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相信任何人 - 书评
每天醒来,克丽丝汀都身处一个陌生的房间,身旁躺着一个不认识的男人。当她面对镜子,发现自己居然老了20岁。那个男人会告诉他,你今年47岁,20年前遭遇严车祸,从此记忆受损。我是你的丈夫本,你很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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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评内容会自动聚合在本帖中 看完了不要相信任何人 看前面的时候一直觉得作者是在利用女主角的失忆把很多琐碎的事情重复又重复在凑字数 看到后面就觉得我操果然男主角是变态 最后女主角有记忆并和家人团聚的时候却觉得男主角很可怜 虽然他因为女主角要结束和自己的外遇生活而袭击女主角导致她失忆然后欺骗她很可恶 可是他耐心的陪伴在她身边可耻地冒充她的丈夫照顾她给她爱(虽然是畸形的) 而女主角的丈夫却只会留下一封信说自己因为太爱她了没办法啊所以只能和她离婚离开她留她一个在康复中心 什么破思维 分明就是逃避 不知所谓 按照传统手法首先肯定一下吧。
这本书的开头还算吸引人。每天都在一个陌生人的身边醒来……这听上去的确挺惊悚的。后来就发现那个陌生人每天都要和自己自称一遍:我是你丈夫。里面的“我”非常精确地失忆,每天都记不起头一天发生的事,是有规律可寻的神经病。可是,自从她和她的心理医生接上头之后,这书就开始渐渐变得没法读了……
每天都写日记。每天都按照医生要求藏起来。每天再根据医生电话找到前一天藏日记的地方,重新开始写日记。
……
我怎么就觉得让一个失忆症藏日记这么不靠谱啊?还在日记本上用大字写上:不要相信我的先生本!而她又是一个除了丈夫可以依靠基本无助的人……
她那个疑似丈夫其实是个劳模。每天管吃管喝,还管深情地每天提醒她一次:我爱你,我毫无条件无保留不需要道理地爱你。爱了你二十多年了我擦。
看了好久日记,每天女主都要重复一下自己昨天记下的内容。然后表示,哇真的吗,我怎么一点都不记得。——恕我直言,我怎么都觉得这样写日记太容易了一点……
跳过日记不说——其实日记对揭示真相也没神马用——到最后了,作者大揭秘说,其实“我”不是被车祸撞坏的,她那个疑似丈夫本一直在骗她,她是劈腿结果被情人掐成神经病的……她疯了以后她丈夫就和她离婚了。而那个像劳模一样任劳任怨照顾她二十多年的,其实就是那个因爱生恨的劈腿情人……
恕我吐槽无力……到底怎么样的雷锋精神作祟,一个反复被“我”确认还算有魅力的男人才会爱一个年老色衰的失忆症女的二十年还一直苦苦掩藏真相只求能够继续有机会当劳模啊?!
这太扯了。
归根结底一句话:何必要不相信任何人?不相信作者一个人就够了。
这小说写出来,就不是为了让人信服,只是想尽量把胡说八道往圆里编结果编失败了的……
刚刚不眠不休的看完这本书,本来很期待会有不同的视角,可以让人眼前一亮,但其实还是不能免俗。感觉故事情节有些对不起开篇冗长的铺垫。
一个被丈夫、朋友、家人溺爱的女人,因为无法平衡琐碎的家庭生活与写作创作,导致内心抑郁,焦虑,恐慌。恰在此时,遇见了另一个男人,开始了一段婚外情。这段感情最初带给她新鲜、刺激、激情,最终,她意识到这段感情必须终结,她最爱的还是自己的丈夫。但感情,从来都不是一个人说了就算,不会因为她想要结束就立刻消失。她的坚决将对方的变态本性彻底激发出来。最终,过了二十年没有记忆的生活,每晚熟睡之后,大脑就会清空一切记忆,每天清晨醒来,都要重新认识自己。变态情人为他虚构了一个人生,最终,自己的日志让她发现了漏洞(在这里,实在要感谢那位不厌其烦,每天打电话给她,提醒她看日志的医生,他才是本书的“灵魂”人物)。
故事最大的漏洞就在于,最爱她的丈夫,她最信任的朋友。何以会在她失忆后,先后离开她的生活。即便是为了她好,不能出现在她的面前,但也不用就此消失的如此彻底吧。让一个大脑一片空白的人,失去任何监护,这怎么也说不过去啊。他们对她的爱,纵容了她的出轨,又因为对她的爱,让她生活在一场骗局中。
故事情节的构思,是有点缺陷。但是,作为一位新作家的第一部作品,还是包容一下吧,要怪就怪推荐本书的人有些违心的,过于夸大它的实际水平,致使读者过于期待。对于一个新的作家来说,本书开篇很丰满,文笔很细腻(当然看到最后,你会觉得其实是一种啰嗦),也算是他的成功之处吧。 别动情,别认真,别让自己陷进去。这是腰封上的话,没读的时候我想可能是在跟读者说。读完我觉得是在对迈克说。
克丽丝记忆只能保持一天,而这些年来,一直都是迈克在照顾她,即便迈克偏执、疯狂。可他尽到了一个爱人的责任。而真正的丈夫本却在关键的时候退缩,即使书中说了他是为了亚当还有克丽丝好。最好的朋友也不再继续探望。
后面迈克想要让克丽丝记起来全部是为了让克丽丝真正感受到他对她那即使是在欺骗和谎言下也是无私的爱。
迈克没有错,要是我面对一个深爱着的被病痛折磨的人,而他的丈夫朋友却离他而去,我也会第一时间出来,即使是欺骗也要保护她。
而他最后却TM的死了,克丽丝一恢复记忆丈夫和儿子就跑出来了。。。
最后一家人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
在看此书的过程中一直在想,每天睡醒时只能都不记得以前发生了什么事也不完全是什么坏事。
在现在的的社会中我们都有很多自己的迫不得已,如甄嬛传里的一句话“在皇宫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无奈” 我们无奈做这件事,无奈的另一件事情。不是每一件事情都是让我们开心的,不是每一件事都是我们发自内心去做的,每个都有自己的不情愿。
可能在工作中,可能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做了不该做的事情,我说了不该说的话,伤害了别人。如果每个人能选择性的记住自己高兴的事情,和引以为豪的事情那该多好。
忘记别人对自己的伤害,生活中叫少了些仇视和妒忌,忘记别人做的不堪往事,每个人都过的开心一些。忘记自己的不幸,勇敢的面对新的一天。
活在当下是我们最重要的事情。不要一直活在过去的阴影中。
让生活多一些美好。鸵鸟精神也不是什么坏的精神,自我感觉是一种乐观主义。
此话建立在个人正直、正义、自信、遵纪守法的基础上。 读到最后,克丽丝找到被撕掉的日志,与迈克争吵时,我所设想的结局是:麦克销毁了日志,销毁了所有证据,克丽丝最终没能逃出迈克的魔掌,可是迈克也没有再打她,而是带她去了陌生的城市,又开始了新的生活。
然后书的最后一章应该是:克丽丝醒来,看着陌生的一切,镜中苍老的自己,床上躺着的陌生人。就像开篇一样,茫然,恐惧。然后又问起相同的问题,得到相同的答案。
哈哈我是多么可笑的悲观主义者。
虽然读到最后,是大团圆,悬着的一颗心终于石头落地。可是圆满,也带着为了圆满的牵强。
到书店看到封面和简短的介绍觉得很有意思就买了,结果觉得就像现在的个别电视剧一样,看开头和结尾就OK了,中间没有任何意义。女主每天都看着自己前一天的日记,日记的内容也只是当天的所作所为。没有真相的铺垫。有点感觉像是凑字。 乱说!!这本书语言朴实无华,娓娓道来,安静时品味还是很不错。我完全不能认同有些人的观点。真正的本是因为被生活的压力逼迫,为了照顾好两人的儿子才选择离开克丽丝的,他认为克丽丝不会记得任何事,离开她也不会让她有任何的不愉快,他以为在“韦林之家”可以让她得到快乐,所以结局本的出现合情合理,至于亚当的确有些牵强,一个孩子居然从未找过自己的母亲,让人无法理解。再回头说迈克,什么20年来如一日的爱着克丽丝,爱一个人会对她残忍地使用暴力到想杀了她吗?他那份恐怖的极端的爱,毁掉了克丽丝的一生,她本来可以创作自己的第二部小说,重新与丈夫和孩子美满地生活,却因为一次出轨毁掉了一生。20年啊,整整20年仿佛被抛弃在泥淖的岁月,这是多大的缺憾???迈克只是个自私自利,为了满足欲望而不惜伤害别人的魔鬼,他不配言爱。
到最后迈克得知克丽丝知道了真相,又一次对她使用暴力,书中一次次写到克丽丝的恐惧与冰冷,读起来都觉得感同身受,怎么会有人认为克丽丝应该跟迈克在一起呢???一个毁掉她生活的人,一个让她不寒而栗的人,即使平静的面对都做不到,何况是与之相爱?
克丽丝为了这次对婚姻的背叛,付出了20年的代价,不只是二十年,也可以是一生的代价,因为她失去了最宝贵美好的20年岁月,这也算是给人警醒。
不可否认,这是一部好作品, 这本书本来是国内买的,但是由于很多原因断断续续的看着,今天在学校图书馆一口气看完了。
全书可以说用的手法并不新鲜,电影记忆碎片也用过类似叙事手法。但是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作者非常非常细腻的文笔。
作者通过很有画面感的描述周边的环境,来衬托女主角的迷茫无助,那股切身感受到的因为失忆带来的恐惧让我觉得很有代入感。其细腻的描写曾一度让我以为作者是个女的。我能感受到这种感觉,当我试着想像女主的眼神的时候,我甚至看到一点我妈妈的影子。
所以十分推荐女性朋友看这本书。
话说回来,当你结婚多年以后,每当你醒来的时候,或许真的会感到对面睡的人到底是不是丈夫,即使你的回忆没有问题。或许很多中年女性心中都还是20岁时候年轻的自己。
看完这本书深刻感觉到,我要多一点关心下我那更年期的妈了。
25/11/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