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头鬼$
发表于 2012-8-29 17:39:02
人生的状态,或者就是这两种:一是选择理想,一是屈从现实。读这书时还在读大学,那时热爱文学,鄙视庸俗,理想就是找一份图书馆的工作,读书、思考、慵懒下去,不知谋生为何物。毕业时,诚惶诚恐,进退维谷,最终选择了面对社会,一入深似海,风雨飘摇如小舟,理想渐淡,渐忘,渐叛离。这个故事给我的启示是:选择理想是长久的悲壮,选择现实或者只是暂时的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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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
发表于 2012-8-29 17:39:02
在什么情况下,我们会和死亡的主题相遇?
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一直在寻找自己,寻找和这个世界相处的方式,被一些毫无理由的事情弄得心烦意乱,似乎灵魂陷进了一大片深远得望不到尽头的煎熬的热火之中,无论如何费力的挣扎都毫无作用,生命内在的恐惧伸出了无形的罪恶的双手,紧紧的攫住了这颗幼小不安的心灵。我不得不想到那些关于死亡和生活的诸多意义性的令人无奈的东西,当我看到那些和谐的生活着努力着觉得幸福的人们时,内心充满了疑惑:他们如何能够从这种毁灭性的恐惧,不安之中逃脱出来,享受生活赋予的美好?慢慢地,我似乎领悟到了一些,人与人是有本质上的不同的,每个人的生活都是独特的,思特里克兰德恰是这样,绘画赋予他的,正是脱离于生命恐惧之外的一种救赎方式,他不得不这样做,否则生活的另一种平缓的却致命的基调会吞噬掉他,他找不到自己。
故事中的另一个画家——戴尔克,这个可怜的滑稽的艺术家,上帝赋予他的外貌和鉴赏力是多么的不相称,生活的矛盾难道不是处处都在体现么?我们希望和爱人朝夕相处,却不得不为侵犯了自己的私人空间而困惑;我们期待和朋友出游玩乐,却为不得不照顾别人情绪而苦恼不已;我们想要与鸟雀同翔,和云彩共眠,而现实中,我们却无可奈何的卑微的一步一脚印。一切都是矛盾的,每个人总是孤独的惶惑的看着这个世界,艺术作为孤独的衍生物,由内心强烈的挣脱的欲望所驱使,导向的其实是另一种模式的毁灭。
艺术是什么?“艺术并非爱好,而是死亡的召唤”,是来自内部的暴力,在影片《触不可及》中,全身瘫痪的主人公希望找到的,是一个毫无同情心的侍者陪在自己身边,他希望感受到生活世界展现在他眼前的,是时时刻刻的敏感性的刺痛,艺术家期待的是一个陌生的真实的,无温情的世界,思特里克兰德排斥的外部环境,正是内心这一期待的蔓延所引发的,疼痛感触发艺术的视觉,重新织就生活的罗网,带来知觉上的新奇的挑战。同样深受折磨的灵魂,诗人以诗歌作为潜在的救赎物,当我们感受到诗歌与心灵完美融合的那一刻,是否也同样无可救药地沉入无望的,怀疑的深渊?那些穿梭在灵魂上空企图超越的生命体,最终却以惊悚的方式,重重地跌落在土地上,这毕竟太真实:煎熬无处不在,敏感的肉体和心灵一刻也不得宁静。
故事中由戴尔克妻子勃朗什所引起的关于女人与爱情的讨论,让我想到了茨威格《热带癫狂症》中那种神秘的体验:由狂热而引发的难以自制的情感。勃朗什感情的急速转变与此如出一辙,而思特里克兰德对勃朗什的死毫无道德上的愧疚暗合了现代性虚无主义者的心境。或许对某些人而言,有一种事物的吸引力非常强,强到可以掩盖掉所有生活中其他事物的闪光,无丝毫回旋的余地。对于这种单一性的执迷,对复杂人性的好奇和艺术的膜拜远远超过情感和道德上的憎恶,所以,尽管是残酷的,我们不得不对思特兰克劳德的伟大予以肯定(怀着复杂的难以言说的崇敬与热爱)。
回应开篇的提问,我想起了荷尔德林传记中的一句话:有时这天才走向黑暗,沉入他心的苦井中。与诗人保尔 策兰的死联系在一起,充满了罪恶的启示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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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ay$
发表于 2012-8-29 17:39:02
人人心里或多或少都有些思特里克兰德的情结。纯洁高雅的月亮也好,肮脏污秽的六便士也罢,一切都终结于塔希堤原始的力量之中。疯狂的艺术家之所以成为疯狂的艺术家,可能因为他生来就该是个疯狂的艺术家。毛姆对于人性的认识深刻而纠结,一方面他很强调宿命论,一方面又很着力刻画人本心的力量,非常精彩的是读到深处你会和他一样纠结,人能有那样不合世俗的选择是本心所决定的?还是宿命所决定的?或者本心它也被宿命操控着?!从对他晚年发表的小说《刀锋》中的主人公拉里看来,或许他还是纠结矛盾的。思特里克兰德也好,拉里也好,这些人物的行为看似疯狂不合常理,却又能给人以平静喜悦之感,他们是人性色彩的代表,他们是灵魂深处的苹果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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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cyg10$
发表于 2012-8-29 17:39:02
月亮和六便士》的情节并不复杂,写的是一个英国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本已有牢靠的职业和地位、美满的家庭,但却迷恋上绘画,像“被魔鬼附了体”,突然弃家出走,到巴黎去追求绘画的理想。他的行径没有人能够理解。他在异国不仅肉体受着贫穷和饥饿煎熬,而且为了寻找表现手法,精神亦在忍受痛苦折磨。经过一番离奇的遭遇后,主人公最后离开文明世界,远遁到与世隔绝的塔希提岛上。他终于找到灵魂的宁静和适合自己艺术气质的氛围。他同一个土著女子同居,创作出一幅又一幅使后世震惊的杰作。在他染上麻风病双目失明之前,曾在自己住房四壁画了一幅表现伊甸园的伟大作品。但在逝世之前,他却命令土著女子在他死后把这幅画作付之一炬。通过这样一个一心追求艺术、不通人性世故的怪才,毛姆探索了艺术的产生与本质、个性与天才的关系、艺术家与社会的矛盾等等引人深思的问题。同时本书也引发了人们对摆脱世俗束缚逃离世俗社会寻找心灵家园这一话题的思考,关于南太平洋小岛的自然民风的描写也引人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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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cyg10$
发表于 2012-8-29 17:39:02
月亮和六便士》是毛姆的三大长篇力作之一,完成于1919年。毛姆,一个出生于法国的英国人,他是以戏剧成名的小说家,也是一个拥有博士学位的骑士,他在20世纪初,风靡了整个世纪和世界。他的这部小说问世后,以情节入胜、文字深刻在文坛轰动一时,人们争相传看。在这部小说里,毛姆用第一人称的叙述手法,借“我”之口,叙述了整个故事,有人认为这篇小说的原型是法国印象派画家高更,这更增加了它的传奇色彩,受到了全世界读者的关注。
书中讲述了主人公原是位证券经纪人,人届中年后突然响应内心的呼唤,合弃一切到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与土著人一起生活,获得灵感,创作出许多艺术杰作。毛姆在小说中深入探讨了生活和艺术两者的矛盾和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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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发表于 2012-8-29 17:39:02
超喜欢里面的一句话:女人的心胸狭窄,对于那些她理解不了的抽象东西非常反感,她们满脑子里想的都是物质的东西,所以对于精神和理想非常妒忌,男人的灵魂在宇宙的最遥远的地方遨游,女人却想把它禁锢在家庭收支的账薄里,她以无限的耐心准备把男人网罗住,捆住男人的手脚,她要把男人拉到她那个水平,她对这个男人一点也不关心,唯一想的是叫男人依附于她,为了男人,世界上所有的事情她都愿意做,只有一件事除外——不来打搅男人。
其实这段话适用于每个想禁锢或者准备禁锢他人的人。不仅只限于女人,人的自我意识才是最重要的,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阻挡自己的理想。哪怕是最亲密的人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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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7F$
发表于 2012-8-29 17:39:02
那种对自我追随的坚定,已经毛姆的笔锋修饰出一个无法完成的变态自我。放弃一切物质,得到一切精神上的自主与独立;放弃有时候是一种勇气,那是面对恐惧的克服,而有时却是一种智慧,那是常人理解不了的涅磐。
在这个湿的社会里,任何人都不是一个孤岛,所以被伤害的常人;无法祝福他的选择,也有那种愿意付出一切的伟大(施特略夫和最后他的女人爱塔),在现在的角度觉得这两个人比恩特里克兰德更加伟大,他们牺牲了一切,而且是在成全他人的艺术换来将自己生活的颠覆,那种牺牲精神比追求自我更加可贵,因他无法给自己什么物质与精神上的获取,却付出了自己的一切生活,而原本又是自己在乎的生活。
这种牺牲可能只有母爱里那种自我牺牲可以与之近乎,但是母亲是出于天然属性对应自己孩子的保护;而不可能对其他人作出这种崇高的情感。
完美的精神自主后面是一个个伟大人牺牲他们的生活来给予的自主,自在。鲜花盛开的那块土壤有时更加值得钦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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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nnya$
发表于 2012-8-29 17:39:02
The Moon and Sixpence tells a story about a middle-aged man of upper middle class to forsake everyhting to persue his artistic dream in the southern island of Tahiti. During the following years of his life, he met many obtacles along the path, his own body, his desire and the material world. Actually, before he went to Tahiti, he had first gone to Pairs. Athought he had given up everything in London, and he was totally dedicated in painting, he still couldn’t have a satisfying piece of work. He was in anguish but kept on fighting. It was not until in Tahiti did he found his Utopia of art, and acquired spititual freedom. There he produced many materpieces. It is a moving story about fight of one man against himself, his body, his desire, and the whole material world to gain freedom and beauty.
Charles Strickland’s selflessness and obcession in art are very valuable today because that’s what we lost and need. Nowadays people are living in a hustle and bustle world, we are bonded tightly with the outside world, we can not forget ourselves and fight against ourselves. We are losing the msot precious characteristic of hunman beings, the creative thinking. As the author mocked at the young people: “It may be that among them a more fervid Keats, a more ethereal Shelley, has already published numbers the world will willingly remember. I cannot tell. I admire their polish -- their youth is already so accomplished that it seems absurd to speak of promise -- I marvel at the felicity of their style; but with all their copiousness (their vocabulary suggests that they fingered Roget's <i Thesaurus> in their cradles) they say nothing to me: to my mind they know too much and feel too obviously; I cannot stomach the heartiness with which they slap me on the back or the emotion with which they hurl themselves on my bosom; their passion seems to me a little anaemic and their dreams a trifle dull. I do not like them. I am on the shelf. I will continue to write moral stories in rhymed couplets. But I should be thrice a fool if I did it for aught but my own entertai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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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妖豆$
发表于 2012-8-29 17:39:02
我想这是我读书以来看过的最好的一本书。
它没有如《人间喜剧》般展示人间百态的图景;亦不像雪莱的诗,处处是优美的莺歌。
可是在我看来,这是一本堪称伟大的书。
毛姆绝对是讲故事的高手。
他的许多著作写的都是别人的故事,说真的,这些故事本没有什么稀奇,因为还有什么能超过古希腊种种玄妙绝伦的传说?但是在他的笔下,看着看着就会融进书里去,就好像你在和他面对面的交谈,就好像书中的那些人物就在你眼前穿梭往来。
我记得以前老师给我们分析作者的高超手法时,总会说他写的人物栩栩如生,而做题的时候这差不多成了我的公式,甚至在我没有阅读过文本时,我也会工工整整地写上“在作者的笔下,人物栩栩如生,跃然纸上。”那时我总觉得这些话很虚伪,而我又不得不写,因为我虽看的书不多,但也不算少啊,我是几乎没有体会到什么“栩栩如生”之妙的。
那么现在我想用我曾经很不屑的话来说说这本书,书里的人物,无论主角还是配角,都是活着的、立体的,他们的灵魂伟大得让人仰视,一些性格特点却也让人不值一提。这本书没有高大全式的虚假,让你怀疑这个人真的存在;没有所谓的凄婉迷离,引得你无限同情,割腕叹息。
我简直膜拜这样的文字,我有一种想落泪的感觉,眼泪噙在我眼里,没有掉下来,一到适当的时候就一滴一滴地往下掉。我的这些话没有丝毫矫揉造作的成分,这是我翻开书本第一页起到全篇读完的真实感受。
我承认刚开始我是不太耐烦的,我想,啊,这个毛姆简直太啰嗦了,有没有必要铺垫这么多?因为直到第29页,作者才开始正面地描写主人公。也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我发现我没法放下这本书了,我很想快点知道结局,心里不断地想:后来呢?后来呢?不过真的到了后来,我久久都没有合上书本,就这样完了?我又希望它还没有完。
斯特里克兰德。本书主人公,半路出家的画家,人到中年,突然的某一天他和他的妻子说再见,离家出走,只身来到巴黎,从此再也没有回去过,与他的过去永远决绝。他抛弃他的妻子和孩子,他对关心和欣赏他的人嘲讽谩骂,他抢走救了他一命的朋友的妻子,他对为他而死的勃朗什没有留下一滴眼泪,甚至幸灾乐祸地说女人都是没有脑子的。
我很不喜欢这样的人,但是我钦佩他。他的后半生穷困潦倒,他说他比任何时候都要快活。满腹才情不该是自负冷漠的借口,可是却不能因此而怪罪那些因着资本而骄傲的人吧。作者说他的心是被魔鬼附体了,我更愿意说是被天使附体了。也许天上的某位天使惊悉了一个天大的秘密,而这个秘密将能带领人类走向更加光明的未来,可是上天不愿意让人类知道,于是这位天使下凡了,他在人间看到的第一个人就是斯特里克兰德,他没有时间辨认这个人的美丑,一刻也不能耽搁,于是天使摄住他的心智,躲着他的身体里准备将天机昭告人类。
天使借助斯特里克兰德的手开始画画,他让这个他所驱使的肉体忍受饥饿和寒冷,形容枯槁,倘斯特里克兰德一时有了性欲,他便让他痛恨自己的女人,他让他每每在事后要忍受极大的心里折磨:画画已经无暇,怎么能把时间再分给女人!不!甚至不能有朋友,不能有情感,应该躲避一切人类的眼睛,到丛林深处去!
在塔希提天使终于找到了一处伊甸园,在周围长满椰子树的房子里,天使让斯特里克兰德画啊画,没日没夜的,壁画就要完成的时候,上天发现不见了天使,于是降下惩罚,念着恶毒的咒语,斯特里克兰德染上了麻风病,几乎没有人形,瞎掉了双眼,这个惊天的秘密既已泄漏,就不能被更多的人看到,上天还要指使斯特里克兰德让他的妻子爱塔,这个对天言听计从的女人,敬他若神明的女人,在他死后将这些壁画付之一炬。
天使所做的努力最后都成了徒劳。
人类没有看到这样伟大的作品,秘密已经随着灰烬飘走了。
……
我在想,什么样的书才是一本好书,它能引起你的共鸣,当你看不清自己的方向,踌躇不定,迷茫要选择怎样的人生,而自己的选择是否正确时,他轻轻地对你说:做自己想做的事,生活在自己喜爱的环境里,淡漠名利、与世无争,这难道是糟蹋自己吗?与此相反,做一个著名的外科医生,年薪一万镑,娶一位美丽的妻子,就是成功吗?
这一切都取决于一个人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
书看完了,我以为这是一本真实的人物传记,我很相信这一点。可是当我回过头去看译本序的时候我才知道查无此人,主人公不过是作者仅就高更的原型创作的一个人物而已,我有点沮丧自己的判断错误,我以为人物真实存在,我都忘了这是一本小说了。但我其实很高兴,因为这样一位虚假的画家,我才更清楚地看到背后那位微笑的作者,他骗了多少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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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osss$
发表于 2012-8-29 17:39:02
某年暑假,傍晚漫长,有时候到了十点天色依旧是青灰,时间好像不会天黑,晚风怡人,入夜还会有夏夜星河。就是在这样安逸闲适的假期,在院子里阅读了毛姆。这大约是五年前。那时候听说毛姆是最会说故事的作家,他的小说很容易阅读,几年过去了也渐渐淡忘情节人物。突然想起来,因为近几年总是在不同的文字书本里重逢毛姆,有时候是评论狄更斯的文章,更难多的时候会在一些生活类杂志上重逢斯特里克兰德。毛姆好像火起来了。后来就觉得一定要回忆斯特里克兰德写点什么。
现在,人们因为渐渐富足,停不下来,明天过去昨天就认不得了,这几年来汽车越来越多,到处都是商业广告。各种生活姿态层出不穷,好像突然冒出来了一个纷繁复杂的彩色世界。这个国家里一些小城镇的居民也会因为家乡的快速发展,每年回家认不得过去的街道,想不起过去想过的想法,如果没有原因我也不会突然记起五六年前,想起在晚风院子里阅读毛姆的晚上。那间房子已经出售,现在通往院子的路怎么走我甚至都记不清了。人们生活好了,这总会遇到新的问题,就像过去生活不好的时候把生活不好当成问题一样。那些办杂志,写报纸评论的媒体人因为如此,总要表达点什么。就像生活好了的人会开始喝酒,优质的日子往往是回到苦痛的原因,这些冥冥之中预示着一场与斯特里克兰德的重逢。这些年来越来越多地看到毛姆的名字,印着毛姆名字的印刷品是精英生活杂志,是谋本旅行杂志游记专栏里的不列颠游记、是生活类杂志的某段编辑专栏。我曾经在这些杂志上看到过一个故事:一位养尊处优的中年人在年长月久地叹息生活无趣后毅然环游中亚,归途停下定居尼泊尔,只因为他在一天周末的晚上偶然读到了月亮与六便士。几十年来,因为社会开始富足,开始有了房车杂志,有了品酒杂志,编辑们、特约专栏们经常若有其事地写卷首语,写一些附庸风雅的短文,有几次读到毛姆和酒、烟这些东西在一起。编者在一段时间里隐隐约约想起了这本书,想起斯特里克兰德。好像在现在安逸、优质地已经变地足够富足的生活面前,我们都在缺少某种东西。过去饥渴我们无言以对,当人们开始在富足的人间蜜缸里缠绵时,竟然也会觉得没有语言。突然开始想起毛姆写地这本畅销二十世纪百年的小说。像在寻找斯特里克兰德身上的东西。
不知道他们或者我,为什么会经常想起的是斯特里克兰德和塔希提而不是别的,梭罗笔下的湖边小屋更宁静致远,甚至可以去看不见的城市,去马孔多,去都伯林,甚至去更远的别处。有太多其他文学想象可能让人深刻记忆。但总有太多天马行空、荡气回肠,数不清的伟大作者一跃入苍穹,飞跃闪光的大海,很多伟大的文学作品只是抬头仰望星空,无暇顾及脚下的路;这些作品营造了一个宽广的维度,你进入,出来,获得一种现实大脱离感。如果说毛姆与他们有什么不同,毛姆仅仅是用平和的语气说了一个足够真实的好故事,与那些带有现实大脱离感的地方不同,高远的塔希提与现实世界拥有一根悠长的绳索的,我们每个人的家门口都有一条路历经坦荡人生大路至风情万种的塔希提的小径。我们难忘毛姆讲故事的神态,更多想起这条能路,这条在明天你出门时候就能看到的通往生活本源的路。
现实牵连感很相似的是知青下乡那一辈人,那一辈中文作家笔下也好像有许多塔希提,我经常想到那些乡土文学、知青文学里中国各个乡间村落里生活本来的样子,这些塔希提过于政治化,即使足够诗意也显得那么不可求。那一代人会说自己“经卑污之路至糜欲城邦,经死亡之路至黄金牧地”,而斯特里克兰德不会面对荆棘之路,我们更像19世纪的英国,生活已经不再像未尝温饱年代的那样充满荆棘,我们面对的是一个安逸的充满宿命的无聊人间,反抗的对象是巨大的消费主义和社会生活形态的单一,反抗的是不纯粹以,反抗的是一种深层的精神困乏,我们现在的恐惧,深陷人际得失名利的恐惧与缓慢地死于与扼杀创造力的环境同化的恐惧同时并存着。
这些是我不断重逢斯特里克兰德的原因,因为这些,经常看到想到塔希提。我们在门边通往踏实探索世界无限可能性旅程的那条小径彷徨的时候,觉得一定要为斯特里克兰德写点什么,即使是无言以对即使是吞吞吐吐。因为他让我们曾经目睹到了无因反叛的伟大诗意,像身患天花的斯特里克兰德义无反顾前往月黑风高的塔希提那样,有比这更接近生活本质的事吗?
说感性易碎的人,时间和回忆一片漆黑。大多数人的生活已经因为富裕安逸变地一片贫瘠,通往自我的道路也因为技法、环境、现实的种种樊笼变地艰险。人们在平庸中苍老,一些人或者,但是灵魂早已死亡。我见过一些年轻在80s的人,这些人过往年华探索的痕迹留存在他们书房箱柜里。一代人的泛黄的游记、褪色旅行照片、上灰的诗集是他们下一代人步入循环往复的征兆。这种现实的樊笼是人间、欲望、安逸生活的引诱,人群程式化通往深陷唯一可能的道路,这几乎是无法避免的。于是我们每个人都在期待在这层巨大的樊笼前有一种决然的力量,于是这些人喜欢上了斯特里克兰德,我们在语言的丛林里亲眼目睹斯特里克兰德用决然的力量冲开世界的樊笼,他身上散发一种生活的本质,这是太多人不敢面对的。
这种生活本质就是失去,唯有失去才能走向自由。斯特里克兰德在所有人都在拼命往生活添加东西的时候,为自由丢去了一切。人们在社会的每一种获得都是一种作茧自缚,唯有完全丢失和对社会身份的冷漠才能通达彼岸。也许斯特里克兰德根本不认为这是什么自由,也不认为这是丢掉,那些在证券所的安逸生活拥有的时尚文雅的太太都只是他走向自我前的生活累赘和附庸。他应该在巴黎活着,在南美流浪,在塔希提无尽黑夜下,生活本应如此,我们面对斯特里克兰德和塔希提更多是在寻找一种世俗的解读。这层解读往往是具有讽刺意味的。
除了上面所说,毛姆作为一个爱八卦的作家,话唠,他在现实主义作品里流露出来的这种精神,一方面不需要世俗的解读。另一方面来说带有一种极其男权主义的东西。那些会面过斯特里克兰德的人都会感受到小说里有种精神是女人永远无法感知的。在毛姆营造的时代英国,城市生活中,女人已经作为男人们创造的社会地位、创造的艺术品的附庸。她们一生都禁锢在生活里,成为男人和家庭一生的附属品。她们更是成为限制创作力的源头。甚至后来,在塔希提岛上,毛姆描绘斯特里克兰德在精神归属里拥有的女人,也基本上市一名仆人和泄欲对象,小说爱慕里斯特里克兰德的画家朋友妻子,更加体现一种让人似曾相识的东西。小说这样写,现实也可能的确如此。每一个寻找塔希提岛的人都必须只身前往,甚至要跨过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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