沄之若$
发表于 2012-8-29 17:38:47
一群低头漂荡的幽灵
一帮脚步沉重的人们
一些保持仰视的人们
些许脚踏实地仰望星空的人们
几个尝试着跳上云霄的怪人
或许是伟人
他们很少成功 不过他们内心一直是伟大的
他们是幸运的 他们是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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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云如$
发表于 2012-8-29 17:38:47
最初想要看《月亮与六便士》是因为刘瑜的书评.被这句话所吸引”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查理斯抛弃了自己的所有,不顾任何人的想法,在四十岁的时候抛妻弃子,开始学画画,在巴黎差点死去,被他抛弃的人选择了自杀,最后在一个岛上得了麻风病死去.查理斯一直所追逐的,更像是自己的厄运,直到死亡.
看书的时候,我同文中的笔者一样,不止一次的想要拍死他,人怎么能够这个样子,怎么能够这样对关心自己的人,他的道德哪里去了,他还能够被称为人吗?心静下来,发现其实查理斯所做的其实是很多人的梦想,为了自己可以不顾一切.成功的天才,心脏都是无比的强大,不受世俗的干扰,不受良心的谴责.
有人说人的每一种身份都是一种自我绑架,唯有失去是通向自由之途.可是那样的自由是值得追寻的吗?想必那时的自己只剩下孤寂,没有欲望的人生还有意义吗?仅剩的自由,其实全是寂寞.
如果把人生看成是一张资产负债表,那么资产那一栏里只有生命和自己后天培养的能力,而满满负债里有父母的亲情,朋友的友情,老师的教导,甚至于陌生人的帮助.迫于舆论,迫于人情,迫于自己的内心,自由就像遥远的乌托邦,可望不可即.人们做不到抛弃那些枷锁,人们需要得到普遍的认同.
于是人们逃避着自由,幸福的生活在各种道德感情的桎梏中,手里拿着六便士,望向那自己渴望的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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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幕$
发表于 2012-8-29 17:38:47
爱情是疾病,而每个人还就是病入膏荒不可理喻。这话看似有理又无理怎样理解都可。
文中的男主简直无情无义冷漠至极,但这也许就是他与常人不一样的地方吧,是能使他彻底放下一切专于画作的原因所在吧。
艺术与现实就是格格不入的。与现实相融合的那是商业艺术!而纯艺术同商业艺术又是不一样的。
你可以很容易在商业艺术和现实中追求到平衡点,却很难在纯艺术和现实中追求到平衡点。
如果一个人搞清楚了自己想要什么,那么许多事情就不存在对与错了吧。
只是选择的不同而已。
而“我”,就有为“我”自身选择的权利。
而又有多少人能抛下所有顾忌与杂念去寻找自己所想要的东西呢。
知道了不去做会不会心痛,所以索性不去想不去知便可不去做了。
但我认为想法这种东西或者煽情直接点说梦想这种东西它是可以保留的。暂且搁置。没关系。前提是不能完全丢弃。
那样的话也许有一天你就能与它相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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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is$
发表于 2012-8-29 17:38:47
看毛姆的刀锋的时候,满脑子尽是昏暗的角落,安静的书桌,硬邦邦的椅子,还有那个伏案看书的阿里,于是就想到了儿时看到的讲述华罗庚的短片,十三岁的华罗庚就在那么个有个大书桌散漫阳光的地方做了一暑假的数学题。酣畅淋漓不是。想想法国的国家图书馆,该是多少学者,理想者,诗人,作家,读书人呆过的地方。长排排的实木大桌子,感到豪华充实的不得了。
斯特里克兰德奔着他的命运去了,奔着他心中无名的如受了支配的愿望去了,毛姆在最初的描述感觉他是着了魔,但那也许是难得的理性也未可知。人人都望着六便士,他却看到了月亮。这真是精妙的解释。
他那孤独的灵魂怀着种种奇思异想。对他来说,那并非奇思也并非异想。那诚然是一种习惯。之前琐碎的生活压抑了他的本性,埋葬了这一习惯。如今对他的家人来说是轰然爆发,料想他已是计谋良久。他奔着自己的生而去,别人却看到了毁灭。如若不画画,那对他便是毁灭。
不想谈论他是如何的伟大,也不想说他是个讨人厌的人。只是生来如此。被上帝关注到,被自己的灵魂眷顾到。关注自己的精神,内心高于一切。
毛姆描写到,他是最关注自己内心的人。也许只有这样的人,能够一往无前。外人看似寥落沉沦,他却是受着无名的牵引,一往无前。他为自己寻求痛苦,也只是为了接近他要的东西。痛苦和暗自的斗争都只是形式,要的东西一直在心里,从未丢失。有什么比这更加的幸运?
为他死去,为他落泪的女人们,不免就显得矮小粗鄙。他本该是粗鄙的那个人,却只有伟大可言了。
不免要说毛姆尖刻。不过他对谁都尖刻,况且也说出了实情。
刀锋里的玛格丽特也是欲望的代表,“月亮 ”里的各色女人们也担负了这样的角色。面纱的女主角也落得这样的命运。
不需要唉叹,事实就是这样。
为什么有人能够承担起毁灭的结果。多数人却停留在茫然的圈子里,要向周围伸出援手,要向生活屈服。也许并没有注意到这是屈服,理所当然的生活环境需要的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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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年$
发表于 2012-8-29 17:38:47
所求
看的是上海译文出版社的书,淡蓝色素色封面,字体狭小紧密,每一页上字数都是满满当当,读来有厚重感,汉字之间空间却也自由——真不知该如何描述,对一种风格的固执喜欢,总找不到合适字句清晰表达,怕说得不够。爱的东西,我都怕说得不够,怕引来“不过是如此啊”般轻率感慨,语言能带来的误解真是太多。
外文经典书目每年都有不同版本出现,相比较那些印刷精致,硬壳封面,字体增大空隙增多书籍也愈厚的版本来说,我对这套书偏爱无减。少年时候很长一段时间都是阅读饥饿状态,我便总到家乡小镇唯一一家新华书店蹭书看,在外国文学架子上这套书特别朴素地摆放在第二层,在那些学生时代的夏天,这套书我挑选着啃下了许多本。
我仰视着看过一个个书名,《月亮与六便士》这几个字明明好诱惑,总以为是下一本,却一直都错过了,毛姆这个名字出现在海明威王尔德狄更斯这些名字中间,对那个十六七岁的我来说,像一处未经开采的矿藏,彼时读书总是一本指引着一本,一个作者指引向另一个作者,不知为何,一直未读到有人提起毛姆。后来了解到《月亮与六便士》的故事梗概,又因为少年时读的《梵高传记》而对高更心存芥蒂,还是未打算读。在二十岁的年纪上,再阅读文学作品,毛姆这个名字却再也绕不过去了,如同偶尔看一看哲学总是躲不过陀思妥耶夫斯基一样。说来人生短,错过的景致总是很多的。
在某种程度上,作品总是跳脱不出时代,不管作者多么唯心多么封闭,都难免会受到时代选择的影响,但就像西方那句话说,日光之下,并无新事。一百年一千年,人类都这样活下来,我们的困惑我们的追求,爱与死,仇恨与良善......人生已经被活过了太多遍,都是这个样子,我们目前这个登天入地,追求速度与科技的时代,与工业文明还未出现之前的时代,那些东西始终没有变。关于此毛姆在书的开头由作家“我”有过生动表达,他写:说这些豪言壮语的人可能还觉得他们在说一些前人从未道过的真理,但是实际上连他们说话的腔调前人也已经用过一百次,而且丝毫也没有变化。钟摆摆过来摆过去摆过去,这一旅程永远反复循环。
所以我想,一部文学作品流传百年之久,大概无一例外要涉及到人性,以及那些横亘在人类前进路途上恒久未解答的谜题,作家通过书写尝试为那些问题作出回答,让故事中的人物代替我们的血肉之躯走在我们不敢行走的道路上,让他们披荆斩棘掉落悬崖或者庸庸碌碌颓丧一生,我们看他们能走到哪里,看复杂人性在他们身上以极端方式演绎,小说戏剧,总归是对人生的模仿,因而我们即是在看自己,只不过作者下笔利落,刀光剑影,我们看着,也恩仇快意。
这两三年来,即便做事莽撞冲动,胡乱对别人的人生加以判断的习性依然难以彻底洗去,慢慢笃定的一个念头是任何人当下的生存状态都有他的原因,不管他的行为他的选择与人情事理有多么违背,尤其是具体到个人而言,我相信任何一件遭人唾弃的事情若了解到最后,都是可以原谅的。当我带着这种心态去接近思特里克兰德,并试图去接受和解释他那些可以说是不具人性的行为的时候,我还是碰到不少困难,我无法谅解他,我才发现我的以上观点首先是承认大多数行为都是事出有因的,或者说是有着平常生活里一点一滴积累起来的不可承受的重量,有独自吞咽的苦涩滋味。这首先是一个前提,也是一个普遍存在的前提。但是在思特里克兰德身上,我完全没有找到这些我所谓的隐藏的推动力量,完全无迹可寻,简而言之,这是一个没有人情味的人。
作为一个社会生活中的人,所有的社会关系不是说割舍就能割舍,我们靠人支撑,也不可避免需要负担身上责任,也有人远走有人弃世,但我们一般都能看得到原因,尽管无法完全得到谅解,起码是在某种程度上能被接受的原因。比方说人人认为毫无错漏的猜测——思特里克兰德是为着一位年轻情妇而抛弃妻子远走巴黎。对于这样一个并不体面的原因,人们反而认为更加合乎情理。
关于那些最基本的伦理道德上的矛盾,毛姆没有逃避书写,书里面叙述者对思特里克兰德有过多次关于此的质问,我也是在等待,我以为从中起码可以找到一丝蛛丝马迹,一点点就够了,哪怕是伪善地辩解一下,如此我们就能带着对于艺术的偏爱,说服自己去理解这位画家。但是思特里克兰德没有,他的每次回答都如此直截了当,如此义不容辞地击碎我们的幻想,勿论说在故事开头他对于“我”的问题“你不在乎你的妻子儿女去讨饭吗?”的回答是不带语言色彩的“一点儿也不在乎”,还是后来与勃朗什施略特夫私通又导致她为自己自杀,把从死神手里救下垂死的自己的施略特夫弄得家破人亡后,依然是毫无表情地反问:为什么我要内疚?
对于他自己的生活,“穷困潦倒”四个字即可完整解释,但在毛姆笔下,思特里克兰德是对生活的苦难毫无感知力的人,他根本不区分艰苦与舒适的差别,他的房屋破烂肮脏,但对于施略特夫画室里精心布置的陈设丝毫不曾投掷目光,食物对他来说只为果腹,对于吃什么漠不关心,挨饥忍冻也不以为苦。关于此我们原本可以指责他已经不懂得生活,因为在某种程度上,安逸舒适的生活是我们每个人的追求,这是生活赤裸的真相,许多人挣扎一生也只为此。这个问题叙述者也替我们问过了,他问的是:你快活吗?——当然了。我能想象思特里克兰德在回答时必然还裂开长满红色胡须的嘴巴讥讽般盯着“我”笑。那么我们也就无话可说了,因为毕竟这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地,只不过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安逸生活是快乐必不可少的保障。
差不多所有我们想问的问题,叙述者都替我们问过了——道德,生存,声名,画画的意义。思特里克兰德没有一样不是用类似“不在乎”这样的漠然语气回答的,关于画画,他也未解释得更多:我必须画画,我由不了自己。再往后他有过这么一句话:一个人要是跌进水里,他游泳游得好不好是无关紧要的,反正他得挣扎出去,不然就得淹死。他与画画的关系也就是这样子,如此他只是一个受折磨的人,那个幻梦的世界让他着了迷,他必须把灵魂所看到的世界表达出来,只有呈现以后,他才能够离开这些幻景。即“挣扎出去”。但是我想,之后呢,当完全的表达结束,他的出路呢?是回到人群,还是拥有一个全新的灵魂?
我的想法又是多余,思特里克兰德把全部后半生都用在了表达上,也许他从未走出来,他根本不用思考这个问题,那个我们从未看过的奇幻世界,他根本流连不完。
那么,当思特里克兰德把一切社会关系毫不留情地切断以后,当他把这个日升月落悲欢交替的世界完完全全抛在身后,再也不多加看一眼以后,他在他孤身一人的宇宙里寻找到了什么?他用画画说出了什么?我们没有看到思特里克兰德怎样作画,甚至他的画在文中出现的次数也不多,他从不关心自己画了什么,并且拒绝自己的画作被观赏——“他对自己的画儿从来也不满意,同缠住他心灵的幻景相比,他觉得这些画实在太没有意义了”。
到思特里克兰德四十七岁的时候,“他动身到天涯海角去寻找一个新世界,大海在凛冽的北风中一片灰蒙蒙,白沫四溅,他茫然地盯视着逐渐消失,再也无法重现的法国海岸”。他来到了他的岛,当他在檫洗甲板的间隙抬起头一望,塔希提的轮廓像一个故乡一样出现在他眼前,他最终到达了这个他终身寻找的地方。他在这儿并不像住在伦敦巴黎时一样与身边环境格格不入 ,塔希提到处是一些性格怪异、被自己国家放逐的人,没有人认为思特里克兰德是什么特别的人。
在塔希提他取到一位土著姑娘,两个人又住到一块人烟更加稀少的土地上,在那儿芭蕉树破破烂烂的巨大叶子一直长到了房子的跟前,巴豆生得密密匝匝,芒果树的火红花朵与金黄椰果竞相斗艳。蔚蓝大海就在他们四周。接下来三年时间里斯特里克兰德画下了大量后来留名历史的画,他游历幻景的灵魂在塔希提总算找到了可以容纳的躯壳, 但是我想,他受的折磨一点儿也没少,他依然是那个被魔鬼抓住的人,“盘踞在心里的魔鬼对他毫无怜悯之情”。只是他发泄的手段已经自如,他已经找到了呈现的方法。最后我们都会承认他想要表达的是美,他追逐的那种美,是他通过发烧一样的热度看到的,甚至是在今天,我们都未必能够获得和他一样的眼睛,去看清他从心里抽离出来的这种美。但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反正思特里克兰德不会在乎。
思特里克兰德最后死于麻风病,在知道自己生命期限的时候,他开始画最后一幅画,他在那间木头屋子的墙壁上画壁画,画到后来他的眼睛已经瞎掉了。这幅画画满了四面墙,从地板一直到天花板,他把他看到的,我们看不到的世界,和那世界的美丽与可怕,全部画了出来。为此,他摧毁了自己的生活,也毫不怜悯地摧毁了别人的生活。
最后,和每一次作完图后一样,在骄傲又轻蔑的心情中,他又把它毁掉了。思特里克兰德死后,他忠贞不渝的土著妻子爱塔,把这座房子烧成一堆焦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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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画$
发表于 2012-8-29 17:38:47
作为一本小说,他显得独具一格,因为它更像是一本为一个摆脱世俗的灵魂做的传记;作为传记,它又显得有些不合实情,因为他带有艺术塑造的意味。其中不乏我们熟记于心的经典句子,比如“我们每个人在世界上都是孤独的”“在爱情里考虑自尊,那就不是爱,你最爱的还是你自己”等等,既带有思想的深邃,也有点矫情的点化。
其中生动的部分,我以为就是一个作者自以为有足够理由讲述得如此波澜不惊的故事,而这本身是一个充满疑惑得故事。全书追寻一个从世俗角度出发无论事业还是家庭都可以画上勾的人抛弃所有追寻精神解放的艰难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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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炒炒$
发表于 2012-8-29 17:38:47
前天夜里卧床难寐,伸手开灯不经意触到了枕边的《月亮和六便士》这是上个月看完的一本书,整个过程也拖了好久。脑子里仅存几个精彩的段落还在,不记得的就只能靠当时记得的页码了,还好。
不知是通病还是我自己的恶习,看过的东西再翻开总是很难,除非别的什么重大因素了。嗯,第一次果真很重要,鉴于这个毛病一时半会儿改不掉就只能放慢读书的速度了。
看看,又跑题了,经常跑题也要影响读书进程的呦。我想说的是,其实那晚我睡不着想到了斯特里克兰德。脑子里抽筋的想,不管毛爷爷塑造了一个怎样疯狂的固执的异常的歇斯底里的他,我也要站在一个普通人,普普通通老老实实思想不多境界不高的一个普通人,具体说应该是女人,的立场上来批判一下他。哪怕是一小下下。
为什么说是女人,明显的,我是为了勃朗什。世间有一小部分人是真真的属于艺术的,这个平凡
人不能理解的伟大精神家园的一分子。他们的激情、疯狂、怪诞、异常、惑乱、歇斯底里以及留
下的瑰宝从然价值连城永垂不朽,但跨越艺术家和平凡人的两个世界,为了追求艺术中最美的心
灵境界的完美不惜践踏平凡人世界中最美的生命与爱情,是厚颜无耻极度卑鄙的。
我自己忍不住笑了,斯特里克兰德早无颜面,他也不在乎俗世中的“颜面”,必定是感知不到无
耻为何物的,他是个本不属于人间的天使,也是魔鬼,凡俗的道德标杆在他面前无论如何也竖不
起来。他的一生,亦饱经一个艺术家感悟创作的痛苦折磨挣扎困惑,又极尽忍受凡间的颠沛流离生老病死,得亏是个天才且命大又屡遇良人,否则《月》将是一个别的什么故事了。
可是,可是,同是生命和生命 ,哪个更珍贵哪个更轻贱吗?一个重如泰山一个轻如鸿毛,是这样?勃朗什爱情和生命的灭绝纵然都是她自己的选择,但是,艺术家生命性格中诡异的肆意涌动的邪性创造的天才之作和践踏的普通生灵和美好的爱情放在一起时,我怎么看,还像是个悲剧。
哎,我的角度吖永远是那么片面,这些伟大的天才吖让我像膜拜神明一样欣赏,哪怕我至今还看不懂高更的作品,还是敬畏感动,被他们不同常人和世界和宇宙连接的那颗心,照耀世间我们这些俗人的这么些时光,这么些光明。
希望我有幸不会,对,是不会遇到斯特里克兰德这样的伟大的人。
那是我想遇就能遇嘛?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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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帆$
发表于 2012-8-29 17:38:47
在芸芸众生里,
总有一些人在虚荣体面的生活里按捺不住内心的渴望,
生活不是别人的,是我们自己的,
大家关注自己的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对于自己的责任都妥协在了其他的大义面前,羞于诉说。
一个平凡生活着的证券交易所的员工,
沉默的进行着自己的计划,然后决绝的走上另一个轨道,
你可以谴责他对于家庭和亲人的冷漠,
但是也必须敬重他对于艺术的狂热。
他漂泊的后半生,落魄的后半生,寻觅的后半生,
他带给很多人灾难,
但是他也用伟大的艺术作品温暖了更多的人,
正如那个可怜的荷兰人对他的预言。
这一生该如何评说呢?
那个虚荣的军官儿子和快乐的水手儿子,
你说他会更喜欢哪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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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未$
发表于 2012-8-29 17:38:47
对于有着艺术使命的灵魂来说,除了艺术使命本身,都堪称累赘,尤其是人性。
读它,一种炽热的艺术使命感震撼全身,它可以超越人性的欲望、安逸、虚荣、享乐……人世间被平庸所追捧的所有……
挣脱身体的桎梏是它的本能,甚至,它能摒弃生命本身。因为它只关乎灵魂,关乎性灵,关乎特殊的炙热的使命。
纵使,它令它的躯壳活在世俗之底层,却使他栖息于灵魂之内,生存之外,世界之上,时间之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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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hjj$
发表于 2012-8-29 17:38:47
本文分享于刘瑜的《送你一颗子弹》
你肯定有这样一个朋友吧:在银行工作,长得一般,业务凑合,有老婆孩子,勤勤恳恳养家糊口,不爱说话,但如果开口说话,说的话也多半无趣无味——总之形象非常白开水,在任何一个社交场合都是角落里不大起眼的人。事实上你肯定有不止一个这样的朋友,事实上你自己没准就是这样的人。
你能想象这个朋友突然有一天离家出走了吗?然后等你再听说他的消息时,据说他已经到了巴黎,正从头开始学画画,要做一个画家。
你很难想象,环顾我四周所有具有上述特征的朋友,我也不能。但是毛姆却写了这样一个人。他的名字叫查尔斯。在留下一张内容为“晚饭准备好了”的纸条之后,他离开了自己17年的妻子和两个孩子,去了巴黎。那一年他40岁,住在全巴黎最破旧的旅馆,身上只有40块钱。
但,这并不是一个追梦人如何历经艰险实现辉煌的励志故事。如果是这样一个故事,这个男主角应该20出头,英俊潇洒,在书中碰上一个有钱人的漂亮女儿,当然肯定也会碰上一个嫉妒他才华的小人,该小人势必要跟他争夺那位小姐,但正义必将战胜邪恶,男主角成为大亨,有情人也终成眷属。
《月亮和六便士》却不是这样一个故事。它是一个怎样的故事呢?全世界都在追逐着梦想,查尔斯却在追逐他的噩运。好吧,这两件事其实没那么不同,被梦想俘虏的人就是在追逐自己的噩运。当然这里所说的梦想,是真的梦想,不是“爸爸妈妈说”、“老师说”、“电视报纸说”里被说出来的那个蓝图,不是蓝领白领之上的那个金领,不是猎人给麻雀设的圈套里的那点米粒。
查尔斯疾步如飞,如愿以偿地追上了他的噩运。5年之后,他在巴黎贫病交加,躺在小阁楼里奄奄一息,若不是朋友相救,几乎一命呜呼。后来,他沦落街头成了码头工人。又过了几年,他自我流放到太平洋的一个小岛上,身患麻风病,双目失明,临死之前叫人把他的巅峰之作付之一炬。15年之内,这个伦敦的股票交易员风驰电掣,越过城市、越过文明、越过中产阶级,越过太平洋,越过人性,终于追上了命运这匹烈马。
“He lives at another level”。电影《Big Night》有这样一句台词,查尔斯让我想起这句台词。别人的人生是在不断做加法,他却在做减法。人的每一种身份都是一种自我绑架,唯有失去是通向自由之途。所以查尔斯拒绝再做“丈夫”、“爸爸”、“朋友”、“同事”、“英国人”,他甩掉一个一个身份,如同脱去一层一层衣服,最后一抬脚,赤身裸体踏进内心召唤的冰窟窿里去。小说里的那个“我”问他:“难道你不爱你的孩子们吗?”他说:“我对他们没有特殊感情。”;“我”再问他:“难道你连爱情都不需要吗?”他说:“爱情只会干扰我画画。”别人也许会同情他的穷困潦倒,他拿起画笔时,却觉得自己是一个君王。
这样的人当然可恶。他的眼里只有自己,没有别人,自私,没有责任,不屑和社会发生任何关系。但他又很无辜,因为他的眼里岂止没有别人,甚至没有自己。他不是选择了梦想,而是被梦想击中。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如果说他与别人有什么不向,就是他比别人更服从宿命。梦想多么妖冶,多么锋利,人们在惊慌中四处逃窜,逃向功名,或者利禄,或者求功名利禄而不得的怨恨。但是查尔斯拒绝成为“人们”里面的那个“们”。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读完这本书,我的脑子定格在查尔斯的最后时光。一个太平洋孤岛的丛林深处,一间简陋土屋里,那位因麻风病而毁容的老人,坐在自己描画的满墙壁画中,聆听波涛汹涌的颜色——对,那时他已经失明,只能聆听颜色,金色是高音,黑色是低音,白色是微风,红色是尖叫。我承认,此情此景不能唤起我丝毫的怜悯,因为心中唯有敬畏——骇然与敬畏。我想这就是传说中的宁静。我想这就是传说中的胜利。虽不信神,我想这就是那个人们应当在胸前划一个十字架说“阿门”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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