒凉的小岛上身染重疾、孤独离世,他的作品在他死后令世人震惊、一画难求。环顾我身边从事银行、证券、投资行业的正常平凡人士比比皆是,而如此惊心动魄的疯狂举动实在是一个也没有。
这个人叫做斯特里克兰德,是毛姆小说《月亮与六便士》(The Moon and Sixpence)中的主人公,故事的原型也真有其人,那就是19世纪印象主义的代表人物之一高更。在英国人贡布里希著名的《艺术的故事》(The Story of Art)中这样写道:“塞尚、凡高和高更3个人极为孤独,他们持续不断地工作,但没有什么指望会被人理解……我们所称的现代艺术就萌芽于这些不满意的感觉之中,这三位画家已经摸索过的那些解决办法就成为现代艺术中三次运动的理想典范:塞尚的办法最后导向起源于法国的立体主义;凡高的办法导向主要在德国引起反响的表现主义;高更的办法则导向各种形式的原始主义。无论这些运动乍一看显得多么疯狂,今天已不难看到它们始终如一,都是企图打开艺术家发现自己所处的僵持局面。”少年时的我热爱凡高,青年时去巴黎看博物馆喜欢上塞尚,人到中年却突然发现,高更40岁的决定更加让人震撼,是放弃、执着、渴望,无论他是否成功,他都满不在乎,也从未后悔,他的人生从40岁开始,所有人都看到满地唾手可得的六便士银币,而他只看到远方那遥不可及的月亮。
斯特里克兰德无疑是一个自私的人,从普世的价值观看来,他抛弃家人和事业,毫无责任感,他恩将仇报,勃朗什因他而死,施特略夫因他伤心欲绝,他竟无一丝愧疚,可说毫无道德感,但若抛开世俗的评判标准,他当之无愧是一个伟大的人。世人总沉湎于成功的陷阱,对成功的定义局限于他人的眼光中,久而久之培养出虚荣的致命伤,得到的越多,束缚的越多。而斯特里克兰德的无所顾忌和自我燃烧,仿佛一道稀世的光束,照射在我们正常平凡的生活泥沼中,显得那样耀眼,徒显我们的渺小。我们断没有追随他的勇气,不是每个人都能够将人生视作一场豪赌,但可以有对另类人生的理解与敬畏,人生的活法实在不必千篇一律,不必强人所难,也不必殊途同归。而所谓命运,实在就只不过是自我的选择而已。
写作手法上《月亮与六便士》沿袭了《人性的枷锁》的第一人称写法,直接描写与转述相结合但并未让阅读感到突兀。毛姆曾与小说家伊夫林沃争论,沃认为用第一人称写小说是可鄙的,但毛则认为年事愈长、愈觉得对别人的理解不够,因此,只想从个人的角度来写自己所要写的人物,据说他还出版过一部名为《第一人称》的短篇小说集,以此来表达自己的写作坚持。虽然普遍认为,掌握第三人称写法是作者向作家过渡的标志,但毛姆直至老年写作《刀锋》时都依然坚持第一人称。我想是因为显微镜式的细腻描写弥补了毛姆使用第一人称写法带来的“隔”,让人物依然活灵活现,其实对小说家而言,没有第三人称的小说家与第一人称的小说家之分,只有会讲故事的小说家与不会讲故事的小说家而已。毛姆无疑是一个会讲故事的人,而且,他的故事让人有思索因而有力度,从《人性的枷锁》对人生无意义的体悟,到《月亮与六便士》对人生选择的探索,再到《刀锋》对克服平庸人性的自觉,读者仿佛变身“我”、“思特里克兰德”、“拉里”,思索曾经或即将面对的人生应该怎样活,这,才是阅读毛姆最大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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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ume$
发表于 2012-8-29 17:38:47
作家更关心的是了解人性,而不是判断人性。
思特里克兰德是个惹人嫌的人,但是尽管如此,我还是认为他是一个伟大的人。
在他的灵魂中深深埋藏着某种创作的欲望,这种欲望尽管为他的生活环境掩盖着,却一直在毫不留情地膨胀壮大,正像肿瘤在有机组织中不断长大一样,直到最后完全把他控制住,逼得他必须采取行动,毫无反抗能力。
使思特里克兰德着了迷的是一种创作欲,他热切地想创造出美来。这种激情叫他一刻也不能宁静。逼着他东奔西走。他好象是一个终生跋涉的朝香者,永远思慕着一块圣地。盘踞在他心头的魔鬼对他毫无怜悯之情。世上有些人渴望寻获真理,他们的要求非常强烈,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就是叫他们把生活的基础完全打翻,也在所不惜。思特里克兰德就是这样一个人;只不过他追求的是美,而不是真理。
他一心一意追求自己的目标,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不仅甘愿牺牲自己,这一点很多人还是能做到的,而且就是牺牲别人也在所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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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加加$
发表于 2012-8-29 17:38:47
制造神话是人类的天性。对那些出类拔萃的人物,如果他们生活中有什么令人感到诧异或者迷惑不解的事件,人们就会如饥似渴地抓住不放,编造出种种神话,而且深信不疑,近乎狂热。这可以说是浪漫主义对平凡暗淡的生活的一种抗议。传奇中的一些小故事成为英雄通向不朽境界的最可靠的护照。
我不记得是谁曾经建议过,为了使灵魂安宁,一个人每天要做两件他不喜欢的事。说这句话的人是个聪明人,我也一直在一丝不苟地按照这条格言形式:因为我每天早上都起床,每天也都上床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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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洛舒$
发表于 2012-8-29 17:38:47
1,p21
“同情体贴本事一种很难得的本领,但是却常常被那些拥有这种本领的人滥用了。他们一看到自己的朋友有什么不幸就恶狠狠地扑到人们身上,把自己的全部才能施展出来,这就未免太可怕了”
2、p61
“我告诉你,我必须画画,我由不了自己,一个人要是跌进水里,他游泳得好不好无关紧要的,反正他得挣扎出去,不然就得淹死。”
3、p82
“有人说灾难不幸可以使人性高贵,这句话并不对,叫人做出高尚行动的有时候反而是幸福得意,灾难不幸在大多数情况下只能使人们变得心胸狭小,报复心更强。”
斯特里克兰
戴尔克 施特略夫
勃朗什
4、p245
“个性?在我看来,一个人因为看到另外一种生活方式更有重大的意义,只经过半个小时的考虑就甘愿抛弃一生的事业前途,这才需要很强的个性呢。贸然走出这一步,以后永不言悔,那需要的个性就更多了。”
终于读完了豆友都强烈推荐的书《月亮与六便士》最初的最初,我接触到这本书是在《岁月是朵双生花》,童年的习惯我一直保持到现在,如果一本我很喜欢的书中出现另一本书名,我就会“不择手段”都要翻出来读完。
《岁月》里关于此书的描述是“很多人都只顾着看着天上的月亮却忽视了脚边的六便士”,这就是题目的涵义?
现在我已经全部读完此书,却发现并不是这样的。毛姆却似乎更欣赏那些仰望月亮的人,好一个浪漫主义者,主角是斯特里克兰,他一出校门就来到证劵公司工作,跟贤德的妻子和两个可爱的孩子过着平凡但是幸福的生活,“我”即作者,被他的妻子崇拜着,因此认识斯特里克兰,但是突然有一天斯特里克兰逃离伦敦,远去巴黎,人们都在猜测他是有了情妇,但是我受他妻子拜托去查看却发现——斯特里克兰要画画所以才独自去了巴黎,他说:见上面一段书摘。
“我”说,他就好像躯体被某种东西侵占了,把他内在的精神沉睡了,驱动着他去做一些听起来匪而所思的事。
在他在画画时,他的画根本得不到任何人的任可,唯有一位善良的画家戴尔克 施特略夫,而且在斯特里克兰生病时,与妻子勃朗什一起无微不至地照顾他,但——
在斯特里克兰快要治愈时,勃朗什却抛弃了她原来的丈夫随这位不得志的画家而去,而深爱着勃朗特的戴尔克 施特略夫却宁愿让出自己的房子也不让妻子随着这个落魄的画家住在潮湿简陋的屋子。
斯特里克兰竟然对此无所谓,对救命恩人的哀求无所动容,其实这个时刻,我跟作者一样对斯特里克兰一样的厌恶,讨厌,认为他没人性,自私,冷漠,后来勃朗特自杀,戴尔克 施特略夫非常伤心,回到自己的公寓,看着曾经他跟妻子有着美好的一段时光,他突然觉得是斯特里克兰破坏了他拥有的美好的一切,他想撕裂斯特里克兰给他妻子画的裸体画,但是在挥着刀子的片刻,他竟然被画里的灵魂所打动而下不了手。。。
斯特里克兰和戴尔克 施特略夫都去了乡下,也跟“我”失去了联系,再次碰见斯特里克兰的时候,他已经死了,从一位船长夫人的嘴里,“我”了解了他余生——他跟当地的一名土著少女结婚了,少女很爱慕他,他过了3年非常幸福的生活,后来他患了当地一种恶疾,在眼瞎的最后日子,他作出了一幅惊天之作,被“我”描写地是阿当夏娃开天辟地的出世之景。
“我”说,从这些画里,他发现束缚斯特里克兰的东西终于完全脱离他了,他得到了自由。。。
这个故事蛮吸引我的,从作者理性而冷静的独白和描写,栩栩如生的故事情节如发生在身边一样让人容易接受,对于文章的深意,我想讲几点
作者未必就对文章的主角斯特里克兰有多大的褒贬,我觉得斯特里克兰是一种现象,就好像一个人的“个性”被埋藏了很久,他有一天爆发了,抛弃人人眼中的幸福生活只为实现心中的梦想,甚至他不知道这个梦想是否能够实现,他只知道他一定要这么做,然后随心而欲,引得无数女子为他竞折腰,可他不 在 乎!
最后他的作品以高价卖出,可惜他已经死了。我对这个人有很多的挖掘,就是是一个复杂的人,他平凡的中年和少年,怎么会萌发了一种想要当画家的愿望,怎么可以置妻子和孩子的生活不理,自己一个人去自私???怎么可以抛弃他的合伙人,让合伙人不知所措?
他怎么能对真心对自己的女人这么狠心,从不付出,安心享受?为什么他要束缚自己去完成哪些遥不可及的梦想?为什么???
我想是人生观的选择。
一个人的快乐与否不是与物质金钱,甚至被爱,舒适的生活划上等号的,每个人喜悦的方式和对象都不一样,别人眼里看来的残酷,是他心里的放松。我不可否认这是一种自私,但……..这才是艺术家诞生的温床,作为一个双鱼座我特别能理解他的想法。
我觉得对于一个人来说最宝贵的是——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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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谓$
发表于 2012-8-29 17:38:47
《月亮与六便士》
一个画家追逐生命的真谛
这本书的作者觉得保罗高更是一个很与众不同,很伟大的画家
与众不同确实,但是伟大不敢苟同。
主人公衣着体面,举止文雅,有老婆孩子,看似美满的家庭忽然的一天全部抛弃,只用了一句话来诠释(我必须画画,我由不了自己,一个人要是跌进了水里,他游泳游的好不好是无关紧要的,反正他得挣扎出去,不然就得淹死)
有时候理想与现实的差距仅仅这一步,放下了一切追寻,为了自己的理想,将面具撕开,宁愿饿死也不回去安逸的生活,非常少的人做到,至少在我身边没有
画家的爱情观,很偏颇,现在是21世纪了,我们不是谁的附属品。
文章有一段对于美的描写很赞
美———世界上最宝贵的财富,会如同沙滩上的石头一样一个漫不经心的旅人随随便便就能捡起来?美是一种美妙、奇异的东西,艺术家只有通过灵魂的痛苦与折磨才能从宇宙的混沌中塑造出来,在美被创造出以后,他也不是叫每个人都能认出来。要想认识他,一个人必须重复艺术家经历过的一番冒险。他唱给你的是一个美的旋律要想在自己的心里重新听一遍,就必须有知识、有敏锐的感觉和想象力。
我现在还没有找到我的月亮,就先啃啃面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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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白色$
发表于 2012-8-29 17:38:47
像我这种阅读速度很慢,又极容易被琐事干扰的人,耐心的读完一本书或许本身就是对于这本书的认可。
一开始读的时候,只知道小说里的主人公是一位画家,本以为那是确实存在的一个人,后来读到一半新生好奇想看看那人的画,一百度才得知斯特里克兰德的原型原来是高更。
我们大多数人都对于天才怀有一种好奇心(其实对平常人也很八卦),我们总想从他生活的琐事里寻找出什么迹象。我们希望知道天才生活的样子,再想想自己或许也是被埋没了的天才。若是思特里克兰德只是放弃了安逸的生活选择了画画,我想那也不是什么令人惊奇的事。但小说中的主角却并非如此,他荒诞的行为、难忍的性格、极端的思想是源自他特殊的灵魂。起初读到他的自私他的野蛮,我想若是有机会有能力我是巴不得狠狠揍他一顿的,书中的“我”也是如此。后来,这种心中的愤怒逐渐转为了一种好奇,对于这种极端人性(没有人性)的好奇,并在心里默默期盼这人渣能幡然悔悟(当然是没有的,又或许有一点)。当然,或许他不是人渣,不,他的确是个天才。谈到天才,我们通常会想到伟大的灵魂,然而从我所认可的道德出发我则是不愿意称其为伟大的灵魂的。想想像我这种顾虑甚多的人永远都别想跟天才伟人沾边了。
虽然思特里克兰德是天才很抢眼,但毛姆也赋予了里面每一个人鲜明的性格特征。你总能从中隐隐约约地看到现实生活中人的身影,有时候你会看见自己。毛姆在书里面提到了很多,不单是天才的特殊灵魂还有那些平凡人关于生活的态度与思考。是不是天才都无所谓,富裕或贫穷,高贵或卑微都无所谓,对于生活的态度大概才是起决定作用的因素。
这本200多页的书绝对比很多6、700页的书说得要多。或许你能够从中找到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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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pi$
发表于 2012-8-29 17:38:47
我是一个没有故乡的人,只有履历表上的一个籍贯,在填表的时候才想到它。古往今来的许多作者,对于故乡无不倾注深情。我心里不免有些惭愧,因自己像一个薄情寡恩之辈。我不爱出生的那个地方,甚至有一点厌恶它。 这似乎原因不明。童年并没有什么不愉快的回忆,会把漫长的阴影投射到现在的人生里,甚至可以说是相当美好。我生在华北平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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