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眉间尺
第一章乃是故事的起点,整个故事的前因后果之线皆交汇于这一夜,然后鲁迅先生竟开首便用去许多笔墨来写尺间眉与红鼻子老鼠。这一场戏转折甚多,先是烦,却又不敢发怒,怕惊到劳累的母亲,待老鼠落入水瓮才能高兴起来,甚至爬起床来看这“夜夜咬家具,闹得他不能安稳睡觉”的家伙,而且心中很是畅快,但戏耍了一番却又觉得这小小的红鼻子很是可怜,救它出水却又憎恶其丑陋,在第二次觉得红鼻子老鼠可怜之后,眉间尺终于将它夹出水缸,可惜终不能宽恕到底,大惊之下一脚踩死了。大约用去六回松明的时间。
母亲问道:“是的,老鼠。这我知道。可是你在做什么?杀它呢,还是在救它?”眉间尺无以为答,只有沉默。如是一个优柔的少年,他还没有学会如何决断,关于爱憎,关于生死。
母亲的叹息才是整个故事真正的开端,“一交子时,你就是十六岁了,性情还是那样,不冷不热地,一点也不变。看来,你的父亲的仇是没有人报的了。”母亲的声音低微,却含着“无限的悲哀”,敏感的少年不可能无视母亲的苦痛,何况在这平静的陈述中含着决绝的宣判。眉间尺忽然“冷得毛骨悚然,而一转眼间,又觉得热血在全身中忽然腾沸”,从“不冷不热”到经历极端的“冷”与“热”,有如淬火一般,正是少年“改过”的起点。
二、母亲
人生而有命,得之于父母,父母的羽翼对于幼小的生命而言宛若苍穹,只是那无可避免的成长预定了势必经历一场痛苦的破茧,走出荫蔽的那一刻,人才能见识真实的世界。所以,将家庭作为社会的基点和缩影并非没头脑的瞎想,人的境遇及其互动模式正是从此发生。
奇妙的是,眉间尺从未见过父亲,客观上讲,这一对父子竟是彻底的陌生人。将父亲与眉间尺牢牢绑在一起的乃是母亲。无从得知,眉间尺惊闻 “父亲的仇”时有何感受——只是这眼前的世界与以往绝不相同,也不会再相同,原本似乎完整的世界有了一道裂痕,眉间尺被强迫直面最惨痛的真相,直面这一无法弥补的残缺,可以想象,眉间尺之所以接受这一真相乃是因为宣判者竟是母亲。这一刻,“母亲”是以复仇使命的传递者形象出现的。对于交子时候就要十六岁的眉间尺而言,原本若有若无的父亲的形象在此变得鲜明,与眼前真切的母亲的形象一并真切起来。
会不会有人怀疑母亲?为何要传递如此残酷沉重的礼物,母亲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选择幸福吗?我无法解答,只是人活在世上,总会有些不得不做的事吧。唯一可以肯定的是,母亲才是世上最深切的感知这份仇恨的人。即使作为别一个母亲的儿子,我也不忍将这莫大的悲伤留给母亲一肩承担。
插一句:人最无可置疑的是父母,这是人从自然进入世界的联结处,乃是“身份”不可毁灭的烙印。若是连血缘之亲——人与人之间的最后一道保险——都无法确保“信任”,那人可就真是无所适从、漂浮无依了。只是人竟不得不与他人发生联系,在家到国的转化中,有如镜头渐渐拉远,“人”的形象从特写变成远景,最终简直成了一个小黑点,人与人之间的联系也相应化约为细密的线、网,以至于情感之类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束缚无法被用来规范大群体中人们的言行。
三、父亲
因了一个同学的提醒,眉间尺的父亲的形象才引起了我的注意。他的父亲一直只是存在于他的母亲的叙述中,“一个铸剑的名工,天下第一”,一个清楚知道自己必将遭害的人,一个用血来饲自己炼成的剑的人,然而他同时还是一位父亲,故事不会因为一个人的死亡而终结,所以他还是一个冷静的策划了后事的复仇者。这才是“仇”的起源。
只是父亲为何要接这危险的差使,为何明知将要被害而不尝试逃走,为何劝自己的妻子不要流泪,却要接受这无法逃避的运命,为何要让自己尚未出世的孩子背负这沉重的仇?难道这世界已是全一样的,无路可逃?
这“无路可逃”是不是命运?命运,运命,没有详加考据,只记得钱穆先生说过这是命的运动。现在说起命运总有些身不由己的感觉,半是天意,半是人力,总之外在于己身,有强迫之概,使人难以反抗。所谓接受命运挑战之说,其实是和这世界达成协议,进入这世界的运行之中,作为代价便是接受那些苛刻的条件。人们总是在那些无可逃避的场景中找到自己的身份印记,大概是这样的时刻对生命而言最为紧要吧。
听完母亲的话,“眉间尺忽然全身都如烧着猛火,自己觉得每一枝毛发上都仿佛闪出火星来。”此时的眉间尺已被复仇的火点燃,他的生命开始感到焦灼的痛楚。这运命啊,终究还是无可逃避。
四、宴之敖
眉间尺的色调是青色的,青涩,带着早晨露水的柔弱与生机,而复仇需要的是灼热与冷酷。可以想见,即使背上利剑,眉间尺依然不是一个成熟的复仇者,他需要教育,或是帮助。所以必须有黑色的宴之敖登场,这位仿佛天降的人物,狂热却又冰冷,只有他才能佩上地里掘出的剑,去完成报仇(血亲复仇的逻辑是对等的,而报仇则几乎便于一面)的大业。
宴之敖者在一群不清不楚的围观者中出场,形象是极分明的。仿佛是这个世界的旁观者,又好像是过客,宴之敖不仅专会报仇,而且深通此世的道理,无论哪种人,或物,甚至非人非物,大约都应付得来。
对于眉间尺而言,他鸱鸮一般报告着恶的消息,偌大的世界突然只剩下两条路,进或是退,这个面前是父仇背后是母亲的希冀的青年,大概是不能选择退却的了。幸好这灾难的信使竟又愿意提供报仇的帮助,其实也算不上帮助,因为宴之敖只是报仇之路的化身,他替眉间尺报仇的代价是脑袋和剑。
“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我的心里全没有你所谓的那些。我只不过要给你报仇!”
来自: 豆瓣 俗语说“少不看鲁迅,老不读胡适”。意指青少年读鲁迅会为人刻薄,看来也不尽然。闲翻《故事新编》,发现该书清新雅致、童趣盎然,十分好看。
《理水》取材自“大禹治水”的民间传说。少时读历史,只了解大禹治水过家门而不人的少量元素。鲁迅将这些传闻铺开、渲染成一篇极有意思的小文,令人捧腹。现摘抄部分如下:
故事发生在水面的木排上,舜爷的百姓习惯了九年的水灾,传闻治水的大官鯚被充军,继任的是他的儿子叫作禹。于是一众百姓开始讨论禹的可能性。其中一名学者为证明禹的乌有,“他勇猛地站了起来,摸出削刀,刮去了五株大松树皮,用吃剩地面包末屑和水研成浆,调了炭粉,在树身上用很小地蝌蚪文写上抹杀阿禹的证据,足足花掉了三九二十七天工夫。但是凡有要看的人,得拿出十片嫩树叶,如果住在木排上,就改给一贝壳鲜水苔。……”
然而朝廷还是很重视的,派了两名大员来视察。百姓推举了代表,大员听得不耐烦,打断代表的讲话:“你们还是合具一个公呈来罢,最好是还带一个贡献善后方法的条呈。”而代表是不会字的。于是大员说:“你们不识字吗?这真叫做不求上进!没有法子,把你们吃的东西拣一份来就是!”当各地考察员回到京都,他们在水利局里大排筵席,品尝大家采集来的民食:“有的咬一口松皮饼,极口赞叹它的清香,说自己明天就要归隐,去享这样的清福;咬了柏叶糕的,却道质粗味苦,伤了他的舌头,要这样与下民共患难,可见为君难,为臣亦不易。……”
局外一阵喧嚷,原来是禹太太被档在门外,她双眉一扬,一面嚷叫:“这杀千刀的!奔什么丧!走过自家的门口,看也不进来看一下,就奔你的丧!做官做官,做官有什么好处,仔细象你的老子,做到充军,还掉在池子里做大忘八!这没良心的杀千刀!……”好一顿臭骂!看来大禹跟普天下的男人一样,因工作忙做借口不回家肯定是要被老婆骂的,没有例外。
故事里的大禹是名出色的管理者,上、中、下的关系处理极好。有文为证。平级官员“拟好了募捐的计划,准备开一个奇异食品展览会,另请女隗小姐来做时装表演、只卖票,并且声明会里不再募捐,那么,来看的可以多一点。”“这很好。”禹说着,向他弯一弯腰。对其他治水的建议,“放他妈的屁!”禹心里想,但嘴上却大声的说道:“我经过考察,知道先前的方法:‘湮’,确是错误了。以后应该用‘导’!不知道诸位的意见怎么样?”而他带兵有道的铁证是:“跟着他的指头看过去,只见一排黑瘦的乞丐似的东西,不动,不言,不笑,象铁铸一样。”
当“阔人门有些穿了茧绸袍,大水果铺里卖着橘子和柚子,大绸缎店里挂着华丝葛,富翁的筵席上有了好酱油、清炖鱼翅、凉拌海参;再后来他们竟有熊皮褥子狐皮褂,那太太也戴上赤金耳环银子镯子”的时候,禹进京见舜爷了。禹说;“做皇帝要小心,安静。对天有良心,天才会仍旧给你好处!”舜爷叹气,托他管理国事,“有意见当面提,不要背后说坏话。”
终于,国家太平到连百兽都会跳舞,凤凰也会飞来凑热闹了。
人民文学出版社 1973年5月第1版 定价 0.31元
2006年4月17日 夜
朋友在客厅看恐怖片,故不敢出门,躲在一隅看书。
来自: 豆瓣 我的朋友韦尔蒂尼曾经许诺,我结婚的时候送我一套《鲁迅全集》。我心花怒放,当即投桃报李地表示,他结婚时我送他一套《金庸小说集》。我计算得很清楚,《鲁迅全集》大概只有正版的,而金庸的小说却是满大街的盗版,我的投资风险显然低很多。
我们相互许诺、山盟海誓的时候,都还在读大学。那个时候,虽然不再年少,但是仍旧轻狂,对未来充满想象。那个时候,煌煌二十多本的《鲁迅全集》对我来说是一件可望不可求的奢侈品。我潇洒地想,工作以后,区区一套书价值几何,还不是顺手牵羊——我的意思是,等于顺手牵羊。如今,我已工作多年,《鲁迅全集》对我来说却成了一件连望也望不到的奢侈品,因为老板在核定我薪水的时候只体恤到我要养家糊口,却没有考虑到我要买《鲁迅全集》。为了早日坐拥鲁迅,我做出了生命中最大胆的赌博:提前结婚。2004年的正月初五,我和老婆在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在江苏老家举行了一场来宾足足数十人的盛大婚宴。韦尔蒂尼来了,脚步轻盈,因为他空着肚子,后来他又走了,步履蹒跚,因为他满腹酒肉,而承诺中的《鲁迅全集》,依然躺在书店的某个角落,冷冷睥睨着这人世间的浮华和谎言。看着他空空如也的双手,我悲愤交加,想到快乐的单身岁月就此告结,不由仰天长啸。
后来韦尔蒂尼结婚的时候,我连盗版的《金庸小说集》也没给他。我以此举作为对他的恶毒报复,同时从侧面打击了我国猖獗的盗版行业。不过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之所以对《鲁迅全集》那么饥渴,是因为鲁迅是我的一个情结。如果你有过初恋,那么想必你会理解情结是个什么东西;如果你虽然有过初恋但连初恋情人的小手都没摸到,那么想必你能理解我因得不到《鲁迅全集》而滋生的无限怅惘之情;如果你虽然有过初恋而且摸了初恋情人的小手但最大的好处却给你的继任者掠去,想必你能理解我对食言而肥的韦尔蒂尼的绝望和痛恨。不过这也是后话,也暂且不提。
情结是什么意思,我是这样理解的,每一个读过两天书的人,大概都有过精神上认同、追随和传承的对象,每一个喜欢写字的人,大概都有过文字上热爱、迷恋和模仿的对象。对我来说,这两个影响我的人是二位一体的,就是鲁迅。
对鲁迅的热爱,不是没有原因的。读书的时候,我跟现在一样,是个好孩子,老师说鲁迅是伟大的这个家那个家,“家”的数量几乎和毛主席一样多。在那个时候,老师的话不但是真理,而且是天理,于是鲁迅成了我年幼懵懂、缺失偶像的心中最了不起的作家。可惜,在小学语文课本中,无论是选自《滕野先生》的《在仙台》,还是选自《故乡》的《润土》,以及那个鲁迅先生踢鬼的故事,都没有激起我对他的真切好感,原因正如后来的李敖说的那样,鲁迅的文字并不好,疙疙瘩瘩,佶屈聱牙。对一个作文还没写顺的小学生来说,鲁迅实在过于晦涩了。
李敖的话当然有失偏颇,鲁迅时期白话文运动刚刚展开,所有人的文字在现在看来都不通畅——不过与其他很多人相比,鲁迅属于最不通畅的之一,许多欧化的句式至今受到诟病,譬如说金庸,就以中国传统文法的传承者自居,宣称“我这个白话文的惟一的标准就是不要欧化,用中国的文法,用中国的传统文字来写,我是绝对避免欧化在小说中出现的”。金庸的文字介乎文白之间,优雅丰瞻,富有节奏感和音乐感,大概没有几个人不喜欢,但再喜欢金庸,却也不能抹煞当年白话文蓬勃开展初期,鲁迅们面对中文句式的贫乏困境所付出的努力和做出的尝试。
尽管鲁迅的白话文与现在通行的审美标准有点差异,但我还是喜欢。我的喜欢不是源自小学语文课本,而是从一本书开始的。刚才说了,在小学语文老师的教导下,我很早以前就开始景仰鲁迅,但我们小时候谁不曾景仰过很多人呢,这些景仰多数都没有转化为热爱,有的景仰甚至无疾而终。本来,鲁迅在我心目中的地位估计也是每况愈下,顶多是一个服务于政治的坐标,一个疏离于文化的符号。幸好,一本不起眼的书改变了一切。
这本书就是《故事新编》。
那个时候,在我么那个穷乡僻壤,哪里有什么读书的环境,除了课本外,连书都很少看到。可不知怎么回事,我手头上突然有了一本鲁迅的《故事新编》——估计哪个不幸的家庭就此遗失了一本《故事新编》——那是一本白色封皮的书,不厚,上面印着“故事新编”四个字,还有一个手写体的作者签名,很久以后,我才无意辨认出那是“鲁迅”两个字。
《故事新编》在现在看来,也是极为有趣的一本书。如果你喜欢周星驰式的无厘头,或者《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式的恶搞,我敢打赌你一定不会不喜欢。那时我读小学三年级左右,当初没有各种补习班,功课也不多,没到思春的年龄,又没什么可消遣的,于是把这本有趣的书翻来覆去地看。记不清是王小波还是古龙或者其他什么人说过,如果全世界只有一头母猪整天和你在一块儿,你也会爱上它的。阿弥陀佛,陪着我的不是母猪,而是那么有趣的一个鲁迅,叫我怎能不顺理成章地爱上他呢。
如今想来,如果我最先看到的不是《故事新编》,而是《野草》,或者《热风》,或者竟是《中国小说史略》,我一定不会热爱鲁迅。阅读,和其它所有活动一样,合适的启蒙很重要。尽管《故事新编》有点微言大义的意味,但却成了我进阶的扶手,我很满意自己有这份好运气。
后来,对鲁迅进一步的了解和热爱,归功于我的朋友韦尔蒂尼,他的几本鲁迅杂文集被我不由分说地夺回家,我对鲁迅其人、其文、其事、其精神、其世界的基本认识是在那个时候真正建立起来的。这事以前说过,就不再赘言了。从过去到现在,我读过很多人,但对我影响最大的,还是鲁迅。尽管从文风上我后来摆脱了对他的简单临摹,也在文人学者没有断过的反思思潮中不断挣脱原有的桎梏,但在我并不宽阔的精神小屋中,鲁迅是屹立不倒的支柱之一。
拉杂写下这些,是因为昨天是鲁迅逝世70周年纪念日。从前提前鲁迅,后面总要加上先生二字,现在再这样矫情,似乎引人发笑。但这是真的,先生之光,驱我黑暗,先生之忱,苏我灵魂,先生之文,耀我心程。我永远感激鲁迅先生。(2006/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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