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书问道 发表于 2013-5-25 01:20:20

冷血 - 书评

  1959年11月15日,美国中部堪萨斯州发生了一桩血案,一家四口惨遭杀害!这桩没有明显犯罪动机,也几乎没有留下任何线索的离奇血案,震惊了整个美国,举国上下都在关注血案的侦破。杜鲁门·卡波特受《纽约客》杂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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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度倾 发表于 2013-8-20 20:24:14

     “魔戒”是托尔金对人性的洞察,而“冷血”是卡波特是对人性的悲悯。
     前几天在追《魔戒》三部曲的时候,对故事中的主人公Frodo非常不理解,他除了一时冲动说“我来护送魔戒到末日火山”之外,并没有什么作为,身无长技又不聪明,还误中奸计怀疑忠诚的队友,甚至到了最后,到了火山口,在该把魔戒投入火山口的那一刻他却动摇了,如果不是因为外力他很可能成为又一个被魔戒蛊惑的千古罪人.......但是我现在想想,非常能理解Frodo,面对巨大的诱惑,我们还是免了“道貌岸然”那番清高说教吧,其实我们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枚无法摆脱的魔戒,比如美貌、金钱、荣誉、自尊、虚荣,还比如一些微小的东西,比如一件具体的东西,都是心魔的所在,而这就是我们作为人的本性和无奈,就像《冷血》里芭芭拉给佩里写的信中所说的:“我们对自己的人类弱点很少有控制能力。”
  
  卡波特在此书中开创了一种新的写作风格:既有新闻的时效性、报道性,又有文学的可读性和作者的想象力。 于是我们知道,书中这起丧尽天良的一家四口灭门惨案,是在美国历史上里确实发生过的,那是在1959年的美国中部堪萨斯州一个小农村,一个富裕的、口碑极佳的农场主家庭,仅仅因为两个穷途末路的瘦弱年轻人渴望发财而遭遇如此飞来横祸,而这两位凶手实际上并未如愿,只抢得钱夹里的50美元左右的零钱以及一台收音机、一只望眼镜。后来,凶手之一的佩里坦白说:士兵们不用少睡觉,杀了人还能得勋章。堪萨斯的善良的人们想要我的命“,某个刽子手将很乐意来行刑。杀人太容易了,比开假支票容易得多。请记住:我认识克拉特家的人只有大约一个小时。如果我真的人是他们,我想我的感受也许会不同。我想那样的话,我将无法面对自己。不过事情就是那么简单,杀人就像在靶场里开枪击落靶子一样简单。”
  
     是的,事情就是这么简单。人性也就是这么简单。很多东西其实是根深蒂固在你的身体里,你不可能摆脱,除非付出生命的代价。犯罪对于他们这群人而言,只是一种生存方式,抢劫、偷盗、杀人,就像我们的吃喝拉撒一样天经地义——当然,如果你不信基督和天主的话——这两位年轻人从不信那些东西。 就像那位使案件出现转机的关键证人:凶手的牢友威尔斯,他拿到了悬赏奖金,也获得了假释,上帝对他够宽容了吧?但是有什么用呢?他之后又接二连三地犯罪,再次被关押进密西西比州的监狱,面临三十年的监禁。是的,宽容、和平,确实是上帝所钟爱的,但前提是,你的邻居同样也这么相信,它才有效。所以,宽恕,对有些人而言,一文不值。
     且慢,卡波特并没有在小说里展开道德批判,也没有表明他的是非道德判断。当然,卡波特的确用了很多笔墨写了佩里的成长背景以及心理活动,并且将佩里描述为一名有才华、有同情心、有原则(他所认为的原则)且遭遇车祸导致极度自卑的人,甚至,他还是一个“经常躲在阴影里看月亮”的孩子。但是我不认为卡波特是在同情凶手,他只是在同情人性,也就是你我,我们每一个人都摆脱不掉的人性阴影。
     合上书,我于是做了一些延伸联想,想到了一些我认识的人,一些我比较了解的人,当然,在这里我也无意做出是非判断,但我想说,或许你拥有你所引以为傲的才华、学识,或许你坚持你以为你应该坚持原则、你所做的选择,或许你有一套能说会道的哲学自圆其说,但是,这个世界远比你以为的简单多了,那就是,如果你买不起一只尿盆,你的才华和学识又有什么用呢? 人性的弱点,不是只有犯罪,那是极端的少数,更多的是,那些“道貌岸然”的东西,那些光辉的细节,其实如此不堪一击,而我们不愿去面对。要知道,“魔戒”本身是多么耀眼的一枚戒指,所以它才能蛊惑人心,不是吗?更要命的是,很多时候,我们知道自己的弱点,但我们却没法改变,更没法克服,它会伴随着我们进入坟墓。

死在午 发表于 2013-9-2 06:42:09

  据说卡波特对诺曼《刽子手之歌》的成功很不忿,因为他的《冷血》要早了十多年,而诺曼对《冷血》评价很高。卡波特显得有点小气,但谁都知道,作品的高下和作者的高下没什么直接联系。
  
  诺曼作品众多,除了《刽子手之歌》,我只觉得他临死前虚构希特勒童年的《林中城堡》还不错。卡波特作品很少,而除了《冷血》,《蒂凡尼的早餐》一样是传世之作,当然,和赫本无关。
  
  

柒月 发表于 2013-9-2 07:21:09

         终于在一个明媚的早晨读完了这本书。丝毫不兴奋,倒感觉有些解脱。
      从一开始为克拉特一家感叹命运不公,到最后因为杀人犯佩里的种种哭到不行,实在想说,这世界上没有百分之百的恶人,好人也未必会得到平安。大家都生活在这个灰色空间,云里雾里的无间道。
      相信作者是偏爱佩里的,读起来,这似乎并不佩里本身的错,而是他的经历和这个糟烂的世界导致的。我也同样心疼佩里,在写评论前说好不看之前的评论,免得某些意识和感情先入为主,但无疑瞟到一个标题,每个人身上都有主人公的影子,恩,甚是同意。
      回顾往昔,自己是个再平凡不过的人,和大多数人一样的生长轨迹。但另一方面,我还有一个我认识的我。从小就坚信,自己是与众不同的,不知道不同在哪里,长大了发现,不同的似乎不是我有什么过人之处,而是角色我不同,我是旁观者。
      并不记得小的时候父母或者身边的人给过我多少的爱,所有的亲戚都喜欢男孩,所有的人都喜欢长的漂亮嘴甜的小孩,所有的父母都喜欢聪明懂事的孩子,可惜我都不是。既然什么都不是,自然得不到那么多的爱。可是那时小,并不知道爱是怎么回事,也不知道孩子应该得到爱。所以,我不活泼,不自信,不善交际,胆小怕事,和佩里一样,爱幻想,也爱幻想自杀。还曾经一度认为,所有人在小时候都想过自杀和离家出走,直到见年前和姐姐聊天,才知道原来不是。
      这几天的天气很好,天空和大地保持了很好的距离,呼吸很顺畅,一点都不闷,于是心情也跟着阳光起来,每天开心的不行。但周遭人似乎都很郁闷,可能是快毕业的原因,总向我抱怨这抱怨那,我把幻想中事物的另一方面讲给他们听,各位似乎都市醍醐灌顶茅塞顿开,其实谁知道会发生什么呢,为未来的事情担忧,根来就是愚人自扰。
      再说说那个案子吧,我着实想不明白杀人的动机,更相信书的最后提到的他们是精神分裂症患者,恩,想明白了我就也不正常了。他是一个冷血的杀人犯,也是小松鼠的好朋友;他是想把他姐姐也杀死的病态者,也是在战友迪克要强奸小女孩时要和他干一仗的侠客;他被父母和所有亲戚遗弃,却还是会在高速上搭载可怜的陌生人,对肯给他做西班牙米饭的女士心存感激;他憎恨这个世界一切,也对迪克曾经的婚姻孩子充满羡慕之情。。。
      整本书的人物会让我拼成一个金字塔,最上层是佩里,下面是迪克,那些狱友,还有侦探警察,在下面是克拉特一家及佩里迪克的父母,最下层,是那些,旁观者。那些不了解情况,任凭自己想想像一群鸭子一样乱叫的虚伪的看客们。
      佩里很真,但他的确该死。

快樂 发表于 2013-9-9 11:37:20

    写得还行
    但我不明白值得豆瓣这么力推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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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其实 发表于 2013-9-18 03:02:24

  我这个人乱糟糟的,想法乱糟糟,说话乱糟糟,如果不能打酱油我就不知道自己应该干嘛了。2012年,我们开学了。当然,我的同学们有些正在上班,看些乱糟糟的事儿,听乱糟糟的人扯乱糟糟的蛋。还有另一些家伙居然结婚了,可能咋乱糟糟的时候都没有好好通知到大家。“乱糟糟”这几个在文档里面显示出来的感觉真的好乱糟糟加密集恐惧啊!!我呢!论文拖到现在都木有写完,心思完全不在论文上了,看到一堆木读完的散乱资料我一点都不着急!!有种想剁手的冲动!!不过还好,我们都没有过上特别让人想犯罪的无聊生活。。
  
  嗯,最近关心的事情突然又多了起来。春节这种吃饭打牌的节日都木有冲刷我乱糟糟想来想去的热情。。。尤其是花了几个晚上在床上陪老母看综艺节目时候读完了《冷血》之后。。。。
  
  《冷血》算是让杜鲁门卡波特(Trueman Capote)真正在扭腰文艺圈红火起来的牛作吧,但这本书写出来以后他就不再写什么别的好东西了,几次写长篇都没写下去,最后悲催滴死在了自己的好基友家里。【完了,我发现我真的不适合写书评啊一刚!!】《冷血》是一部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悲剧:佩里和迪克出狱后无事可做,去美国中部某个州的农场主家抢钱,结果杀了这一家人。这部作品是杜鲁门花了好几年时间采访凶手、追捕者,搜集无数这些人的生活资料、生命历程才写出来的长篇,放到今天,我实在想不出有谁能向他一样这么事无巨细地整理出一个看上去如此简单的CASE的前前后后。是的,太简单了,这个悲剧是这么简单,除了暂时的恐惧之外,没有唤起人们更多的情绪震动。死去的一家四口被好好安葬,那家已嫁出去的大女儿二女儿欢乐地继承了父亲的遗产;出于对无条理离奇杀人案的兴趣和职业正义感而对凶手穷追不舍的联邦调查员们,最终按程序把凶手送上了绞刑架;若干年后,死去的女孩的男朋友结婚了,女孩的闺蜜偶尔上上坟为她采几朵野花;街道上的小酒馆除了在凶手还在逃的那几天以外,依然灯火通明。生活还在继续,就杜鲁门用剩下的一点后半生承受了无聊的、大家不感兴趣的、貌似和人的命运有关的若干混乱问题。
  
  大概是没钱了,杜鲁门就接了为《纽约客》写“一家四口遭遇的大屠杀”的新闻特稿。就写这么一次,“非虚构写作”居然就成了专为定义《冷血》这样的作品的术语。后来,“非虚构写作”走了很远很远,但《冷血》依然是这股写作潮流的典范。行了,就为他吹到这里了。
  
  到底在一个简单的杀人案背后我们能够读到多少?按杜鲁门的意思,一点都读不到。我们其实一点都关心谁死了谁活着,如果没有别人来告诉我一些“故事”,我们不会关心是什么让一个人成长为杀人犯,是什么让一个人成长为农场主,是什么让你成为了今天的你。如果脱离他人对一个人的故事般的塑造,一个人的社会性的“自我”的形成几乎是不可能的。而他人为你说的故事,不一定都是“编造”一个虚假你——他人为你说故事,更多情况是在提醒世界上的其他的他人,你的价值有多么重要。《冷血》写了好几百页,很多内容都是在写“个人史”,写不重要的个人的故事:写佩里和迪克小时候,写他们的日常家庭生活。佩里聪明,卑微,喜欢女人,爱读文学,听歌,自尊心强,偶尔表现出对残弱者的同情。迪克儿时儒弱善良,十几岁就结婚生子,经历车祸,生活发生逆转,父亲重病,母亲是美国下乡随处可见的农村妇女。杜鲁门反复经营着他们各自的故事,把他们的生活解剖得非常细致,近乎一种强迫症式的写作。我觉得,这就是杜鲁门一直在承受的:为夺人性命的人写下让他们的生命不被遗忘的故事,是对还是错?
  
  这个问题貌似还可以这么问:我们能不能客观地为一个有罪的人做一次中立的叙述?很悲催的答案是,真的不能。无论我们道德目光的天平如何摇摆,它貌似最终都不能保持平衡。。。(此处省略1000字)
  
  还有,《冷血》真的写出了某种异常巨大的”无聊“感。。。异常巨大。。。。
  
  我真的想好好写个上道的书评,可是。。。不想把《冷血》往死里说,因为这本书读完如果使劲想的话还真的蛮容易崩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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