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书问道 发表于 2013-5-24 23:41:24

教堂谋杀案 - 书评

  两个男人浑身是血地死在了圣马修教堂里,喉咙被残忍地切开了。一个刚刚被封为从男爵的保罗伯罗尼爵士,另一个是喝醉了的游民。亚当达尔格利什开始调查这起异常敏感的案件,最后发现伯罗尼家族繁荣优雅的外表下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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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毛 发表于 2013-8-26 22:03:54

  这是一本很好看的小说,尽管有些岁数了,但作品依然充满足够的火力。
  那种让一直读下去的火力。
  P.D.James生于20年,现在都92岁了,想起多丽丝莱辛也是同年出生,两个老太太。
  P.D.James能够将大西洋两岸的大奖几乎都得全了。
  奖其实对她已经没有足够的吸引力。最吸引她的,是想给一个案子一个异想天开又合情合理的谜底。
  《教堂谋杀案》足够。
  不喜欢腰封上所谓“纯文学”字样,这样就像说:
  “这是上好的螃蟹,有海参的味道。”
  其实说的八杆子打不着。

老魁 发表于 2013-9-1 02:48:25

  在台风“海葵”肆虐上海的晚上,小区的变电站一如以往地不争气断电,点着蜡烛和LED灯,看这本书。感谢勇敢电力维修人员,电灯在LED电池即将耗尽前亮了,使得我可以在午夜12点半结束这一次让人疲倦但又欲罢不能的旅程。
  
  与一般的侦探小说相比,本书的篇幅可谓是大块头。我曾买过一套阿加莎克里斯蒂的英文版,每一本都是小开本薄薄的小册子。同为英国女作家,PD詹姆斯构思故事的能力与克里斯蒂不相上下,但就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刻画、对于人性的体察把握和对英国社会各阶层的状态的观察认识,詹姆斯无疑高出不止一筹。除开这些人的方面的细致描绘,还有对于自然风景、建筑和内部装饰的描绘,对于英国绘画和文学艺术的研究,这些都在案情进展的主线之上加入了很多耐人咀嚼的内容,使得这本书呈现出某种文学力作典型的世态风情全景画风格,也让它一下子与那些集中于情节和故事进展的纯推理小说相区别开来。用我老婆的话来说,它不仅是一本侦探小说,更是一部真正的“小说”。当然,也让这本书一下子变厚了,情节的进展相对来说就比较慢了。这也许是本书在豆瓣上读者不算太多的一个原因吧。
  
  没有去过英国,在我的印象中,英国的天空多半时间是灰蒙蒙阴云满布,间或飘落一些雨点。英国人大多严肃拘谨,彬彬有礼,好面子,甚至带有某种刻意的压抑。但在这表层的严肃和礼节之下,又潜伏着许多自由、浪漫、甚至可以说是放荡、荒诞的行为,比如婚外情、私生子。这些就把英国人与同样严肃拘谨彬彬有礼的德国人区别开来,我的感觉,相对而言,德国人更加表里如一。这本书里也一样,有很多很“英国”的元素和情景设定。比如一生未嫁的老姑娘、外表光鲜其实家道中落暗流涌动的旧贵族、表兄妹之间的暧昧情愫等。书里很多人物的内心纠结,都与这些很具有英国特征的背景因素紧密相关。比如被害人保罗贝隆对于爵位、名誉的挣扎;女主角凯特的私生女出身对她的职业选择和家庭关系的影响。这一切的心理活动和心态虽然对我这样的中国读者来说很陌生,但又和我心目中典型的英国人的形象高度吻合,让人信服。
  
  作者在本书前半部分花了大量笔墨一点一点地引出与本案相关的若干人物,每个人物的出场都带有一段有关其身世背景的介绍,以及由此基础上引发的内心活动和独白。情节展开像是同时撒出很多条线索,每一条脉络都很细致入微,看起来都有可能是最后决定性的一支,期间还穿插了两个非常有吸引力的嫌疑人线索:兰帕德和萨拉的男友。看到一半仍然没有什么头绪,发散的线索也没有收敛的迹象,让人担心作者如何收场。然而随着关键人物凯特的几次走访,脉络一下子清晰起来,干净利落地引出了最终的结局。不得不让人叹服作者对于复杂故事的驾驭能力。最终,故事在凯特家里发展到了高潮,让凯特一直纠结的外婆也在搏斗中意外被凶手打死,观者既为凯特惋惜,心里又隐约带着点罪恶感地为这种凯特希望得到的解脱而舒心。这种交织的情绪,比起大团圆结局更加复杂,也更加贴近人性的真实,从而也更加显现出作者的深度。
  
  作为翻译作品,能读出这么些东西,能与书中人产生共鸣,能把自己读入书中的情境风景中去,除了作者笔力了得之外,更得益于译者对内容的深刻理解,对书中庞杂背景信息的仔细调研和高超的中文技巧。全书翻译非常流畅,读来不费力气,也不觉得有什么别扭拗口之处。在此感谢译者的辛勤劳动。
  
  挑一些小刺:
  1. 达格利什和凯特去黑天鹅饭店调查戴安娜之死的时候,出事日期到底是8月7日还是8月17日,至少有一处地方有误。274页写为8月17日,应该是弄错了。另外273页第五小节最后一句的“保罗爵士”应为“保罗阁下”,因为这里说的保罗指的是饭店老板而不是被害人贝隆。
  
  2. 书里很多处出现了“陆虎”汽车,作为部长和贵族的贝隆从男爵似乎应该日常开一辆比较高级轿车而不是像“陆虎”这样的类似吉普或者军用车的车型吧?考虑到书写作于1986年,情景设定也是1986年,当时的世界还不像今日这样流行SUV。我的猜想:原文中是Rover车,该品牌一般翻译为“罗孚”,此品牌主要是以中高级轿车闻名,曾是比劳斯莱斯和宾利低档一些的中高级轿车品牌,前几年已被中国企业买下。现在大陆提到的“陆虎”,对应的品牌是“Land Rover”,这是以SUV形式车为主的品牌。建议以后再版时候把这一处翻译修改,以利于读者在脑中建立起正确的情景。

Elsa 发表于 2013-9-1 04:09:17

  看的第一本PD詹姆斯的书。
  
  一开始就被精细的心理描写吸引了,不知道这是不是得益于作家是名女性的缘故。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能看的进去这类有大量描写、乍看之下情节推进缓慢的书了,大概是上了年纪的缘故,喜欢午夜文库系列的一大理由也是这个。
  
  故事结尾的呈述也让人有缓缓呼出一口气的感觉。作者为好几个人安排了结局,意外的是外婆的死,但似乎是作者为了凯特特意安排的,她的爱,她的过去和现在,她的未来。
  
  最后想说的,还是大赞作者对每个人的心理描写,他们的感情,他们的生活,他们的心路历程,很现实,很有共鸣,很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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