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书虫 发表于 2012-8-15 20:01:09

      〔77〕《我离开十字街头》向培良的中篇小说,《狂飙丛书》之一,一九二六年十月光华书局出版。他在这书的《前记》里说:“我知道他是一个反抗者,虚无的反抗者……但是我非常爱他,因为我在他强有力的憎恨后面,发现更强有力的爱来。”

      〔78〕“末人”尼采著作中的用语,与“超人”相对,指平庸猥琐、浅陋渺小的人。尼采的《察拉图斯忒拉如是说·序言》第五节中说:“‘我们发现了幸福了,’末人说而且目夹着眼。他们离开了那些地方,凡是难于生活的:因为人要些温暖。”(据鲁迅译文。)

      〔79〕巴札罗夫俄国作家屠格涅夫的小说《父与子》的主角,文学作品中最早的虚无主义者的典型。沙宁,俄国作家阿尔志跋绥夫的小说《沙宁》的主角,虚无主义者。

      〔80〕绥惠略夫阿尔志跋绥夫的小说《工人绥惠略夫》的主角,无政府主义者。

      〔81〕未名社参看本卷第68页注〔2〕。

      〔82〕韦素园参看本卷第62页注〔2〕。

      〔83〕李霁野参看本卷第62页注〔3〕。所著短篇小说集《影》,一九二八年开明书店出版。其中《嫩黄瓜》篇中有这样的话:“手抚摸着藤叶,我可以清清楚楚摸出它的叶脉来。”

      〔84〕台静农参看本卷第62页注〔3〕。他的短篇集《地之子》收小说十四篇,《建塔者》收小说十篇,二书都编入《未名新集》,由未名社于一九二八年十一月、一九三○年八月先后出版。


七论“文人相轻”——两伤

      所谓文人,轻个不完,弄得别一些作者摇头叹气了,以为作践了文苑。这自然也说得通。陶渊明先生“采菊东篱下”,心境必须清幽闲适,他这才能够“悠然见南山”,如果篱中篱外,有人大嚷大跳,大骂大打,南山是在的,他却“悠然”不得,只好“愕然见南山”了。现在和晋宋之交有些不同,连“象牙之塔”〔2〕也已经搬到街头来,似乎颇有“不隔”〔3〕之意,然而也还得有幽闲,要不然,即无以寄其沉痛,文坛减色,嚷嚷之罪大矣。于是相轻的文人们的处境,就也更加艰难起来,连街头也不再是扰攘的地方了,真是途穷道尽。

      然而如果还要相轻又怎么样呢?前清有成例,知县老爷出巡,路遇两人相打,不问青红皂白,谁是谁非,各打屁股五百完事。不相轻的文人们纵有“肃静”“回避”牌,却无小板子,打是自然不至于的,他还是用“笔伐”,说两面都不是好东西。这里有一段炯之〔4〕先生的《谈谈上海的刊物》为例——

      “说到这种争斗,使我们记起《太白》,《文学》,《论语》,《人间世》几年来的争斗成绩。这成绩就是凡骂人的与被骂的一古脑儿变成丑角,等于木偶戏的互相揪打或以头互碰,除了读者养成一种‘看热闹’的情趣以外,别无所有。把读者养成欢喜看‘戏’不欢喜看‘书’的习气,‘文坛消息’的多少,成为刊物销路多少的主要原因。争斗的延长,无结果的延长,实在可说是中国读者的大不幸。我们是不是还有什么方法可以使这种‘私骂’占篇幅少一些?一个时代的代表作,结起账来若只是这些精巧的对骂,这文坛,未免太可怜了。”(天津《大公报》的《小公园》,八月十八日。)“这种斗争”,炯之先生还自有一个界说:“即是向异己者用一种琐碎方法,加以无怜悯,不节制的辱骂。(一个术语,便是‘斗争’。)”云。

小书虫 发表于 2012-8-15 20:01:10

      于是乎这位炯之先生便以怜悯之心,节制之笔,定两造为丑角,觉文坛之可怜了,虽然“我们记起《太白》,《文学》,《论语》,《人间世》几年来”,似乎不但并不以“‘文坛消息’的多少,成为刊物销路多少的主要原因”,而且简直不登什么“文坛消息”。不过“骂”是有的;只“看热闹”的读者,大约一定也有的。试看路上两人相打,他们何尝没有是非曲直之分,但旁观者往往只觉得有趣;就是绑出法场去,也是不问罪状,单看热闹的居多。由这情形,推而广之以至于文坛,真令人有不如逆来顺受,唾面自干之感。到这里来一个“然而”罢,转过来是旁观者或读者,其实又并不全如炯之先生所拟定的混沌,有些是自有各人自己的判断的。所以昔者古典主义者和罗曼主义者相骂,甚而至于相打〔5〕,他们并不都成为丑角;左拉遭了剧烈的文字和图画的嘲骂〔6〕,终于不成为丑角;连生前身败名裂的王尔德〔7〕,现在也不算是丑角。

      自然,他们有作品。但中国也有的。中国的作品“可怜”得很,诚然,但这不只是文坛可怜,也是时代可怜,而且这可怜中,连“看热闹”的读者和论客都在内。凡有可怜的作品,正是代表了可怜的时代。昔之名人说“恕”字诀——但他们说,对于不知恕道的人,是不恕的〔8〕;——今之名人说“忍”字诀,春天的论客以“文人相轻”混淆黑白,秋天的论客以“凡骂人的与被骂的一古脑儿变成丑角”抹杀是非。冷冰冰阴森森的平安的古冢中,怎么会有生人气?

      “我们是不是还有什么方法可以使这种‘私骂’占篇幅少一些?”——炯之先生问。有是有的。纵使名之曰“私骂”,但大约决不会件件都是一面等于二加二,一面等于一加三,在“私”之中,有的较近于“公”,在“骂”之中,有的较合于“理”的,居然来加评论的人,就该放弃了“看热闹的情趣”,加以分析,明白的说出你究以为那一面较“是”,那一面较“非”来。

      至于文人,则不但要以热烈的憎,向“异己”者进攻,还得以热烈的憎,向“死的说教者”〔9〕抗战。在现在这“可怜”的时代,能杀才能生,能憎才能爱,能生与爱,才能文。彼兑飞〔10〕说得好:

      我的爱并不是欢欣安静的人家,花园似的,将平和一门关住,其中有“幸福”慈爱地往来,而抚养那“欢欣”,那娇小的仙女。

      我的爱,就如荒凉的沙漠一般——一个大盗似的有嫉妒在那里霸着;他的剑是绝望的疯狂,而每一刺是各样的谋杀!

      九月十二日。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五年十月《文学》月刊第五卷第四号“文学论坛”栏,署名隼。

小书虫 发表于 2012-8-15 20:01:11

      〔2〕“象牙之塔”原是十九世纪法国文艺批评家圣佩韦批评同时代消极浪漫主义诗人维尼的用语,后来用以比喻脱离现实生活的文艺家的小天地。

      〔3〕“不隔”见王国维《人间词话》:“间隔与不隔之别?曰:陶谢之诗不隔,延年则稍隔矣;东坡之诗不隔,山谷则稍隔矣。”又:“如雾里看花,终隔一层……语语都在目前,便是不隔。”

      〔4〕炯之即沈从文。

      〔5〕关于古典主义者与罗曼主义者相骂,一八三○年二月二十五日,雨果的浪漫主义剧作《欧那尼》在巴黎法兰西剧院上演,观众中支持古典主义的顿足、起哄,拥护浪漫主义的则狂热喝采,双方的喧嚷声混成一片,甚至引起斗殴。罗漫主义,今译浪漫主义。

      〔6〕左拉(mZola,1840—1902)法国作家。一八九四年,犹太血统的法国军官德莱孚斯被诬泄露军事机密罪判处终身苦役。左拉于一八九七年对此案材料作了研究后,给法国总统佛尔写了一封《我控诉》的公开信,为德莱孚斯辩护,控诉法国政府、法庭和总参谋部违反法律和侵犯人权,以致被控诽谤罪而逃亡伦敦。在这一事件中,法国报刊不断刊载攻击他的文字和漫画。直至左拉死后四年(1906),该案终于真相大白,撤销原判,德莱孚斯恢复军职。

      〔7〕一八九五年马奎斯指摘王尔德与其子艾尔弗雷德·道格拉斯搞同性恋,道德败坏。王尔德在道格拉斯的怂恿下,控告马奎斯诽谤自己。因证据对王尔德不利,结果他被判两年苦役,于一八九五年五月入狱。出狱后流寓国外,死于巴黎。

      〔8〕指新月社的人们。参看《三闲集·新月社批评家的任务》。

      〔9〕“死的说教者”参看本卷第5页注〔6〕。

      〔10〕彼兑飞即裴多菲,匈牙利诗人。这里所引是《我的爱——并不是……》一诗的最后两节。鲁迅曾译有全文,发表于《语丝》周刊第九、第十一期(一九二五年一月十二日、二十六日)。


备考:分明的是非和热烈的好恶(魏金枝)

      人应有分明的是非,和热烈的好恶,这是不错的。文人应更有分明的是非,和更热烈的好恶,这也是不错的。但天下的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除了是非之外,还有“似是而非”的“是”,和“非中有是”之非,在这当口,我们的好恶,便有些为难了。

      譬如有一种人,他们借着一个好看的幌子,做其为所欲为的勾当,不论是非,无分好恶,一概置之在所排挤之列,这叫做玉石俱焚,在他自己的心目之中,已先无是非之分。但他还要大言不惭,自以为是。于是其所谓“是”,不免似是而实非了。这是我们在谈话是非之前,所应最先将它分辩明白的。次则以趣观之,往往有些具着两张面孔的人,对于腰骨硬朗的,他会伏在地下,打拱作揖,对于下一点的,也会装起高不可扳的怪腔,甚至给你当头一脚,拒之千里之外。其时是非,便会煞时分手,各归其主,因之好恶不同,也是常事。在此时际,要谈是非,就得易地而处,平心而论,彼一是非,此一是非,原非确论。

小书虫 发表于 2012-8-15 20:01:12

      至于非中之是,它的是处,正胜过于似是之非,因为其犹讲交友之道,而无门阀之分。凡人在落难时节,没有朋友,没有六亲,更无是非天道可言,能与猿鹤为伍,自然最好,否则与鹿豕为伍,也是好的。即到千万没有办法的时候,至于躺在破庙角里,而与麻疯病菌为伍,倘然我的体力,尚能为自然的抗御,因而不至毁灭以死,也比被实际上也做着骗子屠夫的所诱杀脔割,较为心愿。所以,倘然要讲是非,也该去怪追奔逐北的好汉,我等小民,不任其咎。但近来那般似是的人,还在那里大登告白,说是“少卿教匈奴为兵”,那个意思,更为凶恶,为他营业,卖他朋友,甚而至于陷井下石,望人万劫不复,那层似是的甜衣,不是糖拌砒霜,是什么呢?

      总之,文人相轻,不外乎文的长短,道的是非,文既无长短可言,道又无是非之分,则空谈是非,何补于事!已而已而,手无寸铁的人呵!

      七月一日,《芒种》第八期。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五年八月《文学》月刊第五卷第二号“文学论坛”栏,署名隼。


人生识字胡涂始

      中国的成语只有“人生识字忧患始”〔2〕,这一句是我翻造的。

      孩子们常常给我好教训,其一是学话。他们学话的时候,没有教师,没有语法教科书,没有字典,只是不断的听取,记住,分析,比较,终于懂得每个词的意义,到得两三岁,普通的简单的话就大概能够懂,而且能够说了,也不大有错误。小孩子往往喜欢听人谈天,更喜欢陪客,那大目的,固然在于一同吃点心,但也为了爱热闹,尤其是在研究别人的言语,看有什么对于自己有关系——能懂,该问,或可取的。

      我们先前的学古文也用同样的方法,教师并不讲解,只要你死读,自己去记住,分析,比较去。弄得好,是终于能够有些懂,并且竟也可以写出几句来的,然而到底弄不通的也多得很。自以为通,别人也以为通了,但一看底细,还是并不怎么通,连明人小品都点不断的,又何尝少有?〔3〕人们学话,从高等华人以至下等华人,只要不是聋子或哑子,学不会的是几乎没有的,一到学文,就不同了,学会的恐怕不过极少数,就是所谓学会了的人们之中,请恕我坦白的再来重复的说一句罢,大约仍然胡胡涂涂的还是很不少。这自然是古文作怪。因为我们虽然拚命的读古文,但时间究竟是有限的,不像说话,整天的可以听见;而且所读的书,也许是《庄子》和《文选》〔4〕呀,《东莱博议》呀,《古文观止》〔5〕呀,从周朝人的文章,一直读到明朝人的文章,非常驳杂,脑子给古今各种马队践踏了一通之后,弄得乱七八遭,但蹄迹当然是有些存留的,这就是所谓“有所得”。这一种“有所得”当然不会清清楚楚,大概是似懂非懂的居多,所以自以为通文了,其实却没有通,自以为识字了,其实也没有识。自己本是胡涂的,写起文章来自然也胡涂,读者看起文章来,自然也不会倒明白。然而无论怎样的胡涂文作者,听他讲话,却大抵清楚,不至于令人听不懂的——除了故意大显本领的讲演之外。因此我想,这“胡涂”的来源,是在识字和读书。

小书虫 发表于 2012-8-15 20:01:13

      例如我自己,是常常会用些书本子上的词汇的。虽然并非什么冷僻字,或者连读者也并不觉得是冷僻字。然而假如有一位精细的读者,请了我去,交给我一枝铅笔和一张纸,说道,“您老的文章里,说过这山是‘*'膀’的,那山是‘?岩’的,那究竟是怎么一副样子呀?您不会画画儿也不要紧,就钩出一点轮廓来给我看看罢。请,请,请……”这时我就会腋下出汗,恨无地洞可钻。因为我实在连自己也不知道“*'膀”和“?岩”究竟是什么样子,这形容词,是从旧书上钞来的,向来就并没有弄明白,一经切实的考查,就糟了。此外如“幽婉”,“玲珑”,“蹒跚”,“嗫嚅”……之类,还多得很。

      说是白话文应该“明白如话”,已经要算唱厌了的老调了,但其实,现在的许多白话文却连“明白如话”也没有做到。倘要明白,我以为第一是在作者先把似识非识的字放弃,从活人的嘴上,采取有生命的词汇,搬到纸上来;也就是学学孩子,只说些自己的确能懂的话。至于旧语的复活,方言的普遍化,那自然也是必要的,但一须选择,二须有字典以确定所含的意义,这是另一问题,在这里不说它了。

      四月二日。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五年五月《文学》月刊第四卷第五号“文学论坛”栏,署名庚。

      〔2〕“人生识字忧患始”宋代苏轼《石苍舒醉墨堂》一诗中的句子。

      〔3〕指林语堂、刘大杰等。当时出版的刘大杰标点、林语堂校阅的《袁中郎全集》、刘大杰校点的张岱《琅嬛文集》等,其中有不少断句错误。参看《花边文学·骂杀与捧杀》和本书《“题未定”草(六)》等。

      〔4〕《庄子》、《文选》参看本卷第46页注〔13〕。

      〔5〕《东莱博议》宋代吕祖谦著,是一部取《左传》中史事加以评论的文集。旧本题为《东莱左氏博议》,共二十五卷,一六八篇。后来通行的是明人删节本,只十二卷,八十六篇。《古文观止》,清代吴楚材、吴调侯编选的古文读本,共十二卷,收自先秦至明代的文章二二二篇。


不应该那么写

      凡是有志于创作的青年,第一个想到的问题,大概总是“应该怎样写?”现在市场上陈列着的“小说作法”,“小说法程”之类,就是专掏这类青年的腰包的。然而,好像没有效,从“小说作法”学出来的作者,我们至今还没有听到过。有些青年是设法去问已经出名的作者,那些答案,还很少见有什么发表,但结果是不难推想而知的:不得要领。这也难怪,因为创作是并没有什么秘诀,能够交头接耳,一句话就传授给别一个的,倘不然,只要有这秘诀,就真可以登广告,收学费,开一个三天包成文豪学校了。以中国之大,或者也许会有罢,但是,这其实是骗子。

小书虫 发表于 2012-8-15 20:01:14

      在不难推想而知的种种答案中,大概总该有一个是“多看大作家的作品”。这恐怕也很不能满文学青年的意,因为太宽泛,茫无边际——然而倒是切实的。凡是已有定评的大作家,他的作品,全部就说明着“应该怎样写”。只是读者很不容易看出,也就不能领悟。因为在学习者一方面,是必须知道了“不应该那么写”,这才会明白原来“应该这么写”的。这“不应该那么写”,如何知道呢?惠列赛耶夫〔2〕的《果戈理研究》第六章里,答复着这问题——“应该这么写,必须从大作家们的完成了的作品去领会。那么,不应该那么写这一面,恐怕最好是从那同一作品的未定稿本去学习了。在这里,简直好像艺术家在对我们用实物教授。恰如他指着每一行,直接对我们这样说——‘你看——哪,这是应该删去的。这要缩短,这要改作,因为不自然了。在这里,还得加些渲染,使形象更加显豁些。’”

      这确是极有益处的学习法,而我们中国却偏偏缺少这样的教材。近几年来,石印的手稿是有一些了,但大抵是学者的著述或日记。也许是因为向来崇尚“一挥而就”,“文不加点”的缘故罢,又大抵是全本干干净净,看不出苦心删改的痕迹来。取材于外国呢,则即使精通文字,也无法搜罗名作的初版以至改定版的各种本子的。

      读书人家的子弟熟悉笔墨,木匠的孩子会玩斧凿,兵家儿早识刀枪,没有这样的环境和遗产,是中国的文学青年的先天的不幸。

      在没奈何中,想了一个补救法:新闻上的记事,拙劣的小说,那事件,是也有可以写成一部文艺作品的,不过那记事,那小说,却并非文艺——这就是“不应该这样写”的标本。只是和“应该那样写”,却无从比较了。

      四月二十三日。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五年六月《文学》月刊第四卷第六号“文学论坛”栏,署名洛。

      〔2〕惠列赛耶夫(BBBepecae,1867—1945)一译魏烈萨耶夫,苏联作家,文学评论家。


什么是“讽刺”?

      ——答文学社问

      我想:一个作者,用了精炼的,或者简直有些夸张的笔墨——但自然也必须是艺术的地——写出或一群人的或一面的真实来,这被写的一群人,就称这作品为“讽刺”。

      “讽刺”的生命是真实;不必是曾有的实事,但必须是会有的实情。所以它不是“I造”,也不是“诬蔑”;既不是“揭发阴私”,又不是专记骇人听闻的所谓“奇闻”或“怪现状”。它所写的事情是公然的,也是常见的,平时是谁都不以为奇的,而且自然是谁都毫不注意的。不过这事情在那时却已经是不合理,可笑,可鄙,甚而至于可恶。但这么行下来了,习惯了,虽在大庭广众之间,谁也不觉得奇怪;现在给它特别一提,就动人。譬如罢,洋服青年拜佛,现在是平常事,道学先生发怒,更是平常事,只消几分钟,这事迹就过去,消灭了。但“讽刺”却是正在这时候照下来的一张相,一个撅着屁股,一个皱着眉心,不但自己和别人看起来有些不很雅观,连自己看见也觉得不很雅观;而且流传开去,对于后日的大讲科学和高谈养性,也不免有些妨害。倘说,所照的并非真实,是不行的,因为这时有目共睹,谁也会觉得确有这等事;但又不好意思承认这是真实,失了自己的尊严。于是挖空心思,给起了一个名目,叫作“讽刺”。其意若曰:它偏要提出这等事,可见也不是好货。

小书虫 发表于 2012-8-15 20:01:15

      有意的偏要提出这等事,而且加以精炼,甚至于夸张,却确是“讽刺”的本领。同一事件,在拉杂的非艺术的记录中,是不成为讽刺,谁也不大会受感动的。例如新闻记事,就记忆所及,今年就见过两件事。其一,是一个青年,冒充了军官,向各处招摇撞骗,后来破获了,他就写忏悔书,说是不过借此谋生,并无他意。其二,是一个窃贼招引学生,教授偷窃之法,家长知道,把自己的子弟禁在家里了,他还上门来逞凶。较可注意的事件,报上是往往有些特别的批评文字的,但对于这两件,却至今没有说过什么话,可见是看得很平常,以为不足介意的了。然而这材料,假如到了斯惠夫德(JSwift)〔2〕或果戈理(NGogol)的手里,我看是准可以成为出色的讽刺作品的。在或一时代的社会里,事情越平常,就越普遍,也就愈合于作讽刺。

      讽刺作者虽然大抵为被讽刺者所憎恨,但他却常常是善意的,他的讽刺,在希望他们改善,并非要捺这一群到水底里。然而待到同群中有讽刺作者出现的时候,这一群却已是不可收拾,更非笔墨所能救了,所以这努力大抵是徒劳的,而且还适得其反,实际上不过表现了这一群的缺点以至恶德,而对于敌对的别一群,倒反成为有益。我想:从别一群看来,感受是和被讽刺的那一群不同的,他们会觉得“暴露”更多于“讽刺”。

      如果貌似讽刺的作品,而毫无善意,也毫无热情,只使读者觉得一切世事,一无足取,也一无可为,那就并非讽刺了,这便是所谓“冷嘲”。

      五月三日。

      〔1〕本篇写成时未能刊出,后来发表于一九三五年九月《杂文》月刊第三号。参看本书《后记》。

      〔2〕斯惠夫德(1667—1745)通译斯威夫特,英国作家。著有长篇小说《格列佛游记》等。


从“别字”说开去

      自从议论写别字〔2〕以至现在的提倡手头字〔3〕,其间的经过,恐怕也有一年多了,我记得自己并没有说什么话。这些事情,我是不反对的,但也不热心,因为我以为方块字本身就是一个死症,吃点人参,或者想一点什么方法,固然也许可以拖延一下,然而到底是无可挽救的,所以一向就不大注意这回事。

      前几天在《自由谈》上看见陈友琴〔4〕先生的《活字与死字》,才又记起了旧事来。他在那里提到北大招考,投考生写了误字,“刘半农教授作打油诗去嘲弄他,固然不应该”,但我“曲为之辩,亦大可不必”。那投考生的误字,是以“倡明”为“昌明”,刘教授的打油诗,是解“倡”为“娼妓”,我的杂感,是说“倡”不必一定作“娼妓”解,自信还未必是“曲”说;至于“大可不必”之评,那是极有意思的,一个人的言行,从别人看来,“大可不必”之点多得很,要不然,全国的人们就好像是一个了。

小书虫 发表于 2012-8-15 20:01:16

      我还没有明目张胆的提倡过写别字,假如我在做国文教员,学生写了错字,我是要给他改正的,但一面也知道这不过是治标之法。至于去年的指摘刘教授,却和保护别字微有不同。(一)我以为既是学者或教授,年龄至少和学生差十年,不但饭菜多吃了万来碗了,就是每天认一个字,也就要比学生多识三千六百个,比较的高明,是应该的,在考卷里发见几个错字,“大可不必”飘飘然生优越之感,好像得了什么宝贝一样。况且(二)现在的学校,科目繁多,和先前专攻八股的私塾,大不相同了,纵使文字不及从前,正也毫不足怪,先前的不写错字的书生,他知道五洲的所在,原质的名目吗?自然,如果精通科学,又擅文章,那也很不坏,但这不能含含胡胡,责之一般的学生,假使他要学的是工程,那么,他只要能筑堤造路,治河导淮就尽够了,写“昌明”为“倡明”,误“留学”为“流学”,堤防决不会因此就倒塌的。如果说,别国的学生对于本国的文字,决不致闹出这样的大笑话,那自然可以归罪于中国学生的偏偏不肯学,但也可以归咎于先生的不善教,要不然,那就只能如我所说:方块字本身就是一个死症。

      改白话以至提倡手头字,其实也不过一点樟脑针,不能起死回生的,但这就又受着缠不清的障害,至今没有完。还记得提倡白话的时候,保守者对于改革者的第一弹,是说改革者不识字,不通文,所以主张用白话。对于这些打着古文旗子的敌军,是就用古书作“法宝”,这才打退的,以毒攻毒,反而证明了反对白话者自己的不识字,不通文。要不然,这古文旗子恐怕至今还不倒下。去年曹聚仁先生为别字辩护,战法也是搬古书,弄得文人学士之自以为识得“正字”者,哭笑不得,因为那所谓“正字”就有许多是别字。这确是轰毁旧营垒的利器。现在已经不大有人来辩文的白不白——但“寻开心”者除外——字的别不别了,因为这会引到今文《尚书》〔5〕,骨甲文字〔6〕去,麻烦得很。这就是改革者的胜利——至于这改革的损益,自然又作别论。

      陈友琴先生的《死字和活字》,便是在这决战之后,重整阵容的最稳的方法,他已经不想从根本上斤斤计较字的错不错,即别不别了。他只问字的活不活;不活,就算错。他引了一段何仲英先生的《中国文字学大纲》来做自己的代表〔7〕——

      “……古人用通借,也是写别字,也是不该。不过积古相沿,一向通行,到如今没有法子强人改正。假使个个字都能够改正,是《易经》里所说的‘爸父之蛊’。纵使不能,岂可在古人写的别字以外再加许多别字呢?古人写的别字,通行到如今,全国相同,所以还可以解得。今人若添写许多别字,各处用各处的方音去写,别省别县的人,就不能懂得了,后来全国的文字,必定彼此不同,这不是一种大障碍吗?……”

小书虫 发表于 2012-8-15 20:01:17

      这头几句,恕我老实的说罢,是有些可笑的。假如我们先不问有没有法子强人改正,自己先来改正一部古书试试罢,第一个问题是拿什么做“正字”,《说文》,金文,〔8〕骨甲文,还是简直用陈先生的所谓“活字”呢?纵使大家愿意依,主张者自己先就没法改,不能“爸父之蛊”〔9〕。所以陈先生的代表的接着的主张是已经错定了的,就一任他错下去,但是错不得添,以免将来破坏文字的统一。是非不谈,专论利害,也并不算坏,但直白的说起来,却只是维持现状说而已。

      维持现状说是任何时候都有的,赞成者也不会少,然而在任何时候都没有效,因为在实际上决定做不到。假使古时候用此法,就没有今之现状,今用此法,也就没有将来的现状,直至辽远的将来,一切都和太古无异。以文字论,则未有文字之时,就不会象形以造“文”,更不会孳乳而成“字”,〔10〕篆决不解散而为隶,隶更不简单化为现在之所谓“真书”〔11〕。文化的改革如长江大河的流行,无法遏止,假使能够遏止,那就成为死水,纵不干涸,也必腐败的。当然,在流行时,倘无弊害,岂不更是非常之好?然而在实际上,却断没有这样的事。回复故道的事是没有的,一定有迁移;维持现状的事也是没有的,一定有改变。有百利而无一弊的事也是没有的,只可权大小。况且我们的方块字,古人写了别字,今人也写别字,可见要写别字的病根,是在方块字本身的,别字病将与方块字本身并存,除了改革这方块字之外,实在并没有救济的十全好方法。

      复古是难了,何先生也承认。不过现状却也维持不下去,因为我们现在一般读书人之所谓“正字”,其实不过是前清取士的规定,一切指示,都在薄薄的三本所谓“翰苑分书”的《字学举隅》〔12〕中,但二十年来,在不声不响中又有了一点改变。从古讫今,什么都在改变,但必须在不声不响中,倘一道破,就一定有窒碍,维持现状说来了,复古说也来了。这些说头自然也无效。但一时不失其为一种窒碍却也是真的,它能够使一部分的有志于改革者迟疑一下子,从招潮者变为乘潮者。

      我在这里,要说的只是维持现状说听去好像很稳健,但实际上却是行不通的,史实在不断的证明着它只是一种“并无其事”:仅在这一些。

      三月二十一日。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五年四月二十日上海《芒种》半月刊第一卷第四期,署名旅隼。

      〔2〕议论写别字一九三三年十月,刘半农在《论语》第二十六期发表的《阅卷杂诗(六首)》,对当年北京大学招考时学生在国文试卷中所写的别字大加嘲弄。鲁迅在同年十月十六日《申报·自由谈》发表《“感旧”以后(下)》(后收入《准风月谈》),对刘的这种态度进行了批评;接着曹聚仁就“别字”问题在十月二十二日、二十八日《申报·自由谈》发表了《谈“别字”》和《再张目一下——续谈别字》两篇文章。

小书虫 发表于 2012-8-15 20:01:18

      〔3〕提倡手头字一九三五年初,一部分文化教育界人士及杂志社曾发起推行手头字运动,主张将手头字正式用于出版物,并发表了第一期推行的三百个字。据他们发表的《推行手头字缘起》说,手头字是“手头上大家都这么写,可是书本上并不这么印”的字。

      〔4〕陈友琴安徽南陵人。当时是上海务本女子中学教员。他的《活字与死字》发表于一九三五年三月十六日、十八日、十九日的《申报·自由谈》。

      〔5〕今文《尚书》《尚书》是我国上古历史文件和部分追记古代事迹著作的汇编,有今文、古文之别:今文《尚书》系汉初伏胜所传,欧阳氏及大小夏侯氏所习,以汉代当时通行的隶书抄写;古文《尚书》传为汉代孔安国在孔子宅壁中所得,用秦汉以前的古文字书写(后来流传的古文《尚书》,相传为东晋梅赜伪造)。据《汉书·艺文志》称:“刘向以中古文校欧阳、大小夏侯三家经文,……文字异者七百有余。”

      〔6〕骨甲文字即甲骨文,又称“卜辞”,殷商时代在龟甲和兽骨上所刻记载占卜情况的文字,一八九九年始于河南安阳(殷代故都)发现,是我国目前所见最早的文字。

      〔7〕陈友琴在《活字与死字》一文中说:“所谓‘活字’者,就是大多数认识文字的人所公认的字……识字太多的朋友,搬出许多奇字僻字古字,与实际运用文字的需要全不相干,我对于这一类的字,一概谥以佳号曰‘死字’。”最后又说:“我觉得我们的同行何仲英先生(按陈、何当时都是教员)的话,可以做我的代表。”《中国文字学大纲》,一九二二年二月商务印书馆出版。

      〔8〕《说文》《说文解字》的略称。东汉许慎撰,我国第一部系统介绍汉字形、音、义的著作。金文,又称“钟鼎文”,是殷、周到汉代青铜器上铸刻的记事文字。

      〔9〕“爸父之蛊”语见《周易·蛊》初六:“爸父之蛊,有子,考无咎。”三国时魏国王弼注:“爸父之事,能承先轨,堪其任者也。”后称儿子能完成父亲所未竟的事业,因而掩盖了父亲的过错为“爸蛊”。

      〔10〕关于“文”和“字”的这一解释,原出《说文解字·序目》中,原文是:“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字者,言孳乳而浸多也。”

      〔11〕关于篆、隶、“真书”(楷书),参看本卷第105页注〔16〕。

      〔12〕《字学举隅》清代龙启瑞编,是一部“辨正通俗文字”的书,分“辨似、正譌、摘误”三类。此书刻本的字体,系由翰林二十余人分写而成,故称“翰苑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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