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妆浓$ 发表于 2012-8-26 15:32:45

  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
  宋小君是个流氓。
  只用一眼永远能准确目测出罩杯大小,能通过女孩嘘嘘的声音判断人家的性能力,深谙如何将女孩哄上床的各种手段,就算一穷二白一无所有,仍然有不同款式的各种女孩对他死心踏地……
  掀桌,这哪里是屌丝,这分明是伪装成屌丝的高富帅……
  我这么说,没看过书的同学可能以为这是本有着三色交通灯之一的亮丽颜色的书,对不起,同学,你高兴早了。
  不过,作为一个整天宅在家里以编织各色爱情故事为生早已对各种重口味的故事云淡风轻不为所动的准老女人,我承认,在故事的伊始,心脏就开始跟着砰砰跳了,当然,我只承认这么一次。
  作为一头牛,在庖丁面前,你的心能不跳吗?作为一个女人,你的大姨妈周期都被人家通过发现卫生间中的规律而了如指掌,你心不跳吗?
  原来,女人在男人面前,永远是性的人,或者说,是以一个性符号的形式出场的。
  原来,男人是这么看女人的,原来,你身上的最天然的某器官,对人家都是有吸引和暗示的,在你眼中目不斜视一本正经的他,早就将你的三围测个大概齐了。
  一身冷汗啊。
  可这却是事实。
  我们从来就知道在大学的男生寝室里,男生们熄了灯后的话题永远是女生身上的那么几个器官,你永远无法理解的乐此不疲。
  事实是,这本书将这个事实说了出来。
  一路读下去,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将作者揪过来敲着他的头问“这你是怎么知道的?”“那你是怎么知道的?”……
  而等到看完,面对作者,我只能憋出一句:宋君,你丫知道的太多了……
  看吧,这就是合租的好处,先褪去对方性别上的神秘感,还原为不带电的人,当然也有可能电荷更大。
  捅破那层膜,好吧,我们换个说法,窗户纸,当性的光环不那么刺眼之后,爱便凸显了出来,这时候必须要引出本书个人认为最睿智的中心思想之一——要到达女人的心,必须经过她的那什么道。
  于是让我推翻开篇的立论,流氓不可怕,有文化的流氓也不可怕,痴情的流氓才最可怕。
  宋小君无疑是个痴情的流氓,这种痴情是大杀器啊,同学们,我只举一个例子,杨康,还记得吗?
  男人你哪怕再坏,再流连花丛,只要你对一个女人死心塌地,这男人就挡不住女人们的舍生取义前仆后继,并不是我们贱,因为他带给女人一种血淋淋的优越感:看吧,他是在那么多女人中间选择我的,我是被遴选出来的胜出者,他本可以不要我,他又不缺女人。他那么坏,却只肯对我好……
  宋小君就是这样一个喜新不厌旧的人,对旧爱念念不忘却能一直保持对爱的感知能力。
  他可以对无数女人有冲动,但目标永远是那个唯一。
  他天生就知道如何将荷尔蒙转化成独有的魅力,而蛊惑得无数女人为他心碎得心甘情愿义无反顾。
  这是一桩由宋小君失恋引发的血案,却席卷了那么多人,在失恋推动人类文明这个命题前,我无法同意得更多。
  因为我们每一个人都经历过失恋,或者正在经历着。
  这时有一个叫宋小君的大男孩,他捧出一颗赤裸裸的心,毫不掩饰的呈现出他的痛,他的不甘,他的不舍,他那永远也不能被晾晒在阳光下的隐秘心事,毫无保留,这是他对青春对那一段爱那一个自己的祭奠,却成为了我们集体的祭奠。
  在宋小君身上,我们看到的,是自己。
  当宋小君通过爱一个人而得到治愈,其实是我们集体得到了治愈。
  永远也不要丧失去爱的能力。
  我们必须被治愈。
  这便是宋小君被我们爱着的原因,这也是这本书存在的意义。
  笑是必须的,流泪也是必须的,宋君说他要的效果就是读者含着泪的笑,我不知道你们读的时候是怎么样的,至少在我这里,他做到了,让我没来由地想起那首席慕容的小诗:
  
  我一直想要
  和你一起
  走上那条美丽的山路
  有柔风
  有白云
  有你在身旁
  倾听我快乐和感激的心
  
  我的要求其实很微小
  只要有过那样的一个夏日
  只要走过
  那样的一次
  
  而朝我迎来的
  日复以夜
  却都是一些不被料到的安排
  还有那么多琐屑的错误
  将我们慢慢的慢慢的隔开
  让今夜的我
  终于明白
  
  所有的悲欢都已成灰烬
  任世间哪一条路
  我都不能
  与你同行
  
  ok,这个夏天,让我们以认识宋小君为荣,却千万别爱上他,切记,痴情的流氓最可怕。
  
  
  
  淡妆浓抹2012.7.09

来自: 豆瓣

kum$ 发表于 2012-8-26 15:32:45

  PS:一句概括全书,宋兄失恋后,和3个小姑凉同住,性幻想着4P的可能性?!
  PPS:我发现小君酱回复了其他书评,就是不给我回复,真小气呢~~
  
  这贴在某个小组很火也很水,回复上万。
  我当时就不懂:
  为什么一个文笔不怎么、故事如此三俗的帖子会变得那么多人跟呢?
  不过,说真的,它的确是个解闷的好帖子。(当你闲得蛋痛。)
  
  后来,帖子停了,白费我半个月的痴迷……
  许多网友说,这帖会出书、这帖会炒作……
  我当时相信宋小君是认认真真地停笔……
  好吧,我认真,我输了。
  
  为了荷包着想,我建议大伙还是别买了……
  请移玉步,到手机党的福音小组里搜查。
  
  根据我国国情,舍近求远者,可坐等、跪等各式各样的盗版、山寨版和同人版。
  
  如果,你当初,追了、跟了,对于我的见解,你一定感同身受的。
  
  如果,你买了,你又痛恨我的话,豆邮我,告诉我,最终,宋小君掰开了谁的大腿,想起了谁的爹……
  
  
  
  
  对于一枚中文系的姑凉而言,没什么能比亲眼望到中国文学的日渐衰落更痛心疾首。(鄙人言重了……)
  

来自: 豆瓣

戴日强$ 发表于 2012-8-26 15:32:45

  已闻君
  
  文/戴日强
  
  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或者给我一个十八岁的姑娘,实在不行就给我十八个姑娘吧!
  ——致我们永远回不去的青春年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六十三年七月七日,就是湿人宋小君为去年十二月三日在豆瓣“文艺青年装逼会”扮演字母B然后生出闺女——《一男三女同居记》的那天,我独在电脑前徘徊,遇见小君君QQ闪动,前来问我道,“先生可曾为我闺女写了一点什么没有?”我说“没有”。他就正告我,“先生还是写一点罢;我闺女没出生前就很爱看先生的文章。”
  这是什么情况?
  我想了很久、很久,大约是……三秒吧。打开了word文档开写了。因为,如果说宋君是《姑娘,我们一起合租吧》(《一男三女同居记》出版名)的亲生母亲的话,那么我便是这部小说的奶妈。因为他十月怀胎展示了这部作品,而我帮着给这孩子——供奶。
  好吧,如此便有以下的文字。
  
  初识宋小君是在一个小雨天。
  依然是一辆白色的面包车(绑架的)在学生宿舍楼间停下。
  我下车了,然后就搬了一箱……游戏点卡(好吧,我说谎了,事实是“妇科医院的XX宣传卡”)给宋小君。
  后来的许许多多日子里,我反复想我当时为什么要拉这个赞助,直到宋君给我写的序里我才找到答案——劫富济贫!
  是啊,这是一个伟大的任务,我们将光明的火种传递给其他女生。
  
  随后,我离开了。
  后来发生的什么事一直都是一个传说,我根据多人的蒙太奇回忆整理如下:
  宋小君拿到游戏点卡后很冷静,冷静地发给所有学妹们,学妹们也很冷静地发给其他女孩子们。
  后来我问宋小君,这是一种怎么样的精神呢?
  他回答:这是一种,为了梦想让别人流产的精神。
  当然,也有可能某些女生本来不用的,但是看到这个,没有顾忌了,结果……罪过啊!
  
  我们的初识便是如此荒诞而有趣,只有我们知道,所有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文学梦想。
  是的,正因为如此,我跟宋小君成了死党。
  我们一起举办五大高校文学友谊节;我们一起写小说梦想成为作家;我们一起出去流浪,梦想环游世界;我们一起……做了很多事。(鉴于人类已经无法阻止腐女的脚步,我在这里特别说明:很多事里不包括搞基……)
  那时候我们谈得最多的除了青春、梦想、文学就是姑娘和梦见章子怡了。
  为什么说梦见章子怡呢?答案就在《姑娘,我们一起合租吧》里面。
  
  后来,我把这些“传说”整理好通过邮件发给宋君。
  几天后我怀着激动的心情打开宋君的回邮,上面写着——你是谁啊?
  看到这个答案我竟也些许感伤。难道他回答便是我们无法回去的青春年少……
  
  在宋君的《姑娘,我们一起合租吧》里,提过四个姑娘。(有人说不是三个吗?)
  第一个是旅法的女友,确切说是前女友。
  美好的东西加上“前”字就都变味了,比如前男友,前妻……世界上有几种关于“前”的东西最最讨厌了,你发现没?比如前男友的电脑应聘,比如前女友的午夜电话,再比如前列腺……
  其实宋君的“前女友”是有原型的。
  那是一次校园摇滚演出活动上,宋君拉着他的女友介绍给我。
  彼时我忽然觉得宋君很疼她,而且原本非常自信、非常酷的宋君在她面前仿佛多了份羞涩。
  后来我明白,那是因为宋君太喜欢她了。
  当然,后来宋君还是失恋了(我发誓我不是第三者,因为我也在国内)……记得宋君最痛苦的那个阶段,我曾无数次安慰他,当然,都没用。后来把我逼急了,我说:你可以想想我的悲剧爱情史,对比下你就舒服了。
  一听到这,宋君乐了。
  于是我……悲催了……
  
  第二个是狐狸,御姐范儿的狐狸。
  也许这是一个虚构的女主,也许她代表了社会上的一些人,或者是我们身边熟悉的某些人。
  狐狸便是这样典型的女子,性格矛盾,背后有故事,做事出人意料。
  我也曾遇到很多看似美好的姑娘,但是当我看到下面的对话,我忽然觉得她们都是浮云。
  “前女友和同学要结婚了。宋小雷伤心欲绝光着膀子在大桥上唱歌。狐狸闻讯马上跑来,问小雷:“你试过暴走上海吗?”小雷没听懂。狐狸:“据说不论一个人有多难过,只要花一个晚上暴走上海,然后昏天黑地地睡一觉,第二天什么事就没有了。”小雷:“那今晚上我就要暴走上海。”狐狸:“好,那我陪你。”
  我承认,我被狐狸彻底打动了。也许她看起来很粗心大意,但其实这样的女子最真情!
  (不对啊,这个貌似是第三季的桥段,广大读者应该没看过吧?不好意思,我提前爆料了。)
  (再次爆料:写到这的时候宋君跟我说他在打扫卫生、擦地什么的,绝对单身好男人啊!)
  
  第三个是美呆,小萝莉嘢。
  也许我们身边总有小萝莉;总有公主病的小女生;总有用星座来看待事物的女孩……
  是的,美呆就是这样一类人。
  记得我多次被她那装几百k容量的脑子、荷包蛋(我想说的是蛋挞)的胸部……雷到了!
  不过,后来,后来的后来,应该是第三季。当我看到美呆勇敢地面对男主,然后做出最后的抉择,也许,这也是一种爱。
  一种,我爱你,但与你无关的爱。
  一种爱你就给你自由,祝你幸福的爱。
  (貌似我有提前剧透了。)
  但是你知道吗?也许你见证过沧海桑田后才知道你身边有这样一个女子默默祝福你、暗恋你。
  
  第四个是晶晶,哇,宅男女神。
  她是欲望和霸气的集合体。
  也许,我们习惯了岛国的爱情动作片后再来反思下眼前的晶晶。在她身上我们是否能看到这样一个给予我们更多启蒙,甚至更多幻想和爱慕的地方。
  可以说,晶晶同样是感人的。
  甚至当我看到最后她如何面对怀孕;如何面对亮亮和男主女同事之间的纠葛;如何坚忍不拔地守住自己一亩三分地的爱情时我眼眶还是会有点小湿润的。(我到底有没有又剧透了,因为我看的版本没分第一季,第二季,第三季,第四季……)
  而晶晶的欲望哲学给予我的竟然多了份感动和敬意。
  
  相信很多人跟我一样,都会在豆瓣、天涯、猫扑、小说阅读网追宋君的文。
  因为从宋君的语言里我们仿佛读到了王小波的黑色幽默,你会心甘情愿当他的门下走狗;也看到了王朔的是痞子风格,他一“贱”你就想笑……然而宋君的幽默多了分冷色调,他的笑会多了分冷峻。
  你能发现,原来意淫小说可以那么文艺,甚至你发现,原来可以用幽默的方式展现“博学多才”……是的,我甚至可以断言宋君至少是一个哲人,实在不行他也算是一个淫才。
  或许很多人开始怀疑,但多年后,我愿意与大家一起见证属于宋君的时代和奇迹!
  
  这些日子,我跟宋小君开始编很多剧了。
  也许是最初的梦想,我们也梦想着将我们的作品搬上荧屏上。有时候,我们各自在南北,彼此在凌晨2点时候道一句辛苦了;或者是先写到这,晚安了……
  我竟然眼眶湿润了。
  永远记得宋小君说的那句话:很高兴,这几年来,我们每天都在进步。
  我会心一笑,回了句:谢谢这些年我们一起奋斗、不离不弃!
  
  如宋小君说的那样。他是北方人,在上海工作,我是南方人,在北京工作,有些宿命的味道。然而,在这场残酷的青春游戏里。我们因为梦想而聚集到一起,所有青春年少里的轻狂和执着都将是我们前进的动力。
  那个时候我们将一起寻找尊严、自由、姑娘和梦想。
  那个时候没有谁是乌龟,我们都会成为自己的阿基里斯,在朝日初生的平原上,跟这个世界,一决高下……
  
  
  
  戴日强
  2012.7.7
  
  

来自: 豆瓣

宋小君$ 发表于 2012-8-26 15:32:45

  亲爱的你,见字如面:
  当你看到这封信,想必下过雨的天空已经转晴,那些让你死去活来的情歌也可以切了。
  此刻你与我一样,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上班挤地铁,谋生亦谋爱。
  那个你曾经以为永远不会离开你的人,终究还是离开了你,甚至没有一个冠冕堂皇的仪式,也没有一个光明正大的理由。
  她或者他,浑然无事地和你走在路上,走着走着,突然停下来,跟你说:“我们分手吧!”
  然后转身离开,把悲伤和回忆留给你,自己云淡风轻,净身出户。
  这当然很残忍,可是,在爱情里,分手是每个人的权利。
  尽管我不同意,尽管我舍不得,可是我捍卫我爱的人和我说分手的权利。
  
  2011年10月12日,失恋。
  2011年12月3日,周六,有风。我对着电脑,啪啪啪地敲出这样一个故事。
  我与你一样,在每一段感情里,都有很多话要说。好像这些话就是这段感情的纪传体通史,我只有白纸黑字地忠实地记录下来,它们才能躲过时间的洗劫,存活更久。
  在爱情里,每个人都是诗人,每个人都是历史学家。
  失恋之后,每个人都成了复读机,每个人都成了祥林嫂。
  
  我写完第一段,便关机睡觉。
  第二天早上醒来,帖子已经被顶到豆瓣B组的顶层,各大论坛也纷纷转帖,点击量吓了我一跳。
  喜欢一个故事有很多理由,我想最大的可能就是,我们都能在故事里找到自己,找到那个理想中的自己,找到那个失恋的自己,找到那个有很多话想说、却始终不知该怎么说的自己。
  于是,从那个周末开始,一直到2012年3月11日,每天晚上我都和键盘跳舞,啪啪啪啪,把我内心深处的真正所想,全都变成宋体字。
  然后,我写一段,你看一段。
  
  就这样,我写了三个月,你追了三个月。
  在这三个月里,巴黎下了好几场雨。
  在这三个月里,阿黛拉的《Someone like you》单曲循环了无数遍,唱片卖了一千万张。
  在这三个月里,伤口结痂,长出新肉,换了床单,不再失眠,一沾枕头就着,早起醒来,风吹眼睫毛,太阳晒屁股。
  生命中有很多三个月,但是对我来说,有这样一个故事让这三个月变得非比寻常。
  
  看到故事的人越来越多,其中包括我的小学女同学,她战战兢兢地问我:“那个故事真是你写的呀?”我说:“是。”她说:“完了,你丫成了我的启蒙老师了……”
  我想,这是我听过的最受用的评价。
  我的诸多理想之中,有一个就是成为姑娘的启蒙老师。
  或许,我用这个故事,真的做到了。
  我欠身行礼,荣幸之至。
  
  失恋嘛,在我们的人生中,就像感冒发烧长青春痘来大姨妈一样平常。
  尽管当时痛彻心扉,但时过境迁之后,我们还是会像十八岁一样,去爱,去相信,最掏心,最开心……
  那些有伤的“骚年”,最终都是自我治愈的。
  So,keep walking.
  
  不管怎么说,这些年,那些年,我们一起度过的,就是最美好的。
  谢谢你,我最亲爱的读者,感念你陪着我一起完成这个故事。
  谢谢你,我远在巴黎的姑娘,我很不忍心在你的称谓面前,加上一个EX。
  谢谢你,爱上小王子的狐狸,在相互驯养之后,我们对于彼此都变得独一无二。
  
  生活还在继续,心中有光,我什么都不怕。
  
  最后,让我们用米兰昆德拉的名句结尾:
  来,让我们穿上最美丽的衣服走在街头,爽朗地高声大笑,让所有人的目光注视着我们,让我们真的叫他们忌妒。
  来,让我们轰轰烈烈地经历一次爱情,甜蜜热切地在绿草地上拥抱,让我们的手指互相缠绕,心灵互相抚慰,让我们真的叫他们忌妒。
  
  送给你:
  那些年,我们一起失的恋。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帖。
  
                                                                                            
                                                                                         宋小君
  
  我先自己来一个评论。
                                                                                      

来自: 豆瓣
页: 1 2 [3]
查看完整版本: 姑娘,我们一起合租吧 - 书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