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爷$
发表于 2012-8-26 15:32:45
此时的我,终于明白了何为五味杂陈。从最开始看此书的一丝失望、抵触之情,到现在的汹涌澎湃——我真的没有猜到这结局——我最终会以这样的心情写下这篇书评。想看这本书是源于豆瓣首页的推荐,宋小君的那篇——<失恋的孩子推动人类文明>,所以我想当然的以为这本书是讲她(那时我居然以为宋小君是个姑娘…)如何从失恋的泥潭中拔足而出,走向光明,因此无比渴望看这本书。我同意宋小君这句“失恋的孩子推动人类文明”,因为我总被失恋者重获新生的故事鼓励、治愈,然后奋发图强——所以说,摆脱失恋的荆棘之路简直就是充满了哀伤却莫名坚韧的自救旅途,这是多么的励志!!
我总是记得我最爱的短片<李献计历险记>里的那句:其实就是为了自己,能从分手后的世界顺利逃走——真是太带感了!!!
但是,这并不是一个单纯的、自我疗伤的故事,我发现男主角很快就爱上了另一个人,而且深情款款、死心塌地,而且他是我一贯不太喜欢的那种“小白脸、油嘴滑舌、有贼心没贼胆儿、满脑子花花肠子、满嘴的姑娘妹子、认为女生亮点即是美腿大胸”那种男生,所以可想而知我心里的失望和抵触。可从第11章开始,一切都开始变了。特别当我看到他写“怀着对这种母性的敬意,我先后使用了美呆的洗发水,狐狸的沐浴露。唯独对晶晶的雌性激素太浓的护发素心存抵触,但是为了公正起见,我还是用了她的洗面奶…”,我终于笑了出来——男人是多么的可爱。
然后,开始放下偏见去感受,于是我理解了,明白了更多更多,包括我内心中的许多迂回曲折的体验。这种心情一直积聚,终于在看到17章的时候,我彻底的被打动,我同时也明白,我也是时候,写下我内心最真实的东西。其实我心里一直明白我为什么总是对宋小君这类、如我之前形容的这种男生抱有抵触情绪了:因为我是如此的缺乏安全感。对于这种男生,我总觉得他们不靠谱儿,眼里净是萌妹子,那么即使我成为了他的女朋友,也只是在他眼中“情人眼里出西施”一时而已,永远敌不过世界上层出不穷的美女。
另一个原因是因为我莫名其妙、无比强烈的自尊心。对于这种男生,眼里、心里有太多美丽的花花世界了,但我又只是这里面最平凡、最普通的一种——我总是被这样可笑的想法刺痛。我明白这也是一种后遗症吧。因为曾经有一个人,是如此的热爱生活,热爱所有美丽的事物,但我那时大器晚熟,在终于有了女生天生就应该具备美丑意识之后,突然明白自己不过是一只丑小鸭,就连一张好看的校内头像都照不出来。于是我总是像一只时刻竖起刺保护自己的刺猬,伤人伤己,我们终于告别。
在那之后的夏天,我去健身房,在温度高达38度的室内,我在跑步机上不知疲倦、不能宽恕自己的走着。时间在这样的情况下是那么的漫长,我总是在距离设定的目标1个小时还差20分钟的时候就想要放弃,但看看前面的镜子,想到自己曾经如此自卑的心情,又狠狠的坚持下去。那个夏天在20天内减下去的10斤重量,还有随着我渐渐长大而被人称之为“女大十八变”的脸——这一切把那时候的那个丑小鸭丢弃在了记忆之中。我清楚的知道我总是想向你证明些什么,想要在你的眼中放出那种我想象中的夺目光彩,想要得到满足自己虚荣心的肯定,但我却从来不肯让自己承认,你从来看到的,都不是这些。
于是每每在此刻,我又想起了那时你对我说的:“看到你从公车上跳下来、向我走过来的一瞬间,整个世界都亮了。你穿着一双拖鞋,我心里想‘你还是那么好看啊!’ 那时候我觉得一切都值得了…”与你有关的所有画面继而在我脑中不断徘徊,重叠,交织,令我感到有什么东西在向上翻涌,那是比眼泪更加沉重、忧伤的心情。因为我知道,那时候的我自己,是多么的自卑,有点胖、土气的衣服和头发、兜里也没有多少钱,没有办法好好对待你,只想着快速的改变和逃离。但是在你眼里,我却是有着像你形容的、如今我在书里、电影里、别人的嘴里也看到听到的、爱人所描述出来的那种美丽——令别的姑娘揣测、也许还会嫉妒的那种美丽——也正是我也产生过妒意的那种美丽,像宋小君描述狐狸、描述小不点、描述他爱过的女生一般的那种美丽。
现在我终于知道了。
我诚实的写下了这些。写完之后,开始动笔时那种跌宕的心情早已归于平静。我看着这些,好像是添油加醋、浓墨重彩的在写一出戏,写关于其他某个人、或者只是想象出来的故事。因为你已经离我远去,牵着另一个姑娘的手漫步你们熟悉、但我却永远陌生的大街小巷。而现在我爱着一个人,他有我欣赏的一切——在灵魂的最深处,沉默而孤独——我找到了属于我的、最安宁的内心,只有在这里,我才能如此心安,永远没有惶恐和不满,没有忌妒和攀比,也没有纠结与失落。
我以为我不算经历过所谓的失恋,因为我一直面对的对手,不是劈腿的男生,不是插足的第三者,不是中途介入的其他因素,而恰恰是我自己——那时的我自己不够好,所以推开了你——当我带着许许多多咎由自取的纠结心情慢慢的走向成熟之时,我却遇到了另一个人,只是因为和他在一起,我才拥有了完整的力量,变为了更好的自己。
我以为这是一种幸运。从此,在两个人的心中,他们只愿意拥有属于彼此的世界,没有任何人的侵扰。就像宋小君找到了狐狸,然后他说——作为一个男人,我们最终要抵达的地方,永远只是一个女孩的心里…
最后,宋小君说:“那些有伤的‘骚年’,最终都是自我治愈的。”——我也一样,但这过程中,我却不能少了你。
"So, keep walking." ——当然,但我却不能少了你。
最后读完米兰昆德拉的名句结尾,“让我们真的叫他们忌妒”——我曾经也想要所有人忌妒,忌妒什么都好,我只要从这样的眼光中找回自己想要发泄的满足感。但是此刻合上书,我的心中却是那样的安宁。我不再忌妒,也不再想要被忌妒,我不再排斥,不再有偏见,我只是希望每个爱着的人都能够幸福,即使是带着忧伤的、痛楚的、却还是最踏实平和的幸福。
从此,我会包容的笑着看每一个幻想着各色萌妹子的男生,每一个一往情深的痴情人,会明白他们梦着、追逐着心爱的姑娘的心情,会安静的倾听每个诉说的人,用世界上最美的词语和句子描绘他们的女神,会带着最真挚的心去听每个最宏大、绚烂、可歌可泣、你死我活的爱情故事——因为我知道,对于除了他之外的、世界上的任何人,我只需祝福,而无需攀比、忌妒和揣测——因为那过于纷杂缭乱的大千世界,终于与我无关了。
“遇见你,我终于可以放下所有防备,与你在任何地方拥抱、亲吻,旁若无人。”
我抱着你的时候,I got the inner peace. 只有你的心中,才是我安适的家。
来自: 豆瓣
阿三$
发表于 2012-8-26 15:32:45
上大学的时候,我和同学们合租,后来因为感觉太吵闹,通过家人、班主任保证,再加上自己死皮赖脸和宿管老师磨,总算自己搬出来住了……
那个时候,我没有女朋友,没有合适的室友,就一个人,在学校的旁边开始了一个人的租房生活。
后来到了大四,我和我同班的同学们都开始实习,他们也加入到我的“合租”生活里,后来,我们一起搬到了大房子里,后来,他们有了各自的女朋友,再后来,我还是一个人,只是不再是一栋大房子,而是一间房子……
正式毕业后,我来到了北京,一开始在朋友住的地方,后来因为找工作,和一群陌生的“北漂人”一起合租。
关于合租,其实这是一种很难忘的感觉,可能它是一帮熟悉的人,可能它是一帮陌生的人,也可能它是一帮男女,因为工作,因为生活住在了一起,组成了这个临时的“家庭”,这个过程就是合租的过程。
来自: 豆瓣
鱼鱼$
发表于 2012-8-26 15:32:45
之前宋童鞋在豆瓣上写的时候,趁中午休息时间每天赶着看更新。
后来突然说有事不更了,大家都骂怎么太监了~
当时想这丫肯定是要出书了~
掉了大家好一阵的胃口。
在盼星星盼月亮盼了一阵之后,就弃楼了。
现在看到出书了,当然要放着烟花炮竹点着生日蜡烛拿着纸尿片恭喜宋童鞋又诞一喜,被吊起来的胃口现在总算有了着落。
各位看官们,我这个一向以酷为风格,冷言冷语冷面冷眼却唯独长了颗热心的人看到自己喜欢的东西话又多起来了。看来我还是酷的有点2。
这个故事真的很不错,你的好奇心会被吊起来,你的胃口会被调得大开,你的心情会像在忧郁时吃到软软的棉花糖,你的笑容会在大饼脸上荡漾开。
故事情节我就不剧透了。狐狸不光是宋童鞋心中的女生,看过后也会变成你的女神。美呆美美呆呆惹人爱,晶晶?嘿嘿,你们自己看去吧~
看完后男娃娃们肯定恨不得跟宋童鞋变成基友,因为你们的嫉妒心怎么会看着人品大爆发狗屎运不断的宋童鞋继续去祸害女神呢?哈哈~(宋童鞋表打我)
故事我没看完,废话到此了。我去捯饬这本书去看了。
最后祝宋童鞋书的销量比所有人预期数目加起来还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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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倩倩$
发表于 2012-8-26 15:32:45
花了三个晚上,读完了这本书。
我必须得说,书里的文字更精致,更深情。
想起当初追贴时候的情景,脱了衣服,赤果果地缩在被窝里,抱着手机,像个神经病一样,一会儿笑,一会儿哭。
为什么这样感动,其实很简单。
因为就跟我们看电影一样,故事里的人,就是我们自己。
我们已经经历过一些事情,我们还将经历更多的事情。
但是,不论经历了什么,都应该有一颗勇敢去爱的信。
就像黄小琥唱得,最掏心,才能最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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妞儿柳$
发表于 2012-8-26 15:32:45
离开家,离开父母,离开自己熟悉的朋友,去一个陌生的大城市。
一个人挤地铁,一个人逛超市,一个人煮泡面,一个人吃晚饭。
我们都渴望一场邂逅,一场迟来的邂逅,可以在相拥而泣之后,抽对方一个耳光,问问TA,这些年,你都死哪去了?
我也还没遇上我的THE ONE。
但我相信,总有一天,我的耳光能抽在他的脸上。
小说里写了我经历过的,我没经历过的。
我看笑了,我看哭了。
我看过之后,觉得自己没那么坚硬了,我觉得我柔软了。
谢谢宋小君。
我想我可以把这份柔软留给我的 MR RIGHT.
来自: 豆瓣
妞儿柳$
发表于 2012-8-26 15:32:45
离开家,离开父母,离开自己熟悉的朋友,去一个陌生的大城市。
一个人挤地铁,一个人逛超市,一个人煮泡面,一个人吃晚饭。
我们都渴望一场邂逅,一场迟来的邂逅,可以在相拥而泣之后,抽对方一个耳光,问问TA,这些年,你都死哪去了?
我也还没遇上我的THE ONE。
但我相信,总有一天,我的耳光能抽在他的脸上。
小说里写了我经历过的,我没经历过的。
我看笑了,我看哭了。
我看过之后,觉得自己没那么坚硬了,我觉得我柔软了。
谢谢宋小君。
我想我可以把这份柔软留给我的 MR R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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妞儿柳$
发表于 2012-8-26 15:32:45
离开家,离开父母,离开自己熟悉的朋友,去一个陌生的大城市。
一个人挤地铁,一个人逛超市,一个人煮泡面,一个人吃晚饭。
我们都渴望一场邂逅,一场迟来的邂逅,可以在相拥而泣之后,抽对方一个耳光,问问TA,这些年,你都死哪去了?
我也还没遇上我的THE ONE。
但我相信,总有一天,我的耳光能抽在他的脸上。
小说里写了我经历过的,我没经历过的。
我看笑了,我看哭了。
我看过之后,觉得自己没那么坚硬了,我觉得我柔软了。
谢谢宋小君。
我想我可以把这份柔软留给我的 MR R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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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的$
发表于 2012-8-26 15:32:45
前些日子看过一项调查研究,说是睡在同一个空间里的人,容易亲密,而且很多年之后都不会忘记。
于是了解了一个词——睡友。
睡友是比炮友更高级的存在。
睡在一起的知己,比如大学时期的舍友,工作之后的室友,往往容易产生深刻的感情。
一直追这个帖子,故事里讲了很多年轻人的生活状态,在大城市里,合租。
我自己住过群租房,一个厕所十几个人用。这当然不是愉快的经历,但是有一次停电,大家聚在一起海聊,突然就有了一种知己的感觉。
甚至觉得,大城市也没有那么可怕了。
这个故事里,有我们向往中的生活。
或许每个人都想遇上一个狐狸,或许每个人都想遇上一个治愈自己的人。
最后,除了推荐这个故事,我想说的还有——
帅哥,我们一起合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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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芬$
发表于 2012-8-26 15:32:45
可以值得读的一本书
.毕业,失恋,找工作,宅男与三女神合租,治愈系爱情喜剧
哭哭笑笑哭哭笑,笑笑哭哭笑笑哭
给正在大城市谋生谋爱的你们
青春终将逝去,情怀永远不老
从未想过有一天,我们要独自面对这个世界。
我标准屌丝一枚,很多年之后,我仍旧会想起那个下雨天,我一个人、一个箱子,来到大上海。在一栋房龄三十年的老式公寓里,开始了和三个女孩的合租生活。
http://item.taobao.com/item.htm?id=18569664590&
来自: 豆瓣
芬芬$
发表于 2012-8-26 15:32:45
可以值得读的一本书
.毕业,失恋,找工作,宅男与三女神合租,治愈系爱情喜剧
哭哭笑笑哭哭笑,笑笑哭哭笑笑哭
给正在大城市谋生谋爱的你们
青春终将逝去,情怀永远不老
从未想过有一天,我们要独自面对这个世界。
我标准屌丝一枚,很多年之后,我仍旧会想起那个下雨天,我一个人、一个箱子,来到大上海。在一栋房龄三十年的老式公寓里,开始了和三个女孩的合租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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