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落有故事 发表于 2013-5-24 23:58:27

心理罪 - 书评

  做了坏事,就会有报应!
  这个城市中的人正在陷入前所未有的狂热与满足感中。这里有一道光,有一个神,有一把随时可能挥向作恶者的头颅的镰刀。他是正义的,强大的,同时又是神秘的。每个人都变得小心翼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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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克稣 发表于 2013-8-28 05:41:16

  1那个吃麻辣烫有精神问题强奸杀人调教了三年又被放出来的那个胡渣男后来怎么样了 他后来碰见的那个人是江亚吗 是我错过了还是作者没写啊
  2城市之光前两宗案件还能开出来是因果报应 做题跟子宫 到了第三个直接投票爆破了 后来直接为了杀人而杀人了廖亚凡 是作者功力不够了吗
  3方木最后怎么逃脱的没有将 是作者故意留的悬念 还是作者编不出来了

兵器部 发表于 2013-9-1 15:48:12

  看了一晚上看完的,情节一如既往的紧张,连环杀手也似曾相识。凶手又是冲着死神一样的方木来的。课问题是,植物人是那么好伪装的嘛,还伪装一年。晚上穿成那样尾随在男人后面不会被发现吗!!还有,最后方木是怎么逃脱的,不科学啊。

虚伪 发表于 2013-9-1 16:42:08

  如果你们在阅读这系列书的过程中能够有一种感动,有一种思考,有一种重新去善待他人,彼此原谅的感悟的话,我觉得这才能最重要的收获。”——《心理罪》系列作者雷米语
  
      这个城市需要的不是一个蝙蝠侠式的英雄,不是一道刺眼的强光,而是社会大众善意的温暖。
  
     《心理罪》系列小说不同于一般推理悬疑小说,它的魅力在于“心理”和“罪”。我还从书中看到很多其他影视作品的影子,《汉尼拔》、《V字仇杀队》、《犯罪心理》······
  
      在心理层面上,该系列小说不仅在于对犯罪心理和犯罪过程进行侧写,它更关注小说中每个人活生生的成长背景,一个人的出生没有错,对与错在于他们所选择的对待他们成长经历的方式。
  
      全系列里最大的两位天才心理侧写员——方木和孙普,不正是《汉尼拔》中的威尔·格拉汉姆和莱科特·汉尼拔吗?
  
      方木与威尔·格拉汉姆何其相似,天生就有对犯罪的洞察能力,能从他人的眼神里读出他人的情绪。他们都是怪物,他们能够模仿犯罪人的心理和行为,所以他们又是天生的犯罪狂人。上天赋予了你超人的能力,那么你是用它惩戒罪恶、维护公正,还是仅仅用它满足私欲、补偿自恋?无论是系列小说中的孙普还是天才极致如汉尼拔医生,对心理分析的造诣早已如火纯情,特别是汉尼拔,从外科医生到心理治疗师再到食人魔,从解剖躯体到分析心理,当一个完完整整的人在他面前完全被控制,完全被他所了解,这个人身上还有什么值得他去探索?于是将这个人吃掉成了唯一还能继续品味他的方法。孙普还没有变态到汉尼拔那种超脱人类关系束缚达到完全自恋的级别,因为孙普不被人认可,当他发现一位同样天才的方木出现在眼前,他首先想到的是与之较量,可惜他最终败下阵来,可嘲的是孙普的判决来自于方木的私人刑,方木无意中曾扮演过“城市之光”的角色。为了给孙普报仇,魏巍找到并“养育”了江亚,将他变成第二个孙普,可江亚只是一个可怜的被利用的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的患者,他思维缜密,却没有天生的心理品质和感受力,在心理博弈中他远不是方木的对手,所以方木一眼就能认定这个杀人魔。
  
  
      从“罪”的角度,不同与前作对某些类型人群的关注和对小说中主要犯罪人的罪恶来源进行探讨,这一次雷米还将犯罪群体瞄向了全部大众。网络攻击的肆无忌惮,舆论导向的去个性化,在电影《搜索》中,我们已经体会到了这种力量的可怕。在《城市之光》这部作品中,对这类力量的思考有了更加丰富和深入的分析,也流露出了作者对这种可怕现象更多的担忧,当长久被压抑的自由突然得到释放,我们自己都无法控制自己。
  
      来看看被“城市之光”杀掉的四个人
  
      院方医疗事故而不敢出来担责的医师;现行教育制度下体罚学生导致学生自杀的老师;被他人带坏为钱财抛弃母子亲情的拆迁钉子户;在权威压迫下保住一官半职放弃道德底线的胆小懦弱的法官。
  
      四个人的背景涉及到当下国内矛盾最为尖锐的医疗、教育、拆迁、司法四个方面。我们一面相信政府的调控并憧憬美好的未来,但现实的残酷却一次次让国民失望,人民群众无法逾越法律制度之上,人们的苦衷无处宣泄释放。当一个“城市之光”突然出现,他能代替人们惩罚罪恶,他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拥有神秘的力量和智慧。但一切随之而来的负面影响也越来越糟,人们不再关注寻求社会中积极美好的一面,用挖掘罪恶来代替赞颂善良,罪恶被无限放大,社会充满了复仇的攻击性。
  
      书中对“去个性化”的可怕之处有一段描述:“每个人都有愤怒,这个愤怒可能是来自今天早上一个插队的人,这个愤怒可能是来自于一个做事不规矩的同事,但是在网络上,每个人都不认为自己是被愤怒情绪控制,而认为自己是实践正义的英雄、主宰者。找别人的问题和缺点太容易了,这个社会千疮百孔!道德低下!当我们在指责别人的时候,就不需要去面对自己的无力和缺陷了。”——你选择了躲避在群体之中逃避罪恶得压迫,却在无形中成为了罪恶的一部分,你展现出来的不过是自己的胆小懦弱。
  
      以暴制暴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它只能满足人们的攻击欲望的释放,它会摧毁人们的肉体、信仰。
  
      什么事勇敢的面对自己?不仅仅是敢于揭示这种极致的丑恶和痛苦,还要勇敢站出来与之划清界限。消灭罪恶的最佳手段不是在它出现后被动地打压它,而是选择相信人性本善,首先要让自己跳出情感的奴役,不被这些罪恶影响情绪。对小小的恶俗感到气愤不过是它们引起了你自己身上的不安的罪恶冲动,如果自己身上少一些这种原罪的火苗,我们就不会被仇恨和愤怒操控,而能理性思考应对,要知道这些罪恶本身就是不值得我们为之动情的。
  
     《城市之光》,已不仅仅是一部推理悬疑小说(如果作为一部纯推理类小说它的漏洞其实很多),而是一部剖析当下现实社会的作品。地狱的建造不仅仅是来自于统治者和政权,还在于被压迫者的投射性认同,当群众没有觉察到自己社会集体潜意识里的奴性和控制欲,这个民族就永远不能获得自由博爱的思想。
  
      读完这部作品已是清晨6点,床边窗外正好射入一缕光线“以警察的名义,熄灭那缕强光”,读到方木选择牺牲自我来唤醒群众的仁爱和理智,我的眼眶的确湿润了,我也一度认为方木就会这么在心理罪系列小说中消失,作为一个不合适做警察的警察文职,他真的太累了。虽然我也一直不明白我的这份职业和制服对于我个人意味着什么?但我清楚我们不需要虚幻的光晕,至少这个清晨,我看到了真正的光芒。
  

水镜 发表于 2013-9-16 15:52:11

  阔别了大半年之久,再次读起雷米的心理罪系列。在翻开书的一刹那,那些久别的人物一个个又出现在了我的眼前,于是随着越来越虐心的雷米大叔,又一次目睹了方木的悲惨人生!
  
  首先,在读本书的时候,我一直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可能很多喜欢国内推理小说的人都会有这种感觉吧。本书的立意和主题,完全和周皓辉的大作《死亡通知单》如出一辙。一个自称“城市之光”的人,一次次将那些被媒体曝光的人渣们至于死地。而且他所用的方法,完全让人感受到了“善恶终有报”的意味!而警方也在一种矛盾的心理之下开始了艰苦的侦破工作。然而,让人想不到的是,整个事件的动机居然是……
  
  同样是对法律的公正发出的挑战,两个作者在全篇也给出了几乎一样的反响,公众对凶手的称赞,警方的矛盾,凶手做法的正确性,都是值得读者深深思考的问题,最后,两个作者给出的答案也基本相同。但是,个人认为,本书中给出的答案似乎更有说服力。以暴制暴,只会引发更多的暴力!而作为主角的方木,更是用生命告诉所有人,也许法律在某一时刻做不到完全的公正,但是他会竭尽全力成为那一枚使之趋向完全公正的砝码!当看到最后方木用生命作为赌注设计的那个圈套时,我的眼眶完全湿润了!而在方木面前,“城市之光”所谓的正义是那么的苍白无力!
  
  整个破案过程就是方木与城市之光进行的一场精彩的斗智,一步步精巧的设计,一次次几乎成功的追捕,都描写的相当精彩。然而作者似乎重点并没有放在这里。本书最大的看点则是公众对一系列案件的态度。而城市之光甚至利用这个完成了一次另警方感到耻辱的谋杀!当看到方木冲进网吧对着所有人疯狂呐喊“你们都是凶手”的画面时,我的心情几乎与他一模一样,可是当我自省的时候,却发现如果自己在那个情况下,似乎也会变成他所说的那个凶手!这层让我冷汗直流,感到万分惭愧!一个好的作者是会将读者的情绪轻松带入到故事里去的。从这点来说,雷米做的很成功!
  
  人物刻画方面,雷米愈发成熟,人物十分贴近现实。方木不是英雄,只是一名普通的人民警察。他有过冲动,有过迷茫,他也有自己的生活,甚至在生活中他可能是个失败者,但是,作为警察,他是合格的!他可以用生命去捍卫正义,捍卫法律。从这一点来说,我敬佩他!除此之外,无论是聪明善良的米楠,曾经失足的廖亚凡,甚至是“城市之光”都被刻画的有血有肉,入木三分!
  
  另外,《城市之光》更将虐心提升了一个等级,方木天煞孤星的体质再一次显现出来!真不知道如果这一系列继续写下去,会不会只有方木一个人活下来……
  
  不得不说雷米的心理罪系列从《暗河》开始,越来越硬汉了。虽然本书中依然有华丽诡异的连续杀人案,但是《画像》里那宛如福尔摩斯般的心理画像已经沦为龙套,《教化场》里贯穿全书的心理分析所占戏份也越来越少。青涩的方木也成了一个木讷的大叔……也许这一切似乎都令人感到一种物是人非,但这本《城市之光》也绝对能够吸引读者一口气读完!

维生素 发表于 2013-9-18 01:22:05

  昨天看完暗河后,就有人说城市之光更为惨烈,我回之我知道,但是终究比我知道的还要深刻。
  如果前三个受害者我还在暗自幸灾乐祸时,那么任川那个则是让我寒从心头起。尤其是最后那个投票。
  在这个网络的时代,信息爆炸,每天都要许多负面新闻出现,或真或假难以辨别。我也有微博,也会义愤填膺去转发那个恶行,带上一句卧槽该死什么的以示心中的愤怒。如果有成效,会心有安慰。
  但是,我能说我希望我每天转发的还是正能量多点比较好吗。
  网络的双刃剑性质已经无法回避。
  刺得献血淋漓的这个社会,是除掉毒瘤,还是误伤?
  
  当方木失控到网吧去质问,说你们都是凶手!我扪心自问,倘若我是投票中的一员,面对真实发生的凶案,心中会不会有一丝愧疚,还是暗自窃喜主宰他人生命自诩我制裁了一个恶人?
  思极深恐。
  
  以暴制暴,到底能给这个世界带来什么?一时的爽快?一地的血腥?这个社会的确存在问题,不公平。那么当一切都变得以暴制暴后,你凭什么以为你可以独善其身。当以暴制暴降临在自己头上时,那一刻,到底会想到什么?
  
  城市之光。多么讽刺的名字。并且所代表的的只是一种不正常的扭曲而已。呵。
  
  我叫方木。我是一个警察。32岁。我也许能活到60岁、70岁,或者更长。不管我能活多久,在我的余生中只有一件事情可做。 以警察的名义,熄灭那缕强光。
  
  看到这里时,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流泪了。
  如果说暗河的方木已经采取了极端手段的话,那么城市之光的方木则终究选择了警察的方式,为了那个熠熠夺目的警徽。
  
  书中这样说道:暴力固然强大,然而,更强大的,是勇气和彼此原谅。
  
  所以,心中要有光。
  
  人性的复杂已经无需认证了。
  可以在卑劣时高尚,可以在低微时伟大。
  
  
  看到结局,不想去过多讨论此书的问题,而是想起,作者雷米在封底说的那样:给苦苦徜徉于尘世间的饮食男女们些许安慰。
  
  
  我始终相信,好人很多。
  心中有光,那么自然可以沐浴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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